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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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具有正式学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寄宿制贫困生: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福利机构集
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居民重度一二级残疾家庭、市农村建卡贫困户。
三、“爱心午餐”生活补助标准
按照行课期间每生每天小学5元、初中6元给予补助。
农村建卡贫困学生行课期间每生每天小学6元、初中7元给予补助。
四、实施办法及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爱心午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家长填写《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请表》(附件1)交学生就读学校,并提交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
2.孤儿或城乡特困救助证明;
3.市农村贫困户证明材料;
4.城乡居民重度一、二级残疾证。
(二)学校初审、公示并上报。
学校负责对申请“爱心午餐”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在复印件上注明“XXXX学校初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原件经学校初审后退回学生或家长,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查。
另外,市农村建卡贫困户证明务必由学校通过网络在线验证,程序如下:
登录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点击市建档立卡对象在线查询系统→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核实证件信息→导出证明。
学校初审材料后,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报花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学校存档一份,另一份于每年9月10日至25日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属学校直接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
2278390961@)。
(三)经费拨付及使用。
区教委、区财政局审批后将“爱心午餐”生活费补助资金拨付到学校,由学校负责供应午餐给享受“爱心午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将“爱心午餐”经费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及家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是“爱心午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爱心午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实施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爱心午餐”的申请、审核、资金管理等工作。
同时要结合实际,明确“爱心午餐”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教师会、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办理程序等;
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食堂设立专门的“爱心窗口”,努力为“爱心午餐”营养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坚持月统计制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次月5日前让享受“爱心午餐”的学生在《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就餐花名册》(附件3)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存档,复印件在学期末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将“爱心午餐”纳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范畴,适时公布用餐学生人数、每周菜谱、经费开支。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爱心午餐”实行零利润管理,按照补助标准,保证经费足额用到学生头上,务必确保饭菜质量及数量。
区财政局、教委等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爱心午餐”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挤占、截留、挪用“爱心午餐”补助经费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
1.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请表
2.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报花名册.doc
3.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就餐花名册
附件1
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就读班级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证件类别
□享受城镇低保
证件有效期
□享受农村低保
□城乡居民重度一二级残疾学生
□城乡居民重度一二级残疾家长
□孤儿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市农村建卡贫困户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提交证件是真实、有效的,上述信息准确无误。
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无条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本人签字:
学校资格
认定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学校(签章)
注:
1.本表中“□”符号,在选择相应的项前用“√”标识;
2.表中的“户籍所在地”系指申请学生户籍所在区县派出所;
3.本表由学校存档备查。
附件3
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就餐花名册
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班级
类别(小学/初中)
就餐次数
生活补助金额
班主任签名
学生或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经办人:
本表原件作财务依据,复印件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资助中心存查;
统计时间为次月5日前。
附件2
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报花名册
学校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就读学校
证件类别填(城低、农低、残疾学生、残疾父母、孤儿,困境儿童、小五保等)
发证区县
持证户主姓名
持证户主身份证号
备注
填表说明:
1.贫困类别:
①低保(城低、农低)②孤儿、困境儿童、小五保③重度一、二级残疾家庭(残疾学生、残疾父母)④建卡贫困户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