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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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治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走访。
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发改等部门,针对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
和盛家园(1-3幢)、弘晟小区(5幢、8幢)、廉租房二三期(1-7栋)中承租人不再符合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
完成一次入户走访,重点查访是否存在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2.完成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
县住建局要积极与本级建行对接,加快我县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汇聚和录入,争取在7月底前试运行使用公租房信息系统。
县住建局)
3.加强公租房数据共享。
县住建局、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机制。
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变化,并及时处置。
合理利用全省公租房信息系统,通过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民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依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定期获取在保人员相关信息化,推进数据共享,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
4.规范公租房合同文本。
县住建局要根据公租房使用管理情况,适时调整公租房合同,明确承租人权利和义务,保障条件发生变化的处置方法及不履约的法律责任,对原合同文本使用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6月15日前将梳理情况上报市住建局。
5.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要针对点题整治发现问题,分析制度上、管理上的短板,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出台加强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措施。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方案制定阶段(5月底前)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
自査阶段(5月30日-7月29日)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对我县内所有公租房在保人员开展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制定复核结果汇总表及走访结果汇总表,形成自查成果。
第三阶段:
自纠阶段(7月30日-8月31日)
县住建局牵头对所有复核不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清退,对走访发现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
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加强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措施。
第四阶段:
验收巩固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并逐级汇总上报。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住建部门负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其中:
民政部门负责对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牵头核查在保人员婚烟、收入、资产状况;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保人员住房状况核査;
公安部门负责在保人员车辆、户籍等信息核查;
发改(大数据管理)部门协助推进公租房承租人信息共享对接、相关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工作。
(二)加强上下联动。
县住建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分类实施,对照核查、走访结果,逐项落实、整治到位。
(三)实施开门整治。
县住建局在政府网站、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
(四)建立报告制度。
建立半月报制度,每半个月向市局工作专班报送整治工作进展。
附表:
公租房承租人应退未退整改情况表
4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应退未退公租房项目名称
退出性质(①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A购置房产、B收入资产超标;
②转租;
③转借)
共涉及应退家庭户数
已清退家庭户数
剩余未清退的整改措施和进度
剩余未清退的计划完成时间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