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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采集并制作遗传材料,建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库。

202B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收集一批种质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或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202c年,全面完成我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县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1.资源普查。

要填报3个时间节点(1956年、1981年和2014年)的普查表,要求数据完整,报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审核合格。

2.资源征集与调查。

征集农作物种质资源20份以上,填写对应的资源征集表;

县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80份以上,填写对应的资源调查表,征集表与调查表要求数据信息完整,报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审核合格。

(二)实施并完成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1.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畜禽、蜂、蚕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各乡(镇)当地畜禽、蜂、蚕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蚕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各乡(镇)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调查各乡(镇)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挖掘其文化价值,收集整理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开展品种评价,拍摄品种照片。

2.畜禽遗传资源系统调查与遗传材料采集制作。

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根据畜禽地方品种种群数量、区域分布等,科学评估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等级。

抢救性采集制作畜禽遗传材料。

3.畜禽遗传资源评估和入库保存。

对我县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初步判定评估后,及时上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鉴定。

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保护实行“一品一策”,明确保护主体、保护措施,采取活体保护和遗传材料保存相结合,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

(三)启动并完成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1.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一是全面普查。

按照《普查提纲》《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要求,对当地水产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采集制作遗传材料。

二是专项调查。

遵循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原则,对重点水域、主要品种开展专项调查。

2.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

一是系统调查。

在基本普查情况基础上,开展水产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水域专项调查核查,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表》。

二是收集保护。

根据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结果,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3.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评估和入库保存。

组织技术专家组对水产养殖种质资源进行重要特征特性、遗传多样性评估,根据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结果,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种质库妥善保存。

四、实施范围与进度

(一)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202A年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行动各项任务,9月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二)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普查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

202A年,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202B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202c年,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

(三)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新品种和引进种的鱼、虾蟹、贝、藻、棘皮动物、两栖爬行动物等。

202A年,完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

202B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以及种质资源特征特性和遗传多样性鉴定评价、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202c年,全面完成全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核实和录入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谋划、统一部署、分头实施、整体推进。

成立县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在县种子管理站、县畜牧站、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分别设立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3个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组,分别负责组织3个领域的普查工作推进落实、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督导培训。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对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

积极组织辖区内区域性技术培训。

要开展不同形式现场指导,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三)加强经费支持。

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县级财政资金,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要规范经费使用,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合理合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

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相关传统农耕文化等,发挥好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升地方品种文化品牌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附件:

1.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验收方案(202A年)

2.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A—202c年)

3.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A—202c年)

4.县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

与收集行动验收方案

(202A年)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A〕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A-202c年)的通知》(闽农综[202A]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1日,我省正式启动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

在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原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经过全省普查人员共同努力,我省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根据工作部署,我县累计征集了农作物种质资源39份。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考核验收方案》(闽农综〔202A〕34号)要求,今年我市的主要目标是:

(一)资源征集与调查。

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80份以上,填写对应的资源调查表,征集表与调查表要求数据信息完整,报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审核合格。

(二)资源评价与保存。

对以上收集的农作物资源进行繁殖和基本生物学特征特性鉴定评价,协助提交给国家种质库(圃)妥善保存。

三、重点任务与时间进度

(一)种质资源补充征集。

对已征集但未种植成活的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补充采集。

时间进度:

县农业农村局把省种子总站下达的需要补充采集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任务再具体分解到各乡镇、村及具体采集人;

4月13日—6月30日,省农科院资源调查队、省种子总站到项目县,指导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补采工作,通过补采,确保种质资源数量达到或超过验收要求;

7月1日—30日,做好补采农作物种质资源征集表、调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上报的表格规格、完整。

(二)经费使用。

按有关财务规定规范经费使用。

5月31日前完成。

(三)工作总结及相关验收材料。

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考核验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

9月30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项目圆满收官,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考核验收。

(二)加强组织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项目工作小组,落实验收责任到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

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02A—202c年)

为打好种业翻身仗,进一步摸清我县畜禽遗传资源家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A〕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A-202c年)的通知》(闽农综〔202A〕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主权。

畜禽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我县地处亚热带,复杂多样的地理气候生态条件孕育了丰富而种质特性各异的地方畜禽品种资源。

2004年,我省被列入原农业部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4个试点省之一,调查了34个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目前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有29个地方品种,市有3个(闽东山羊、福安水牛、古田黑番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省里从国内外引进高产快长畜禽品种,如大白猪、长白猪、杜洛克猪、隐性白羽鸡、樱桃谷鸭、安格斯牛、荷斯坦牛、努比亚山羊等,有力推进我省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进畜牧业结构有效调整,满足了城乡居民生活需求。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县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很大变化,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个物种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

同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畜禽遗传资源认识的不断深化,畜禽遗传资源研究领域的一些新发现和新成果,急需收集、整理、归纳和总结。

为此,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总体安排,从202A年3月至202c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系统的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我县畜禽遗传资源群体数量、区域分布、特征特性及开发利用情况,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协助省厅发布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及状况报告和修订福建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制作保存一批遗传材料,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二)分年度目标

202A年,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全面启动,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及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工作。

配合完成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工作。

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

协助省厅向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申请鉴定一批新资源;

根据国家濒危等级标准,科学评估我县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状况,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

协助省厅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遗传材料制作保存任务;

202c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将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协助省厅发布福建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状况报告;

协助修订福建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名录;

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遗传材料制作保存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畜禽、蜂、蚕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蜂、蚕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蚕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调查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挖掘其文化价值,收集整理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开展品种评价,拍摄品种照片。

(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

一是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

原则上,地方品种的性能测定由保种场或保护区承担,培育品种(配套系)由培育单位承担,引入品种(含配套系)和没有保种场保护区的地方品种由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指定有关单位承担。

二是根据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珍稀濒危评定标准,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

三是根据普查结果协助省厅完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工作,做好两级保护体系工作,明确保护主体,实施“一品一策”保护措施。

(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

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完成全县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

二是协助省厅技术专家组对县级填报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进行筛选,填报省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并对筛选出的新资源进行初步鉴定。

三是协助省厅对初步鉴定通过的新遗传资源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申请鉴定。

(四)普查数据录入和资源状况报告编写发布。

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将畜禽、蜂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组织保种场、保护区、培育单位将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二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编写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

三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编撰畜禽遗传资源志。

四、普查内容

(一)普查时间。

202A年3月—202c年12月。

(二)普查区域。

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三)普查范围。

全县所有的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

五、进度安排

(一)202A年3月—202A年12月。

5月18日前,制定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

12月底前,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二)202B年1月—202c年5月。

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安排专人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完成新发现遗传资源的初步鉴定,将相关数据(纸质版)报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争取新发现遗传资源通过国家鉴定和发布。

(三)202c年6月—202c年12月。

完成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

10月底前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福建省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编写工作;

12月底前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畜禽遗传资源志编写工作;

六、组织保障

根据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县畜牧站设立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指导并参与各乡(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乡(镇)要成立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普查联络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农民技术员(动物防疫岗位)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强化目标管理。

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对照普查范围(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细化实化本区域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确保全市整体推进、协调一致、扎实完成普查任务。

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组将开展督导和检查,以确保全市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2-1.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图

2-2.县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2-3.各乡(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联络员名单表

2-4.福建省现有地方品种目录

2-5.市现有地方品种目录

2-6.引入品种目录

2-7.蜂品种目录

2-8.蚕品种目录

附件3

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实施方案(202A—202c年)

按照《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A—202c年)》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作为农业种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原始创新、推动现代水产种业和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

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自主掌握重要和核心种质资源,落实《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打好水产种业翻身仗提供物质支撑。

利用3年时间,摸清我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特征特性及遗传结构等状况,进行资源收集与保护,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分年度目标如下:

202A年,启动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制定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普查技术培训,完成全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有针对性开展地方特色品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种等重点水产种质资源调查。

202c年,全面完成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

(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以县域为单位,依托县、乡(镇)技术力量,进场入户,按照《普查提纲》《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另行通知)要求,对当地水产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和采集制作遗传材料。

遵循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的原则,对重点水域、主要品种开展专项调查。

(二)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保护

在基本普查情况基础上,省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分别负责或各自可依托具有鉴定评价基础和优势的单位,开展水产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水域专项调查核查,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表》。

四、实施期限与范围

(一)实施期限

202A年4月—202c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1.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养殖场(户);

2.重点水域、主要品种专项调查等;

3.普查种类包括原种、新品种和引进种的鱼、虾蟹、贝、藻、棘皮动物、两栖爬行动物等。

(一)202A年4月。

印发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提纲及相应表格,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全面启动普查。

(二)202A年5月—11月。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基本情况普查,各设区市对辖区内普查情况进行督促、核查和汇总;

省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水域、主要品种专项调查。

(三)202A年12月。

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普查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汇总后上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四)202B年1月—202c年5月。

省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按海水、淡水品种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由省水产研究所负责汇总后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

发布一批特色优异种质资源;

收集一批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五)202c年6月—202c年12月。

全面完成全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核实和入库工作。

由省水产研究所负责编写福建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等技术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发布福建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根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定相应普查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是基础性、专项性工作,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地方同级财政资金,确保普查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要按照普查经费监管责任目标绩效管理要求,确保经费规范、科学使用。

3-1.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路 

线图

3-2.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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