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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

**。

附件:

失业保险政策待遇宣传口径

 

附件

目 

第一部分 

关键概念解读

1.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费

3.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保险金

5.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

6.职业培训补贴

7.稳岗返还

8.技能提升补贴

第二部分 

你问我答

1.参加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吗?

2.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参加失业保险?

3.参加失业保险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

4.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5.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中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哪些情形?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最长可以领多久呢?

7.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8.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有哪些待遇?

9.如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10.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11.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如何处理?

1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1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4.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1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吗?

16.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7.哪些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8.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19.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20.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21.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返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22.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23.裁员率如何计算?

24.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25.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26.技能提升补贴是否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

一年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27.失业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有什么支持政策吗?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失业保险: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费:

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时缴纳的费用。

失业保险待遇:

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提供的各种帮助措施。

失业保险金:

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费用。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

指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因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职业培训补贴:

指按规定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补贴。

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的一项惠企利民政策,自 

2014 

年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一定比例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9 

年度,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提高返还标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效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技能提升补贴:

是失业保险发挥预防失业功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指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定期限、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主要目的是激励参保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稳定性。

1、问:

参加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吗?

答:

参加失业保险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失业保险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加失业保险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及政策支持,如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时,可以申领稳岗返还;

参保职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失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保障基本生活待遇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再就业服务。

2、问:

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参加失业保险?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五)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军籍职工。

3、问:

参加失业保险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 

1%缴纳。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三延”,目前总费率为 

1%,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我市执行的比例为单位0.7%,个人 

0.3%。

4、问: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问: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中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哪些情形?

7、问: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 

号)要求,从 

2020 

年 

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 

90%。

目前我市执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 

1395 

元。

8、问: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有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9、问:

如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如下:

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 

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 

60 

日(疫情期间可延长至 

150 

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通过减少证明材料,增加服务供给,推进网上申领,实行信息比对核实,推进经办机构作风建设等方式,优化办理程序,简化申领手续,减少证明材料,切实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申领失业保险金将更加方便快捷。

10、问: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11、问:

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如何处理?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

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 

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

12、问: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3、问: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4、问:

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 

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按照《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执行,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15、问: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16 

16、问: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月,省政府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 

5.5%;

对参保职工 

30 

人以下(含 

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 

20%。

如有调整按新文件执行。

17、问:

哪些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下列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严重失信企业;

3.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

18、问:

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目前,我市对一般企业的返还标准,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确定;

对去产能、十强等特殊行业企业、脱贫任务较重县(市、区)企业等情况,按上级相关规定确定。

19、问: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至 

年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如有调整按新文件执行;

4.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20、问: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 

号)规定,目前,我市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 

个月的上年末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21、问: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返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应具备以下 

个条件:

1.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 

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2.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 

3.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22、问:

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23、问:

裁员率如何计算?

目前,在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中,我市按照“裁员率等于上年度裁员人数除以上年末职工人数”来确定裁员率,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24、问: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 

个月(含 

个月)以上的;

(2)自 

2017 

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按照有关规定,自 

日至 

年12 

31 

日,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年及以上放宽至参保 

年及以上。

在此期间,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自取得证书 

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经办机构将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与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5、问: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

目前,我市技能提升补贴执行标准为: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 

1000 

元、1500 

元和2000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上至下,分为四个级别的,其中最高级和高级别的按 

2000 

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 

1500 

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 

元标准发放;

三个级别的按高级别 

2000元、中级 

元、初级 

两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 

元、低级别 

不分级别的按 

元标准发放。

26、问:

技能提升补贴是否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

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初衷,在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

参保职工跨行业、跨工种考证,反映出其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即使不与本职工作相关,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人技能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与制定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

因此,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不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内容,也没有受益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即可享受。

27、问:

失业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有什么支持政策吗?

为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人社部加大了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省定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从 

日起,将失业保险领金标准调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90%,提高失业保障水平,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的风险,促进参保防贫。

二是将稳岗返还标准由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提高到60%,吸引更多企业到深度贫困地区落户,激发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

三是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累计参保缴费满 

年放宽到满 

年,激励深度贫困地区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实现就业和收入稳定。

此外,我们还拓展了政策适用范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允许其享受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激发深度贫困地区所有用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积极性。

相关政策执行期限截至 

日,助力完成国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案例 

1:

张某 

2018 

月份失业后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 

15 

个月失业保险金。

月,张某的朋友给他安排了一份只能做 

个月的临时库房管理员工作,给张某支付一定报酬且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与此同时,张某仍在空闲时间寻找其它工作。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知情后从 

月起停发了张某的失业保险金。

请问如果张某 

个月后再失业,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请说明理由。

解答:

可以继续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本案例中的张某如果在工作 

个月后再次失业,还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

2013 

月起至 

月在 

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 

年,失业后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

1月,张某在 

公司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试用期 

个月后,B 

公司以张某不符合单位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

请问张某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能,最长可以领取多久?

解答:

能,最长可以享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张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目前,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张某在 

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5年,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5个月。

3:

张某从某单位失业后,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享受 

18 

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并按规定为张某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张某在领取完第 

10 

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后,找到新工作,新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请问张某入职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否继续由失业保险机构代为缴纳?

不能,应由新就业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张某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新就业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

4:

张三 

2008 

2012 

公司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2013 

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主动辞职。

八个月后,张三在 

公司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并于 

月因合同到期再次失业。

请问:

(1)张三在 

公司失业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张三在 

(3)张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多久?

公司失业后,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张三在 

公司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的申领条件。

公司失业后,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因张三在 

B公司是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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