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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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调查与评估
6.3恢复与重建...23
6.4责任与奖惩...33
7应急保障...27
7.1队伍...27保障
7.2物资设备保障
7.3通信保障
7.4资金保障
8监督管理...33
8.1预案演练...33
8.2宣传与培训...33
9附则...35
9.1预案管理与更新...35
9.2制定与解释部门...3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物资和人员等正常运输,保障公路畅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交通实际,修订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以及重要客运中心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交通运输生产事故。
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工程建设事故、水路运输生产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四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县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或由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责成的,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在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形成分类指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3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联动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突发事件引发的灾害频发,有地震、水灾等引发的自然灾害,有煤矿作业、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生产事故,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了大量人员死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2020年9月29日,重庆市松藻煤矿发生矿难事故,造成16人遇难、38人中毒受伤。
2019年9月28日7时许,长深高速公路江苏无锡段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
2020年春节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了大量人员死亡和巨大经济损失。
2020年6月13日16:
40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槽罐车爆炸冲出高速公路,导致周边部分民房及厂房倒塌,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477余万元。
2.2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风险
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可能发生突发事件风险比较高。
交通基础差,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存在“小、散”现象,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低下,特别是物流企业、普货企业经营结构松散,安全生产状况较差。
我县公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公路有1630公里,占总里程的94.6%,山区公路急弯、陡坡多,公路等级低、路况差,安保设施不完善。
同时,我县受台风、小流域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历史上多次造成重大灾害。
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通过前几年的努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基础等有了较大提升,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预案方案、救援队伍、抢险物资等方面得到提升和完善,应急演练得到了加强。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制定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预案:
局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三防”工作预案、县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春运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应急预案等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
局成立了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救援队,公路抢通应急保障队,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救援保障队等4支队伍,人数为69人。
应急物资:
局属单位配置了配备了挖掘机3台、装载机4台(包括加推雪板装载机1台)、滑移装载机3台、高空作业车1台、养护抢险车6辆、高压清洗车2台,应急照明灯塔2台,小型发电机5台,应急相应小型抢险机械12台。
仓库存放麻袋1000只,存放砂石料450立方米,融雪剂50吨,沥青储备55吨,救生圈10个、救生衣20件,安全帽75个,强光照明电筒75只、雨衣75套、水鞋75双、警示锥200个、标志牌85副等应急物质,并预备安排5辆大客车200客位,作为机动应急运力。
专家组队伍:
局建立了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事件专家库,分道路运输、公路养护、交通工程、港航管理等专业人员共17名。
3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交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体系由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机构组成。
交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等,明确相关职责。
3.2
应急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应急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局其它分管行业领导及交通综合执法队队长和公运管理中心、港航管理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内部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县政府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5)当突发事件由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县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6)审定相关交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规划。
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7)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运输安全科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1)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2)负责24小时值班联络工作。
负责接收、处理应急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交通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对建议;
(3)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Ⅳ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组分为5个应急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政工计财科等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起草局领导汇报材料、上报市局及县政府报告;
负责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宣传报导工作;
负责通讯、网络保障;
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负责交通突发事件处置资金安排、车辆调度、会务安排、后勤生活等有关保障;
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组:
组长由公运中心主任担任,组员由局规划建设科和县公运管理中心、交通工程技术服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抢通受突发事件影响中断的公路;
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3)道路运输保障组:
组长由县交通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成员由局运输安全科、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县公运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道路应急抢险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4)水路运输保障组:
组长由港航管理中心主任担任,组员由港航中心港航科、交通工程前期科和县交通行政执法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水路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配合海事做好水上救援工作;
(5)总结评估组:
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负,成员由其他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等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
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公路抢通组、道路运输保障组、水路运输保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
综合协调组、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
3.4
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专家库中抽取。
(1)参与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事项。
4
预测与预警
4.1预警信息
涉及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
气象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周期预警信息专报(包括主要气象灾害周期的天气类型、预计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强度等)和气象主管部门已发布的台风、暴雨、雪灾、大雾、道路积冰、沙尘暴预警信息。
(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现事件、发现地点、传播渠道、当前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要求,紧急卫生和救援物资运输途经公路线路、需调整的公路干线、枢纽交通管理手段和运力需求。
(3)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式、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车辆途经公路路线;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事件的原因、疏散(转移)人口数量、疏散(转移)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调动的运力需求。
(4)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
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道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5)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
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
重要客运枢纽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站内运力情况、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6)其他
其他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2
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表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
级别描述
颜色标示
事件情形
I级
特别
严重
红
色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时。
II级
橙
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
III级
较重
黄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
IV级
一般
蓝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
4.3
预警启动和升级
启动突发事件预警级别时,Ⅲ、Ⅳ级预警由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Ⅰ、Ⅱ级预警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
初判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较大运营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政府报告,听从市局指令启动Ⅲ、Ⅳ级预警。
初判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政府报告,听从省厅、市局指令启动Ⅰ、Ⅱ级预警。
4.4信息报告
公路运营单位和客运站经营单位当预判可能发生引发4.2预警情景的,应立即向行业管理机构或交通运输局报告。
交通运输局或行业管理机构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交通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交通突发事件后,经核实,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4.5
预警终止
应急领导小组在可能引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危险已经消除时,听从省厅、市局指令执行,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Ⅰ、Ⅱ级预警解除听从省交通运输厅指令执行,Ⅲ、Ⅳ级预警解除听从市交通运输局指令执行。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根据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省交通运输主管厅负责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
对符合本预案4.2款的交通运输突发应急事件Ⅰ级、Ⅱ级预警条件的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相关工作。
较大事件(Ⅲ级):
对符合本预案4.2款的交通运输突发应急事件Ⅲ级,由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交通应急响应,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指令,开展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
对符合本预案4.2款的交通运输突发应急事件Ⅳ级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5.2响应启动及升级
初判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较大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建议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同时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应对工作。
由于事故升级,超出了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等级,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向省厅报告,建议启动Ⅰ级或Ⅱ级响应,同时启动Ⅰ级或Ⅱ级响应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运营交通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同时分别做好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工作。
5.3.1指挥与协调
当发生Ⅲ、Ⅳ级以上交通突发事件时,局应急值班室和事发地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日常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畅通,及时发布路况等相关信息。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及时处置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5.3.2人员救援
发生交通突发事故出现人员伤亡时,首先全力组织人员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同时做好其余人员的疏散和现场隔离工作。
5.3.3交通保畅
公路出现中断情况,要与交警做好协调,及时采取封道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引导车辆迂回通行,并通过相关媒体公布封道信息和公路通行路线。
5.3.4抢修抢险
各应急工作组启动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公路抢通组组织人员、器具开展公路抢通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抢通公路,确保交通畅通。
道路、水路运输保障组要组织好运力,保障救灾、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5.4
应急响应终止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信息,确认交通恢复正常运行,交通突发事件平息,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Ⅲ、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是否终止Ⅲ、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下达终止Ⅲ、Ⅳ级应急响应指令,并向县政府报告;
Ⅰ、Ⅱ级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省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指令执行。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交通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
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组织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心理危机干预。
开展保险理赔及设施修复、衍生灾害监测工作。
6.2
调查与评估
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一般和较大的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内容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
6.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实施。
需要请省或市交通运输局支持的,由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经评估后具体落实,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
6.4责任与奖惩
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1)县交通应急抢险队伍。
主要由公路抢通组、道路运输保障组、水路运输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负责本辖区内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社会力量抢险队伍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社会专业队伍参与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7.2
物资设备保障
充实、养好机具,合理部局、综合规划,将抢险机具发挥最大功效。
根据辖区内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依托行业内养护施工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本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
7.3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交通应急平台体系。
交通应急平台体系包括整个交通系统行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通过平台进行传递,一般通过钉钉、微信群达成。
县交通运输局应向属地财政部门对接,落实好交通突发事件处置的必要资金。
同时,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做好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资金补助的相关工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局运输安全科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预案应急演练活动。
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子预案演练。
8.2
宣传与培训
局运输安全科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9附则
9.1交通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方案:
(1)公路抢通应急工作方案。
由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继而启动该工作方案,对中断公路进行快速抢通,确保救援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2)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由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灾害,继而启动该工作方案,确保救援人员、抢险物资得到及时运输,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3)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由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灾害,继而启动该工作方案,确保水路运输正常,确保人员、物资得到及时运输。
(4)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方案。
由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在建工程发生灾害,继而启动该工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