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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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20人以下集体上访,发生堵门拦车、打标语呼口号、静坐、请愿等行为;
视情况应该作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
2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发生静坐、请愿或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等影响公共秩序行为;
5人以下准备或实施赴京上访的行为;
视情况应该作为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
50人以上集体上访,发生静坐、请愿或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等影响公共秩序行为;
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5人以上准备或实施赴京上访的行为;
视情况应该作为重大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防范处置欠薪领导小组
组
长:
**
2.2职责分工
共同职责:
(1)政策宣传教育;
(2)职工工资发放监督;
(3)职工劳务合同督促、收集管理;
(4)纠纷及突发事件事态控制;
(5)秩序控制;
(6)安全保障;
(7)政策疏导及相关资料整理;
(8)协调解决方案的督促落实。
镇属单位职责: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积极配合镇政府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
做好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上报县劳动监察大队。
派出所:
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镇政府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
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
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综合行政执法队:
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
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
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财政所:
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镇总工会:
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司法所:
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党政办:
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3.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3.1领导、督促和协调欠薪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2对重大欠薪案件,应及时介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追薪者越级上访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3.3妥善处置因用人单位欠薪而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其它严重事件;
3.4督促并指导用人单位成立欠薪事件处置工作小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并指派一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协调沟通和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本单位欠薪事件处置预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2)负责本单位欠薪事件处置的联络和具体工作;
(3)发生欠薪事件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4.欠薪突发事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4.1限时报告和信息反馈上报制度。
发现因欠薪而引发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前兆的,工作小组应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凡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相关人员须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到。
4.2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凡遇欠薪突发事件,发生后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用人单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对发生的欠薪案件,实行“五个一”包案化解机制,包村领导负总责,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5.工作要求
5.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
清醒认识当前用人单位欠薪的严峻形势,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解决欠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法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用人单位管理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5.2强化管理,尽早介入。
对欠薪和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严格管理,加入重点监管名单,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对经督促其发放标准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经督促仍不按时补发工资的,需及时上报县劳动监察大队。
5.3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应对用人单位欠薪处置工作合理分解并落实到每位成员,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
在发生用人单位欠薪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积极配合。
5.4专设机构,强加协调。
领导小组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包括用人单位欠薪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全权调动全现场各方力量。
6.工作措施
6.1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深入贯彻实施《甘肃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制度,把劳动合同订立和执行情况作为劳动检查的重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必须达标,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管理。
建立健全监控网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健全投诉网络,设立投诉电话,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的动态监控。
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工资发放情况等执法大检查活动,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由领导小组责令其整改;
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上报县劳动监察大队。
(3)督促用人单位办理职工五险。
对不办理五险的用人单位,领导小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4)清理不合法的私纪私规。
将私纪私规清理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私纪私规,领导小组将对用人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整改。
(5)强化劳资纠纷化解。
加强员工、用人单位、领导小组、县劳动监察大队之间的联系。
由领导小组牵头,主动争取县劳动监察大队的支持,主动介入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积极发挥劳动争议协商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我镇辖区内。
(6)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法规教育。
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制教育,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员工依法维权的法制意识。
组织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学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教育他们守法经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协调劳资纠纷,理顺劳资关系。
6.2建立用人单位欠薪监控系统预警及反应机制
(1)建立用人单位欠薪动态监控系统。
随时掌握各类的举报投诉、劳资纠纷、用工检查等动态情况。
监督检查员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情况。
(2)实行用人单位劳资关系等级评价制度。
根据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情况、劳动条件、福利保障、用人单位文化等影响劳资关系的因素,对用人单位劳资关系做出综合性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为正常、一般性劳资矛盾、较大劳资矛盾以及重大劳资矛盾等四级,分挂绿、蓝、黄、红四级预警信号。
正常(绿色预警信号)指符合劳动法规定,劳资关系和谐;
一般性劳资矛盾(蓝色预警信号)指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私纪私规和管理混乱等问题,劳资关系不协调,需要逐步完善解决;
较大劳资矛盾(黄色预警信号)指存在欠薪1-2月,工资不达标(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劳资关系紧张,需限期解决;
重大劳资矛盾(红色预警信号)指存在欠薪2个月以上,劳资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罢工及其它严重事件,需要立即解决。
(3)完善预警报告制度。
对挂蓝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领导小组要督促其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理顺劳资关系;
对挂黄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对挂红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处置,安抚好员工,立即开展事件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
6.3突出防范重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工程建设、加工制造、规模种植等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排查。
对曾经发生过工资拖欠问题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控。
在日常巡查中,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预存农民工工资,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发挥监管网络的优势,镇村联动,定期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有欠薪隐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