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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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引发中毒事件。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烟花爆竹突发性事故。
根据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财产损失,分为以下等级(以下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县的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府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商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气象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组成。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负责组织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应急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府办:
承接烟花爆竹事故报告;
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及时向杭州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应急管理局:
履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编制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
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公安局:
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
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宣传部:
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道,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商务局: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
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交通运输局:
负责制定县运输抢险预案。
协调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卫生健康局:
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
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
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气象局:
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
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
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应急救援专家组:
由全县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必要时邀请省市专家参加。
在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五、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及时、准确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一)事故情况报告。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
县政府值班电话:
64812929,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
64832386。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救援程序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安监、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乡镇、本部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时,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危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伤员抢救组: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卫生健康局负责。
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工作,该组由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安全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局负责。
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协助事故单位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由商务局负责。
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专家咨询组: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应急管理局负责。
八、附则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应急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本预案与《县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并执行。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
本预案是作为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