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县支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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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置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有序、稳妥缜密的原则,确保各项防范与处置措施的落实。
2、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指挥体系
按照“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原则,支行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支行行长担任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营业室、信统股、外管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等单位协助和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2.2应急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2.2.1支行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金华市中心支行危机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按照金华市中心支行危机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独立决策、现场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4)向火警、急救办公室报警;
向当地公安武警请求支援;
(5)决定对外表态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
(6)负责调动应急处置资源;
(7)检查平时预防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针对薄弱环节,研究有关措施;
(8)定期报告处置情况。
2.2支行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支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
(2)按突发事件的性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对内协调、对外联络;
(3)组织实施支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
(4)在汛期、地震活动期、疫情期,社会治安恶化时期,应向防汛指挥部、地震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公安部门咨询和收集信息,向支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2.2.3办公室职责:
(1)在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必要时,与公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
(2)设立24小时行政值班电话;
(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物资准备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络部门、联络人(内部、外部)的通讯录;
(5)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时掌握处置动态,联系相关部门;
(6)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
(7)接待新闻媒体单位,做好对公众宣传工作;
(8)落实有关处置必需的物资、车辆、急救医药器械;
组织现场救护,与120急救办公室联系。
2.2.4营业室职责:
根据应急指挥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应急事件处置期间的财务支持,对应急事件处置期间财务支出进行核算。
2.3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发现突发事件的股室、人员必须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报领导小组组长)。
应急指挥办公室在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小组成员,根据预案要求,研究制定处置紧急情况的具体措施。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具体处置紧急情况。
处置完毕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就处置情况写出报告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防汛指挥部、地震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公安部门通报,金融机构的现金脱供通报、门卫报告、各股室人员报告。
3.2预防预警行动
平时做好紧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人员、物资、车辆、照明器材和救生、急救器械药品的准备工作;
定期监督检查预案措施、组织演练预案;
定期检测电子监控报警系统;
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室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传真机工作状态良好有完整的联络单位、人员通讯录。
3.3.2技防设施工作正常。
3.3.3报警系统与公安110报警系统联网。
4、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4.1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条件
(1)特大洪水;
(2)破坏性大地震;
(3)火灾;
(4)县卫生部门宣布所在地为疫区;
(5)群体性冲击人民银行;
(6)犯罪分子破坏、盗窃人行办公区域财产行为;
(7)全县或辖内部分区域发生挤提现金风潮。
4.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报告人应客观、真实、具体报告有关情况:
A、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地点、事件严重程度;
B、事件发生时在场人员行为、人员数量;
C、发生挤提现金金融机构、原因、现金库存量、须紧急调运的数量。
4.3启动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4.4突发事件通报、上报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等单位通报突发事件情况并请求支援;
向上级行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
4.5通讯方式
4.5.1落实防汛指挥部、地震部门、卫生防疫站、公安部门值班电话、手机、传真机的号码,明确联络人。
4.5.2突发事件需要向公安部门报警时,应通过紧急按钮或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向110报警。
4.6控制
4.6.1现场指挥以属地管理为原则。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最高指挥员,行使统一指挥权,发布命令,布置任务,研究决策紧急处置措施;
向上级行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4.6.2现场控制以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为最高原则。
在突发事件现场,所有人员首先采取安全措施,使自身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其次再对危机采取控制措施。
4.7发生突发事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要划分警戒区域,布置警戒人员,保持现场,迅速组织人力、物资到指定位置。
4.8救护和医疗
现场救护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治措施,不论救护对象的身份,一律以抢救生命为第一要务,对危重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医院抢救。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根据当时当地可能出现的事件类型,准备好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
应急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前,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10突发事件现场应有明显的警戒标志,隔离围观群众,设立安全员疏散围观群众。
4.11社会力量的参与
人民银行职工、公安等,动员其他力量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
4.12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估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处置过程、后果和损失,以及处置事件的经验、教训进行全面评估。
经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审阅后,报上级行。
4.13
新闻报导
参与处置事件人员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接受新闻单位采访;
对突发事件确有新闻报道的需要,新闻报道内容必须经上级行危机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4.14应急结束
4.14.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4.14.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条件
(1)洪水完全消退,不影响正常工作;
(2)破坏性大地震后,经联系地震部门确认无大的余震;
(3)火灾完全熄灭;
(4)县卫生防疫部门宣布疫情解除;
(5)群体性冲击人、造反人员散去;
(6)犯罪分子抓获或已逃离现场;
(7)公众挤提风潮结束。
5、对特大洪水危及人行办公区域的处置
5.1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密切联系防汛指挥部门和气象部门,掌握最新气象信息和防汛动态,及时报支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
5.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支行各部门开展抗洪工作,转移支行各部门重要资财,组织人员撤离。
5.3安排人员在安全的位置实行24小时的值班。
5.4堤坝决口,有淹没可能的。
5.4.1处置原则:
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5.4.2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宣布撤离命令。
5.4.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在能够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安排人员在行区乘水上交通工具警戒。
6、对破坏性地震危及办公大楼的处置
6.1一般破坏性地震
6.1.1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了解震情,协调行内各部门开展抗震工作。
6.1.2发生地震时,立即停止业务,关闭电源,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6.2破坏性地震
6.2.1停止办理所有业务,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6.2.2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收集震情,向社会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协调行内各部门开展抗震工作。
6.2.3根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人员、车辆、重要资财转移到安全地点。
7、公大楼发生电器引起的火灾处置
7.1.处置原则:
切断电源,先灭火、后报告。
7.1.1哪个部门发生火灾,哪个部门人员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应及时切断电源,并用配备的灭火器灭火,同时,大声呼喊其他部门人员支援灭火。
7.2发生难以自救扑灭的火灾
7.2.1处置原则:
报119火警,报应急指挥办公室。
7.2.2应急指挥办公室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关闭办公室过道窗户,以免风借风助火,在消防队来后,配合灭火,疏散无关人员。
7.2.3火灭后,清点人员,保护现场,保卫人员负责协助查明起火原因。
8、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8.1发生严重传染病的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密切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及时掌握疫情;
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发放消毒用品,协调行内各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8.2行内工作人员身患严重传染病的事件
8.2.1处置原则:
立即隔离患者,控制病毒传播,对其他人员做好预防工作,对患者接触物品进行全面消毒。
8.3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密切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及时通报疫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及时发放消毒物品,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防疫、预防工作。
9、发生有人闹事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
9.1处置原则:
说服、劝解,缓和气氛;
阻止进入办公楼,维护办公秩序。
9.2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9.2.1注意收集信息,争取提前获得可能发生有人闹事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消息,做好防范工作;
9.2.2闹事事件发生后,在场员工应进行劝说,缓和气氛,尽量避免激化事态,并迅速报告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
9.2.3当出现群体性上访时,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视情向公安部门报警,了解上访人员的具体要求,进行说服和劝解工作。
9.2.4当发现闹事人持有凶器时,在场员工要做好自卫准备,同时,找机会向110报警,进行对话,并劝其放下凶器;
当劝说无效,发生人身侵害时,在场员工应进行正当防卫,制止犯罪,制服嫌疑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10、发生盗窃案件的处置
10.1处置原则:
注意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围捕送公安部门处理。
10.1.1支行办公场所发现盗窃案件,上班时间,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并通知门卫关闭大门;
应急处置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带上自卫工具,封锁一、二楼以下通道,挑选精干力量从下往上搜索,围捕犯罪嫌疑人,交公安部门处理。
整个过程中,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10.1.2保护作案现场,由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工具一并移交公安部门;
对事发当天的录像资料调取封存保管。
11、突发事件结束
支行立即着手恢复正常工作。
支行办公室还应及时对事件处置期间有关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有关过程中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建议,报上级行。
12、后期处置
12.1善后处理
12.1.1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抚恤、补助或补偿。
12.1.2灾后清理,对突发事件现场照相、摄像存档备案;
灾后损坏的,要及时申报进行复建,修缮,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12.2理赔
被保险伤亡人员和毁损的财产情况,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2.3总结报告
向上级行报告突发事件过程和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时完善有关防范措施,修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3、应急保障
13.1通信与信息保障
13.1.1支行行政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
监控报警系统与110联网,门卫值班室设置110紧急按钮。
13.1.2突发事件处置领导组成员移动电话24小时开机。
13.1.3制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有关联络单位和联络人员通讯录,并发放有关人员。
13.2装备保障
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放置有序;
保持监控录像、报警正常运行;
视情配备必要的其他器材物品。
13.3人员保障
应急保障队伍由本行职工组成,必要时请求公安干警增援。
13.4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车辆统一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调度使用。
13.5资金保障
支行从本单位经费中拨款,购置与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物资装备。
处置预案的演练和处置突发事件费用按照会计管理规定在本单位经费中支出。
14、监督管理
14.1支行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专业训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处置演练。
演练力求真实,达到实际效果。
14.2宣传和培训
向本单位职工公布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报警电话;
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等常识。
14.3奖励与责任追究
参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人员追认烈士、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对失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14.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人行县支行制定并解释。
15、管理与更新
由上级行对此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审查、改进后,报上级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