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变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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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有关报道称,在2004~2013年期间,我国全境的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年均约上涨9个百分点,受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带动,其中2007年~2008年涨幅在15个百分点左右,2011年涨幅扩大至20个百分点。

由这些数据来看,这几年来,农产品价格几乎一直在增长。

从调查数据中我们分析出,农民的收入与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通常人们认为如果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那么农民们的收入也会持续增长,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农民的收入有时甚至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下降。

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地区的统计数据和实际走访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分析,当地农民的收入就没有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提高。

二、农产品价格变动与农民收入变化的关系分析

本文所提到的农民收入,是指农民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由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后所获得的净收入总和。

其中,总收益是指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出售所有农产品所得收入和留存农产品可能得到的收入之和,总成本是农民为生产所有产品支付的全部成本,因此农民收入的计算公式可写为:

π=tr-tc=p×

q-c×

q=(p-c)×

q其中p表示农产品价格,q表示农产品的总产量,c表示农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从该公式可以看出,影响农民收入的直接因素除了农产品价格以外,还包括农产品的产量以及单位生产成本。

如果农产品的产量和单位生产成本不变的话,只要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收入就会增加。

(一)农产品价格、产量和农民收入的关系

如果农业生产成本保持不变,只要产量既定,农民的收入和农产品价格之间就会呈现一种正相关的关系。

但是,由于农产品自身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受到农产品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影响大,当农产品价格上涨时,农产品供给增加;

但是如果供给大幅度地增加,又会引起下一阶段农产品价格的下降,但是从而,使得农民收入减少;

正因为农产品供给对价格的敏感性以及其他因素,所以,农产品价格往往波动性极大,从而使得农民收入也具有极大的波动性。

(二)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和农民收入的关系

如果保持农产品产量不变、只要单位生产成本既定时,那么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也呈现正相关。

但是,如果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农业所用生产资料的价格也上升,农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也上升,并且上升的幅度与农产品价格上升的幅度相同,那么,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总收益的增加就会被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所抵消农民的纯收入则有可能不变甚至还有可能会减少。

从上述经济理论中我们可以推出随出市场上农产品价格波动性极大,且农民收入并不一定都会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增加。

而笔者通过对准格尔旗当地的统计数据和在调查走访中获得的数据分析后所得出的结论也恰好佐证了这一点。

本文的重点就是通过分析准格尔旗的实际情况,找出当地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涨后收入不增反降的原因,并对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提出部分建议。

三、准格尔旗农民收入概述

(一)准格尔旗经济发展概况

地处内蒙古西南部、鄂尔多斯市东部的准格尔旗是鄂尔多斯市辖下的一个重要旗县,2014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第10名。

准格尔旗总面积7692平方公里。

2013年准格尔旗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050.54亿元,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9.39亿元;

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57.39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604.23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完成53.17亿元;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83.75亿元。

经济结构比例为0.9:

62.6:

36.5。

(二)准格尔旗农民生产生活情况的调查

2011年至2015年间,笔者通过在准格尔旗当地进行实践调查活动和查询当地统计年鉴的方式对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活动,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表12006—2012年准格尔旗农产品价格指数变化情况表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农产品价格指数

100.7

103.6

113.0

96.2

103.1

105.4

105.3

数据来源:

2006—2012年准格尔旗统计年鉴

表2准格尔旗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化表(2006—2012)单位:

农民人均纯收入

5412

6287

7155

6893

8766

10093

9735

表1和表2是根据准格尔旗统计年鉴的数据制成的表格,从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准格尔旗地区的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从2006年到2008年一直持续增长,而且涨幅很大;

到2008年达到最大值,2009年时有大幅度回落,但是从2009年到2012年,农产品价格指数继续增长。

从总体走势上看,当地的农产品价格指数这些年是一直在增长的。

但是相比于准格尔旗地区的农产品价格指数的变化,当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变化却不是持续增长的,在2009年和2012年,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在农产品价格指数达到历年最大值的2008年,农产品价格指数涨幅达9%,相比2007年的农产品价格指数涨幅高出了大约6个百分点,但是当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涨幅却只有13%,与2007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涨幅相比还下降了3个百分点。

图1准格尔旗农民人均支出变化

与此同时我们再来看看当地农民的人均支出变化情况,从准格尔旗农民人均支出变化表可以看出,2008年到2012年的人均支出是逐年增加的,且年均涨幅达到了20%左右。

对比2008年至2012年准格尔旗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总支出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当地农民的人均支出在逐年上涨,而人均纯收入却波动很大,在2009年和2012年,人均支出甚至大于人均纯收入。

而在人均纯收入和人均支出都有所增长的年份,二者增加的幅度相当,这样的增长对于提高生活质量的贡献也是极为有限的。

在对准格尔旗的农村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时村民王占斌说:

肥料现在特别贵,今年一袋尿素的零售价都是115元左右,而去年最贵的也就是不到105元。

我们知道农产品生产成本是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类似这样的涨价一定会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对2013年暑期调查报告的调查问卷分析时,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里,有66%的人对未来随着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农产品收益持悲观态度,其中有许多人有放弃农业生产进城务工的想法,这些数据显示,准格尔旗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反而有所下降。

另外从准格尔旗统计年鉴上得到的数据显示,由于价格上涨,2012年前三季度准格尔旗农村居民食品消费现金支出为人均986元,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9元,增长了19.2%,增幅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高了5.6个百分点。

受到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当地农村居民购买猪肉的数量在前三季度有所减少,人均购买猪肉5.9公斤,减少13.3%。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即使在农产品涨价后农民的收入有所增长,但是实际上他们的生活水平并未得到真正的改善。

在对统计数据和实际走访调资料分析后笔者发现准格尔旗农民在农产品价格变动的过程中收入也随着农产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且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时候农民们的收入有时不增反降,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当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如果想要让当地的农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想要切实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那么我们首先就要找到在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却使当地农民收入不增反降的原因,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四、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准格尔旗农民无法增收的原因分析

在农产品涨价的背景下,农民承受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一是作为生产者,农民要承受农资价格高涨的压力;

二是作为消费者,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会工业品价格也会上涨,机电产品和农药化肥等工业品价格高涨的压力最终还是要落到农民身上。

基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过程中,农民能够从中获得的收益将会变得十分有限。

由此,笔者将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当地农民无法增收的原因总结为以下四点。

(一)民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收入的比重下降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的收入结构也不再是由传统的单一型的收入结构占据绝对优势了,而是逐渐向着多元型收入结构转变。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农业带来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相比于农业收入比重的下降,非农业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所占的比例在逐渐增加。

虽然在农民的收入结构中占据主体地位的依然是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收入,但是二者各自所占的比例与过去相比却产生了明显的变化。

过去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绝对优势,但是现在其所占的比例正在下降,而过去在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偏小,但是现在其所占的比例却在上升。

(二)农业劳动力成本的增加

劳动力是构成农业的基本要素之一,对农业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向城市,农村劳动力开始出现紧缺的现象,并逐渐加重。

在2013年暑期调查报告对前安定壕村进行的40份调查问卷中,30岁—50岁年龄段的只有27份,只占约67%,由于从事农业生产收入不高,大量的年轻农民脱离农业生产,进城务工或经商,许多土地都只是由家中老人进行简单生产活动。

如村民孙老虎、叶番香夫妇,他们和儿子儿媳共有28亩地,儿子和儿媳现都在东胜市跑出租车,家里的地只靠老两口打理,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

近年来,农产品价格虽然在不断上涨,农业现代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当前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仍然是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农户分散经营,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使得农民很难以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导致农业劳动力成本也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不断提高。

据调查,前几年农村帮工

动力成本增加也是抑制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农民的专业合作化组织程度低

在农产品价格的形成过程中,许多因素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其中就包括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产后环节,而在诸多环节中,农产品流通环节中各经销商所获得的利润最多,农民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能获取到的最终利润则很少。

每当到了丰收后卖粮的季节,总是卖粮的多收粮的少,供过于求价格自然上不去,而且收购企业往往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有意压低收购价。

等到过了粮食收购的季节粮价高涨了,但是,此时的农民已经没有多余的粮食出售了。

而应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成立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但是目前为止,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这种农业的专业化合作组织却发展缓慢,有些成立的合作社也只是流于形式。

在2014年暑期实践所走访的达茂旗和武川县的部分地区中,成立合作社的村很少,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热情也不是很高。

而在准格尔旗,这种合作组织则更少,到了收获的季节,准格尔旗的农民只能被动接受收购企业给出的价格,严重影响到了准格尔旗地区农民收入的提高。

(四)提高农产品价格存在“溢散效应”和“反馈效应”

如果想要农民在农产品价格提高后收入也相应提高,两个前提条件必须满足,第一是必须保证农产品生产成本不变或下降;

第二是如果农产品价格提高导致整个市场的产品价格普遍提高,那么要保证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幅度要大于其他产品的价格提高幅度。

如果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农产品价格提高后那么的收入也一定会增加。

但是实际情况是在农产品价格提高后,导致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都是不利于那么增收的。

具体来看:

第一,在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增加,此时工业企业只有通过提高工业品价格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同时工业相较于农业中间产品和生产环节多,在这些中间环节中农民从农产品价格上涨中获得的利润会逐渐被抵消,从而形成了农产品价格上涨后的“溢散效应”,导致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涨后收入提高幅度降低甚至直接导致农民收入不增反降;

第二,工业产品中的农用工业品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生产成本,农用工业品价格增加后农民的生产成本也相应的增加,从而形成农产品价格上涨后所带来的“反馈效应”,导致了农业在原价格下的萎缩,使得农民收入提高幅度降低甚至直接导致农民收入不增反降。

下表是从准格尔旗统计年鉴上摘出来的关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的统计表,显示了2009年到2011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从表中我们发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上涨很快,其中尤以化肥、农用机油和农用种子的价格指数上涨最快。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上涨

表3准格尔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变化表(2009—2011)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小农具

100.0

饲料

101.6

产品畜

91.9

117.9

112.9

半机械化农具

101.0

100.8

机械化农具

100.5

101.5

化学肥料

89.8

96.6

107.1

化学农药

98.2

农药机械

92.5

97.9

农用机油

97.8

107.6

106.7

农用种子

109.0

109.1

2009—2011年准格尔旗统计年鉴

五、进一步增加准格尔旗农民收入的对策与建议

农产品价格的变动不仅与农民的收入息息相关,而且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因此农产品价格波动还牵扯到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

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必须增加,但是另一方面,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产品价格的涨幅又不能过大,尤其是农产品中的粮食。

因此,要想增加农民的收入,单纯提高农产品价格是不够的,从其他方面补贴农民,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和风险才是可取的,笔者将具体对策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大对农民的补贴

当今世界各国支持农业的方式主要是对农民进行补贴,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不导致CPI上扬的同时使农民收益,这种方式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不被影响,保持了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

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盛行,且补贴额度极高。

在日本,政府对农业的补贴额度高达447亿美元,欧盟和美国则分别为1214亿美元和389亿美元。

在日本,其农业生产总值的40%左右来自补贴,其农民的农业收入中50%来自于补贴,在欧美国家,这个份额也占到了40%以上。

我国对农业的补贴曾经长期不足,虽然近年有所增长,但比例仍然偏低,直

农民增收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准格尔旗地区受地区资源禀赋的影响工业发展水平要超过农业,且在工业发展过程中农业所做出的牺牲和贡献是巨大的,现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反哺农业的时候了,因此在未来,当地政府加大对当地农业的投入和补贴将是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的一个有力措施。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我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营体制仍然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改革开放初期,这种经营体制由于符合当时的国情,对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曾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这种经营体制已经开始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了。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经营在市场中是很难站住脚的,所以要想增加农民的收入,突破现有的旧的生产经营体制的束缚很重要。

在准格尔旗地区,这种体制束缚对当地农业的限制也很明显。

所以笔者建议当地政府应该引导当地农民转变观念,突破原有的经营体制的束缚,鼓励和支持当地农民成立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

在包头和呼和浩特地区的调研活动中笔者见到了许多新的农户经营模式,一人承包大面积土地进行机械化耕作的模式和石宝镇的天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莜面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模式都取得了很好地效益,这些模式都值得准格尔旗政府和农民们学习借鉴

除此之外还可以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行业协会与当地的龙头企业合作,如引导沙圪堵镇农民组成合作经济组织与当地高原杏仁露集团合作,既有利于高原杏仁露集团的长远发展,又有利于当地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还可以鼓励当地农民兴办专业生产合作社,有农民自己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

(三)大力投资和推动农业技术进步

随着未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人口和土地将会变得越来越少,但是人们对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需求却会越来越大,想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只能依靠农业技术的进步。

同时农业技术的进步也是提高能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民增收的必要手段。

但是我国在农业技术的投入方面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的投入却相对较少,这使得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技术方面缺乏重大突破。

而且由于农业技术投资少,在农村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也在逐渐减少,这给已有农业技术的推广也带来了麻烦。

与制造业技术进步不同的是,农业技术要想进步只能完全依靠国家扶持,这是制约农业技术进步的一个最大难题。

所以要想农业技术进步,要想农民增收,国家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是必由之路,如果说过去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能满足农业技术进步的条件,那么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现在的经济水平已经满足了,从准格尔旗经济发展的侧面也可以体现这一点。

过去准格尔旗经济发展水平低,为了发展地区经济,农业发展要为工业发展让步,现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后,工业就要开始发布农业了,这和国家对待农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是一样的。

发展农业技术,促进农民增收首先要做的是加大农业的基础学科研究和应用研究,政府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并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研究也要大力扶持农业技术的研究。

同时政府还应该招募更多的专业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引导和促进新型农业技术在农村普及,是农业技术进步真正为农业发展服务,为农民增收服务。

(四)规范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

在农产品交易市场中,农民一直处于弱势群体,这也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农民无法增收的一个原因,因此要想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秩序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前文对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准格尔旗农民无法增收的原因分析中笔者曾提到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经销商所获得的利润最多,同时提到在出售农产品的过程中,收购商利用经济优势和信息优势在农产品交易中牟取暴利的现象很多,这些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不规范。

而这种秩序的不规范所带来的农民无法增收的后果不是单独靠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可以解决的,政府和工商管理部门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规范也很重要。

同时在对准格尔旗农民的访谈调查中笔者发现,知道可以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在农产品交易中合法地位的农民很多,但是真正使用过法律武器维护过自身合法利益的农民却没有,这体现出当地农民的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对农民法律知识普及的工作也要抓紧落实。

只有有规范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和懂得使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农民,才有规范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才能为当地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六、结论

通过本文结合准格尔旗农村实际情况的分析后笔者得出结论,农产品价格的变动与农民收入存在正相关和负相关的关系,而在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和农产品交易市场不规范等客观条件限制下,农产品价格变动对农民收入的负相关影响更大,导致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农民无法增收的现象出现。

而对于如何进一步增加准格尔旗农民收入,笔者认为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引导价格上涨后的收益回归到农民手中,但是要在引导过程中同时考虑到市场上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大力投资和推动农业技术进步,这三种方法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市场上其他经营者的影响,同时辅以规范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的手段,保障农民在农产品交易中的合法利益,这样就可以稳步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1.张永,《从农产品价格角度看农民利益分配》,《农产品加工》,2010年1月第1期

2.高树印、李润臣,《从农产品价格与农民负担看农民增收》,《中国物价》,2000年3月

3.罗永恒,《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财经理论与实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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