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8490640 上传时间:2022-12-17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79.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2章 公共经济学研究对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但突出的问题依然是下面几个问题:

三、私人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福利损耗

我们继续以大桥为例来说明私人部门生产公共产品的福利损耗。

如3-1图:

图3-1

上图3-1中DD为需求曲线,QL为大桥临界的通过能力,即过了这点就会产生拥挤,如图中的Qc,为现在大桥实际的需求状况。

从图可看出,如果桥的使用没有产生拥挤,这时在由政府生产这座大桥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有两种选择:

(1)当过桥的人数少于QL时,由于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从而价格也为零,因此可以选择免费过桥的做法来增加社会福利,使所有想要过桥的人都能通过,

(2)然而当过桥的人数大于QL时,政府则应选择过桥收费的办法以防止出现过桥拥挤现象,这是因为在过桥人数达到QC,如果采取免费过桥的办法,需求曲线就会与横轴平行而使需求趋于无穷大。

当政府采取后一种收费做法时,其收费T(Toll)应等于生产这座桥的边际成本(MC),这样可能使社会福利的损耗减少,但桥的使用效率提高,达到最佳的效果。

过桥人数降为QG,MC-QG-QL部分为政府收费时的福利损耗,意味着从QG-QC间的消费者无法享受过桥的需求。

前一种情况使整个POQL内的部分都成为消费者剩余,成为社会成员的福利;

也就达到了消费的福利最大值。

而当未产生拥挤的桥梁交给厂商来生产时,厂商的投资必要遵循MC=MR的原则。

厂商的边际收益(MR)曲线,低于消费者的需求曲线DD,按市场化动作原则厂商的收费价格为P1,而这时按此付费只有QP数量的消费者才能通过付费消费,有QP-QL部分消费者无法通过付费过桥。

下面的另一种情况是,本身已经产生了拥挤的桥梁如何生产的问题,实际上是一种产生消费竞争,但没有排它的准公共产品的生产问题,我们认为这种产品本应交由厂商生产,并按市场化原则收费,如图3-2的情况,厂商收费应为OP1,而OT间的费用由消费者自己支付,谁享受谁付费,TP1间的费用支出部分即T1由政府进行补助,以减少准公共产品纯粹由私人厂商生产和供应而给消费者带来的福利损耗P1TMCA部分。

这样做即可提高桥的使用效率,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消费。

政府在实行补贴的过程中,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以防厂商虚列成本,随意扩大盈利的情况产生。

图3-2

从整个社会来看,如果用同样的过程来求整体社会的边际效用,则可以作出DD线。

即整个社会的需求曲线。

社会的需求曲线与社会的边际成本曲线相交决定公共产品的最终供给量,如图3-3。

图3-3

在上图中,DD为社会需求曲线,MC为社会边际成本曲线,它们相交于E,决定了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为OQ0。

这是图中的阴影部分就是最大的社会剩余。

如果社会的边际效用大于边际成本,公共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增加会使社会剩余增加;

反之,如果社会的边际效用小于边际成本,公共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减少会使社会剩余增加。

在社会的边际效用与边际成本相等时,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使社会剩余最大。

1、自然垄断

自然垄断是由资源的稀缺性引起的,矿产、森林、水源、甚至空气环境都具有稀缺性,对这些稀缺资源的控制是对社会成员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这类称缺资源的生产经营权一般只能控制在政府手中,如果这类具有稀缺性的自然资源允许厂商经营,也必须由政府加以管制,但大多的解决办法就是对自然垄断企业实行国有,使其成为公有企业。

市场缺少竞争的一般原因是规模效应或范围效应的存在,即生产的平均成本随生产水平(产出)的提高而减少。

例如,供水系统的主要成本是铺设管道,一旦管道铺好,每多供应一个用户所增加的成本几乎为零。

如果再铺一条一模一样的管道来为另一些用户服务,显然是不经济的。

这类行业必须实行垄断经营。

对于自然垄断行业,不能要求像完全竞争市场那样要求价格等于边际成本。

因为在这类行业中,边际成本总是小于平均成本的,如果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厂商便要亏损。

如图2-1之Q1。

图2-1自然垄断及其相关政策

Q1:

最优政策:

价格(P)=边际成本(MC)

政府补贴AB单位价差

AB=平均成本(AC)-边际成本(MC)

Q2:

次优政策:

价格(P)=平均成本(AC)

Q3:

垄断经营、边际收益(MR)=价格(P)=平均成本(AC)政府不予补贴

解决的办法,一是政府通过提供补贴来保证这一行业的继续运营,同时维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补贴差额为AB。

这种政策从社会福利角度来看是最优的(不考虑补贴的经费来源-税收-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情形),如图之Q1。

二是政府让这些企业自负盈亏,但限制其价格,使其经济利润为零,此时价格等于平均成本,如图之Q2。

这种政策被称为次优的。

这样如教育问题、国防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矿产资源问题等等都能产生出自然垄断的问题,自然垄断的存在是我们建立公共经济学理论的重要前提。

2、外部效应与交易费用

外部效应的存在则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又一个主要的公共经济问题。

萨缪尔森曾以灯塔为例说明外部效应存在及由此引起的收费困难是这类产品要有由政府提供的又一前提。

萨缪尔森认为"

公有或社会物品的利益和纯粹私有物品的利益不同,它对许多人起着外部消费的影响。

"

考察上面提到的为了警告礁石而设置的灯塔。

它的光亮有助于整个看到它的人。

企业家不会为了赢利而建造它,因为要向使用者收费会引起很大的困难。

这肯定是政府要做的一种事业"

但萨氏在其脚注中进一步说明,即使不存在收费困难,从社会最优利用角度出发,类似灯塔这类物品也应由社会提供。

当然从争论问题的角度看,一些产权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

的收费困难是可以解决的。

科斯在《经济学上的灯塔》一文中对英国早期的灯塔制度进行了研究。

他的研究成果证明,灯塔的私人经营是可行的,从穆勒到萨缪尔森以来把灯塔看作必须由政府经营或私营灯塔因无从收费而无利可图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科斯发现,在1610年至1675年之间,拥有政府授权专门管理航海事务的领港公会连一个新灯塔都没有建造,但同期私人却投资建造了至少10个灯塔。

到1870年,英国当时的公营灯塔有24个,而私营灯塔有22个。

此后政府开始收回私营灯塔,到1842年以后,英国灯塔才全部公营。

关于收购私营灯塔的理由,英国政府的解释是私人收费过高。

由此看来,对于灯塔这样纯公共产品"

,公营的原因并不是"

外部效应性"

无法克服,而是为了限制垄断。

张五常指出,科斯这个灯塔的例子中克服"

搭便车"

的收费困难的根本措施在于:

政府给予私营灯塔一个类似于专卖权的特权。

这种特权或专卖权意味着每一艘船只使用灯塔都必须交付费用。

这种专卖权实际上是界定产权,并由政府从法律上加以保护。

这进一步证明了"

科斯定理"

在公共品上的正确性:

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通过适当的产权安排,外部效应是可以克服的;

产权安排也并不一定要求公有化。

所建的通过产权安排将外部效应"

内生化"

的方法并不完全可行。

施蒂格里兹便指出了三个方面的阻碍:

第一,对于纯公共产品,产权划分难以进行,不存在谈判的方式解决外部效应问题。

这一方面是由于排斥任何人从公共品中获利的费用极大;

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达成有效率的协议。

实际上,即使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没有第三方的干预(法律),私人协议也难以达到最佳效率。

第二,私人解决的交易费用极高。

施蒂格里兹认为,政府可以明确地看作是众人建立的、能够使外部效应内在化的义务机构。

第三,一系列产权的建立会导致低效率。

科斯定理的实质是排斥政府干预,但事实上明晰产权还是需要有政府的介入。

二、公共产品的分类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指公众所必须使用,且社会每一成员对这一产品的使用不会导致其他个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这一产品在产权上具有不可分割性。

作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特点:

即所有权上(受益)的非排它性和消费过程中的非竞争性。

所谓非排它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无法排除不支付价格人的消费。

如海上建一航标灯、街上建一排路灯,建立起来以后就难以排除其他消费者的免费消费。

公共产品的非排它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上。

首先:

公共产品在技术上就不易于排斥众多的受益者。

比如灯塔你很难做到对不同受益人的不同技术处理。

熟人或支付价格的船来了就开灯,否则就不开,若想这样在技术上很难做到我们说它在技术上难以排它。

其次,即使存在技术上的排它性,但排它成本非常昂贵,一般不会轻易采取排它手段。

如果排除不支付价格的人使用灯塔,就需要设专人看管灯塔,查收支付费用的情况,甚至设置围障,招人卖票收费,验票检票等。

但这样的结果是排它成本高于排它收益,而不愿排它。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这一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不会削弱现有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从生产者的角度来讲,是指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为零。

其结果就是增加多少个消费者一般都不影响其他人消费。

用经济学的语言讲边际消费成本为零,即每增加一个单位消费所要支付的消费成本不变。

生产者一般不要因为消费者的增加而增加相应的支出。

当然这是从指流动消费的增量来讲的,而不是指瞬时消费的总量。

什么是流动消费的增量呢?

主要是指动态的接踵消费而言的,一个过去一个接踵消费。

如果是瞬时消费增量的边际增加,就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产生"

拥挤"

如灯塔、路灯都是这样,你一个一个地过去、一条船一条船地过去对路灯与灯塔的使用,大家互不影响,不增加边际消费成本。

如果大家一起消费,消费者又不断增加,那么肯定会对其他人的消费产生影响,要想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就会增加边际消费."

,不影响自己的消费,也不会主动向生产者"

行贿"

--支付使用价格。

所以公共产品作为非拥挤产品,在不拥挤的情况下使用存在着上述两个特点。

2、私人产品

私人产品相对于公共产品而言是具有产权明确而又可分割的特性。

它与公共产品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私人产品的两个特征正好与公共产品相反。

表现在:

一是所有权上的排他性,即能够在财产权上明确这一产品只属于我而不属于他人,具有产权上的可分割性。

二是消费上具有的竞争性,即该产品不能公共消费,某个社会成员消费它以后其他人就难以消费。

私人产品的第一个性质,保证了私人产品所有者有权对使用该产品的人索取价格,要求有偿使用。

私人产品的第二个性质,保证了私人产品所有者可以单个地向该产品使用者索取价格,得到投入的回报。

相对于公共产品的第二个性质而言,私人产品边际消费的增加,会增加它的生产成本,就需向每一个增加的消费者收费费用。

3、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

我们在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进行分类时发现:

(1)有的产品往往是既具有非排它性,但又有竞争性;

(2)有的产品是既有非竞争性,但又有排它性。

火车、桥梁以及没有座满的足球场、电影院。

它们并是单一地用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的性质可以说明的,我们称这类产品为准公共产品。

有非排它性,但具竞争性的如草原、湖泊、河流、甚至海洋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一个消费者要进入草原、湖泊、河流、甚至海洋消费比较容易,包括生产性消费。

但当这个消费者进入这块草原、湖泊、河流、甚至海洋消费后,他就与其他消费者产生了竞争,会影响其它消费者的消费。

使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增加而收益下降。

具有非竞争性而容易排它的产品如不拥挤的火车、桥梁没有座满的足球场电影院等。

在这些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多一个消费者往往不会引起边际消费成本的提高,也不影响其它消费者的消费。

但这种产品的消费比较容易产生排它性,如给火车设一个门,桥梁设一个收费站,在技术上没有什么困难,人们要想无偿消费就不容易了。

体现了它的排它性。

4、不同性质产品的判断及行为主体

(1)公共产品性质的判断

要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公共产品,首先要看这个产品在消费中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如有非竞争性,则再进一步分析,它是否具有非排它性。

要是这个产品两个性质都具备的话,就可肯定这个产品已属于公共产品。

如果这一产品是纯粹的公共产品,它应由政府的公共部门来提供。

其次,如果这个产品既不具备非竞争性也不具备非排他性,那么这个产品就是纯粹的私人产品,一般应有私人部门来生产。

再次,如果一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但从技术上看它能排他,排它成本又不是很高,或者具有非排它性,但具竞争性的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

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一般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国家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让私人部门来生产,由政府给予经济上的补贴。

我们判断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是从产品的物化性质或使用价值来进行的,而是根据产品的社会性质来决定。

从产品的社会性质看,物化性质或使用价值相同的产品可能既是公共产品,又是私人产品,如同样是路灯,有于处在马路上与宅院中的位置不同,其性质也就不同;

有的产品会因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历史上曾经是私人产品的,今天就可能成为公共产品了。

如图书馆有小到大的变化就有这一痕迹;

有的产品今天是公共产品,明天可能因技术上的可分性(技术进步以后)而变成私人产品了。

(2)政府生产公共产品的条件

政府能否生产私人产品,我们说人们不能绝对地否定政府在私人产品生产中的作用,政府在两个目的的支配下,不仅应该而且必须生产私人产品,一个目的是为了限制该产品的使用量,使稀缺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资源的稀缺性表明需要对某些资源的使用加以限制,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

私人部门有可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掠夺式地使用稀缺资源,造成部分资源枯竭。

一个是为了打破垄断,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政府应该介入到私人产品的生产中来。

政府只要是出于这两个目的是可以生产私人产品的。

从总体来说政府生产私人产品,需要解决委托代理的利益机制与委托代理的成本问题,如果能将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政府生产私人产品的绩效或许会更高一些,原因在于现代社会运用政府作用已必不可少了,经济活动中尤其如此。

而政府利用政府的成本应该是最低的。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必须从私人产品生产中退出,专一于公共产品生产,这样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这是因为一部分特大型企业由私人经营的成本己经非常之高,全球化、国际化的出现私人厂商的能力难以应付多方面的支出,其经营成本与政府经营比较而言己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国际间的外交正是政府的职能优势,集约化处理还能降低国家经营企业的成本。

政府能否解决委托代理的利益机制是能否搞活国有在业的焦点,有人认为私人厂商的经营目标与行为是统一的,利益关系也是一致的,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也就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所以他们会在市场经济条仲下追求高收益,冒高风险。

而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因资本是受人之托,利益高低与个人往往没有必然联系,恰恰经营不好,企业遇到风险时自己的位子与面子就都没有了。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

一个是国有企业能否解决委托代理的问题,我们知道实行委托代理机制是今天企业制度的主要运行模式,本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什么性质、什么规模、什么程度的企业一定要实行委托代理机制。

另一个是企业发展的所有制形式问题,所有制形式有什么决定的、它的重要性如何、所有制形式演变的规律性是什么?

这些问题都在讨论之中,尚不能说有明确的答案。

但实行委托代理的经营制度已是全球化的趋势了。

5、行为主体的错位及其后果

虽然我们认为政府并不是绝对不能生产私人产品,厂商也并非不会生产公共产品(这一点后面我们有所分析),但一般而言,政府生产私人产品存在委托代理的风险,难以处理好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离问题、经营者与企业利益分离问题、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分离问题等;

私人(厂商)生产公共产品存在收费困难,投资难以得到回报的问题等,如果要厂商生产公共产品,为此往往要寻求政策保护,获得准政府的地位,产生企业行为政府化,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那样又会危及到其它部门的利益、甚至是生存与发展。

企业行为政府化有以下几层含义:

一是企业在竞争发展中直接或间接地采用政府行为。

一些企业扮演着双重角色,一般情况下它们以市场行为对付竞争者和处理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在此法难以成功时,它们通过其地位和关系以高一级政府出面干预经济活动,保护其利益,例如某些特殊行业和能源企业等等。

二是企业本身拥有许多政府职能。

企业办社会只是一个方面,有些企业在一些地方占有很大的地盘,它们甚至在地方上扮演着一个行政区的角色,例如某些矿山、水利建设企业等等。

这些企业内设有公安、检察、法院、交通、消防等政府的管理部门,还有小学、中学、医院、影剧院等文化福利设施。

这些现象往往导致如下问题:

(1)企业之间竞争不平等。

这一点非常明显。

以政府行为干预企业间的正常竞争,一方面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另一方面造成了事实上的企业等级,如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甚至某某领导的企业、平民企业等等,从而造成企业之间的矛盾,甚至敌视和相互拆台。

(2)复杂化了企业、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

有些中央企业或说不清所属关系的国字号的大企业,在与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矛盾中,利用中央或上级政府或某领导向下面施加压力,造成地方上的强烈不满以及由此引发中央、地方、企业间的矛盾。

例如,有的大企业卡地方的脖子,或地方卡大企业的脖子,有的地方老百姓拆大企业的铁路,地方上对大企业断水、断电等现象不时发生。

(3)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由于企业行为的政府化,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资源的最优配置。

例如,一些企业的垄断限制了自由竞争,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有时由于地方、企业的矛盾,不能按照最有效的方式配置资源等。

有的大企业直接归中央各部领导,地方政府利用当地特有的资源再开办隶属省、市、县政府的同类企业,造成资源、人力、财物的浪费。

我们以公路为例,公路作为公共产品,交给厂商或按厂商行为办事的地方,如有的地方实行"

四自"

方式修筑公路(自筹资金、自行还贷、自主收费、盈利归己),虽说从解决公路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看有它的积极意义,但出于自行还贷的压力,公路建设的投资人越多,公路收费站点也越多,它不仅增加了用车者的负担,而且制约了汽车工业的发展。

汽车工业不能发展对橡胶工业、机械工业的负面影响极大,对就业也有不利影响。

而从根本上说政府生产私人产品可能造成的是效率的损耗,厂商生产公共产品可能造成的是福利的损耗,随着程度加深任何一种错位都会有效率与福利两方面的损耗。

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有企业的改造,不仅要注意"

政企分开"

,而且更应注重隐蔽性更强且根深蒂固的、在国有企业改造后还会长期存在的"

企业行为政府化"

问题,真正做到"

企政分开"

而实现这一点的关键还在于理顺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

第二节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

一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

1、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方式

所谓资源配置是指如何把有限的生产要素配置到社会迫切需要的众多领域,众多部门的产品和劳务的生产上去,以实现最佳的资源使用效率。

发展到今天,任何社会不管其性质如何,从生产活动的宏观过程看,都存在着需求的无限性和资源相对稀缺性的矛盾,所以,在资源的配置中也就面临着对:

生产什么,生产多少;

如何生产;

为谁生产,这样三个基本问题的选择。

(1)社会经济活动中配置资源的四种方式。

从历史过程考察:

资源配置主要有四种方法。

一种方式是"

习惯"

这种习惯是在长期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并受到了人们普遍遵守的惯例。

一旦形成,它的遵守与否就会受到社会舆论与社会力量的制约。

但这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具有盲目性,僵化和狭隘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遭到淘汰。

再一种方式是"

命令"

命令是借助于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强制别人执行的决策过程,用命令方式来配置资源一般是因为:

对决策的执行者缺乏信心;

出现社会动荡和经济危机;

强化权力的垄断地位等。

用命令配置资源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是严重的短缺经济,在短缺经济条件下,为把有限的资源利用好,采用命令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能提高使用效率。

但命令经济所造成的瞎指挥,盲目性,长官意志等是它的副作用。

另一种方式是"

市场"

,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情况下,生产什么?

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主要是由一种竞争的价格机制来决定,消费者、生产者和拥有充分的自由择选权,他们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分散地、个别地进行决策,并通过市场交换和竞争达到他们的目的,调整他们的行为。

还有一种方式是"

计划"

,运用计划配置资源主要是因为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提高,而经济活动的信息量又极不稳定,极易造成经济活动的非均衡状态,单个生产者往往难以控制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由政府作出统一的计划,可以起到调控经济起落波动的作用。

从现代经济活动看,虽然不能说按习惯与按命令配置资源的方式已经完全消失了,但它们的存在已不再是主要的配置方式。

现代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表现为"

与"

两种,并且也已形成了相应的运行机制。

(2)计划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

都不是哪一个社会特有的资源配置方式,从一般意义上讲的计划,是指一种事先安排,是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的重要特征,计划的水平和结果,反映了人类自觉、能动地改造与协调自然和社会的能力。

经济活动中的计划,是指人们侧重于对未来经济活动的主观安排,一个合理的计划需要符合组织和协调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

计划有宏微观之分,宏观计划表现为国家和社会对经济资源配置的调控所作出的事先安排,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达到某种特定的目标。

微观计划则表现为生产单位组织生产所作出的安排,目的是使企业内部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取得良好的收益。

所以说计划是人类主观能动性对客观世界反映的一种表现形式,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没有必然联系。

无论何种社会制度,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协作关系的紧密、复杂,为了使经济发展能有序地进行,都需要通过制定计划来组织社会经济活动。

很明显,计划本身并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特定目的的手段,是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环节。

尽管计划的水平和程度因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如何制定和实施计划都应服从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客观需要。

市场是商品经济特有的现象,凡是有商品经济存在的社会都会有市场。

市场是商品交换顺利进行的条件,是商品流通领域一切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

商品供给和需求及其相互作用所实现的商品流通的总和。

只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形式与作用方式是不断延伸的。

市场存在的条件也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分工状况,另外还取决于社会独立经济单位的利益关系的实现形式。

在生产力的发展还不能消除各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益差别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实现,需要进行等价交换,以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判决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