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考评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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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每月业务办理情况及常规化管理(10分);
养老金发放工作及冒领追讨工作(10分);
阶段性工作。
(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考核说明(总分100分)
1、建立并更新人力资源信息基础台帐(12分)
①建立并更新人力资源台帐(3分);
②建立并更新求职登记台帐(3分);
③建立并更新用工信息台帐(3分);
④建立并更新零就业困难家庭台帐(3分)。
2、推荐本社区劳动力参加培训和就业(10分)
①协助推荐本社区劳动力人员参加培训并提供职业介绍(3分);
3、协助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22分)
①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3分);
②提供职业供求信息(2分);
③有落实培训需求调查(2分);
④有开展职业指导(2分);
⑤协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4分);
⑥开展用工调剂工作(4分);
阶段性工作(5分)。
4、协助促进就业帮扶工作(16分)
①协助落实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分);
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4分);
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4分);
④协助人社部门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4分)。
5、抓好社区居民社保服务工作(40分)
参保每月业务办理情况及常规化管理(13分);
养老金发放工作及冒领追讨工作(13分);
阶段性工作(11分)。
四、村(社区)平台建设考核补助标准
(一)村级工作平台考核补助
1、村级平台补助资金安排为三个方面:
①基础补助;
②日常业绩;
③年终考核评级补助。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2、村级工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由以下组成:
①村级基础补助资金:
村人数1000人以下补助2000元,1000人以上补助3000元;
②日常业绩考核:
2000元×
完成工作量百分比;
③年终考核评级档次分为:
评为优秀(86-100分)的奖励2000元;
评为良好(76-85分)的奖励1000元;
评为合格(60-75分)的奖励500元;
评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取消年终考核评级补助资金。
(二)社区工作平台考核补助
1、社区平台补助资金安排为三个方面: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0元。
2、社区工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由以下组成:
①社区基础补助资金:
社区人数3000人以下补助4000元,3000人以上补助5000元;
6000元×
评为优秀(90-100分)的奖励5000元;
评为良好(80-89分)的奖励3000元;
评为合格(60-79分)的奖励1000元;
五、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监管
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将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对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并适时组织抽查,研究并督促解决平台考核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平台考核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非法套取、私分、挪用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资金审核。
平台考核补助资金实行当年度考核补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人社部门要成立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考评领导小组,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会同乡镇(街道)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当地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复核,由财政部门核拨。
(二)资金拨付。
确定考核结果后,将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资金拨付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将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助资金分别拨付到乡镇(街道),经乡镇(街道)将资金发放到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六、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可根据当地就业保障工作平台任务实际情况,相应细化考核指标及调整考评分值。
对没有完成任务且不积极配合考核的,可以不予补贴;
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村(社区),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村(社区)总数的各5%。
附件:
1.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申请表
2.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3.漳州市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年终考核表
4.漳州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年终考核表
附件1
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申请表
平台基本情况
平台名称
工作人员
地址
平台性质
□村□社区
联系电话
平台人数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考评等级
不合格
补助资金
基础工作
元
合格
日常业绩
良好
年终考评
优秀
合计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申请
以上填报情况属实,现申请领取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请予审批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审核意见
根据(漳人社[2017]270号)文件要求,对该劳动保障平台工作进行考评,经综合考评,该劳动保障平台考评结果为,依据文件要求的补助标准,同意给予该劳动保障平台元资金补助,报请人社局(考评领导小组)复核。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盖章):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人社局(考评领导小组)复核意见
同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意见,报请财政局按规定予以核拨。
说明:
1.考评等级:
不合格:
60分以下;
合格:
60-75分;
良好:
76-85分;
优秀:
86-100分。
2.基础工作:
社区人数3000人以下补助4000元,3000人以上补助5000元。
日常业绩:
村2000元×
社区6000元×
完成工作量百分比。
年终考评:
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
3.报送单位:
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一份,共计一式二份。
附件2
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村(社区)平台名称
村
社区
小计
填报人:
负责人:
附件3
漳州市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年终考核表
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年月日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结果
情况说明
自评
得分
审核
100
一
建立并更新人力资源信息基础台帐
20
1.1
建立并更新人力资源台帐
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并每月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缺一个月台账扣0.5分,扣完为止。
5
1.2
建立并更新求职登记台账
受理求职登记并建立台账,将信息报送上级平台,每报送一个月得0.5分。
1.3
建立并更新用工信息台账
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提供每月台账及发布相片得5分。
1.4
建立并更新推荐就业台账
建立推荐就业台账,并报送上级平台,每报送一个月得0.5分。
二
推荐本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和就业
10
2.1
协助推荐本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和提供职业介绍
建立本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和提供职业介绍台账得3分。
3
2.2
其他职业介绍并推荐就业
建立其他职业介绍并推荐就业得3分。
2.3
协理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月报告制度
协理员按序时时效完成工作任务得4分。
4
三
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得5分。
协助人社部门对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开展就业援助,做好上门送信息、送政策、送岗位等服务工作,并进行跟踪服务得5分。
(2016-2018年工作重点为配合抓好精准扶贫服务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落实精准扶贫服务工作)。
四
完成其它交办任务情况
4.1
用工调剂工作
开展淡旺季调剂、村企调剂、校企调剂、富余人员再就业调剂,累计调剂人数超过10人的,得5分,5-10人之间,得3分,1-5人之间,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4.2
协助人社部门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
提供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名单得2分,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台账得3分。
4.3
完成人力资源招聘会任务
协理员有组织求职人员参会得5分。
4.4
阶段性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阶段性工作得5分。
五
抓好农村居民社保服务工作
40
5.1
城乡居民保续保缴费率
缴费率低于90%得0分,缴费率达90%得9分,90%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多0.6分,最高得15分
15
5.2
参保每月业务办理情况及常规化管理
1、及时准确收集上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与变更、待遇领取、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险关系注销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5分(未及时上报一次扣0.5分,业务经办错误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做好城乡居民保相关情况公示等工作,5分(发现未公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名单,5分(发现漏报瞒报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3
养老金发放工作及冒领追讨工作
协助冒领追讨工作,5分(存在冒领人员未追回的,发现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5.4
考核组成员(签名):
附件4
漳州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年终考核表
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年月日
12
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并每月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缺一个月台账扣0.5分,扣完为止。
受理求职登记并建立台账,将信息报送上级平台,每报送一个月得0.25分。
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提供每月台账资料得3分。
建立并更新零就业困难家庭台帐
建立并更新零就业家庭台帐得3分。
推荐本社区劳动力参加培训和就业
协助推荐本社区劳动力人员参加培训和提供职业介绍
建立本社区劳动力人员参加培训和提供职业介绍台账得3分。
建立其他职业介绍并推荐就业台账得3分。
协助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22
3.1
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
提供就业创业宣传资料得3分。
3.2
提供职业供求信息
建立职业供求信息台账得2分。
2
3.3
有落实培训需求调查
受理培训需求调查并提供台账得2分。
3.4
有开展职业指导
提供职业指导台账资料得2分。
3.5
协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得4分,被投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6
开展用工调剂工作
开展淡旺季调剂、村企调剂、校企调剂、富余人员再就业调剂,累计调剂人数超过10人的,得4分,5-10人之间,得3分,1-5人之间,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3.7
协助促进就业帮扶工作
16
协助落实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协助落实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零就业家庭年度清零得4分。
每推荐一位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加0.5分,如被举报或被查出数目不符该项目不得分。
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得4分。
提供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名单得2分,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台账得2分。
抓好社区居民社保服务工作
3、及时上报本社区死亡人员名单,5分(发现漏报瞒报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