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对比项目建筑消防设计对比分析集团地产开发消防工程对比叶予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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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对比项目建筑消防设计对比分析集团地产开发消防工程对比叶予舜

酒店管理对比项目建筑消防设计对比分析——集团地产开发消防工程对比

商住楼

综合楼

裙房高度低于24米

裙房高于24米

同等1,000平方米,为二类建筑

同等1,000平方米,为一类建筑

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00h计

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计

同等一类建筑,不设消防卷盘

同等一类建筑,应设消防卷盘

同等1,000平方米,消防用水量20.30L/S

同等1,000平方米,消防用水量30.40L/S

建筑消防设计

商住楼

居住楼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高规》第6.1.1条规定: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6.1.1.1、6.1.1.2又对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塔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作了条件限定。

商住楼主要的结构形式无外乎在底部几层商业营业厅的屋顶上设置单元式住宅或塔式住宅,而从以上条文中可知,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仅限于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而商住楼属公共建筑或综合建筑,住宅部分显然不属该条所规定的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除外情形,要在设计上达到此条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层相邻单元均应设连通阳台或凹廊或者设置剪刀楼梯,在结构和造型设计上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

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仅限于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设置防烟楼梯间必须设置防烟前室、或不同朝向的阳台、凹廊,如果不具备自然排烟还需设置机械防烟。

)《高规》第6.2.3.1对单元式住宅的楼梯设置做了明确规定,最严格的条件就是十二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而商住楼如果按全部按照公共建筑定性,则《高规》第6.2.1条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也即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必须设置防烟楼梯间,而设置防烟楼梯间必须设置防烟前室、或不同朝向的阳台、凹廊,如果不具备自然排烟还需设置机械防烟。

但是住宅部分做防烟楼梯间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不合理。

十二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应设消防电梯,设消防电梯就意味着必须设置消防电梯前室,而且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前室的面积不一致,增大了住宅部分的公摊面积;《高规》第6.3.1.4规定,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应设消防电梯,设消防电梯就意味着必须设置消防电梯前室,而且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前室的面积不一致,增大了住宅部分的公摊面积;

十二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大,涉及到消防水池容积、屋顶消防水箱容积、消防水泵的流量、消防泵用电机的功率等  

高层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

室外室内

普通住宅≤501510

>501520

二类高层商住楼≤502020

>502030

一类高层商住楼≤503030

>503040

4.1《高规》7.2.2规定的商住楼和住宅的消防用水量差别较大(见下表),这就涉及到消防水池容积、屋顶消防水箱容积、消防水泵的流量、消防泵用电机的功率等;

《高规》7.3.3条规定作为公共建筑的商住楼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计算,这必将大大增加商柱楼的消防用水量。

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小  

高层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

室外室内

普通住宅≤501510

>501520

二类高层商住楼≤502020

>502030

一类高层商住楼≤503030

>503040

4.1《高规》7.2.2规定的商住楼和住宅的消防用水量差别较大(见下表),这就涉及到消防水池容积、屋顶消防水箱容积、消防水泵的流量、消防泵用电机的功率等;

《高规》7.3.3条规定作为公共建筑的商住楼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计算,这必将大大增加商柱楼的消防用水量。

商住楼住宅部分不符合设置一根竖管和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的规定

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可设置一根竖管和和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商住楼住宅部分的走道、商业用户应设喷头,为照顾住宅部分,喷淋泵的流量和扬程还必须加大。

4.3《高规》7.6.3.2条规定商住楼住宅部分的走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明确严于7.6.1、7.6.2条之规定。

布置管道的空间何来?

为照顾住宅部分,喷淋泵的流量和扬程还必须加大。

居住楼的走道、商业用房可不设喷头

建筑消防设计

低层建筑

高层建筑

九层的单元式住宅楼的楼梯只要通向屋顶,户门就可以不采用防火门,楼梯间设置的门只要是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就可以了。

(1)按《建规》第5.3.3条规定,九层的单元式住宅楼的楼梯只要通向屋顶,户门就可以不采用防火门;而上述九层商住楼的单元式住宅部分,按照《高规》第6.2.3条,开向楼梯间的户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要靠外墙。

同时,按照《高规》,九层商住楼的二、三楼还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设置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而按照《建规》,楼梯间设置的门只要是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就可以了。

一幢楼几十扇防火门也要不少钱!

开向楼梯间的户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要靠外墙。

同时,按照《高规》,九层商住楼的二、三楼还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设置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普通的九层住宅楼,其消火栓的用水量为5L/S,只需出一支水枪,可不要备用泵。

消防用水量的比较。

普通的九层住宅楼,其消火栓的用水量为5L/S;而九层商住楼按照《高规》二类综合楼考虑,则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相加起来就为40L/S。

暂且不考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来讲,按照每支水枪5L/S的流量,九层商住楼需要出四支水枪,而九层住宅楼则只需出一支水枪。

两者的消防用水量相差太大。

而且,如果需要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九层商住楼消防水池的设计容量要比九层住宅楼消防水池的容量要大得多,相对应消防水池的投资就大;九层商住楼设置消防水泵要有备用泵(《高规》第7。

5。

3条),而九层住宅楼则可以不设置备用泵(《建规》第8.8.4条第二款)。

九层商住楼按照《高规》二类综合楼考虑,则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需要出四支水枪,要有备用泵

九层住宅楼消防竖管的直径顶多80mm

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九层的塔式住宅楼则不用设置消防电梯如果住宅部分是塔式住宅,按照《高规》第6.3.1条要求,九层的塔式商住楼还应设置消防电梯,而九层的塔式住宅楼则不用。

九层的塔式商住楼还应设置消防电梯

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九层商住楼若二楼、三楼为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就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营业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高规》第9.4.3.4条,“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营业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可见,如果该九层商住楼二楼或三楼的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就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九层商住楼二楼或三楼的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就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用电设备则可按三级负荷供电按照《高规》第9.1.1条,九层商住楼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按照《建规》第10.1.1条,九层的住宅楼的消防用电设备则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根据〈〈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二级负荷要由一回6KV以上专用架空线进电。

因此,向供电部门报装二级负荷的费用肯定比三级负荷要求的高。

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低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防火间距问题。

《高规》要求高层建筑与其他低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米,比《建规》要求的多了3米。

多3米间距所付出的代价和“寸土寸金”的概念对于建筑开发商或投资者是最清楚的。

高层建筑与其他低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米

设计说明

高层建筑类别建筑高度(m)消火栓用水量(L/S)

室外室内

普通住宅≤501510

>501520

二类高层商住楼≤502020

>502030

一类高层商住楼≤503030

>503040

商业网点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如底层一层商业铺面;商住楼底层可以为一层超过300㎡商业营业厅,也可以是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商业营业厅,如底层商场,底部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门面。

综合楼底层用途可以是写字办公、旅馆、酒店等其他公共附属建筑,但是不包括商住楼。

三种建筑用地审批性质不一样,商业门面是住宅用地,商住楼是商业用地,而综合楼为综合性质用地,具体看规划局如何定性。

综合楼的定义:

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商住楼)。

高层商住楼:

裙房高度低于24米的商住楼。

高层综合楼:

裙房高度超过24米的商住楼或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三种建筑形式的共同点:

底层公建与上部住宅楼结合。

从防火设计要求来讲,综合楼严于商住楼。

例如: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综合楼属一类高层,而同等条件下的商住楼则属二类高层。

下列低层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4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但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业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展览楼、旅馆、办公楼、车站、海河客运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及其他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

二类高层建筑(包括居住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2.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3.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

4.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5.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6.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

下列低层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4.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低层建筑设置喷淋系统:

1.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2.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除居住建筑外)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公共活动用房;

2.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3.自动扶梯底部;

4.可燃物品库房。

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

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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