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和废矿石尾矿废渣再生建筑材料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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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北侧,办公区位于厂区北侧和东侧,车间位于厂区西南侧。

(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

3.2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该项目规模:

年产机制砂15万吨,机制砂石5万吨,水洗砂30万吨

建设地点:

邹城市北宿镇落陵办事处南

项目建设内容见表3-1。

表3-1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车间

为封闭式车间,建筑面积约2000m2,一层,钢结构,内置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

同环评设计

辅助工程

办公区一区

建筑面积约100m2,一层,砖混结构,用于厂区生产管理;

办公区二区

磅房

建筑面积约5m2,一层,砖混结构,用于地磅管理;

原环评设计30m2

储运工程

原料区

位于封闭式车间内,用于原料存放;

成品区

位于封闭式车间内,用于产品存放;

运输方式

采用汽运方式进行运输;

公用工程

供水

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用水量为18900t/a;

供电

利用周边供电线路提供,本项目年用电量为15万kW·

h/a;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

洗砂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降尘喷洒用水和厂区地面洒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环保工程

废气

建设密闭生产车间,生产及原料、产品的堆存均在密闭车间内。

原料堆存区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进料、筛分、破碎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破碎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

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

废水

本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

洗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沙,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做农肥。

噪声

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措施,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

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泥沙暂存于一般固废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厂;

3.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表3-2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给料机

2

皮带传输机

3

破碎机

4

滚筒型砂石分离机

5

水轮洗砂机

6

筛砂机

7

雾炮

8

铲车

3.3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

3.3.1原辅材料用量

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量见表3-3。

表3-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年用量

原材料

建筑垃圾

万t/a

出砂率约为90%

机制砂原料

尾矿废渣(石粉)

11.67

废矿石(石灰岩)

出砂石率约为100%

机制砂石原料

建筑弃土、弃砂

33.33

水洗砂原料

能源消耗

万kW·

h/a

15

引至附近电路

t/a

18900

自备井提供

3.3.2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3-4。

表3-4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数量

机制砂

机制砂石

水洗砂

30

3.4水源及水平衡

表3-5项目用水类型及用水量

用水对象

年用水量(m3)

生活用水

300

洗砂用水

13500

降尘喷洒用水

3000

厂区地面洒水

1500

车辆清洗用水

600

合计

图3-1项目供排水平衡图单位:

m3/d

3.5生产工艺流程图

(1)机制砂、机制砂石

图3-2机制砂、机制砂石工艺流程图及产污图

本项目生产产品为机制砂、机制砂石。

将外购的建筑垃圾、尾矿废渣、废矿石等原料,经装载机装入给料机后、经筛分后砂料经水轮洗砂机后进行水洗后得机制砂,石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得机制砂石,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2)水洗砂

图3-3水洗砂工艺流程图及产污图

本项目生产产品为水洗砂。

先将外购的建筑弃土、弃砂经过装载机装入给料机,经筛砂机进行筛分后,约10%大块物料进行破碎处理,破碎后的物料和约90%的砂料一起直接进行水洗处理,水洗后直接输出成品砂,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备注:

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共用一条生产线进行生产加工。

(二)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1)堆场粉尘;

(2)汽车运输粉尘;

(3)进料、筛分、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

2、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3、噪声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废

(1)生活垃圾;

(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3)废泥沙;

3.5.2产污环节详见表3-6。

表3-6产污环节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粉尘

厂区污水

生活垃圾

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外售制砖

废泥沙

设备噪声

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修,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3.6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实际建成情况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设施

4.1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

表4-1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治理措施

主要污染物

排放去向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

4.1.2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4.1.2.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汽车运输粉尘和进料、筛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表4-2废气产污环节一览表

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

4.1.3噪声治理措施

固定噪声源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车间设置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采用机械通风;

设备配套的动力装置设置隔声罩、减振设施;

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4.1.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泥沙。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泥沙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

表4-3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

固废名称

处理措施

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2.1环保投资具体见表4-4。

表4-4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废气污染

堆场粉尘

37

汽车运输粉尘

企业对进出厂车辆加强管理,定期清洗,硬化地面、运输过程物料加盖帆布,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进料、筛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投料口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输送带密闭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

20

进行严格的防渗措施

噪声污染

生产设备

减震、消声、隔声措施

固体废弃物

垃圾桶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区

62

4.2.2“三同时”落实情况

邹城大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和废矿石、尾矿废渣再生建筑材料(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建设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投入一定资金,建设了环保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的环保设施执行了“三同时”的规定。

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环评报告表中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厂址选择较为合理;

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

主要建议: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投产后,应确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确保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以防止排放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要严格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4、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

5.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邹环报告表[2018]174号)2018年12月7日《关于邹城大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和废矿石、尾矿废渣再生建筑材料(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报告表的批复如下:

关于《邹城大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和废矿石、尾矿废渣再生建筑材料(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邹环报告表[2018]174号

邹城大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和废矿石、尾矿废渣再生建筑材料(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建设项目(水洗砂、水泥砖)建设项目总投资1809万元,拟建于邹城市北宿镇落陵办事处南。

项目以外购建筑垃圾、废矿石、尾矿废渣、建筑弃土、弃砂等为主要原料,经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年产机制砂15万吨,机制砂石5万吨,水洗砂30万吨。

建设单位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审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

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

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加强施工期扬尘

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

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原料、成品存放于密闭厂房内,原料堆场设置喷淋装置;

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上料口采取半封闭措施,采用封闭式皮带廊进行物料输送;

设置洗车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等设施,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

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治理。

项目进料、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

洗车废水和洗沙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沙,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

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废泥沙收集后外售制砖企业;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做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项目投入运行后,根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相关环保设施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账。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验收监测标准

表6-1验收执行标准及限值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除尘器排气筒

有组织颗粒物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5kg/h

上风向厂界外1个点,下风向厂界外3个点(具体点位监测时根据风向确定)

无组织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0mg/m3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昼间60

夜间50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7.1.1废气

7.1.1.1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表7-1废气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3次/天,监测2天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气象

4次/天,监测2天

图7-1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点位图(12.24)

图7-2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点位图(12.25)

7.1.2噪声

7.1.2.1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表7-2噪声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厂界噪声

厂界四周(东、西、南、北厂界各设一个点),具体点位示意图见图

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2天

图7-3噪声检测点位图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全过程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精密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具体措施如下: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采样仪器要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声级计测量前后要进行自校。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8.1.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样品类别

分析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依据

仪器设备

检出限

重量法

GB/T16157-1996

电子天平

ES1035B

1mg/m3

GB/T15432-1995

电子天平

0.001mg/m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8.1.2现场监测仪器质控措施

(1)噪声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噪声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声级计测量前后要进行自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

0.5dB(A)。

(2)废气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采样设备定期流量校准,项目分析仪器标气标定,单点校准;

采样分析设备强检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9、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9.1生产工况

根据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现场监测。

当主体工程工况不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需通知监测人员停止监测,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9.1.1监测期间工况调查情况

监测时间:

2018年12月24日~25日

在验收监测期间,邹城大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和废矿石、尾矿废渣再生建筑材料(机制砂、机制砂石、水洗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9.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2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9-1除尘器排气筒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排气筒检测孔

检测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2018年12月25日

检测次数

高度(m)

标干流量(m3/h)

8190

8310

8130

8280

8300

8230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6.0

5.5

5.7

6.6

6.3

5.9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491

0.0457

0.0463

0.0546

0.0523

0.0486

最大值(mg/m3)

6.6mg/m3;

0.0546kg/h

标准限值(mg/m3)

10mg/m3;

判定

合格

监测结果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除尘器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6.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6kg/h,浓度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表9-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颗粒物(mg/m3)

采样日期

2018.12.24

采样时间

上风向

下风向1

下风向2

下风向3

09:

00

0.450

0.599

0.516

0.649

11:

0.404

0.623

0.556

0.674

14:

0.541

0.609

0.677

0.745

16:

0.437

0.555

0.588

0.656

2018.12.25

0.403

0.638

0.537

0.671

0.477

0.57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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