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规章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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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应当树立奉献精神和大局观念,积极维护信用社利益。
四、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一)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业务流程、业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
(二)对于上级机构的布置的工作,本社员工应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五、员工应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告履行岗位职责中了解和发现的业务情况,如实总结、报告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
不得有虚构、夸大、隐瞒、误导等行为;
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六、员工应诚实、客观地保持银行账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任何未按会计制度记载业务的行为;
(二)虚构交易量、虚假签约、人为调节数据以及其它制作虚假银行账务、信息的行为;
七、员工应当遵守信用社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各项规定。
(一)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在行内属保密或控制知情范围的信息;
(二)XX或批准,接受公共媒体有关信用社事宜的采访,以及以信用社或信用社员工名义在公共媒体上发表意见、发布消息。
八、员工应当主动学习和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养成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意识和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
九、鼓励员工积极堵截、检举、抵制各类违反规章制度、危
害信用社资产、信用的行为。
如果了解或知晓其它员工严重违反信用社规章制度、危害信用社资产、信用的行为,应当立即向主管人员、监督部门或者上级机构报告。
举报违法违纪、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客观真实,提倡实名举报。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她人。
十、对于规章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或者缺失,员工要从一般规则和信用社最佳利益出发善意理解,不得刻意曲解、恶意利用。
某一项依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如果在业务活动中影响了业务发展,员工能够提出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但在作出调整前不得违反或者变通。
如果员工对本岗位的规章制度有疑问,能够请求主管人员、本级机构或上级机构进行解释和指导。
十一、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授权范围、业务程序,审慎从事业务。
(一)超越授权或工作职责从事业务;
(二)逆程序、减程序操作或暗箱操作;
(三)XX或批准,代其它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她人代为履行;
(四)违反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操作员磁卡、重要凭证、口令、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它人员;
(五)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它员工违规操作。
十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条件为客户办理业务。
擅自放宽或者增加业务的办理条件,减轻或加重客户对信用社的义务。
十三、员工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信用社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她人提供理财或投资等方面的建议。
十四、员工应当以客户至上、竭诚服务、与同业公平竞争的职业准则从事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十五、员工应当尊重客户,诚恳热情,文明礼貌。
客户咨询、办理业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予以答复或协调处理。
十六、员工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向客户提供清楚、真实、可靠、必要的信息,对涉及的有关法律、政策、市场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使客户能够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
(一)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误导性陈述;
(二)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信用社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三)诱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
十七、员工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民族、年龄、身份、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老人、残障者和语言有障碍的客户,应当尽可能提供便利。
十八、员工应充分尊重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或选择服务时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违规搭售,不得经过协议或其它方式向客户施篇二:
中国民生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我行合规性建设目标,规范我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查和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行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总行或总行授权分行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赋予行长的职权范围内,结合本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下发的用以规范全行各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各项制度以外的各类规定、办法、细则、操作流程等。
内部具体工作要求、对具体事项的布告、公告以及通知,原则上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我行的各类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严密性原则。
规章制度在内容上要周密、严谨,做到概念清晰、要求明确、内容完整和程序规范。
(三)协调性原则。
本行的各类规章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冲突和遗漏。
(四)稳定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具有相正确稳定性,能在一
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完备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在结构和内容上要完整、明确。
(六)操作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反映现实、讲求实际、解决问题为目的,确保可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层级
第四条根据本行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效力,规章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两个层级。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对全行业务管理具有基本的原则性规范作用的制度。
具体规章是指对某一业务管理具有具体的操作性规范作用的制度。
第五条规章制度在名称的界定上,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规定:
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或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提出的有关要求或办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办法:
是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手续、程序和措施加以条理化和规范化,重点突出某一方面工作的内容、方法,针对性更强,内容更加明确。
(三)制度:
是指一定范围内为加强管理,共同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四)规范:
是指一般的共同准则,是有关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的基本要求。
(五)规则:
为贯彻、落实某项工作而制定的,要求大家遵守的条规。
(六)实施细则:
是根据基本管理制度,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说明性、补充性、辅助性的实施规则。
(七)操作规程:
是对某一事项或操作在一定范围内要求人们遵守的统一的要求和程序。
(八)指导意见:
是针对个别事项在具体实践中应遵循的原则性要求。
(九)业务流程:
是针对某项具体事项或业务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操作性指导文件。
(十)须知:
一种周知性、指导性文件。
第六条基本管理制度由行长签发,以行发文形式下发。
具体规章由分管该项业务的行长或者副行长签发,一般以部发文形式下发。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分类
第七条本行规章制度的结构体系,以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分为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运营保障及其它六大类。
(一)行政管理类:
指全行性或业务主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业务管理类:
指各业务主管部门针对各项业务要求下发的规定、办法、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
(三)业务操作类:
指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已制定的规定、办法、
制度等拟订的操作规程、操作流程、指导意见、操作手册等。
(四)风险管理类:
指全行性或业务主管部门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及其它风险等制定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运营保障类:
指科技、会计、安全保卫等支持保障部门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需要、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其它类:
不能归为上述五大类范畴的其它规章制度。
第四章规章制度管理的职责划分
第八条本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发起部门为履行相应职责的总行各业务主管部门。
各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其职责并结合管理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总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是全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管理、协调各类规章制度的拟订、修改、评估、完善及建档管理工作,对各业务主管部门拟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前置性审查,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拟下发的制度草稿。
第十条总行办公室为全行规章制度下发的核稿部门,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文件会签程序、行文规范、公文流转及下发等环节进行把关,呈报行长或主管副行长签发,并经过公文系统保证流转程序和准确、及时下发。
第十一条分行以执行和贯彻总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主,原则上,总行对某类业务和事项有明确的制度及其操作流程、实施细则的,分行不再另行制定对该类业务和事项的管理办法和细则。
在总行对某类业务和事项没有制度或者分行的创新业务、特色业务需要拟订制度以及分行确有需要细化总行的制度并与总行相应的制度、流程相冲突时,分行应报经总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由分行行长签发实施。
分行确有需要对总行相应的制度及其操作流程、实施细则进行具体或细化规定,不与总行相应的制度、流程相冲突的,应在分行行长签发的同时报送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和总行办公室、法律与合规事务部、稽核部备案。
第五章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包括:
起草、审查会签、审议核准、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后续管理等七个环节。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起草程序
(一)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工作和业务管理需要,起草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起草制度应当正确理解制定依据、广泛借鉴同业经验、把握业务实际操作、符合业务系统流程。
(二)制定“规定”、“办法”等制度时,需要“操作细则”或“操作流程”进一步配套实施的,应当一并起草“操作细则”或“操作流程”等相应的配套制度。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审查会签程序
(一)涉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需先与该职能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总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审查、会签。
具体可经过两种方式篇三:
银行日常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辖系统内部管理,严格各项纪律,增强全辖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自我管理约束能力,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全行各部室、各营业网点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塑造“优质、高效、文明、清正”的形象,推动我行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全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全辖各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所碰到的问题需向上一级领导部门汇报反映的规定。
(一)报告项目:
各级员工、各基层网点和机关各部室所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反映汇报解决的事项。
(转载于:
银行规章制度)
(二)报告的步骤程序
1、员工个人报告:
个人以书面形式,写明要反映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直接向网点领导或总行主管部门或分管的班子领导递交。
2、基层网点报告:
基层网点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将要反映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事项,直接向总行主管部门或分管的班子领导递交。
3、机关部室报告:
部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将要反映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事项,直接向总行分管的班子领导递交。
4、特殊情况需向总行董事长汇报的,可直接向董事长当面汇报递交。
(三)报告的解决落实
1、各级领导接到各项报告后,能在本级解决的应马上解决落实,给出答复。
2、非本级领导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办结时间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须总行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办结时间应在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3、各级领导对接到的报告要给予高度重视,应按规定的办结时间要求及时作出答复。
二、总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总行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指纹进行签到和签退,不准无故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内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开玩笑、搞娱乐活动、干私事。
分管领导要经常加强检查、监督、教育。
(二)学习、会议制度。
1、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周一例会。
每周星期一为例会日,汇报总结需要开展的工作和要解决的问题。
2、机关管理人员会议。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部室汇报日常工作要点及所包片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打算。
3、总行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员民主生活会,找问题,提建议。
(三)下乡制度。
总行机关管理人员,除正常开展本部室的本职工作外,还要担负起下基层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和调研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各项业务的合规开展。
1、每个机关管理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做好年度的下乡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和调研工作计划。
2、要求每个管理人员全年下乡(包括自己包片网点)平均每月不少于两次。
3、管理人员下乡首先到总行办公室做好下乡登记,需要介绍信的就出介绍信。
4、每次下乡必须做好工作底稿,标明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由基层签字盖章,对存在问题要求基层网点及时整改。
回机关后将工作底稿交由稽察部统一收集,加强事后检查督促,待到例会时将结果向领导汇报。
(四)机关文件收发、打印制度。
1、总行各部室起草文件、简报、通知、便函或转发上级的有关文件,经总行领导签发后一律由总行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并编发文号后,方可打印,否则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2、文稿打印好后由办公室装订、分发。
3、凡上级来文都要交办公室登记并签发处理意见,送交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传阅后,最后交办公室存档并做好登记。
对限时办结的文件,办公室要做好到时提醒工作。
4、凡到办公室查阅文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由经办
人签字方可查阅,阅后归还,以防止文件的丢失。
三、考勤制度
(一)全辖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工作时间内,要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外出离岗时,须经部室或网点负责人批准。
(二)日常考勤实行分级管理制。
各营业网点副职及以下人员考勤由网点负责人管理,每天上班要准时签到,每月将出勤情况汇总后,上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备案。
总行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总行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
(三)随机查岗制度。
由带班领导和人事部门对总行机关和各营业网点劳动纪律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既不请假又不在岗按旷工处理。
(四)当月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或离岗情况一次的,次月发放工作时扣减100元;
当月超过三次的,扣减工资500元;
当月超过五次的,扣减工资1000元;
当月超过五次以上的,扣减工资元;
无故旷工一天的扣减工资1000元;
无故旷工两天的扣减工资元;
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当月只发生活费。
四、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
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根据审批权限批准后,并及时交人事部门存档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如因事或因病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根据累计天数逐级向上审批;
提前上班的,按实际用假天数计假。
(二)审批权限。
总行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董事长审批。
中层正职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由理事长审批。
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网点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三)假期规定。
1、工作人员应享有的假期,包括婚、丧假,生育假,国家规定假。
在应享有的假期内,除另有规定外,假期内工资照发。
(1)婚、丧假。
工作人员持有结婚证,经批准给予婚假7天;
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
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养父母、养子女)死亡时,经批准,给予丧假5天。
工作人员的公婆或岳父母死亡时,也可给予丧假5天。
在外地办丧事的,可另给往返程假,婚、丧假含公休日、节假日。
(2)生育假及节育手术常规假。
本单位女职工生育假为120天;
难产假为130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多加20天假。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或医疗保险机构的证明,准予15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
(3)国家规定假。
国家规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法定假日为:
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
国庆和春节各3天。
双休日为:
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基层网点因营业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能够实行轮休制度。
篇四:
招商中信银行规章制度
招商银行各项制度
一、请假制度
请假遵循逐级上报请假制度,即支行员工向各部室执行经理请假,各部室执行经理向行长请假,最后核准权由行长决定,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支行员工请假
请假3天以内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批,并如实上报到考勤表中;
请假3天以上的由各部室负责人同意,支行行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
2、中层干部请假
中层干部请假,3天以内支行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有支行领导同意分管行领导审批,两者都要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注明起止时间严格履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因急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委托她人代理请假,时候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办理,因特殊原因超过假期者,申明理由认可后,按事假对待,反之按旷工处理。
注:
(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
工。
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一律填制《请假条》,一联由请假人部室留存,一联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员工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
二、考勤制度
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由领导派到其到外地调查或经领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支行上下班。
2、工作时间
除营业部前台人员外,其它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
每天上班时间:
上午8.15---12:
00,下午2.30---5:
:
30。
周六、周日全天休息。
3、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不迟到、早退、旷工。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
资。
5、上班时间工作纪律:
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
因公外出30分6、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员工旷工一天,扣罚款150元
三、学习制度
支行员工要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
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各项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的方式,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1、支行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不参加总分行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2、员工学习:
由市分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周五晚上6:
00-8:
30为全体员工学习时间。
3、参加总、分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会议期间要专心听讲、认真讨论、并做好会议纪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严禁在会场内交头
接耳、严禁会议期间中途退出会场。
四、卫生制度
1、前台柜员代表支行的形象要注意衣着干净,个人物品需要摆放整齐,除了办理业务需要,柜上一律不准摆放其它物品,水杯、学习资料、书籍、衣服等,大厅以及更衣室均不得乱放,
2、禁止在上班的时间吃早点、换衣服、这两项要在款车来之
前做好,每日上午值日的员工,必须将大厅、卫生间、更衣室等卫生打扫的干净,卫生做好之后,要注意保持。
禁止往地上丢垃圾、纸屑。
用毕捆钞机,用废的捆钞带随时入垃圾筒。
3、支行领导将会不定期的检查各部室的卫生情况,如发现卫
生不合格者一次罚款100元。
五、安全制度
每日要检查本支行的安全情况,并填写好《安全员日志》,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报告,必要时可拨打“110”、“119”报警;
并经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安全防范
一、技防:
1、监控设备的录、放能工作正常;
2、录像的储存日期,达到上级公安部门所规定的至少保存30天的标准;
3、对柜员号的使用要专人保管,柜员密码定期修改,并设
立登记簿,内容完整,柜员权限设置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没有兼岗、混岗、共用柜员号现象;
4、业务操作、客户的存取款、出入营业厅、现金业务区、运钞交接区、出纳装开款包、进出尾随门和整个接送款过程在监控范围内进行;
5、“110”报警器、工作正常;
6、监控录像和回放,能清晰辨别出营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体貌特征、音频正常;
二、物防:
1、安装防尾随互控门、能正常使用;
2、现金出纳柜台结构、长、宽、高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
3、营业柜安装防弹玻璃,质量、长、宽、高、面积、封顶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标准;
4、营业室设有卫生间,能正常使用、干净整洁;
5、消防器材无过期、警用器械(狼牙棒、电警棍各二根)能正常使用、放置合理(在柜台随手可取处);
6、设有专用现金保险柜,并锁定;
7、营业厅内无存放铁器等易造成伤害的东西;
8、无乱接电器、线路混乱现象;
三、人防:
1、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按规定出入营业柜台,不能不看介绍信放检查人员或其它人员进入柜台的情况,能正确使用防尾随门,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入柜保管并锁定;
2、能正确使用和操作:
灭火器材、报警设备、警用器械等技防、物防设备;
4、营业期间防尾随门、卷帘锁定,钥匙按规定携带;
篇五:
银行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学习总结
孟子曾说: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在日常生活中,“规范”和“规章制度”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