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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表面平整、光滑、同房间胶合板的花纹、颜色一致、无裂纹、无污染、不露钉帽、无锤印、分格均匀一致。

②木板拼接位置正确,拼接缝平整、光滑、顺直、嵌合严密,割角整齐,拐角方正,木纹拼花正确、纹理通顺、花纹吻合。

1.4质量控制标准

1.4.1验收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其它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施工记录。

1.4.2检验批

1室内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房间面积和走廊面积大于30m2时,以30m2为一间。

2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4.3饰面材料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材

瓷砖

木材

金属

1

立面垂直度

2

1.5

用2米垂直检测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3

阴阳角方正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拉5m线,不足5m拉直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用钢直尺检查

二、涂饰工程

本节适用于水溶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包括油性涂料)、清漆等涂饰工程。

2.1事前质量控制

2.1.1检查材料的等级、品种、品牌、性能、颜色是否符合设计及业主要求。

2.1.2材料的环保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1.3检查材料和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等质量证明材料。

2.1.4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抹灰基层的缺棱掉角处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表面灰尘、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

2抹灰层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洁干净。

2.2事中质量控制

2.2.1施工时涂料的工作粘度或稠度,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在涂料施涂时不流坠,不显刷纹,施涂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

2.2.2双组份或多组涂料在施涂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根据施工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所有涂料在施涂前和施涂过程中,均应充分搅拌。

2.2.3混凝土及抹灰墙面

1施涂前应将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1:

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2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

2.2.4复层涂料应以封底涂料,主层涂料和罩面涂料组成施涂前应先刷封底涂料,待其干燥后再涂主层涂料。

干燥后再涂罩面涂料。

涂刷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2.5施涂罩面涂料时,不得有漏涂和流坠现象。

2.2.6木料表面施涂

1施涂涂料前,应将木料表面的灰尘、污垢等清除干净。

2木料表面的缝隙、毛刺、掀岔和脂囊修整后并用油性腻子填补抹平,用砂纸磨光。

2.3事后质量控制

2.3.1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反锈。

2.3.2涂层与其他装饰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2.3.3涂料表面质量要求,见下表

涂料涂饰

漏涂、透底起皮

不允许

反碱、咬色

抹粉、起皮

颜色、刷纹

颜色一致、无砂眼、无刷纹

装饰线、分线线平直(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偏差不大于1mm

门窗、灯具等

洁净

2.3.4验收资料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2施工记录。

2.4质量检测标准

2.4.1检验批

1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大面积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

3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三间时应全数检查。

2.4.2水溶性涂料、乳液型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质量要求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检查

泛碱、咬色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

 

2.4.3溶剂型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观察

光滑,色泽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观察、手模检查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裹棱、流坠皱纹

明显处不允许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允许偏差(mm)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2.4.4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基本一致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观察、手摸检查

裹棱、流坠、皱皮

三、吊顶工程

本节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为骨架,以石膏板、埃特板、木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

3.1事前质量控制

3.1.1安装龙骨前,要与照明、通风、消防等专业施工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统一协商解决有关标高、预留孔洞等问题,以使灯具、消防自动喷淋、烟感器、风口等设施与吊顶衔接得体,其吊悬系统与吊顶分开,自成体系。

3.1.2吊顶龙骨安装前,吊顶内的通风、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

消防管道安装并试水完毕。

3.1.3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1.4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文件的规定。

3.1.5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

3.1.6石膏板安装前要对型号、规格、厚度和表面平整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休整和调换。

3.1.7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3.1.8安装饰面板前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3.1.9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防腐处理。

3.2事中质量控制

3.2.1吊件应平直,不得有弯曲。

螺丝处应刷润滑油。

3.2.2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锈处理。

3.2.3吊杆或镀锌铁丝应与结构固定,不允许固定在管道上。

3.2.4遇有高低跨时,应先安装高跨再安装低跨。

对于检修孔,上人孔、通风篦子等部位,在安装龙骨时,应留出位置,并将封边的横撑龙骨安好。

3.2.5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

3.2.6石膏板安装时,应轻拿轻放,注意洁净,被污染后要作处理。

3.2.7石膏板采用螺钉固定安装时,孔眼用腻子找平,应选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色浆涂刷。

3.2.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3.2.9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

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3.2.10接触砖石、混凝土的木櫊栅和预埋的木砖,应经防腐处理。

3.3事后质量控制

3.3.1各种连接件与龙骨连接应紧密,不允许有过大的缝隙和松动现象。

上人龙骨安装后其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3.3.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3.3.4粘结和用钉子和螺栓固定的饰面板,必须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楞掉角等缺陷。

3.3.5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落。

3.3.6安装完成的吊顶的线条走向必须规整,吊顶面必须平整,与其它设备的衔接和谐,有整体感。

3.3.7吊顶工程的质量允许偏差及龙骨的外观要求

吊顶工程的质量允许偏差

纸面石膏板

金属装饰板

表面平整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接缝平直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检查

压条平直

用直尺和塞尺检查

接缝高低

用钢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压条间距

用尺检查

龙骨的外观要求

指标

龙骨外形

光滑平直

各平面平直度

每米允许偏差2mm

轴线度

每米允许偏差3mm

过渡角裂口和毛刺

涂防锈漆或镀锌、喷涂表面流漆、气泡

镀锌连接件黑斑、麻点、起皮、起瘤、脱落

3.4质量检测标准

天花吊顶在封闭前,须经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后方能进行封板施工,各专业因检修需要留有活动检修口的须由设计单位统一协调,报经业主同意后,方能实施。

3.4.1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3.4.2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顶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3.4.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划分为一批检验批。

2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批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

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四、地面工程

本节适用于地板砖、大理石和花岗岩、木地板、地毯、活动地板(防静电地板)面层等工程施工。

4.1事前质量控制

4.1.1检查地板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花色等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文件的规定。

4.1.2检查防静电地板的面层材质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文件的规定,是否具有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和防静电等特点。

4.1.3检查实木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质和铺设时的木材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文件的规定。

格栅、垫木和木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

4.1.4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对需要复验的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4.1.5检查胶粘剂的选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环保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1.6检查基层的处理是否平整,水泥砂浆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要求基层不平整度在2m长度内不得超过3mm。

基层面应清洁干净、平整,不得有浮灰、污渍、不得有裂缝。

4.2事中质量控制

4.2.1检查益胶泥的施工配合比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2检查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等板材与下一层的粘结是否牢固,有无空鼓。

4.2.3检查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是否整洁、光滑。

4.2.4检查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等踢脚线表面是否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4.2.5防静电地板所有的支座和横梁应构成框架一体,并与基层连接牢固,支架抄平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2.6检查防静电地板与横梁接触搁置处是否四角平整、严密。

4.2.7检查防静电的地板面层是否有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行走应无声响,无摆动。

4.2.8检查地毯铺设的表面是否平整、拼缝处是否粘结牢固、严密平整、图案吻合。

4.2.9检查实木地板的面层铺设是否牢固,粘结有无空鼓,是否平整、光滑、有无毛刺及明显刨痕。

4.2.10检查实木地板面层的拼缝是否缝隙严密,接头位置是否错开,表面是否洁净。

4.2.11检查实木地板踢脚线是否表面光滑、接缝一致,高度一致。

4.3事后质量控制

4.3.1检查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面层的表面是否洁净、图案清晰;

是否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

板块是否有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4.3.2检查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是否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牢固。

4.3.3检查防静电地板面层是否排列整齐、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

4.3.4检查地毯表面是否起鼓,起皱、翘边、卷边、显拼缝、露线和有无毛边;

检查绒面毛是否顺光一致。

4.3.5检查实木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图案清晰、颜色一致,板面应无翘曲。

4.4质量检测标准

4.4.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

(1)基层和各类面层的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

(2)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作为检验批。

不足三层按三层计。

(3)每检验批的基层和各类面层按自然间检验。

抽查数量应以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全数检查。

(4)走廊(或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一间。

4.4.2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实木地板、防静电地板、地板砖、大理石和花岗岩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地板砖

大理石和花岗岩

实木

地板

防静电地板

2.0

1.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缝格平直

3.0

2.5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0.4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踢脚线上口平直

-

板块间隙密度

0.3

用钢尺检查

五、洁具

本节适用于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

5.1事前质量控制

5.1.1检查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颜色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1.2检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证明文件。

5.2事中质量控制

5.2.1检查洁具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5.2.2检查洁具的安装是否牢固。

5.2.3卫生洁具安装的管道应易于拆卸、维修。

5.3事后质量控制

5.3.1检查卫生洁具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裂纹。

5.3.2检查卫生洁具安装完成后是否有成品保护措施。

六、细部工程

本节适用于下列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Ø

窗帘盒、窗台板、排风口

门窗套

护栏和扶手

6.1事前质量控制

6.1.1检查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岩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1.2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复验的材料见证取样、复验合格方能采用。

6.1.3木线条、门套及地脚线等由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业主、设计与监理确认的样品。

6.2事中质量控制

6.2.1橱柜

1检查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是否牢固。

3检查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4检查橱柜的抽屉和柜门是否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6.2.2窗帘盒、窗台板和排风口

1检查窗帘盒、窗台板和排风口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是否牢固。

2检查窗帘盒、窗台板和排风口与墙面、吊顶的衔接是否严密。

3门套

由专业厂家生产的木线条、门套、地脚线等产品的造型、尺寸应符合业主、设计及监理确认的样品,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4护栏和扶手

(1)检查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6.3事后质量控制

63.1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检查橱柜窗帘盒、窗台板、排风品、门套、木条线、地脚、护栏和扶手有无裂缝、翘曲及损坏现象。

6.3.3检查橱柜裁口是否顺直、拼接是否严密。

6.3.4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4质量控制标准

6.4.1检验批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2)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橱柜窗帘盒、窗台板、排风口、门套等,每检验批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4)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部检查。

6.4.2橱柜安装的允许误差和检验方法。

外型尺寸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门与框架的平行度

6.4.3窗帘盒、窗台板和排风口安装的允许误差和检验方法。

水平度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上口、下口直线度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两端距洞口长度差

两端出墙厚度差

6.4.4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护栏垂直度

栏杆间距

扶手直线度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扶手高度

6.4.5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用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七、木门工程

本节适用于木门的制作及安装。

7.1事前质量控制

7.1.1检查木材的品牌、规格、颜色,是否符合设计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7.1.2检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的文件和记录。

7.1.3按有关规定对复验的材料见证和取样送检。

7.1.4人造木板及饰面的甲醛含量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外观应平整,无脱皮、凹陷、掉胶、脱层现象。

7.1.5木料必须进行防火处理,材料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7.1.6检查五金件与审批的样品是否一致,出厂质量合格证是否齐全,检查外观质量,外观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坑、变形的缺陷。

7.2事中质量控制

7.2.1门制作前,施工单位应做样品,经业主、设计、监理确认后,作为木门制作及验收的标准。

7.2.2木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7.2.3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7.2.4木门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

7.2.5木门应进行防火、防腐、防蛀处理并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的规定。

7.2.6木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结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7.2.7木门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7.3事后质量控制闭严密,无翘曲

7.3.1木门框、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

7.3.2木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7.3.3木门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7.3.4木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

门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7.3.5验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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