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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综合治理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5、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及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的措施;

6、瓦斯、煤尘爆炸隔爆措施;

7、监测监控系统主要治理方案及措施;

8、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煤矿汇审意见:

(附参加会审人员个人意见签字表)

煤矿企业矿长签字:

镇雄县山脚煤矿(章)

201年月日

煤管所集体审查审批意见:

煤管所长:

201年月日(公章)

安全股室意见:

局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镇雄县山脚煤矿2018年瓦斯治理方案审批表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交通位置

矿区有2km简易公路与镇(雄)威(信)公路相通,距雨河镇6km,往东20km经威信县城可达四川省叙永县,往南56km经镇雄县,镇雄县城至昭通市公路里程300km,至昆明市公路里程598km,至贵州省赫章县公路里程55km,至贵州省威宁县火车站135km,至彝良县火车站230km。

镇雄县距内(江)昆(明)铁路盐津站70km,交通较方便。

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山脚煤矿属改扩建矿井,其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24.8年。

三、开采煤层及开采范围 

1.含煤地层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第二段(P2l2):

为矿区主要含煤段,分布矿区西部及北西部,一般厚25-69m,平均厚55m。

由上至下编号有C5a、C5b、C6a、C6b和C6c共5层煤,6.80m,含煤系数为12.36%;

其中含可采煤层2层(C5b、C6a),可采煤层平均总厚4.53m,可采含煤系数为8.24%。

2.煤层

区内主采煤层共2层。

分别为C5b、C6a。

(1)C5b煤层

C5b煤层:

位于龙潭组最顶部。

上距长兴组泥灰岩12-17m;

煤厚1.48-1.85m,平均厚度1.64m;

顶板为深灰色泥质粉砂岩,底板为泥岩。

局部含一层厚0.03-0.04m夹矸,结构简单。

全区可采,为稳定煤层。

(2)C6a煤层

C6a煤层:

为矿区主要可采煤层,位于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地层顶部,上距C5b煤层垂直间距为1-8m;

煤厚2.51-3.54m,平均厚度2.89m;

顶底板均为深灰色泥岩。

3、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

C5b煤层:

煤层顶板、底板为粉砂质泥岩、泥岩,粉砂质泥岩类岩石自然抗压强度13.38~26.87MPa,饱和抗压强度12.25~26.35MPa,为较软弱—半坚硬岩组;

泥岩类岩石自然抗压强度4.88~14.22MPa,饱和抗压强度6.41~11.94MPa,为软弱岩组,泥岩易吸水膨胀,发生底鼓现象,稳固性差。

C6a煤层:

煤层顶底板为泥岩,自然抗压强度3.06~16.78MPa,饱和抗压强度3.18~13.54MPa,为软弱—较软弱岩石,泥岩易吸水膨胀,发生底鼓现象,稳固性差。

4、开采范围

根据镇雄县山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山脚煤矿采矿许可证,山脚煤矿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走向长约1.7km,倾斜宽约1.28-2.78km,开采深度为+1500m-+450m,矿区面积约3.35km2,生产规模为30万t/a,

四、通风系统现状

矿井现有两台型号为FBCDZ№13/2×

30地面用防爆抽出式串联轴流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套电机2×

30kW,风量15.2~33.7m3/s,风压463~1750Pa。

掘进工作面安装使用FBD№6.0/2×

11型局部通风机和FBD№6.3/2×

22型局部通风机,风筒选用φ500mm阻燃、抗静电胶质风筒,其供风能力满足掘进巷道掘进需要。

五、监控系统现状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长时间停产导致无法使用,现已与技术服务公司签订安装维护协议,随着建设的开展将一并安装到位投入使用。

第二章井田瓦斯地质概况

一、矿井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历年瓦斯等级鉴定结论,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8.87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1.02m3/min,属瓦斯矿井。

根据云南省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站的鉴定报告:

C5b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为II类,属自燃煤层,C6a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为III类,属不易自燃煤层,C5b煤层、C6a煤层无煤尘爆炸性。

二、地质构造

矿区允许开采范围位于石坎向斜西翼,倾角35°

~48°

,矿区东侧发育有F1断层,且位于煤层露头边缘,对矿井的开采无影响。

矿区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

第三章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

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机构及职责

1.成立机构

组长:

毛福选(矿长)

副组长:

秦光国(总工程师)

成员:

蒋义建(安全副矿长)苏坤凤(生产副矿长)

廖艳平(机电副矿长)李华伯(通防技术员)

廖黄飞(地测技术员)陈举藩(机电技术员)

毛朝沛(采煤技术员)谢先强(掘进技术员)

2.领导机构具体职责、要求

(1)组长对矿井防治瓦斯事故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平衡矿井防治瓦斯工作,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矿井防治瓦斯工作正常进行。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瓦斯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指导矿井开展防治瓦斯工作。

(3)按照岗位责任制,各分管副矿长、技术员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管理工作负责,负责落实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

(4)相关科室和施工队负责人:

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瓦斯工作负管理责任。

(5)相关单位技术员:

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瓦斯工作负技术责任。

(6)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瓦斯防治专题会议,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包括矿分管领导、科室和施工队负责人),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

领导小组要认真执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会议列出的“一通三防”隐患必须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闭合管理。

(7)每月底前召开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基本要求和“风量足、断面够、系统顺、设施牢、不失爆”原则,总结当月防治瓦斯工作,根据矿井下月生产安排,逐头逐面分析瓦斯灾害情况,安排下月灾害预报和防治瓦斯工程计划,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8)每天的矿调度会议均要把防瓦斯工作放在首位,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会相关人员必须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对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变化,煤层变薄、变厚、应力集中区要及时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9)矿井进行反风演习、通风系统调整时,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通风系统治理方案及措施

(一)采掘布掘

1.开拓布置

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斜井综合开拓,目前矿井有三对井硐,即:

+1408m主斜井标高,+1409m回风平硐,新掘+1418m回风斜井,矿井现开采水平为+1220m,目前+1418m回风斜井正在施工之中,机械化改造升级首采区开拓布置暂利用原有生产通风系统。

2、井巷施工

根据《镇雄县山脚煤矿有限公司2018年度生产计划》,2018年度矿井计划完成机械化升级改造扩建建设井巷工程3693m,其中新掘井巷工程量1286m,维护改造原有巷道工程量2407m。

全年计划组织两个岩巷掘进工作面和两个改扩维修点,目前新回风斜井正在施工中,其供风于地面安设局扇风机供给,井下仅布置一个岩巷掘进工作面(新回风斜井、回风上山)和两个改扩维修点(轨道暗斜井、11501采面回风巷)。

(二)通风系统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1)主扇通风

(1)矿井目前安装使用FBCDZNo13/2×

30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2台,额定风量18.3~28.3m3/s,风压:

H=150~1800Pa,其中1台运行,1台备用。

后期+1418m回风斜井按照设计要求安装FBCDZNo18-6/2×

90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2台,额定风量30~65m3/s,风压:

H=300~3300Pa,其中1台运行,另1台备用。

(2)矿井现有6台FBD№5.6/2×

11型矿用防爆对旋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360~230m3/min,额定风压风压:

620~4230Pa,,4台FBD№6.0/2×

22型矿用防爆对旋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470~300m3/min,额定风压:

770~4300Pa。

(2)局扇通风

建设期间岩巷掘进工作面配备FBD№6.0/2×

22型矿用隔爆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采用Φ500mm抗静电阻燃柔性风筒供风,可以满足要求。

局部通风机主要参数详见表1。

表1局部通风机主要参数

型号

局部通风机主要参数

功率(kW)

风量(m3/min)

全风压(Pa)

全压效率(%)

噪声(dB)

FBD№6.3/2×

22

22×

2

470~300

770~4300

≤80

≤25

改扩维修点配备FBD№5.0/2×

11型矿用隔爆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采用Φ500mm抗静电阻燃柔性风筒供风,可以满足要求。

局部通风机主要参数详见表2。

表2局部通风机主要参数

FBD№5.0/2×

11

11×

360~230

620~4230

≤75

(3)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式为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4)通风系统

根据矿井的开拓部署及通风方式,矿井目前采用“一进一回”通风,新鲜风流由+1408m主斜井进入,经井底车场、暗主斜井(皮带斜井)、区段运输巷进入各掘进工作面及改扩维修点;

掘进工作面和改扩维修点污风经回风巷、总回风上山,+1409m回风平硐、引风硐,然后由主要通风机排出地面;

后期随着+1418m新回风斜井与+1350m南运输巷贯通后,矿井通风系统随之改变,形成“两进一回”通风,即+1408m主斜井和+1409m辅助平硐(现回风平硐)进风,+1418m回风斜井回风。

掘进工作面及改扩维修点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

2.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存的措施

(1)通风异常是造成瓦斯积存的主要原因,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通风机房有专人值班管理主扇风机。

(2)矿井配备了2台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3)矿井总风量计算符合本矿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风量分配,按时每旬进行测风,在阻力计算中进行了风速验算和校核。

(4)建立完善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的检查制度。

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5)加强局部通风及局部风机管理。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配备有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②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均大于10m;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杜绝循环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③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每15天要进行瓦斯、风电闭锁试验一次。

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④局部通风机安装和拆除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通风、机电等部门审查并共同实施。

  ⑤严禁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风筒管理

  ①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直径不得低于500mm。

  ②加强对风筒的维护,风筒必须整齐,转弯应平缓,破损的风筒必须及时修补,减少风筒的漏风,保证工作面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③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移动,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风量,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m。

  ④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逢环必挂。

  ⑤风筒在拐弯、过风墙处要用硬质风筒,不准拐死弯。

 ⑥风筒间接口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采用双反压边。

3.及时安全地处理已积存的瓦斯

(1)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2)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

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

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4)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送电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瓦斯浓度低于1.0%以下,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6)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4.加强瓦斯排放工作的安全管理

(1)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①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3%的采掘工作面,由通风队和瓦斯检查员负责就地排放。

 ②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风流途径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他采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批准,由矿山辅助救护队排放,并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查。

③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的停工区,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批准,由矿山辅助救护队排放,并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查。

④批准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

⑤由通风科负责监督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安全检查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绝对禁止排放瓦斯;

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2)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上述第三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4)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6)独头巷道长或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采取逐段通风排放法:

排放由外向内逐段分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于冲淡启封密闭墙的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于1.5%,正常后再分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直到全独头积存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5.硐室通风管理措施

(1)井下独立通风硐室的通风系统

根据矿井开拓系统布置,井下需独立通风的硐室为机电硐室。

机电硐室的通风线路为:

主斜井→联络巷→轨道下山→机电硐室→回风斜井→地面。

(2)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及通风要求

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根据本矿的开拓布置,井下临时避难硐室、临时材料库、临时水仓均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

6.井下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完工后,必须由通风科会同施工单位进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每月由矿技术负责人牵头,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矿安全员必须每天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地面值班室汇报。

  (3)各生产班组对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或拆除通风设施。

  (4)各生产区域的负责人、瓦检员,必须对所辖区域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保证通风设施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发现问题时,应立即向地面值班室汇报,及时组织人员修复。

  (5)井下的正向风门必须联锁,严禁矿车冲撞风门。

  (6)掘进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必须及时缝补风筒破口或更换风筒,保证碛头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7)通风设施前后1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设备及其它杂物。

  (8)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用永久密闭封闭采空区,在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密闭墙施工前,必须拆除同封闭区相连通的轨道、铁管、电缆等。

  (9)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挂牌管理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7.通风设施及降低风阻、防止漏风的措施

(1)根据通风需要,安设风门、调节风门。

(2)同一井巷内安设两道风门时,必须保证两道门不同时开启,以造成风流短路。

(3)勿在巷道内堆放杂物,保证巷道的有效断面。

(4)严格按设计掘进、支护巷道,以保护巷道断面尺寸。

(5)加强对各种通风设施和巷道的日常管理。

(6)对相邻巷道的掘进时,尽量减少放炮震动,同时注意加强支护,防止岩体(或煤体)松动或破碎,以有效防止漏风。

(7)加强对各通风设施的管理,对应密闭的地点应采用构筑物或永久密闭装置密闭,以保证满足通风及其它功能需要。

8.巷道贯通管理

(1)在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或老空、老巷贯通时,为防止通风、瓦斯、水、火、放炮事故的发生,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掘进巷道贯通综掘50米、炮掘20米前,安全员必须向安全科和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下达贯通通知书,通知相关部门和作业人员。

(3)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撤出人员,并保持正常的通风和瓦斯检查。

正常掘进的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和瓦检员必须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通风和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面的工作,然后进行处理。

只有在两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警戒。

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只有当两个工作面的通风、支护等都正常时,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4)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掘进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

(5)掘进巷道在穿老空前,必须制定穿老空的安全措施。

(6)掘进巷道贯通前,地测科应先绘制准确的测量图,随时掌握巷道进度,及时安排进行巷道贯通的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对特殊地段,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7)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8)贯通时,安全员,掘进队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

贯通后,通风科应立即组织人员调整通风系统。

(9)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贯通。

(10)巷道贯通前,必须保证停掘巷道和贯通的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11)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瓦检员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分源治理瓦斯方案及措施

分源治理瓦斯是针对瓦斯来源的涌出量与涌出规律的特征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瓦斯涌出的区域可分为回采区、掘进区和已采区。

瓦斯来源是分源治理的基本依据。

要同时测定矿井各回采区、各掘进区回风流中的瓦斯量,得到矿井瓦斯涌出量平衡表及周期性动态。

1.已采区:

必须及时封闭,并保证密闭质量,以控制其瓦斯涌出。

 已采区瓦斯涌出特点是:

随着采止时间的增长,涌出量渐减;

地面大气压力变化必然引起矿井井下大气压力的变化,对瓦斯涌出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涌出量会随之波动,气压降低时涌出量增大。

因此大气压力变动季节,应加强对采空区瓦斯的观测与管理。

当老空区涌出量较大时,应进行抽放瓦斯,抽放这种瓦斯方法简易,工程量小,容易奏效。

2.掘进区:

涌出的瓦斯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层本身的瓦斯。

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

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掘进瓦斯的涌出治理:

可采用湿润煤体与洒水;

减少一次爆破量与爆破深度;

间歇掘进但不停风;

双巷掘进;

缩短独头掘进巷道的长度;

加强通风,严格通风管理;

限制掘进速度等措施。

3.回采区:

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涌出特征与涌出量是回采区治理瓦斯的基础。

回采工作面采用U形通风系统,这种系统具有漏风小的优点,但在上隅角附近由于采空区涌出的瓦斯大部分在这里集中,同时在此处风速低,风量不足,容易积存瓦斯而超限。

处理措施:

采用采空区留管抽放方法进行瓦斯抽放,将高浓度瓦斯通过抽放管抽到地面排放;

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顶板附近瓦斯处理:

若回采工作面风速未能保证设计风速而小于1m/s,则容易使瓦斯浮于巷道顶板附近,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带状瓦斯层,这即是瓦斯的层状集聚。

处理办法是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冲淡及排出。

 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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