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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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6篇Word格式.docx

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

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

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

“一”是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165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652件,调处成功率达99.8%。

在排查化解的1656起矛盾纠纷中,其中邻里纠纷435件,约占总数的26.3%;

婚姻家庭纠纷430件,约占总数的26.0%;

山林土地纠纷116件,约占总数的7.0%;

房屋宅基地纠纷151件,约占总数的9.1%;

合同纠纷168件,约占总数的10.1%;

其它纠纷356件,约占总数的21.5%。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传统型矛盾纠纷仍占主导地位;

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共98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9.2%;

这些传统型纠纷具有常见性、多发性等特点,其成因复杂、分布广泛、容易激化。

二、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做“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制定下发了《20**年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等级评定,落实好分级处遇规定,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

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学习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

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

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

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目前,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08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1040人,解除劳教人员为42人。

今年上半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68人。

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99人,解除社区矫正677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522人。

其中管制1人、缓刑469人、假释49人、被暂予监外执行3人。

三、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奠定法治基础。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工作,为社会稳定工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

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

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

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充分发挥我县地域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

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登推广。

二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市“六五”普法检查督导工作。

四、围绕提升服务中心能力,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

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

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

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

我局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在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是由于特殊人群数量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部门合力发挥欠充分、经费不足等因素制约,导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制约了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方式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依托“一八三四一”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扎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做好常规性排查化解基础上,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排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化解。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做好“两类”人员衔接管理工作。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系,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两类”人员实施重点帮教、重点管控。

加强对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力度。

对“两类”人员定期排查、走访,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三)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活动,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继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向社区延伸,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篇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工作创新为抓手,围绕全市“一七四一”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以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为切入点,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

积极落实省厅、市局关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依托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县、镇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县、镇两级社会矛盾受理调处(指挥)中心,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

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

分别设立“诉调对接”专门机构,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县中心设立办事窗口。

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

“一”是建立一支“第三方调解队伍”:

分专职和兼职两类配齐配强中心调解人员,专职人员由有关行业和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办事人员组成;

兼职人员从优秀人民调解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威望较高的在职干部、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组建“调解专家人才库”,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56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9%以上,重大群体性纠纷、“民转刑”、越级上访等重大案件明显减少,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为契机,创新理念,凸显特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呈现良好局面。

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的实效,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充分发挥我县作为“全国文化模范县”、“书画之乡”、“小戏之乡”的地域文化优势,筑牢法治文化“五大阵地”,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依托村文化大院抓好农村阵地建设,全县300多支业余文艺宣传队和“庄户剧团”,积极编演法治文艺节目;

抓好以法制绘画、征文、黑板报等为重点的校园阵地建设;

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抓好社区阵地建设;

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抓好企业阵地建设;

整合电视、报刊、网络资源,播出普法剧、开展法治征文,强化媒体阵地建设。

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

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20**年第二期)刊登推广。

三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督导准备工作。

三、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动特殊人群管理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内容不统一,形式散乱,效果不好的实际,我县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骨干人员,集中进行调研分析,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政治、思想、法律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03人,解除矫正67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目前,全县有刑释解教人员107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0%以上。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强化服务中心能力,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管理。

积极开展“三评三查”活动(“网评”单位、“社评”工作、“联评”班子,执法行为抓督查、执法过错抓倒查、社会形象抓检查),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督,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

深化法律服务诚信执业体系建设,建立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严格落实首案负责制,通过抽查卷宗、回访委托人、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法律服务人员办案实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执业公信力。

在公证机构深入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在律师行业落实“星级律师事务所(律师)”评价制度、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中组织开展了争创“文明法律服务所(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在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认真查找整改问题,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了业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的提高。

二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积极推进县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

办理公证事项725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

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各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调解不成但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申请提供援助;

县援助中心受理案件过程中,符合援助范围且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尽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水平。

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将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及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公示;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采取回访委托人、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采信情况进行了解,初步实现了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

指导鉴定机构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案件援助工作,注重发挥司法鉴定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殊功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今年,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0件,上门服务5次。

五、以作风和能力建设为抓手,突出素质提升,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培养良好学风。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大讲堂的作用,利用集中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达到“以讲促学、以学促讲”的效果,激发了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

今年4月11日—19日,以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重点,在大讲堂开展了为期8天的全员培训,今年以来,利用司法行政大讲堂开展集中学习6场次,业务交流2次,促进了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提升。

二是坚持勤政与廉政并重,改进工作作风。

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案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了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了机关工作提速增效。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开廉政承诺,广泛接受监督,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是严格遵守“禁令”,狠抓思想政治教育。

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等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法律法规政策为手段,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突破口,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十要十不要”、“八项规定”等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在作风、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建设推进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在机构设置、制度配套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达到提高调解组织覆盖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的目标;

三是特殊人群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加强;

四是队伍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立足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措施,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第三篇

根据《中共县委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县司法局立足部门职能和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活动。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政策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避免政策不落实、落实慢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以创新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为核心,向社会做出公开服务承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谨违反服务承诺、工作推诿、态度冷硬等问题发生,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谨上班时间早退、串岗脱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以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服务基层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将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识与岗位工作相结合,强化了敬业意识、大局意识,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为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

严格落实《关于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工作首案负责制的暂行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深化诚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档案,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执业监督活动,促进了执法执业和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是公开承诺。

通过制作、悬挂服务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法律服务项目等。

同时设立投诉电话,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截止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投诉案件。

四是送法进企业。

依托“法律六进“和“律师进百企包千村联万户”活动,将法制宣传工作与强化企业发展相结合,立足企业自身特点,量身定做配套培训方案,及时走进企业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为企业走上正规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法律帮助。

五是为企业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依托企业法律顾问,本着“为企业服务又不打扰”的原则,主动与各企业联系,只要企业表示有法律方面的需要,立即上门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

按照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健全和落实了管用的制度:

一是健全了罗平县公证收费管理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严格管理。

二是建立和实行了严格的手按负责制,制作了接案登记表。

三是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姓名、电话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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