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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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年内不得申报。

累计在两次5

申报中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上。

2

(二)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中

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上。

其中,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5

历者,须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

修,取得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

(三)国家机关分流人员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从3

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从事8

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须9

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得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从事专业技术工4

作年以上。

11

二、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晋升、转评(含多

个职称)高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具有年以上高校教学工1

作经历。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

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2.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政府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规定

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系统讲授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指导实2

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

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

政治工作,且至少近年一直在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独立讲授门25

以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业课。

二、任现职以来,专任教师完成的年均计划学时数学时以上,150

其中年均课堂授课时数学时以上;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专职学100

生辅导员年均计划学时数学时以上,课堂授课时数学时以上。

6090

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级(良好)以上。

B

三、任现职期间有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1

经历。

指导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学习时间累计年以上,并取得较好1

效果。

四、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达到其中之一项:

(一)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二)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阶段

性成果。

(三)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国家级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项1

(次)或三等奖项(次)(排名第一)或省部级一等奖项(次),或本22

人参加国家级、省部级教师教育教学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

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参与完成(排名前

三)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五、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参加工作实践

(如挂职、实践锻炼、技术指导、社会调查等),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

水平,并由所在单位提供证明。

其中,专业课教师累计个月以上,6

3.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累计个月以上,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累计个23

月以上。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

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之一或其他专业奖项;

或获市厅

级上述奖项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八)、或三等奖(排名前五)。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或三等奖(排名前八)。

三、在教学改革方面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主持市厅级以上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十)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并结题。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市厅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

(四)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担任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精

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专业教学资源库、特色专业、优质

专业,或省部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等成员

(均排名前十)。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七)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新材料或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市厅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获得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1,2

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排名前三)4

六、指导学生参加职业(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或三等奖项(排名前二),或市厅2

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

七、获得国家级教师教育教学职业(专业)技能比赛国家级奖项

4.

或省部级三等奖(前五名)以上奖励。

八、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三等奖以

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承担过市厅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

创作;

或公开举办高水平的个人专业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

九、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

育赛事获前名(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

或三等奖项,排名前二)28

或担任省部级以上体育赛事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十、专职学生辅导员本人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

班级、学生党团组织等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就业和

参与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论文、著作总量达到其中之一:

(一)年均授课计划学时以上者,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240

域学术论文、著作:

理工类篇(部),文科类篇(部)。

34

(二)年均授课计划学时者,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150239

54

(三)年均授课计划学时以下者,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149

56

(四)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域

学术论文(著作)篇(部)。

3

(五)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著

作)篇(部)。

4

二、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达

到其中之一:

(一)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篇。

(二)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篇,公开出1

5.

版本专业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万字以上)部(或主编公开出版101

的教材部)。

2

(三)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篇,且作为1

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农作物新品种授权)。

(四)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

表论文篇,提交个人创作艺术作品件(公开发表,或获得省部级21

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

(五)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

表论文篇,且作为教练指导学生获国际级赛事前名(三等奖以110

上)或国家级赛事前名(三等奖以上)。

6,

三、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篇以上教育1

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5

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

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上,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3

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星火奖、教学

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星火奖、铜鼓奖或其他专业奖二等奖以上(上述奖项中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排名不限,其他奖项排名前三)

或者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五)。

三、任现职以来,新增主持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项以上12

省部级科研项目。

四、本人参加教师教育教学职业(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二

等奖以上。

五、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三等奖以

6.

上;

或指导(排名第一)学生在省部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次2

以上。

六、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国

际级赛事获前名,或国家级赛事获前名(或一等奖)次以上。

352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

格。

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及规定的

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

责解释。

三、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

本评审条件为准。

四、本条件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高等职业学校讲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

7.

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

技能;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将先进技术用于专

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果;

能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实

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教学效果良好;

参与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或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开发,公开发表具有

专业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著作;

能运用一门外

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条件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年31

5

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二、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

技术资格年以上。

其中,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4

8.

须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

得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

格的人员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的规定执行。

其中,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须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独立讲授门以上课程。

全过程地承担过门课程的专职辅11

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授课学时以150

上,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或专职学生辅导员年均授课学时以上,60

B

三、有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1

四、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并公开发表(出版)学术

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9.

五、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参加工作实践

(如实践锻炼、技术指导、社会调查、挂职等),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

其中,专业课教师累计个月以上,4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累计个月以上。

一、教学效果良好,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参与完成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展演、项目设计,或

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四、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

中获前名(三等奖以上)。

6

五、专职学生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本人或所带班级、

学生党团组织等获得校级以上的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就业和参与

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任现职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

近专业学术论文或参与出版著作篇(部),并独立撰写篇本专业11

教学改革论文。

艺术类专业人员可提交艺术作品件(公开发表,或获自治区级1

专业比赛(展演)奖励)。

第十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职业院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及规定的程

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10.

本评审条件为准。

11.

附录

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

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

(著作)的条件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

学历。

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科研项目(课题)

(一)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

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涉及科学技术和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国家主管部门,或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管理某

些重大专项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并有下达部门的合

同(或任务书)依据和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

(二)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

指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部除外)

等涉及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省部级主管部门,或受省部

委委托管理某些重大专项的有关司局或厅局下达,并有下达部门的

合同依据(或任务书)和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

自治区教

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类以上项目)。

A

(三)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是指省级各部、委、办、厅、局,设

区市的党委、政府下达的项目(课题);

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

改革工程项目(类项目及以下);

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B

室下达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其中,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一档:

得财政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万元以上的25

科研项目(课题),或自筹经费万元以上的项目(课题);

市厅级科10

研项目(课题)二档:

获得财政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万元以下万25

元以上、社会科学类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自筹12

经费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项目(课题);

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105

12.

三档:

获得财政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万元以下、社会科学类万元12

以下的科研项目(课题),自筹经费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项目(课51

题)。

上述各级别科研项目(课题)均需要有经费支持,均需提供立项

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以经费到校证明为准。

财政经费支持均不

含学校配套经费。

四、体育类国际级赛事、国家级赛事、省级赛事””“”““

(一)国际级赛事是指奥林匹克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世界大学”“

生运动会、世界青年运动会等公认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或单

项体育比赛。

(二)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城市”“

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

性单项体育比赛。

(三)省级赛事是指省级运动会、民族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等”“

比赛。

五、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省级专业比赛(展演):

是指

由国家、省级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

比赛;

或是由省级以上各专业协会、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相关同行

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

六、艺术类专业奖项

(一)国家级艺术类专业奖项,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或国

家级人民团体等颁发的五个一工程、、、文华奖荷花奖梅花奖、”””“”“““

、华表奖金钟奖、、金鸡奖百花奖、金鹰奖、中国戏剧奖曹禺戏·

””“”””“““““

剧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全国性艺术专”””““

业比赛奖项。

不含企业主办的奖项。

(二)省部级艺术类专业奖项,指国家文化部举办的各类专业艺

术比赛颁发的奖项;

或自治区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铜鼓奖、桂花奖、”“”“

、全区戏剧展演比赛奖、全区音乐舞蹈比赛奖全区美术展览比赛”””“““

13.

等专业艺术比赛活动的奖项。

七、著作、论文、公开出版物

(一)著作是指以独著、第一作者或主编公开出版(有书“”ISBN

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万字以上)或编著、教材(万310

字以上)、个人艺术创作作品集(美术、设计作品幅以上;

交响乐260

部以上;

作曲首以上;

原创舞蹈编导作品个以上)。

830

(二)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或”CNISSN“

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

作者)。

国内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

询。

(三)公开出版物是指学术刊物(有或刊号)或书籍CN“ISSN”

(有书号)。

国内公开发行公开出版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ISBN

局网站上查询。

八、本条件中,国外权威刊物是指:

在学术刊物(有或CNISSN”“

刊号)上公开发表,被(科学引文索引)、(工程索引)、(社SSCISCIEI

会科学引文索引)、(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有资质A&

HCI

的检索部门提供的收录证明;

国内核心期刊是指:

《中文核心期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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