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年内不得申报。累计在两次 5 申报中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上。 2 (二)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中 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上。其中,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 5 历者,须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 修,取得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 (三)国家机关分流人员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具有硕
2、士学位,从 3 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从事 8 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须 9 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得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从事专业技术工 4 作年以上。 11 二、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晋升、转评(含多 个职称)高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具有年以上高校教学工 1 作经历。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
3、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 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2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政府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规定 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一、系统讲授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指导实 2 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 政治工作,且至少近年一直在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独立讲授门 25 以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业课。二、任现职以来,专任教师完成的年均计划学时数学时以上, 150 其中年均课堂授课时数学时以上;兼任管理工作的教
4、师、专职学 100 生辅导员年均计划学时数学时以上,课堂授课时数学时以上。 60 90 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级(良好)以上。 B 三、任现职期间有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1 经历。指导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学习时间累计年以上,并取得较好 1 效果。四、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达到其中之一项:(一)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二)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阶段 性成果。(三)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国家级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项 1 (次)或三等奖项(次)(排名第一)或省部级一等奖项(次),或本 2 2 人参加国家级、省部级教师教育教学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比赛
5、获得国 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参与完成(排名前 三)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五、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参加工作实践 (如挂职、实践锻炼、技术指导、社会调查等),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 水平,并由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其中,专业课教师累计个月以上, 6 3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累计个月以上,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累计个 2 3 月以上。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 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之一或其他专业奖项;或获市厅 级上述奖项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八)、或三等奖(排名前五)。二、获国
6、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或三等奖(排名前八)。三、在教学改革方面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主持市厅级以上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二)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十)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并结题。(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市厅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 (四)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担任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精 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专业教学资源库、特色专业、优质 专业,或省部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等成员 (均排名前十)。四、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七)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新材料或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市
7、厅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五、获得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 1 ,2 。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排名前三) 4 六、指导学生参加职业(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或三等奖项(排名前二),或市厅 2 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七、获得国家级教师教育教学职业(专业)技能比赛国家级奖项 4 或省部级三等奖(前五名)以上奖励。八、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三等奖以 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承担过市厅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 创作;或公开举办高水平的个人专业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
8、。九、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体 育赛事获前名(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三等奖项,排名前二) 2 8 ;或担任省部级以上体育赛事副裁判长以上职务。十、专职学生辅导员本人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 班级、学生党团组织等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就业和 参与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一、论文、著作总量达到其中之一:(一)年均授课计划学时以上者,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 240 域学术论文、著作:理工类篇(部),文科类篇(部)。 3 4 (二)年均授课计划学时者,公开发表(出版)本
9、学科领 - 150239 5 4 (三)年均授课计划学时以下者,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 149 5 6 (四)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域 学术论文(著作)篇(部)。 3 (五)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著 作)篇(部)。 4 二、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达 到其中之一:(一)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篇。(二)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篇,公开出 1 5 版本专业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万字以上)部(或主编公开出版 10 1 的教材部)。 2 (三)在国际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篇,
10、且作为 1 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农作物新品种授权)。(四)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 表论文篇,提交个人创作艺术作品件(公开发表,或获得省部级 2 1 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五)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 表论文篇,且作为教练指导学生获国际级赛事前名(三等奖以 1 10 上)或国家级赛事前名(三等奖以上)。 6, 三、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篇以上教育 1 教学研究论文。第十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以 5 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 级专业技
11、术资格年以上,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 3 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星火奖、教学 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星火奖、铜鼓奖或其他专业奖二等奖以上(上述奖项中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排名不限,其他奖项排名前三) 或者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三、任现职以来,新增主持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项以上 1 2 省部级科研项目。四、本人参加教师教育教学职业(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二 等奖以上。五、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级
12、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三等奖以 6 上;或指导(排名第一)学生在省部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次 2 以上。六、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国 际级赛事获前名,或国家级赛事获前名(或一等奖)次以上。 3 5 2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 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及规定的 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二、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 责解释。三、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 本评审条件为准。四、本条件的特定解释见附录。广西
13、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高等职业学校讲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 7 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 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将先进技术用于专 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果;能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实 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教学效果良好;参与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或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开发,公开发表具有 专业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著作;能运用一门外 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第一条适用条件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
14、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年 31 5 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年内不得申报。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二、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专业 技术资格年以上。其中,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 4 8 须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取 得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 格的人员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的规定执行。其中,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须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专
15、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一、独立讲授门以上课程。全过程地承担过门课程的专职辅 1 1 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授课学时以 150 上,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或专职学生辅导员年均授课学时以上, 60 B 三、有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1 四、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并公开发表(出版)学术 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9 五、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参加工作实践 (如实践锻炼、
16、技术指导、社会调查、挂职等),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 其中,专业课教师累计个月以上, 4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累计个月以上。一、教学效果良好,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二、参与完成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三、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展演、项目设计,或 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四、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 中获前名(三等奖以上)。 6 五、专职学生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本人或所带班级、 学生党团组织等获得校级以上的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就业和参与 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任现职以来,在
17、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 近专业学术论文或参与出版著作篇(部),并独立撰写篇本专业 1 1 教学改革论文。艺术类专业人员可提交艺术作品件(公开发表,或获自治区级 1 专业比赛(展演)奖励)。第十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职业院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及规定的程 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10 本评审条件为准。 11 附录 本条件的特定解释: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 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 (著作)的条件要求必须同时
18、具备。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 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三、科研项目(课题) (一)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涉及科学技术和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国家主管部门,或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管理某 些重大专项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并有下达部门的合 同(或任务书)依据和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二)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部除外) 等涉及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
19、究的省部级主管部门,或受省部 委委托管理某些重大专项的有关司局或厅局下达,并有下达部门的 合同依据(或任务书)和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自治区教 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类以上项目)。 A (三)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是指省级各部、委、办、厅、局,设 区市的党委、政府下达的项目(课题);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 改革工程项目(类项目及以下);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 B 室下达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中,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一档:获 得财政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万元以上的 2 5 科研项目(课题),或自筹经费万元以上的项目(课题);市厅级科 10 研项
20、目(课题)二档:获得财政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万元以下万 2 5 元以上、社会科学类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自筹 1 2 经费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项目(课题);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10 5 12 三档:获得财政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万元以下、社会科学类万元 1 2 以下的科研项目(课题),自筹经费万元以下万元以上的项目(课 5 1 题)。上述各级别科研项目(课题)均需要有经费支持,均需提供立项 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以经费到校证明为准。财政经费支持均不 含学校配套经费。四、体育类国际级赛事、国家级赛事、省级赛事”“”“ (一)国际级赛事是指奥林匹克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世界大学”“ 生运
21、动会、世界青年运动会等公认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或单 项体育比赛。(二)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城市”“ 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 性单项体育比赛。(三)省级赛事是指省级运动会、民族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等”“ 比赛。五、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省级专业比赛(展演):是指 由国家、省级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 比赛;或是由省级以上各专业协会、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相关同行 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六、艺术类专业奖项 (一)国家级艺术类专业奖项,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或国 家级人民团体等颁发的五个一工
22、程、文华奖荷花奖梅花奖、”“”“ 、华表奖金钟奖、金鸡奖百花奖、金鹰奖、中国戏剧奖曹禺戏”“”“ 剧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全国性艺术专”“ 业比赛奖项。不含企业主办的奖项。(二)省部级艺术类专业奖项,指国家文化部举办的各类专业艺 术比赛颁发的奖项;或自治区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铜鼓奖、桂花奖、”“”“ 、全区戏剧展演比赛奖、全区音乐舞蹈比赛奖全区美术展览比赛”“ 13 等专业艺术比赛活动的奖项。七、著作、论文、公开出版物 (一)著作是指以独著、第一作者或主编公开出版(有书 “ ”ISBN 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万字以上)或编著、教材(万 3 10 字以上)、个人艺术创
23、作作品集(美术、设计作品幅以上;交响乐 2 60 部以上;作曲首以上;原创舞蹈编导作品个以上)。 8 30 (二)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或 ” CN ISSN“ 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 作者)。国内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 询。(三)公开出版物是指学术刊物(有或刊号)或书籍 CN “ISSN” (有书号)。国内公开发行公开出版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 ISBN 局网站上查询。八、本条件中,国外权威刊物是指:在学术刊物(有或 CNISSN ”“ 刊号)上公开发表,被(科学引文索引)、(工程索引)、(社SSCISCIEI 会科学引文索引)、(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有资质A&HCI 的检索部门提供的收录证明;国内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1.“” 目录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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