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通风科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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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通风科Word文档格式.docx

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c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空间风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至落山侧1m处)。

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lOm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口)。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范围内。

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m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在该点向外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第六条:

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回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煤工作面、采机处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

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第七条:

瓦斯员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严格检查瓦斯含量,并把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

采掘工作面瓦斯超过《安全规程》的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九条:

对采掘工作面瓦检员除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度外,每班至少应检查三次瓦斯,对分工区域本班没有进行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第十条:

瓦检员在检查中,如发现瓦斯超限或有超限的趋势,应及时上报调度室,如情况危险,应立即责令现场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一切电源。

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

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第十二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由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其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十六条:

因停电和检修,局扇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开关附近风流中瓦斯不超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第十七条:

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第十八条:

瓦斯检查记录牌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第十九条:

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浓度、湿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

第二十条:

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

向井口调度汇报。

第二十一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第二十三条:

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检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第二十四条:

瓦检员应定点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

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井口调度汇报。

第二十五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第二十六条:

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外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第二十七条:

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维修班组长及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接班后,班组长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才准工人进入作业区。

当发现有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条:

修理不通风的旧巷,要先通风并检查瓦斯不超限后.方准作业。

修理前必须将电缆、水管等保护好,如须摘挂电缆和移机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断电后移动,巷道维修完毕后,一切电气设备要恢复原位。

维修作业中要随时检查工作地点顶帮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先进行处理。

第五条:

修理井巷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未进行维修的巷道。

第六条:

撤掉支护前,必须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护,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护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在倾斜巷道修理时,必须停止行车。

第八条:

拆除旧支架时禁止采用炮崩的方法。

第九条:

必须按照要求架设支护,要做到无前缺、无后空、无错牙、要顶帮背紧,穿杆上紧、撑杆打紧、棚腿要大头朝上,要按中腰线架设。

第十条:

顶帮不好时,要架设好棚子,维护好顶帮,再更换坏棚,取掉活矸时要用长钎子。

第十一条:

斜巷的棚子要有迎山,但向上倾斜不得超过50mm,不准后仰。

平巷应垂直顶底板,前倾后仰不得超过40mm。

底板坚硬时,柱窝不得浅于50mm,底板软时棚腿下应垫木鞋。

第十三条:

处理冒顶或整修旧巷,要从有安全出口的一侧开始,并先加固棚子,其长度不得小于5m。

第十四条:

在独头巷内作业,先维护好安全出口,严禁多段作业。

第十五条:

在平巷内布置两组同时修理巷道,各组必须各有安全出口,并相向进行作业,当两组相距15m时,必须有一组停止作业。

第十六条:

巷道修理完毕后,应把修理地段的巷道清理好。

洒水灭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洒水灭尘土应能安装维护防尘管路、防尘设施,并进行防尘、灭尘。

入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第三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设内外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洒水灭尘。

(3)在放炮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4)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1)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戴口罩、防护眼镜和像皮手套

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队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4)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五条:

洒水灭尘或刷白巷道前,先检查工作地点支架、顶帮等,如有隐患应首先进行处理,并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测风员应担负以下工作:

(1)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按计划要求进行风量调节。

(2)测定矿井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

(3)测定局部通风机的风量、风压和漏风量。

(4)在鉴定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矿井反风试验,测定主要通风机工作效率,测定有关参数和汇总资料。

(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

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向井口调度汇

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风表校正曲线对号。

(2)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

(3)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入井前必须根据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

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

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

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用风硐室,以

及其它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风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Iom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

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迎向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

为消除人体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的风速乘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

式中K—校正系数;

S—测风巷道断面积,(m2);

0.4—测风员体所占面积,(m2)。

风表测风的方法有定点测风、线路测风两种。

定点测风;

巷道断面在4--10m2时测60秒。

(2)线路测风:

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120秒)匀速移动,根据断面积大小线路分四线法、六线法回八线法。

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风表开、停应与秒表开、停一致。

第十条:

根据测得的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

第十一条:

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第十二条:

测得的风速乘以巷道断面即得通过该断面的风量

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0cm以上的距离。

各类风表要配有长度0.5m左右的非导电表把。

第十五条:

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在遇矿车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测风时,风表与架空线要保持lOOmm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

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所测结果应及时填入测风牌板,原始数据应立即记入测风日志。

第二十条:

风表叶片不得和其它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表用后应放入盒内,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应按规定的测风制度进行工作。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风硐内测定风时,可使用自动测风仪表或超声波风速仪,

(2)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测风时,轴流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环形扩散器断面,同等面积的原理在断面内布置测点;

离心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扩散器出口,在断面内按网络状布置测点。

测3--5次后,取其平均值。

第二十三条:

局部通风机工作量(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m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

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m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

(2)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后测得数据。

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

第二十四条:

测定全风压供给掘进工作面风量时,测点应选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lOm的进风巷内。

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应在风筒出口以外10--20m的巷道内进行。

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及产量监控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

专责规定

安全监测工负责地面、井下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任职素质条件

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日常管理要求

安全监测工;

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设备使用情况填写、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调试校正记录等。

第四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按规定准备好检查时所需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地面检修步骤

1、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7、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和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8、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作为备用。

第六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

1、下井要带齐专用工具,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3、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4、瓦斯校准气样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浓度应小于5%。

第七条:

井下安装

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井下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不燃电缆连接。

3、井筒内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2m。

巷道内敷设电缆与动力电缆保持0.1m的距离。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弧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

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输送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5、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6、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

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

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7、井下主机或分站应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8、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风速、压差、温度、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9、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

井下分站预热15min后进行调整,一切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跟踪精度。

第八条、井下维护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和校正,每月至少1次。

瓦斯传感器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1次,每隔10天必须对瓦斯传感器超限、断电、故障功能进行测试。

2、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

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试校检完毕。

3、调校传感器,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

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调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调校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地面监测员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同时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4、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

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整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瓦斯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5、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其中瓦斯传感器要送通风安全仪器计量站检定。

第九条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十条、危险因素及事故的防范措施

1、悬挂电缆及单人作业时,应注意巷道的支护情况,确保实施的安全可靠性。

2、遇火灾应及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急救,严重时通知

公司消防部门营救。

3、遇触电等事故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急救。

4、安全监测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密操作,避免危险源的触发。

第十条、自救互救知识

1、安全监测工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四项原则。

2、安全监测工互救应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

管路工操作规程

管路工负责管路的安装、拆卸、检查和维修工作。

安装管路时,应根据施工场所的条件要求,带齐所需用具。

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质量,应无堵塞物,管盘应完好。

在通风不良或瓦斯尾巷中安装时,必须经过瓦斯员检查瓦斯,瓦斯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工作。

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稳,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

管子的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

要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直径为273毫米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米。

在斜巷内接直径为273毫米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10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

拆卸管子时,要两人托卸管子,一人拧下螺丝。

在倾角较大的小井,联络巷中拆接管子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装入袋内,拆接管子前,应先用绳子将准备拆接的管子拴好,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栓在支架或其它支撑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

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风队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

管路不得影

响风门的开关。

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应离开电缆至少300毫米。

用法兰盘联接管子时,严禁手指插入两个法兰盘间隙及螺丝眼,以防错动挤手。

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

每隔3—4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

井下不准使用磨擦能产生静电的塑料管。

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实验,不合标准的不能使用。

拆卸的管子要及时运走,有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丝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联接瓦斯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丝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安装流量计时,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

第十八条:

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须把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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