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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桂谦,“巴黎公社性质再探”,《浙江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3期等。

•第二种观点认为,巴黎公社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标本,而只能是不完备的、不充分的无产阶级专政,或者说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萌芽。

(李元明,“正确认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红旗》,1981年第6期;

朱庭光,“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研究巴黎公社”,《世界历史》,1982年第6期等。

•第三种观点认为,巴黎公社是以无产阶级为主体,联合小资产阶级各派,在特殊情况下掌握地方政权的尝试,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

洪韵珊,“关于巴黎公社的再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1981年第2期等。

关于巴黎公社是地方政权还是国家政权。

对此也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巴黎公社是一个新型的国家政权,而不是城市或地方政权。

(吴惕安,“论巴黎公社的政权性质”,《世界历史》,1981年第3期;

朱桂谦,“巴黎公社性质再探”,《浙江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5期等。

•第二种观点认为,巴黎公社是一个地方政权或城市自治政府。

”《世界史研究动态》,1981年第1期;

李元明,“正确认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红旗》杂志,1981年第6期等。

明治维新的起讫

v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v第一种观点认为,明治维新开始于1853年佩里叩关,结束于19世纪90年代前后,以明治宪法的颁布和《日美通商航海条例》的签定为标志。

理由如下:

v第一,1853年,日本被迫开国,这就意味着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

日本的会矛盾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除了固有的国内基本矛盾(封建领主制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之外,又增加了一对新的基本矛盾,即西方殖民主义与日本民族的矛盾。

这两对基本矛盾的关系是,前者受后者制约,后者的克服又必须取决于前者。

新的历史条件规定:

日本必须迅速转变为资本主义国家,才能解决这两对矛盾。

v第二,日本明治维新的全过程不仅包括“破旧”(变革或改良幕藩体制),而且包括“立新”(确立资本主义体制)。

1889年明治宪法的颁布意味着日本国内政治体制(近代天皇制)的确立,而1894年《日英通商航海条例》的签订,标志着日本对外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此后不到10天,甲午战争爆发,日本从被压迫民族变为压迫民族。

1853年以来的两大矛盾得到解决。

v吕万和:

《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

v第二种观点则从民治维新属于近代民族民主运动的角度出发,认为明治维新开始于1868年倒幕维新运动兴起,至1911年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任务最后完成为止。

v这种观点主要强调的是:

明治维新作为属于近代民族民主运动范畴的资产阶级改革运动,是一个完整的历史过程,不到它的历史任务的最后完成,自然不能结束。

v万峰:

《日本近代史》,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2、明治维新的分期

对明治维新的分期,史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v第一种观点认为,从明治维新属于近代民族民主运动范畴的资产阶级改革运动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明治维新划分为两个大阶段。

第一个是倒幕维新阶段,这个阶段,是从幕府开港后倒幕维新运动兴起起到戊辰国内战争(1868年到1869年)结束时为止,也就是倒幕派推翻德川幕府和建立明治维新政权的时期。

第二个是明治维新的资产阶级改良阶段。

这个阶段大体上是从1869年至1911年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任务最后完成为止。

v第二种观点认为,明治维新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853年到1868年),主要内容是“攘夷倒幕”;

第二个阶段(1869至1877),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破旧”;

第三个阶段(1878至1894),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立新”。

这三个阶段包括了日本从封建主义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全过程。

v第三种观点也是将明治维新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853年日本开港到1867年,这是日本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即尊王攘夷运动时期;

第二个阶段从1868年至1871年,这是资产阶级革命阶段,包括戊辰战争,版籍奉还和废藩置县三大事件;

第三个阶段从废藩置县后到明治宪法颁布,这是把旧社会改造成资本主义社会阶段,即资本主义改良阶段。

汪淼,“论日本资产阶级运动”,《日本论文集》,三联书店,1982年。

(二)明治维新的性质明治维新的性质,是我国史学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共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v第一种观点认为,明治维新就其历史前提、运动所具有的资产阶级性质、变革的方式及其在政权和社会经济形态方面所引起的变化来看,显然是一次资产阶级革命。

具体论据如下:

v第一,幕府末期日本的封建制度已开始趋于解体,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逐渐发展起来,并已进入“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初期发展阶段,这是明治维新的重要内部条件。

v第二,19世纪中叶,日本由于被迫开国而面临着沦为半殖民地的严重危机,从而迫使它必须“采取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以保卫民族的生存权利。

这就使日本有可能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提早发生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并使这一革命面临了民主和民族的双重任务。

v第三,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因素的发展,日本资产阶级的形成过程也开始了,但还没有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

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受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以及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思想而向资产阶级转化的下级武士,为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领导了倒幕维新运动。

v第四,倒幕运动是资产阶级化的下级武士领导的,以城乡资产阶级和新地主为阶级基础,而进行的一场武装夺权斗争。

其结果是推翻了幕藩领主的封建统治,建立了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和新地主联合专政的天皇制新国家,使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

v第五,天皇制新国家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采取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使日本的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西欧类型的“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

但是,尽管大部分学者承认明治维新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然而在具体理解上又各不相同。

v一部分学者认为,明治维新是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

因为它不仅没有给人民以民主,而且未能给一般中小资产阶级以充分的民主。

它不仅未能彻底解放农民,而且以沉重的地税妨碍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妨碍中小地主向资产阶级转化。

……凭借国家权力,发展封建性和垄断性的国家资本和特权财阀资本。

周一良,“关于明治维新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62年第4期;

吕万和,“明治维新和明治政权性质的再探讨”,《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

v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明治维新是在一个资本主义发展还不够成熟,而又面临沦为半殖民地严重的后进国家中,发生的一次早产的资产阶级革命。

对这次革命的发生来说,虽然不能忽视其内部的条件,但外部的压力和影响的作用也是不能低估的,可以说是后者弥补前者的不足。

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也决定了这次革命面临了民主和民族的双重任务,并且是由具有爱国思想的向资产阶级转化的下级武士代替不成熟的资产阶级来发动和领导的。

……其不彻底性是同其早产性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作为一次早产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夺取政权是它所面临的基本任务,但却不能以夺取政权来完成,而必须在夺取政权之后,以它为杠杆自上而下地大力扶植资本主义的发展。

因而,明治维新属于后进国的资产阶级革命。

v伊文成、马家骏:

《明治维新史》,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年;

吴廷缪、武安隆,“资产阶级革命与明治维新”,《日本史论文集》,北京:

三联书店,1982年。

v第二种观点认为,明治维新是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意义,并带有近代民族民主运动鲜明特点的一次资产阶级改革运动。

(万峰:

v第三种观点认为明治维新在不同的阶段,性质也各不相同。

具体说来,从尊王攘夷到王政复古是资产阶级改良运动阶段;

戊辰战争是从改良到革命的标志和飞跃,废藩置县标志着革命的基本完成。

岩仓使节团出国考察是资产阶级改革的开始,制定宪法是改革的总结。

(汪淼,“论日本资产阶级”,《日本史论文集》,北京:

(三)关于明治政权的性质和阶级基础

v第一种观点认为,明治政权是“地主资产阶级专政”或“资产阶级地主专政”。

其论据为:

近代天皇制政权建立后,它的阶级基础和阶级属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天皇已不再是封建领主阶级的一员,而是地主、资产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代天皇制的阶级基础已经是地主和资产阶级的联盟。

因而,日本近代天皇制也就成了以地主资产阶级为基础,具有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性质的资产阶级政权。

v第二种观点认为,把明治政权说成是“地主资产阶级专政”或“资产阶级地主专政”未必能表达明治政权的本质。

经过明治维新,日本社会从封建社会转变为带封建性的资本主义社会,其经济是封建主义从属于资本主义经济,其政治是地主阶级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其政权则是带封建性的特权大资产阶级专政。

(吕万和,“简论明治维新”,《日本史论文集》,北京:

三联书店,1981年。

(四)明治维新成功的原因

我国史学界普遍承认明治维新是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但对于其成功原因则由于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故而说法不一。

v《明治维新史》一书对明治维新成功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认为明治维新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基于以下五大原因:

v第一,日本民族在面临沦为半殖民地的严酷形势面前,能够迅速地作出正确的反应。

v第二,日本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经济前提是不够成熟的,革命的主观力量也比较薄弱,但以幕府为首的反革命力量,相对来说更弱。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才得以在资本主义因素还不够成熟的条件下,成功地实现了资产阶级革命。

v第三,倒幕维新运动的领导人很懂得斗争的策略,他们分阶段来解决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而在不同的阶段里,又很善于利用各种力量,集中打击主要的敌对势力,以保证国内变革的顺利进行。

v第四,倒幕领导人在夺取政权后重视发展本国经济,并制定了比较正确的经济发展路线,使日本在维新后,只用了半个世纪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先进国家花费一个世纪的时间才走完的道路。

v第五,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主要表现在西方国家内部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以及他们彼此之间在侵略日本问题上所发生的矛盾及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日本所承受的外部压力,使它的国内变革能够在较少受到外部干涉的情况下顺利实现。

伊文成、马家骏:

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年。

v有的学者则强调日本“民族活力”这一因素,具体体现在:

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历史主动性”;

“忠诚集团心”,即日本民族具有强烈的团结上进心和较强的集团观念;

虚心善学的精神强,日本民族善于虚心学习外国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又善于结合本国实际加以改革和创新,由此推动了社会进步;

“忍耐性”和“勤勉性”强,日本民族具有高尚的、发奋图强的、吃苦耐劳的品德,这是使日本近代国家和民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之一。

(刘天纯,“试论日本近代化的几个问题”,《日本史论文集》,北京:

三联书店1982年。

v有的学者将明治维新的成功经验概括为:

武装斗争,利用国家政权和平改革,求知识于世界和欧化而不同化等等。

(郑祖廷,“明治维新的基本历史经验”,《湘潭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对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及普鲁士王朝统一道路的评价

对俾斯麦及其“铁血政策”的评价,国内史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俾斯麦的“铁血政策”是完成德国民族统一任务的有利手段,是一种推动德国历史前进的具有革命意义的暴力,对“铁血政策”应给予基本肯定。

(孙炳辉、赵星惕,“评俾斯麦的‘铁血政策’”,《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等。

•第二种观点认为,俾斯麦统一德国较之先前德国的分裂来说是一种革命,而俾斯麦的统一道路较之无产阶级的统一道路来说是一种倒退。

从前一种对比中可以看到俾斯麦统一和成功的历史进步性;

从后一种对比中可以看到俾斯麦统一道路的历史保守性。

这种历史的两重性在俾斯麦统一德国的结果和后果中得到鲜明的反映。

(丁建弘,“论俾斯麦在德国统一中的作用”,《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等。

•第三种观点认为,普鲁士王朝统一道路实质上是一次特殊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

(彭铁生,“普鲁士王朝统一道路是一次特殊革命”,《北方论丛》,1982年第1期等。

俾斯麦这位出身保守阵营的容克,使用了战争暴力手段,摧毁阻碍德国统一的内外势力和德意志联邦的全部旧有关系,完成了300多年来的德意志民族统一大业,并把德国带入现代发达国家的行列。

•俾斯麦统一德国,较之以往德意志的分裂,乃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

首先是解决了德意志民族的生存问题,这个问题从1525年农民战争失败以来就尖锐地摆在德意志民族面前。

从现在起,德意志民族不再受欧洲强邻的欺压和宰割,进入先进世界民族之林;

其次,极大地促进了德国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有如脱缰之马奔腾向前;

第三,为德国工人阶级创造了在全德范围内进行反资本主义的条件。

历史的保守性方面:

•首先是保留了专制主义的君主政体,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

•其次,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传统和俾斯麦在统一中煸动的民族主义情绪渗入新帝国的各个领域,损害了德意志民族的肌体;

•第三,俾斯麦在统一中割取阿尔萨士和洛林两省,结下了德法之间的民族仇恨,促进法国投入俄国怀抱,形成欧洲两大军事集团的争霸局面,给德意志民族的发展带来极不利的影响。

•总起来可以说,工业革命关键性地促进了德国的统一。

德国的统一是一个进步的历史事件,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

俾斯麦的活动基本上是顺应现代化历史潮流,因而在统一舞台上演出一些有声有色的场面,成为德国历史上著名的现实主义政治家和民族统一的英雄。

史学界对美国内战有关问题的研究、

(一)关于内战前的几次妥协

第一种观点认为,美国内战前的几次妥协事件,如1820年的密苏里妥协案、1850年大妥协案、1854年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等,这些妥协是无原则的,因而是不对的,是美国资产阶级妥协性的表现,它对美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弊多利少。

(王锦堂,“如何评价美国内战前的几次妥协”,《世界历史》,1986年第8期。

)理由如下:

•第一、这些妥协是在奴隶主的压力下作出的,主要是资产阶级向奴隶主无原则让步的结果。

•第二,从各次妥协的后果来看,主要是有利于奴隶制而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和广大人民利益。

•第三,从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来看,在阶级社会里,只有靠斗争才能推动历史前进,不能靠妥协退的办法。

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几次妥协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但总的来说,奴隶制在美国社会造成的种种恶果并非是几次妥协造成,北方资产阶级的几次妥协并不是无原则的,而是有限度的、明智的让步,并没有造成“严重阻碍美国历史前进”的后果。

论据如下:

•第一、评价内战前的几次妥协,不能忽视当时的历史条件,更不能把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同奴隶制的矛盾看作从开始就是敌我对抗性的和不可调和的。

两种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其矛盾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第二,既然联邦政府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奴隶主集团的联合政权,既然两者既有矛盾又有一致利益的不同社会集团,那么,通过妥协、让步等和平手段来协调相互的利益,缓和冲突,乃是十分自然和正常的事,特别是当双方在政治上陷入僵局的时,这种妥协尤为必要。

•第三,如果双方都坚持各自的立场,互不相让,那么一些尖锐的政治问题就会长期悬而未决,整个国家就会在长期的政治争执和纠纷中消耗大量精力,并可能出现社会动荡,这反倒不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四,在内战以前的几次妥协中,北方资产阶级放弃的至多是具体的、局部的利益,并未割舍其根本利益,更谈不上出卖原则了。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国家的统一,联邦政权高于州权才是原则。

具体可见于李剑鸣,“也评美国内战前的几次妥协”,《世界历史》,1987年第2期。

(二)南方种植园经济的性质问题

对这一问题,国内史学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美国南部的种植园奴隶制与古代奴隶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而美国的种植园奴隶制与近代资本主义剥削相结合,更把古代奴隶制那些野蛮残酷的本质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杨立文,“美国内战前南部黑奴制度的性质”,《美国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0年。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植于英国资本主义殖民扩张活动的南方种植园经济,在本质上属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经济范畴。

其理由如下:

第一,南方种植园经济从一开始就是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延伸。

它只是受北美特殊环境的影响,并没有采取雇佣劳动制经营,而是采用了奴隶劳动,但其经济性质并没有超出资本主义的范畴。

第二,南方种植园经济的生产是为了供应资本主义市场。

当时种植园主通过两种渠道来为市场需求生产。

其一是不断扩大再生产,即不断扩大土地面积,增加奴隶数量;

其二是合资或独资经营的方式同时投资于工业。

第三,南方种植园经济既是当时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本土资本主义经济链条中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南方的棉花是北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重要原料之一。

第四,在南方的种植中,之所以采用奴隶劳动,而不是雇佣劳动,这是与南方种植园经济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

(曹文娟,“美国商品奴隶制性质试析”,《世界历史》,1984年第2期;

金卫星,“对美国内战性质问题的若干质疑”,《世界历史》,1992年第2期;

何顺果:

《美国“棉花王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三)美国内战的性质

•20世纪90年代初,有的学者开始对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认为,美国内战并非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或相互对立的政权之间的战争。

美国内战主要是美国资产阶级内部两大集团(北方工业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农业资本家集团)围绕采用何种劳动制度问题而爆发的一场暴力冲突。

它包含了革命的意义,以战争形式为废除奴隶制劳动制度奠定了基础。

但不能因此断定它就是完整意义上的资产阶级。

•传统观点认为,内战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

这种观点的论据是:

内战是南方奴隶制种植园制度与北方资本主义制度矛盾发展的产物;

人民群众在内战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结果是消灭了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奴隶制度,使工商业资产阶级获得了国家最高统治权;

用资产阶级民主方法解决了土地问题,为美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

但不能因此断定它就是完整意义上的资产阶级

民主革命,它只是使北方工业资产阶级平息了南方种植园资本家集团的叛乱,迫使其放弃了落后、野蛮的奴隶劳动制度,转而采取统一的、符合资产阶级整体利益需要的自由雇佣劳动制度,用暴力方式完成了资产阶级内部两大利益集团在生产方式方面的调整。

其论据如下:

第一,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属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经济范畴。

第二,内战前南方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从属于整个联邦政体,内战期间南方的目标也不在于另建奴隶劳动的权利。

第三,虽然人民群众在内战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美国领导力量的资产阶级始终控制着局势的发展,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战争一直处于有领导、有秩序的进程之中。

第四,经典作家在评论美国内战的性质时非常谨慎,虽然强调其进步和革命的意义,但从未明确指出美国内战是一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金卫星,“对美国内战性质问题的若干质疑”,《世界历史》,1992年第2期。

 

关于林肯的评价问题

我国史学界对林肯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林肯是不是废奴主义者;

林肯颁布《解放宣言》是不是自觉行动?

如何评价林肯的“南方重建计划”。

1、林肯是不是废奴主义者

史学界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林肯是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它既反对现存的奴隶制度,又是一个比较彻底的废奴主义者。

(霍光汉,郭宁棣,“关于林肯的评价问题”,《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

•第二种观点认为,林肯是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但不是一个废奴主义者。

(黄颂康,“关于林肯评价问题的讨论”,《世界历史》,1982年第1期;

李青,“林肯不是废奴主义者”,《世界历史》,1982年第1期;

黄绍湘,“关于林肯评价问题的商榷”,《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1期。

•第三种观点认为,林肯既不是废奴主义者,也不是激进派或保守派,而是一个有德量的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他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从全局出发,关心整个国家和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他能不坚持自己的错误意见,乐于采纳反对者的正确意见;

在处理国家大事时处处顾全大局;

愿意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正确要求。

(刘祚昌,“论林肯的政治家风范”,《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5期。

(二)林肯颁布《解放宣言》是不是自觉行动

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林肯颁布《解放宣言》是在外界客观压力之下作出的。

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舆论、特别是废奴主义者的压力、军事失利的影响以及外国干涉的威胁,促进林肯从限制奴隶制的扩张走向主张废除奴隶制。

(杨生茂,“林肯与黑人的‘解放’——一个评价”,《南开大学学报》,1978年第4-5期;

•第二种观点认为,林肯颁布《解放宣言》不是因为外界的压力,而是一个自觉的和主动的行动,体现了他一贯的废奴立场和主张。

(霍光汉,郭宁棣,“关于林肯的评价问题”,《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

黄颂康,“关于林肯评价问题的讨论”,《世界历史》,1982年第1期。

(五)对安德鲁·

约翰逊重建计划的评价

•史学界主要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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