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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苗族的图腾崇拜产生于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

它在不断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而富于适应性的图腾形式。

被称为图腾制奠基者的佛来善说:

“一个图腾就是一类物象,初民以迷信态度尊敬之,而相信自己和同群的各个份子与此类物象有密切和特殊的关系”。

苗族现存图腾活动是以龙为物象的。

她把龙作为自己的祖宗、保护者和象征,作为本族的族徽和标志;

把自己视为龙的后裔,受到龙的保佑而繁衍发展起来,故虔诚地对龙加以崇拜,对被认为是龙的化身之物,禁杀、禁食、禁辱,严为保龙,神圣不可侵犯,崇龙心理及其活动的神秘性、严肃性、广泛性,严密地维系着全族的精神思想。

(一)族图腾活动

族图腾崇拜活动,指的是所有的苗族(在杂居地亦有各族同一图腾现象)共向图腾崇拜龙。

只是各地祭奠典规模、形式、时间不同而已。

置龙坛:

以融水苗族自治县为主的桂北及邻省诸县的苗族,每村中央有一地坪。

坪偏东面筑有1.5一3米见方的石面园形土坛,坛心置一陶制水缸,盛有水,放有鳝鱼,用一平板石块封顶,苗民管叫这“龙坛”,坪曰“龙坪”(鳝鱼为龙的化身)。

龙坛之地按“龙脉”而定,一般是先建平坛后立村庄,故现坛坪多在苗寨中央,素有“村脐”之称。

正常年景的农历八月中旬,苗民择吉申、备太牢、加十三只家禽、为龙坛举行隆重的村祭典,叫“安龙”(似贵州苗族的“倒牛”或“吃牯脏”,湖南苗族的“吃牛”“椎牛”)。

“安龙”祭典作牺牲,以内脏作供品,纯肉分发各户作家祭。

村设同刻面钢板大小的一块雕龙范板,涂墨糊纸,由成龙图分发各户贴于家龙灵位和水缸边,视为长龙保佑村寨,子龙维苗家业。

村村置龙坛,岁岁必安龙,这“共同的定期举行的祭典”是桂北苗族图腾龙的主要方式之一。

苗族的兴衰福祸,是处决于龙坛坛龙的“安居”或“出走”的。

若村有火灾、瘟疫、邪异或重大不祥之兆,则视为龙之潜逃所致,故首件大事是“请龙”(贵州雷山曰“招龙”、湖南麻阳称“接龙”)。

其形式是:

先占卦龙“逃”之处,由巫师、村老及德高望重者担任“信仰守护人”,率领全村男女老幼出动请龙。

旧时有土司名流,则皆斩抬备骑而往。

请龙队伍每人执纸龙旗(前述印龙贴)一帜。

事前选两对父母子妹双全之男女青年,一对抬“龙桶”,一对掌瓢舀“龙水”。

至潭边,摆上鱼肉酒饭,巫师面潭挥旗作拜礼,众人即唱“请龙歌”。

每唱完一段歌词,巫师便向河潭投一小石,击起水泡(视为龙神反映),掌瓢青年就势将“龙水”舀入桶中,歌毕转入另潭,依式逐潭溯河而返,汇流之潭必不放过。

潭尽入村,举村歌管笙乐隆重“迎龙”,复行安龙仪式,作牺牲后,揭开坛眼将“龙水”倒入镡中,请龙仪式逐告结束。

如赶上风调雨顺,富足如意之年,苗民则认为龙神开恩惠德所致,是年“安龙”大殿则以水牛牯祭之,意在报恩。

这里苗族除“鼓社”大典或“埋岩”定苗规外,请龙、安龙便是最隆重而岁岁须行的祭祖活动了。

立龙柱:

龙柱亦称“神柱”,是竖在龙坪和芦笙塘中间,长1—3丈、上饰木制牛角的刻(画)龙彩柱,是苗民“岁首祭先”的象征物和崇拜物。

每岁祭典或“打同年”宰之牛、羊,角均系于柱上。

但凡村际活动外出,队伍先向龙柱绕行祈祷礼拜而后出发,意在带龙神随行保佑安全;

客队芦笙或大队来宾入村,辄先谒拜龙坛龙柱,东道主方安排入宿。

龙柱即族柱,是兴旺发达的象征,故立柱必施以礼。

如伐柱料择吉日,倒木向东方,选木忌雷劈质枯,伐者长幼齐全、加工先掷鱼肉酒于地而后动斧,立后不得搬动等等。

龙柱备受苗族尊崇爱护之例,还见诸于芦笙塘每年春节(苗年)的开封礼。

立龙柱之芦笙塘,年初一开塘,元宵节后闭塘,开前闭后严禁吹带笙乐入塘境。

开塘时队伍以龙旗为前导,围柱螺旋式绕行待队伍到齐为止,巫师面柱背西朝东祈占,众人斟酒饭鱼肉于地,焚香钱、燃鞭炮、鸣火统、放铁炮,紧接举场齐呼“呀——唷!

唷!

”,随之芦笙轰鸣,男女围柱“踩塘”,场内外销烟弥漫,鼓乐声惊天动地,礼仪之隆重程度确非亲临其境所能领喻。

《桂海虞衡志》载:

蛮夷“岁首祭先,杂糅鱼胸酒饭于槽,扣槽群号为礼”,指的很可能是苗族这种图腾礼仪。

树龙旗:

龙旗即村旗。

以纯色绸料为质地,呈宽条幅挂式,中精画腾龙,左右各垂一边屏,饰以花色犬牙、串珠、白禽毛等,用高而细尾竹竿树起。

各村逢年过节或大典,以龙旗为指挥,旗进人进,旗退人退。

平时由村佬收藏,珍之如命,一面龙旗可用一代以至数代人,烂而复制。

苗族龙图腾活动是以坛(村)为单位的,零星小寨则联合为坛。

人们同“龙”的关系完全象凡物与神一般,“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利”。

(二)家庭图腾活动

家庭图腾的主要方式是设龙神位。

在吊足木楼排中柱靠里的柱根旁,主人用带泥禾蔸堆个小土包,悬以纸龙旗、稻穗、巫纸等,苗话叫这“干单”,意为家灵。

家祭龙神,多在秋收以后。

如人畜无恙,主人则两三年用禽类祭祀一次,规模一般;

遇到天灾人祸或六畜不兴,则认为龙神不安居所致,主人重则以少牢轻以三禽祭之,旨在招龙助兴。

节日之标志物,如社节香钱,端午粽叶,新禾节之稻穗等悬挂于上,意在过节不忘龙恩,村典更不忘之印龙图以贴。

水缸贴龙图,企望缸招龙栖。

葬祖寻“龙地”。

古人认为人死后是要到祖先们居住的地方去和巳故的亲属生活在一起的。

苗族这种观念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即让故祖变成“龙”。

“成龙”的途径就是葬对“龙脉”。

谁家葬对“龙地”了,主人自然对此坟特别殷勤打点,最多十年八载地以太牢、少牢祭祀,还不惜花本钱为冢们精雕龙图装饰,虔恭之劲莫所能及。

偶有迁坟时,发现棺穴通洞或内有网状物(如蛛网、青苔、植物根须等),则为此祖成龙之据,言是洞龙掘有迹或“龙鳞”存在。

文革时,融水县杆洞乡有人强挖一祖坟,见尸骨尽耗,棺通一窟,当地盛传此坟已化龙,该户方兴盛云云。

由此看出,桂北苗族家庭祭祖含有双重意义:

一为纪念祖先,祈求降福;

一为企望逝者汇集到龙神世界的先故宗亲那里,加入龙宗;

并认为祖宗赐福是循龙旨而办的,故家庭祭祖具有子女崇拜,龙图腾则为始祖宗崇拜之意。

(三)图腾忌禁

现实生活中龙是没有的,人们凭想象将自然当中各种尚不理解的现象归结为龙显灵,更将与龙有“渊源”联系的动物视为化身加以传教和保护,引为忌讳。

例如:

彩虹以为龙。

每当雨后天空现出虹桥时,大人则告讳小孩:

“不得用手指“龙”,否则断其指,”且即时教唱《咏龙歌》。

笔者少小时曾将《咏龙歌》背得滚瓜烂熟,今仍记忆犹新。

因为这是“从童年的时代起,就在实践上熟悉了这种对他们极具重要的事物”的缘故。

大蛇以为龙。

大蛇在苗族地区被视为龙之化身,是禁杀、禁食、禁辱的,以至达到“谈“龙”变色、不敢言见的程度,但又认为那是龙赐福之机会,领则享之,辱则毁之。

“领”即会及时封口讨好,“辱”指胆怯失声乱说。

所谓封口,大致是“你为王,我托福,王赐君恩,君誓忠王”等吉利话。

不会封口或进而辱骂者辄以失庞自疚,融水县安太乡一潘姓人家盛传有例:

解放前某年夏臼,该户人在村边名叫“南乌”的潭头劳动,忽然雷雨交加,潭中现一冠红、鳞青、身亮之“龙”(似巨蟒),见者吓惊失声:

“不好了,死人啦!

......”。

慌忙弃活而逃,是年其父、母、兄先后死去,翌年小妹亦夭折。

人们叹其不会封口享福所致,至今在当地群众中仍谈得有声有色。

龙地禁耕锄禁伐木。

融水县杆洞、安太两地各有一蛇洞,内藏数代蛇,大如碗口,小似手腕手指之粗细,当地称此两地为“龙山”。

俗称观者需著盛装忌衣槛楼,忌日“蛇”而称“龙”,否则龙辈不悦避而不得见。

每年清明前后或中秋时节,蛇辈出洞,着装艳丽之观“龙”者铬绛不绝。

此两“龙山”人们禁耕种禁伐树,林木葱茂。

深潭以为龙潭。

凡悬崖陡壁、阴森可怕,或历史上见过大蛇之潭皆叫“龙潭”。

禁投石忌捕鱼,潭中大鱼、大缮、大鳅不可取食,甚至不明死因而浮于水面之鱼类,皆属龙弃之物而无人敢取。

以上对龙忌讳种种表明,苗族图腾附有较浓钓迷信色彩。

苗族这个龙图腾集团“已经给自己的宗教观念——各种精灵——赋予人的形象,但他们......还不知道具体的造像,即所谓的偶像”,幼稚地认为那“偶像”便是自己生存、繁衍、发展的保护神,这为我们找到了苗族以龙为祖“这种原始状态的痕迹”。

节日里穿着盛装的的苗族少女

“龙”是多种动物、多种功能的综合化身,作为苗族的图腾崇拜物,其必然要“在艺术方面表现他们的图腾同化与神秘化,赖以严密图腾集团的组织”。

图腾服饰:

至今苗族之服饰,亦多自种自织自制,妇女几乎人人善织善绣,因而她们把对“龙”的虔敬也倾注到刺锈的艺术上,形成苗族服饰以龙纹为主的特点。

诸如驰名中外的苗锦,多棱形、波纹形和各种几何形,麻麻密密排列,酷似五彩龙鳞;

姑娘穿的亮布衣、袖、襟边多作藤蔓卷须图,尤如龙爪龙须;

襁褓之背带芯,花鸟龙缀图、绚丽多彩,……日人鸟居龙藏在《苗族调查报告》中对此古型饰纹记有:

“古代越族之苗裔,其衣饰纹素多作雷纹式……曲线构成方形,或尖角狗牙状、园形等”,郭老对此亦有论述:

“花纹种类大率为夔龙、夔凤饕餐、象纹、雷纹等奇怪图案,未脱原始风味,颇有近于末开化民族的图腾画”。

此外,苗族妇女之银饰物亦多龙凤、麒麟图形,可见苗族服饰与龙图腾不无关系。

由于苗族没有文字,他们的服饰图案就起了记叙图腾历史的作用。

图腾雕刻:

村柱雕龙、墓碑雕龙,范印雕龙有立体雕制之,有平面刻成之,苗山龙柱碑龙比比皆是,工艺之精湛,倾尽苗家崇龙之心。

一九八五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特地在县府所在地十字大街中心树立—根高大的雕龙水芦笙泥柱,是为“苗族自治”的象征。

图腾图画:

前已有述,旗画龙,柱画龙,碑画龙,水缸屋柱贴龙画,龙图举目皆见。

厚礼请画师,施礼而动画,严肃认真之劲,足见苗家虔敬始祖之意。

图腾歌舞:

人所共知,苗族人民善歌善舞,这也是以崇龙为背景的。

苗年春节到来,苗家人吹芦笙、踩塘、赶坡(俗称“跳月”)、打同年不亦乐乎。

与前后一个月内,人们天天围着龙柱龙旗欢歌喜舞,谈情说爱、邀约婚配,尽情取乐。

《赤雅》载有:

“其乐五合,其旗五方,其衣五彩,是谓五参。

奏乐则男左女右,铙鼓,胡芦笙,忽雷,响瓠,云阳、祭毕合乐,男女跳跃,击云阳有节,以定婚媾。

侧具大木槽,扣槽群号”。

可见当今苗族歌舞之俗,与其龙图腾历史不无渊源关系。

图腾文学:

请龙歌、诵龙歌、安龙词、卜占语、龙传说等,在苗族地区均口头流传,代代相因,不断完善,形成自成体系的文学形式,促使苗民图腾观念根深蒂固,成为维系民族发展的精神纽带。

普列汉诺失在《论艺术》中指出;

“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由它的心理所决定的”。

古今苗民的图腾艺术,正是凝结和聚集了他们崇拜龙的心理反映。

三、龙图腾的源流

历史科学告诉我们:

任何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生,都是和当时的物质生产方式相联系的。

图腾制的出现,是原始人类对自然界认识和试图改造的反映,是“万物有灵”观念的产物。

考察古人图腾崇拜对象,以动物居多,这是因为“人在自己的发展中得到了其它实体的支持,但是这些实体不是高级的实体,不是天使,而是低级的实体,是动物。

由此就产生了动物崇拜”。

苗族对龙的图腾崇拜正是出于这种情况。

(一)与古越族纹身之关系

古越族盛行纹身之俗。

“古代越族以纹身象龙著称,其心灵生活亦受龙蛇一信念所支配”,“故其所遗苗裔各支派,亦有致身痕迹”。

古越人何以以纹龙图于身为荣?

越人黄道成《大越史》载:

“子崇缆是为貉龙君,生雄王,以卅泽立国,多为蚊龙所害,王教民墨刺水怪于身以免害,纹身之俗始此”。

可见越族纹身与地理环境、生活条件习习相关。

《韩诗外传》卷八载:

“......越亦周室之列封也,不得处于大国,而处江海之陂与鲩鳣鱼鳖为伍,纹身剪发,而彼如焉”。

远古时期江南海滨显瘴之地,毒蛇猛兽甚多。

《山海经·

南山经》记此“多蝮虫,多怪蛇......其神皆龙身而人面”。

古越先民在难以想象的渔猎生活中,发现蛇虫猛兽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存发展,大自然“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着,他们长年带着畏惧心理进行原始生产,具有这种心理往往使人的神经处于过敏状态。

正如猎人要猎物而伪装成其状一样,也许是苗族先民之某氏族成员以物饰身、涂抹蛇图“象龙”偶然得以“避龙蛇之害”的机会,使他们认识了纹身的必要性而最终认为找到“取性”龙蛇之方,于是自此“纹身,刻画其体内,黥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源于生产技能的纹身而后发展成为了社会意识。

以蛇为图象的群体发展成为强大的蛇氏族后,逐渐加入鳄、鱼、鳖甚或羊、鹰等氏族,组成落联盟,复合成为“龙”的族徽,致使苗族的龙图腾保持到现在。

而今苗族纹身之俗巳微乎其微或绝迹,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纺织业的产生,服饰巳将纹图遮掩,龙纹图逐渐演变为苗族服饰图案的缘故,故现代苗族服饰龙纹图形及妇女“盘龙”发型等可视为纹身历史的记录。

由此我们可推知:

苗族先民由畏惧龙蛇而学得纹身,避害成功又认为得到龙蛇恩泽所致,于是由恩泽观念出发把龙蛇奉为保护神,并当作自己的始祖加以图腾崇拜了。

有学者考究出当时江南一带奉龙蛇为图腾的氏族不下十四个,直至汉代,以龙蛇为图腾的残余习俗在当地士著中仍流行,证实纹身与图腾关系之密切。

普列汉诺夫提出:

“任何一个民族的心理,是由它的境况所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它的生产力状况和它的生产关系制约的。

”由纹身发展成为图腾,这大概是苗族崇龙之起源。

它是人类与自然作斗争的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图腾是人类战胜自然的产物,因而它又成为维系民族发展的精神纽带。

可见苗族图腾崇拜龙的历史,我们可追溯到史前的渔猎时期。

(二)与楚文化之关系

尽管楚为苗人所建之国说法尚有争议,“楚王可能是苗王,屈原也可能是苗裔”亦未能定论。

但“楚苗”之称巳为史学界所公认,楚文化的发展直接影响着苗族图腾的发展。

这从多年来发掘楚墓文物涉及苗族龙图腾的史料中可得到证实。

具有代表意义的是一九四九年长沙东郊广楚墓发现的墓铭志《人物龙凤帛画》。

独居画中的女子,衣袖、襟、边多雷纹花草,呈圈、勾、藤、蔓状,纹素与前述之苗族服饰龙纹雷同,似为苗女装束。

画女双手合十,向扶摇直上之龙行拜,这正似当代苗族拜龙之状。

一九七三年长沙东南郊子弹库楚墓发掘的《人物御龙帛画》,那危冠长袍、侧身向左、神情潇洒的中年男子,左手执剑,右手握疆,驾御着巨龙腾飞,这更近于苗人请龙、接龙、抬龙之写照。

两幅帛画同以崇龙为内容、人物却一男一女,联想到古人图腾习惯于分性别,则为我们推测楚苗崇龙是“两性图腾”找到依据。

此外,我们还可从“可能是苗裔”的屈原诗文招到一些崇龙佐证,屈原《九歌》有云“乘龙兮辚辚,高驰兮冲天”;

《离骚》里说“驷玉虬以乘鹥兮,溘埃风余上征”(虬,古待传说中的一种龙)。

“麾蛟龙使梁泮兮”,屈原也把龙视为神灵的。

从祟龙帛画、诵龙诗歌、龙纹服蹄以及诸多的出士龙陶器来看,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龙。

它与当今苗族社会崇拜龙相互印证。

有人提出“楚文化中有苗文化”不无道理。

因为我们已以前述材料证明了“图腾崇拜龙”是苗文化的中心内容。

至于苗族起源神话的龙传说,桂北之苗与湘黔黑苗花苗几乎同条共贯,诸多学者对此已有述论。

四、结论

历史在不断前进,民族亦不断发展。

苗族分布越来越广,形成当今大分散、小聚居之状态。

有的支派已被他族同化而变成别的民族,也有别的民族杂杂居苗区而融合成了苗族。

这种同化融合给民族图腾带来了多元性,“同源异流”“同流异源”而使各地苗族有不同的象征物,是不足为怪的。

诚然,如前所述:

共同心理素质是维系民族生存发展的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持久因素。

在纷级社会中,任何原始民族对旧氏族时代的道德影响、因袭观点和思想方式,总是保持良久,它们是不会轻意“脱掉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脐带”的。

所谓“甲中有乙,乙中有甲”指的正是这种现象。

苗族有没有共同的图腾崇拜物?

这是当前苗族史研究领域中共同关心而又难于定轮的问题。

基于笔者之囿见,“枫木说”虽在黔东南一带盛行,但乃属个别性,尚难说具有普遍性。

至于“蝴蝶说”、“竹王说”、“老虎说”等,在大部分苗区苗民中已无影无踪,不足为证。

而“盘瓠说”则乃与“龙说”有同源之嫌。

“帝告高辛皇后刘氏有一老妇,耳患有疾,请医调治。

取出一虫,如异茧,以瓠盛之,将盘覆之,须臾,化作一龙,,身有一百二十斑点花色,故名盘瓠。

忧虑抛弃,殿前将军外面见得,遂奏请皇帝降敕令人收回养育,长大长一丈二尺八寸零,遍体龙鳞火珠,华色青黄,左右见之曰:

是龙犬也,”。

刘尧汉先生考证:

“这些出自葫芦的‘盘瓠之种’,也就是龙种”。

“彝巫认为,龙是苗族的祖先。

”我们姑且避开苗族渊源关系而假定“盘瓣”不为犬而为龙,则盘瓠之说当属龙说。

唐代大诗人杜甫亦曾作诗为证:

“高帝子孙尽龙种,龙种自与常人殊”。

桂北龙图腾集团,多云来自湘赣各地。

融水县有个二百来户的苗寨——培科,全村姓何,宗祠皆书“祖系庐江堂”。

干宝《晋记》载有:

“武陵、长沙、庐江群夷,赤髀横裙,即盘瓠子孙。

盘瓠凭山阻险,每每为害,糅杂鱼肉,扣槽而号,以祭盘瓠”。

历史记载文献带囿见自不恃说,而如前所述,桂北龙图腾集团习俗礼仪与此如此相似,这不能说是历史的巧合,恰恰证明了苗祭龙神、瑶祭盘瓠,形式雷同,实体难分,苗瑶图腾文化存在认同关系,它又为我们找了盘瓠即龙种之佐证。

本文诸多论述桂北苗族的龙图腾,那么,“龙”与其他地区苗族的关系又怎样呢?

近查民族研究资料,贵州省有雷山苗族的招龙仪式,与桂北安龙、请龙类似;

岐从文同志考证了贵州苗族服饰的源流及其形式多表现龙图腾的特点;

黔东南清水江苗族五月还有龙船节;

黔西告庆之俗则玩龙灯;

廷贵、酒素两同志在《考苗族“崇拜”对象种种》文中称:

“龙这个‘神物’,在苗族人民的观念上,是有一些‘神灵’的看法”。

神灵者,佑福兆祥,品物之本也。

《辞海》是为神异、神祗、神魂,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为“神”之总称。

不言而喻,这当具有龙图腾的虔恭事实。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

崇龙现象在贵州苗族中带普遍性,人数居全国之首的黔苗图腾崇拜龙不可不有。

一九八五年三月在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召开的全国苗族学术讨论会上,湘西代表指出:

湘苗“把盘瓠崇拜与椎牛祭祖和接龙活动统一起来。

湘西漫水村的《接龙歌》内容与笔者考察的融水苗族《请龙歌》相近。

苗族史权威专家盛蘘子在《湖南苗史述略·

湖南古代苗民之遗址》中云:

“湘西苗乡胜景之一曰大小龙洞,高原之水,尝伏流由二洞而出,直泻而下,居民敬畏,故以龙名之。

百里之内,苗人不敢喂鸡,以恐惊动龙神雷神故”。

“大龙洞若至天郎气清之日,阳光斜照,现出七色长虹。

村民无知,以为空中真龙出现,祈神问卜,不知枉耗多少金钱”。

湘西苗族亦有“彩虹以为龙”之俗,崇龙忌讳几与桂北苗族同出一辙,湘西苗族不无龙之图腾崇拜矣。

桂北苗族、湘黔苗族对龙崇拜如此至诚至极,在先秦民族史的研究中,诸多专家学者又为我们提供了古代苗族龙图腾的研究成果。

上述材料不管从源流、地望、遗址、史料等各方面,都为苗族有共同的图腾崇拜物找到了依据。

至此,我们有理由说:

至少可以认为:

黔东方言区苗族同时图腾崇拜龙。

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较古老的民族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在苗族诸多灿烂的文化中,图腾文化是整个苗族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世代生活在丹寨这片土地上的苗族同胞以鸟为图腾崇拜,其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如今,我们虽然没有见到苗族古老而隆重的鸟图腾崇拜程式,但从流行在苗族民间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中可窥视到苗族鸟图腾文化遗风。

笔者对苗族文化特别是苗族图腾文化颇感兴趣,长期深入地挖掘和收集了大量资料,运用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语言学、社会学、人类文化学等多门学科进行综合研究,现就丹寨苗族鸟图腾文化谈点粗略见解,敬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图腾,是原始信仰之一,在英文拼音中写作“totem”,是北美洲印第安人的方言,原意是指“他们的亲族”。

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指出,图腾,“意指一个氏族的标志或图徽;

例如,狼的图形便是狼氏族的图腾。

”①佛莱则在他的第一册书里写道,“图腾”,“是一群原始民族所迷信而崇拜的物体,他们相信在自己与它们之间中的任何一个均维持有亲密且特殊的关系。

……个人和图腾之间的关连是一种自然利益的结合;

图腾保护人们,而人们则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对它的崇敬,如果它是一种动物,那么即禁止杀害它;

如果它是一种植物,那么即禁止砍伐或收集它。

……图腾从不会是孤立的个体,它常是一整群的物体,通常是指某一种类的动物或植物……”②也就是说,一个图腾就是一类物象,初民以迷信态度尊敬之,而相信自己和同群的各个份子与此类物象有密切和特殊的关系。

远古时候的人认为跟本氏族(部落)有血缘关系的某种动物或自然物是本氏族(部落)的一种标志或符号,它象征的是本氏族(部落)的一种思想共识、一种古老信仰、一种精神力量。

因此,图腾是原始民族的标志,也是神化了的祖先。

神化了的祖先作为图腾崇拜对象,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个原始民族之中。

图腾崇拜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各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发展初期都普遍存在。

中华民族的图腾崇拜,归纳起来主要有龙图腾、鸟图腾和花图腾三种。

苗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在历史上亦有龙、蛇、鸟、鱼、蝴蝶等图腾崇拜。

聚居在今天丹寨这块土地上的自称为“嘎闹”的苗族同胞历史上曾以鸟为图腾,是鸟图腾部落的后裔。

如今散见于苗族民间的锦鸡文化、百鸟衣文化、蜡染文化、鸟笼文化、织锦(布)文化、芦笙文化、背带文化等就是鸟图腾文化的历史传承,也是苗族历史上以鸟为图腾崇拜的文化例证。

从民族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丹寨苗族鸟图腾崇拜历史悠久。

马克思主义认为,语言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民族语言则是民族文化的形式,它随着民族产生而产生的,丹寨苗语亦是随着“嘎闹”氏族的产生而产生的。

丹寨苗族自称“嘎闹”[qa33n?

13]一词,属黔东苗语方言。

在黔东苗语方言词汇中,“嘎”[qa33]是“本”、“源”、“根”、“根源”的意思,“闹”[n?

13]既有鸟雀含义,也有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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