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真题及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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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46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因此排除B、C项:
第48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58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故A当选。
第50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故D不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题)
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30万元,以其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丙银行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A.抵押合同签订之日
B.办公楼所有权证取得之日
C.在建办公楼办理抵押登记之日
D.办公楼竣工验收之日
本题考点是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时间。
根据《物权法》第l80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l87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4题)
下列公司中,属于典型的人合兼资合公司的是()。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上市公司
本题的考点是公司的分类。
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
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据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
因为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
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间应有相当的了解,因此,这种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点。
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资本和资产条件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
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靠的不是股东个人的信用情况如何,而是公司本身资本和资产是否雄厚。
由于此种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因此,公司股东间以出资相结合,无须相互了解。
这种公司具有公众化的特点。
前述有限公司具有资合公司的特点,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
两合,其意即指"
人合"
与"
资合"
。
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兼人合的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典型的人合公司,其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典型的资合公司,其信用基础在于公司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其信用基础兼有股东个人信用和资本信用两个方面:
一方面,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资本是公司的重要信用基础;
另一方面,股东的个人信用对公司经营业员也起一定作用,股东间关系密切。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5题)
下列公司中董事、监事的人数和任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有限公司规定董事会成员共3人,每届任期为5年
B.乙有限公司规定监事会成员共3人,每届任期为5年
C.丙股份公司规定董事会成员共3人,每届任期为3年
D.丁股份公司规定监事会成员共5人,每届任期为3年
本题考点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和任期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45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6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52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53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109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ll8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6题)
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18日召开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下列人员不能担任董事的是()。
A.孙某,三年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l年
B.田某,两年前因提供虚假证据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C.李某,因经营失败欠银行到期个人贷款100多万元未清偿
D.肖某,着名药剂师,现年78岁
本题的考点是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l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本题中,C项符合本条第五种情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7题)
关于公司的公积金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积额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B.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C.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题的考点是公司公积金的提取和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l67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169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204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8题)
因下列事由而解散的公司,不需要进行清算的是()。
A.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B.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被依法宣告破产
D.因违法被责令关闭
本题的考点是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l81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183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1题)
某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董事会,对公司与董事甲的近亲属所拥有的公司进行交易作出决议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董事是否可以出席董事会,应由董事长决定
B.董事甲不得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C.董事甲可以代理其他董事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D.其他董事可代理董事甲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6条"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2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有资产转让主要是指国家出资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
B.国有资产可向境外投资者转让
C.国有资产转让必须全部进入产权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D.国有资产向本企业的关联方转让是被绝对禁止的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产的转让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5条"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本法第51条"
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本法第54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
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第57条"
国有资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3题)
国有独资公司甲与其董事所实际控制的公司乙进行下列经济活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是()。
A.甲为乙提供小额担保,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
B.甲以市场价格向乙销售甲的产品
C.甲与乙签订了价格公允的财产转让协议,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
D.甲向乙投资,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
本题的考点是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
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本法第32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4题)
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监事会
B.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均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应当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l9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
国有独资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
国家出资企业的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
故ACD错,B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5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国有资产转让,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方采用的方式为()。
A.直接选择一个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
B.自行决定是否公开竞价
C.公开竞价
D.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是否公开竞价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产转让的方式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4条"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6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主体是()。
A.国家出资企业
B.各级财政部门
C.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61条,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7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该企业主要从事国内搬家运输和国内长途货物运输业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乙、丙的下列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的是()。
A.甲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购买了合伙企业淘汰的一台旧货车
B.乙个人投资成立了一家经营电脑销售业务的独资企业
C.丙和丁在该市合资成立了一家市内搬家公司
D.乙在征得甲和丙同意后,将自己的一台闲置机械卖给该合伙企业
本题的考点是合伙企业竞业禁止业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8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事项中,只要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就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B.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
C.合伙人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本题的考点是合伙企业一致表决事项。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本法第31条本法"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1题)
甲欲购买乙的房屋,并先交1万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仅写明"
收到甲订金1万元"
.甲为购房款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
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万元并赔偿在此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万元并赔偿在此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双倍返还订金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的考点是预期违约制度。
根据《合同法》第108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乙故意隐瞒甲其欲售卖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
且甲为此进行的相应准备工作,乙属于预期违约行为,故乙应当返还甲1万元订金并应当承担甲因准备购房进行的相应准备工作而受到的损失。
本题中甲付给乙的1万元为订金而非定金,也没有约定该笔款项的定金性质,所以不能主张定金权利,无法获得双倍返还。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2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8年10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
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
同年10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二十万元的抵销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10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1o月18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有权要求向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的考点是抵销权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99条债务的抵销及行使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题中,甲对乙债权转让于10月24日生效,乙主张抵销权应于通知到达时生效,因此,A正确,C错误。
甲应于10月18日偿还欠乙的20万元,乙公司于10月24日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应向丙偿还10万元,因此,B错误。
丙公司30万元债权应当由甲、乙按份清偿。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3题)
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
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
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甲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职,不能履行该合同。
乙企业遂于6月1日诉于法院。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违约责任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D.合同有效,乙企业应至7月1日才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及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9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42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甲乙合同已于2009年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
故A正确,B错误。
甲违约在订立合同之后,故本题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范围。
因此,C、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4题)
某年春,甲市种子公司玉米种紧缺,李某作为居间人通过多方努力,为甲市种子公司联系到乙县种子公司的玉米种子8万公斤。
在玉米种子从乙县发运之前,李某要求甲市种子公司给其提取一定的劳务费。
甲市种子公司经理刘某提出每公斤可提取劳务费0.1元,李某不同意,要求每公斤提取0.3元。
双方协议不成,刘某让李某等种子运来再说,李某同意。
甲市种子公司收到运来的玉米种子后,全部卖出,但未给李某劳务费,为此引起纠纷。
经查,李某在联系业务过程中花去必要费用1500元。
A.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B.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费用1500元
C.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D.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真题解析」也无权要求但无权要求也有权要求本题的考点是居间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合同法》据第426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核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