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经信组人171号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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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委机关各科室(局)。

五、考核内容

机关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共性工作目标、职能工作目标(含重点工作目标)和其相关的加分内容。

共性工作目标是指单位共有的工作或应当履行的职责。

职能工作目标是指按照机关机构设置和工作分工,能够量化的主要工作。

其它工作目标加分情况考核是指本部门职能受到上级表扬、奖励、发表文稿及应当履行的工作项目,进行量化加减分数。

(一)职能工作目标(70分)(见附表1、附表6)。

1、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省经信委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3、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本委下达给各科室(局)工作目标任务;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共同性工作目标(3O分)(见附表2)。

1、学习培训;

2、廉政建设

3、效能作风建设

4、分工协作

5、综合治理

6、计划生育。

(三)加分情况考核(见附表3、附表4、)。

六、考核方式和计分标准

(一)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得分分别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60%。

(二)平时考核:

采取科室自评与分管领导考评结合和科室自评与考评小组考评结合方式进行。

由职能工作目标月度考核(见附表1)和共性工作目标半年度考核两项内容组成(见附表2)。

平时考核分值=职能工作目标月度考核总分÷

12*70+共性工作目标半年度考核总分÷

2*30

(三)年终考核 

采取各科室(局)自查和考评小组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见附件5)。

另设创新工作、文章信息、各类表彰三个加分项目。

(见附件3)

年终考核分值=年终考核总分+各项奖励加分

(四)有关加分事项说明:

  1、同一项工作(文章、信息)获多次奖励(采用)的,或同一项工作既获表彰奖励,又被确定为创新工作的,只加最高分。

  2、加分因素应以当年为准。

已于当年正式公布结果的,必须计入当年;

未记入当年的加分因素,由各部门统一报送考评办登记,作为下一年度的加分依据。

加分因素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3、加分因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核实后予以加分。

加分因素无法界定的提交考评小组审定。

  (五) 

在上述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评小组填制《蚌埠市经信委效能建设目标绩效年度考核结果表》后,提出考评意见,报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七、考核奖惩

(一)对年度考核得分前三名的科室(局),评为年度先进科室(局),同时委党组进行通报表彰。

(二)在年度公务员考核时,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先进”科室局的工作人员,分别给其主要负责人加0.3分,副职加0.2分,其他人员加0.1分,

(三)对考核结果在末位且未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本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的科室(局),确定为该年度警示科室(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警示科室(局)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连续3年得分最后一名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向委党组作书面检查。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1、部门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承办部门未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委任务完成的;

  3、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市效能办口头告诫、责成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书面告诫的;

收到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收到上级交办件不及时认真查处的、在公务活动中违纪违法的;

  4、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5、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

  6、其他严重损害市经信委整体形象的。

八、本办法由委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

1、蚌埠市经信委机关职能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

2、蚌埠市经信委机关共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

3、蚌埠市经信委机关加分情况考核表

4、蚌埠市经信委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加分标准表

5、蚌埠市经信委效能建设目标绩效年终考核表

附表1:

蚌埠市经信委机关职能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

(月度表)

部门:

报送日期:

年月日

类别

项目

考核内容

实施考核责任人(部门)

评分

自评分

考评分

职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70分)

日常工作(20分)

分管领导

重点工作(40分)

领导交办的任务

(10分)

信息(按月统计条数)

办公室、

宣传培训科

机关党委

合计得分

分管领导对科室当月

工作计划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各科室(局)在次月的前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的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后,报分管领导考评。

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领导审评后的表送交委效能办(委办公室)。

如无故逾期不上交视为自动放弃当月考核分。

2、各科室(局)在每月25日前将下一个月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计划(一试2份)报分管领导审核,当月的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科室,审核后一份科室保存,按计划进行,另一份报效能办(委办公室)备案和汇总印发(以此类推)。

3、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按实际完成的条数得分。

4、全年报送信息累计24条得满分,总分3分。

超额完成任务,每条加0.1分,最高加2分。

报送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及业务信息由委办公室负责把关和统计;

刊登的新闻媒体的信息由宣传培训科负责把关和统计;

党务、人事、纪检、工会、双拥、文明创建、机关效能建设等信息由机关党委负责把关和统计。

附表2:

蚌埠市经信委机关共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

(半年报)

年月日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实施考核单位

共同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0分

政治

学习

培训

5分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业务培训,无故缺席,扣1分/人次;

按要求报送有关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材料,未按规定完成的,扣1分/人次。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

监察室

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支部组织和各项公务员各类培训班学习和组织活动,无故缺席,少1次扣1分

效能

作风

建设

10分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旷工的每天扣2分。

综合组

考评组

没有按规定执行请假制度的每次扣1分。

实行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未按时限办理的,一次扣1分。

简政放权组

监督查处组

实行首问责任制,有投诉、经查实并负有责任的,一次扣1分。

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的,一次扣1分。

廉政

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未完成的,一项扣2分;

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发现有一般违纪行为的(即未受到行政以上纪律处分的)1次以上扣1分;

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即受到行政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1次扣2分。

受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视相应扣5-10分。

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无故缺席,扣1分/人次。

分工

协作

3分

科室内部人员分工明确、目标责任明确,不明确的,扣1分。

效能办

工会

加强团结协作,关系融洽,发现无原则纠纷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不按要求参加活动的,扣1分

综合

治理

1分

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或出现综治方面问题的,每一次扣1分。

卫生安全检查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出现安全方面问题的,每一次扣1分。

办公室

计划

生育

超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

未按要求完成计生工作任务的,每一次扣1分。

1、共性工作考核是以共同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为主,在每年6月、12月次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各科室将每半年的共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自查情况(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及相关资料交委效能办(委组织人事科),由效能办负责考核,如逾期不上交考核表,为自动放弃该次考核分值。

2、共性工作目标各项目扣分,以该项目分值为限,扣完为止。

附表3:

蚌埠市经信委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加分

申请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考核责任部门

申请分

其他工作目标 

1、国家级以文件形式向全国转发推广的每项加10分。

2、省经信委以文件形式向全省转发推广的,每项相应加5分。

3、省经信委或市领导有批示在全省、全市推广的,每项相应加5分。

4、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向全市转发推广的,每项加5分。

1、在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党报、党刊上发表与本委业务有关的文章、报告等相应加1、2、3分/篇。

2、信息被中办、国办采用的加8分/篇;

被省办、省委办采用的加3分/篇。

3、被省经信委、工信部采用的相应加2、3分/条。

各类

表彰

见附表4

组织人事科

合计得分

各科室需申报加分的,在次年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各科室填表并提供相关原始资料交效能办(委办公室),效能办审核后提出加分意见报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附表4:

蚌埠市经信委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奖励加分标准表

授奖部门

获奖等级

获综合项目奖

加分标准

获单项奖

中央、国务院

20

15

省、部级(工信部、省委、省人民政府

一等奖

8

6

二等奖

7

5

三等奖

4

3

市级(省经信委、市委、市人民政府

2

1

有关主管部门(业务对口部、委、办、局)

0.8

0.5

注:

1、同一项工作获多次奖励的以最高分值加分,但不累计加分;

2、综合奖与单项奖区分的原则:

一是奖项考核的内容涵盖了本科室(单位)全部业务工作,则认定为综合奖项。

否则不能认定。

二是奖项是国家级的;

工信部授予的;

省委或省人民政府授予的;

省人事厅、省经信委联合授予的;

被市委、市政府联合授予的,则认定为综合奖项。

3、荣获先进集体或优秀集体的,参照一等奖标准加分;

荣获优胜单位或试点单位的,参照表彰标准加分;

申报奖励加分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奖励的级别,根据文件的落款公章确定。

如果是某领导小组的公章,则按领导小组组长的行政级别确定,但加分标准按同档分值的80%执行;

如果是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章,则按办公室主任的行政级别确定,但加分标准按同档分值的80%执行。

附表5:

蚌埠市经信委效能建设目标绩效年终考核表

被考核部门:

日期:

考核加、扣分情况

部门自评分

效能办考评分

职能

工作

目标

完成

情况

70分

日常工作(17分)

信息(3分)

共同

性工

作目

标完

成情

政治学习培训5分

效能作风建设10分

廉政建设10分

分工协作3分

综合治理1分

计划生育1分

其他

目标 

奖励加分

创新工作

文章信息

各类表彰

合计分

总分

各科室局在次年的前七个工作日内,将上年度表中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委效能办(委办公室)。

未按时上报的扣除年终总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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