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五人制裁判员工作手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室内五人制裁判员工作手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室内五人制裁判员工作手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5:
开球前35分钟至前15分钟比赛队伍热身,守门员可提前5分钟开始;
裁判员热身。
现场广播运动员、教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名单。
主、副裁判员开球前作最后检查球网等工作;
比赛监督检查入场仪式的各种准备。
12:
检球员到裁判员休息室门口领取比赛用球。
10:
旗手到指定的集结地点,准备进场。
08:
裁判组离开休息室进入集结地点,准备检查队员装备。
07:
替补席官员离开休息室进入替补席就坐;
参赛队员离开休息室进入集结地点;
裁判员检查队员装备。
04:
播音员宣布主客队比赛开始,请运动员、裁判员入场,FIFA公平竞赛曲奏起,入场仪式开始。
03:
30
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面向国旗)
02:
20
握手礼。
(客队先向裁判员、主队依次握手;
然后主队向裁判员依次握手)
01:
球队合影。
(球队单独合影或双方队员、裁判员、嘉宾合影)
裁判员主持挑边;
第三裁判员到客队替补席核对官员名单;
计时员到主队替补席核对官员名单。
0:
比赛开始(开球)。
比赛中场休息倒计时
上半场结束倒计时
第三裁判员记录双方上半场在场上的队员号码。
计时员在比赛结束时给予清晰的信号,表明上半场时间已到,同时开启中场休息计时表。
两名裁判员和计时员要最后离开比赛场地,第三裁判员事先进入队员通道,观察通道内双方人员可能发生的情况。
中场休息倒计时
裁判组离开休息室。
观察通道内双方人员可能发生的情况。
球队官员和运动员必须离开休息室,直接进入比赛场地;
裁判员再次检查球网。
第三裁判员、计时员核对双方替补席的官员名单。
下半场开球。
比赛结束后的活动与任务
★
在全场结束时的双方队员要参加赛后的握手礼,不参加的运动员名单将被裁判员写进报告里。
裁判员组要最后离开比赛场地,观察双方人员平安离开比赛场地。
赛后要在尽可惜短的时间里,比赛监督与裁判组一起填写好比赛监督报告表和裁判员报告表;
在裁判监督的主持下,裁判组认真开好总结会。
比赛中如有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裁判员罚令出场的官员或运动员,裁判员要及时用书面形式将情况如实地报告给主办机构。
裁判员用电子版方式填写好与比赛相关的表格,以及裁判员执法小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主办机构。
赛区竞赛主任在赛后一小时内,将本场比赛的录像DVD提交给比赛监督或主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两名裁判员控制,即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
他们在被任命的比赛中拥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相关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裁判员的权限和职责:
两名裁判员:
1.执行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2.在有助理裁判员的情况下,尽可能与其合作控制比赛;
3.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4.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5.对比赛进行记录;
6.根据判断,当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发生时停止比赛;
7.因任何外界干扰停止比赛;
8.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场外。
受伤队员只能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方可重返比赛场地;
9.如果他认为队员只是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10.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
因流血离场的队员只有在当裁判员或第三裁判员确认流血已经停止,并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11.当一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
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12.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3.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不正当行为时,则对较严重的行为进行纪律制裁;
14.对犯有可警告或罚令出场的队员采取纪律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进行处罚,但必须在比赛下一次成死球时进行;
15.在球队官员做出不负责任的举动时进行制止,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技术区域及场地周边区域;
16.确保没有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比赛场地;
17.比赛停止后示意重新开始比赛的方式;
18.根据本规则“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信号”的规定给予信号;
19.根据比赛需要和本规则“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诠释及裁判员指南”(规则第五章——裁判员)中“比赛中随球移动选位”的建议在比赛中移动选位;
20.向相关部门提交比赛报告,包括任何针对队员或球队官员的纪律处分信息以及任何其他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发生的意外事件。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是最终的决定。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或未终止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当裁判员与第二裁判员就某一违规行为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发生双方判罚不一致时,以裁判员的判罚决定为准。
如第二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过分干预或有不恰当的行为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指派他人替代,并将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责任: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1.队员、官员和观众的任何形式受伤;
2.任何形式的财产损坏;
3.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些决定可能包括:
1.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边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2.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止比赛;
3.决定比赛期间适合比赛的场地器材和比赛用球;
4.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5.决定是否停止比赛而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6.决定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7.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佩戴某种装备;
8.在其职责范围内决定是否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保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媒体代表等)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9.裁判员根据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足协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裁判员必须鸣哨的情况:
1、开球;
2、停止比赛(出现压哨球时的判定);
3、重新开始比赛:
(1)、任意球时,管理好人墙后,鸣哨允许罚球;
(2)、球点球、累计犯规罚球(以及没有人墙防守的罚球);
(3)、进球后重新开始比赛;
4、因下列情况停止比赛后重新开始比赛:
(1)、因不正当行为的警告和罚令出场;
(2)、因一名或多名队员受伤。
裁判员不需要鸣哨的情况:
1、明显的球出界,应由哪方开什么球(掷球门球、踢角球、踢界外球)?
2、明显的进球得分有效;
3、当主罚队员未要求对方退出5米的任意球、球门球、角球、界外球时;
4、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时。
第三裁判员的权限和职责:
1.协助两名裁判员和计时员;
2.记录参加比赛队员;
3.在裁判员的要求下监督球的更换;
4.在替补队员尚未进入比赛场地前检查其装备;
5.记录进球队员的号码;
6.当某队官员请求暂停时通知计时员(参见规则第七章——比赛时间);
7.在计时员发出声音信号通知裁判员和球队准许比赛暂停的情况下,给出暂停信号;
8.记录暂停请求情况;
9.记录上下半场比赛中裁判员示意的每队累计犯规次数;
10.任一球队在半场比赛中已累计犯规5次时给予必须的信号;
11.在计时台上摆设标志,示意某队已经在半场比赛中累计犯规5次;
12.记录任何被警告或罚令出场队员的姓名和号码;
13.在各半场比赛开始前向每队官员递交表单,以便于各队据此提出暂停请求。
如果球队没有提出暂停请求,那么这些表单在各半场比赛结束后收回;
14.递交给每队官员一份表单示意何时一名替补队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替代另一被罚令出场队员;
15.在裁判员的委派下,监督已经离场整理装备的队员重新进入场地;
16.在裁判员的委派下,监督由于任何受伤已经离场的队员重新进入场地;
17.在裁判员执行警告或罚令出场出现明显错误时,或有暴力行为发生在裁判员视线范围之外时,用信号通知裁判员。
但无论怎样,裁判员有权决定任何与比赛有关的事项;
18.监督任何位于技术区域和替补席上人员的行为,并将他们任何不适当的行为通知裁判员;
19.记录比赛中由于外界干扰而产生的中断及其原因;
20.提供任何与比赛相关的其他信息;
21.在被要求时,能根据本规则“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诠释和裁判员指南”中的“比赛成死球情况下的选位”(第五章——裁判员)在比赛场地上选位;
当裁判员、第二裁判员受伤或不能行使职责时代替第二裁判员。
第三裁判员必须使用声音信号的情况:
1、各半场比赛结束;
2、要求暂停时;
3、暂停时间结束;
4、某队累积犯规次数达到第五次时;
5、某队替补队员或官员出现不正当行为时;
6、换人程序不正确时;
7、当裁判员出现原则性错误时;
8、当场外因素干扰时。
计时员的权限和职责:
1.确保比赛时间与规则第七章相符:
-当比赛正确开球后开启计时器;
-当比赛成死球时停止计时器;
-当比赛经踢界外球、掷球门球、角球、中圈开球、任意球、从罚球点或第二罚球点踢出或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后,开启计时器计时;
2.在可能情况下在计分板上公开记录的进球、累计犯规和比赛节次;
3.在得到第三裁判员通知后,以不同于裁判员的哨音或其他声音信号示意某队要求暂停;
4.对1分钟暂停进行计时;
5.以不同于裁判员的哨音或其他声音信号示意1分钟暂停结束;
6.在得到第三裁判员通知后,以不同于裁判员的哨音或其他声音信号示意某队第5次累计犯规;
7.负责队员罚令出场2分钟的计时;
8.以不同于裁判员的哨音或声音信号,示意上半场、全场及加时赛半场时间结束;
9.在被要求时,能根据本规则“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诠释和裁判员指南”中的“比赛成死球情况下的选位”(第五章—裁判员),在比赛场地上选位;
10.在第三裁判员未能到场情况下行使第三裁判员的特殊职责;
11.提供任何与比赛相关的其他信息。
开启计时器:
1.开球:
根据程序,当球被踢向对方半场;
2.球门球:
根据程序,当球从守门员的手中抛出且离开罚球区后;
3.角球:
根据程序,当球被踢并移动后;
4.踢界外球:
根据程序,当球被踢并进入场地后;
5.罚球区外的直接任意球:
根据程序,当球被踢后;
6.任一球队罚球区外或攻方在罚球区线上的间接任意球:
7.守方在罚球区内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根据程序,当球被踢并离开罚球区后;
8.罚球点球:
根据程序,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后;
9.第5次累计犯规后的直接任意球:
根据程序,当球以射门得分为目的地被踢出后;
10.坠球:
根据程序,当球从其中一名裁判手中抛出并触及场地后。
队员装备:
队员不得使用、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1.运动上衣--如穿紧身内衣,其袖子的颜色应与运动上衣袖子的主色相同;
2.运动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相同。
守门员可以穿长裤;
3.护袜:
如果需要额外使用胶带或相似材料,则其颜色应与球袜被覆盖部分的颜色相同;
4.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完全包住;
由橡胶、塑料或类似被许可的材质制成。
5.足球鞋--帆布、软皮面训练鞋或体操鞋,鞋底为橡胶或类似材质。
违规与判罚:
1.比赛不需要停止;
2.裁判员指出场上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在比赛下一次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
3.任何被要求离开比赛场地整理装备的队员,在未获得裁判员或者第三裁判员的允许不得再次进场;
4.在允许队员重新进入场地之前,裁判员本人需直接或者通过第三裁判员检查该队员装备;
5.如果该队员没有被替换下场,他只能在死球时或在活球时在第三裁判员的监督下重新进入场地。
主裁判主持挑边:
通过掷币,猜中一方选择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另一方有开球权。
下半场比赛,双方交换开球权和比赛场地。
在开球前,裁判员无需得到守门员或任何其他球员确认。
开球不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开球时:
所有队员必须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3米,直到比赛开始;
球必须放定在中点上;
主裁判鸣哨;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开始。
坠球:
如果在比赛进行中,裁判员因《规则》未提到的任何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则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坠球,如果在罚球区内,则垂直拉至最近的罚球区线上坠球。
裁判员将球置于约1米高的位置,让球自由落下,当球在比赛场地内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1.任何队员都可以参与坠球(包括守门员);
2.没有参与坠球的最少和最多队员人数要求;
3.裁判员无权决定某队员是否可以参与坠球;
4.对队员来说,在坠球时没有规定退出的距离,除非对方被阻挡,而坠球无法进行;
5.某一队不必一定参与坠球。
在最初坠球的地点重新坠球:
如果球触及地面,比赛进行后未触及任一队员离开场地;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在球触及地面前有任何犯规发生。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后被一名队员触及,直接进入球门:
如果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则由对方发球门球;
如果球直接进入本方球门,则由对方踢角球。
压哨球:
如果球向其中一个球门运动,裁判员必须在计时员响哨或声音信号之前等踢球结束。
半场结束是当:
1.球直接向球门内移动并得分;
2.球离开场地边线;
3.球触及守门员或防守队员、球门柱、横梁或地面后越过球门线进球得分;
4.守方守门员或队员触及球,或球从球门柱、横梁反弹并未越过球门线;
5.球被任何攻方队员触及,但此球是发出的间接任意球且被另一名球员触及后球向球门移动的情况除外;
6.没有出现可判为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且不须重踢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
如果在此期间,某队犯有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且累计犯规已达5次、或犯有可判为球点球的犯规,半场结束当:
1.球没有被直接踢向球门;
2.球直接进入门并得分;
3.球出界;
4.球击中一个或两个门柱、横梁、守方守门员或队员后进门得分;
5.球击中一个或两个门柱、横梁、守方守门员或队员后没有进门;
6.没有出现可判为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的另一犯规。
如果在此期间,某队犯有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但累计犯规次数未达到第6次,半场结束当:
2.球直接进入球门并得分;
6.球被攻方队员触及;
7.没有出现可判为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
如果在此期间,某队犯有可判为间接任意球的犯规,半场结束当:
1.球在运动中未触及其他球员直接进入球门,或击中一个或两个门柱或横梁,此进球无效;
2.球出界;
3.球在触及守门员或非罚球方的其他队员后,击中一个或两个门柱或横梁,且进球得分;
4.球在触及守门员或非罚球方的其他队员后,击中一个或两个门柱或横梁,但未进球得分;
5.没有出现可判为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
暂停:
双方球队在每个半场各有一次1分钟暂停的权利。
应遵循下列条款:
1.球队官员有权向第三裁判员,或在无第三裁判员情况下向计时员使用暂停申请表单提出1分钟暂停申请;
2.当提出暂停请求的球队控球时且成死球,计时员用不同于裁判员所使用的哨声或声音信号准予暂停;
3.暂停期间,队员可以保留在场上或场外。
但如果要喝水,则必须离开比赛场地;
4.暂停期间,替补队员必须保持在场外;
5.暂停期间,官员不允许在场内给予指导;
6.替换队员只有在暂停结束声音信号或哨音响起后进行;
7.一队在上半场比赛没有请求暂停的,在下半场也只允许请求一次暂停;
8.如果既没有第三裁判员,也没有计时员,球队官员可请求裁判员给予暂停;
9.如果进入加时赛,则加时赛期间没有暂停。
判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
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以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的方式犯有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1.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
3.跳向对方队员;
4.冲撞对方队员;
5.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6.推对方队员;
7.抢截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犯有下列三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8.拉扯对方队员;
9.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10.故意手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判为罚球点球的犯规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判为间接任意球的犯规:
如果守门员犯有下列4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在本方半场内,以手或脚控制球超过4秒;
2.将球发出后,未经对方队员踢或触及在本方半场内再次触及同队队员故意传给他的球;
3.在本方罚球区内,以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以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踢给他的界外球。
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犯有下列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则也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5.在对方队员面前以危险方式比赛;
6.阻碍对方队员;
7.阻挡对方守门员将球从手中发出;
8.采用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九种犯规之一的行为对本方队员犯规;
9.犯有竞赛规则第十二章或其他章节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裁判员为此停止比赛对犯规队员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参见规则第十三章––任意球的位置)。
守门员犯规:
下列情况视为守门员已经控制球:
1.球在他的两手之间,或在他的手和任何其他物体表面之间(如地面、自己身体);
2.伸出胳膊用张开的手控制球时;
3.在向地面拍球或向空中抛球时。
当守门员用手控制球时,对方队员不得与其争抢。
获得球的控制权包括守门员已经控制球。
下列情况不允许守门员在本方半场内触球:
1.如果他在本方半场内控制球时间超过4秒,无论:
(1)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
(2)在本方半场内用脚;
(3)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和在本方半场内用脚。
在这种情况下,离守门员最近的裁判员应公开示意4秒计时;
2.如果在发出球后,球在未经对方队员未触及的情况下,守门员在本方半场内触及同队队员故意传给他的球:
守门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球将被视为控制球,除非球意外地弹到他身上。
3.如果他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触及同队队员传给他的球;
4.如果他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踢出的界外球。
守门员每次发出球后,裁判员要用食指指向地下,以防忘记,待“警报”解除后方可以收起;
对守门员的犯规:
1.队员阻止守门员从手中发球是一种犯规,比如当守门员拍球时;
2.争抢或企图争抢守门员在手中的持球;
3.当守门员从手中发球时,如果队员踢或企图踢球,裁判员应判罚该队员以危险方式比赛;
4.用不正当的行为限制守门员移动是一种犯规,如在踢角球时;
5.进攻队员与在对方罚球区内的守门员发生身体接触并不意味着出现犯规,除非进攻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力量跳向、冲撞或推守门员。
不正当行为:
不正当行为将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纪律制裁:
黄牌用于表示对一名队员或替补队员的警告。
红牌用于表示将一名队员或替补队员罚令出场。
黄牌和红牌只能出示给队员和替补队员。
一旦比赛开始,相关的红黄牌应公开出示以及仅限于在比赛场地上。
在其他情况下,裁判员口头告知队员和球队官员对其的纪律制裁
裁判员从比赛开始前进入比赛场地所在的场馆起,到比赛结束后离开场馆为止,在此期间均有权对队员进行纪律处罚。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或任何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可警告的犯规:
(黄牌)
如果队员犯有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黄牌警告:
1.非体育行为;
2.用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持续违反室内五人制竞赛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当以角球、任意球或踢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时,防守队员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或违反替换程序;
7.未经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替补队员犯有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黄牌警告:
2.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3.进入比赛场地时违反替换程序。
对非体育行为给予警告:
当一名队员因不正当行为被警告时有多种不同的情况,例如,如果一名队员:
1.以鲁莽的方式犯有可被判罚直接任意球的七种犯规之一;
2.为达到战术目的用犯规干扰或破坏对方的有利进攻;
3.为达到战术目的而拉扯对方队员,将对方队员从球旁拽到一边或者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
4.用手球阻止对方队员得球或组织进攻(守门员在本方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