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办培训学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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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学校(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如青岛市即墨区海贝文化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
路×
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
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育人为本,……,……。
第六条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到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学校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
(二)办学层次:
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
(三)学制:
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业余
(五)办学规模:
XX人次/每年
(六)招生区域:
即墨区或其他区域
(七)其他。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九条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人。
(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会理事长或校长)
第十条学校首届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办法产生)。
每届任期×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理事会理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次会议〔至少两次〕,理事会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可设副理事长,副理事长×
名)。
第十四条理事会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未设副理事长的不需此条款)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六条召开理事会议,理事会理事长应于会议召开×
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七条召开理事会,应有理事会理事全体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
理事会决议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方可有效。
当在职理事会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八条学校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参加会议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理事会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学校校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
校长列席理事会会议,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理事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设立监事(或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本单位理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只设监事,未设监事会的,不需要本条内容〕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二十六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
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七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二十八条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注册资金为×
万元(其中国有资产×
元)。
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1、出资者:
,金额: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具体写明出资者或出资人及出资数额,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及出资金额)
(二)政府资助;
(如有,需写明具体资助项目及金额。
)
(三)学费(或其他合法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学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一条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二条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六条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学校基本制度有:
(一)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其他规章制度。
第七章终止
第三十八条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筹建期超过三年;
(二)连续两年未招生;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四)根据章程规定停止办学;
(五)其他事由。
第三十九条学校终止前,须按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与终止程序
第四十一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备案,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二条学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办的,由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须经学校的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字:
申办单位(人):
(公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
1、红色文字为章程说明性文字,章程起草完成后应将此内容全部删除。
2、本章程要同时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一式五份,三份放在教育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内,两份加盖教育部门骑缝章后,连同电子版扫描件交民政部门。
学校理事会一览表
理事会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或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学校监事会(监事)一览表
监事会职务
备注:
理事会成员、校长、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会成员简历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主要学习及工作简历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理事会成员每人一份)
监事会(监事)成员简历
(监事会成员每人一份)
基本情况表
举办者
(举办者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举办者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举办者地址及
证件号码
(举办者为单位的填写单位机构代码证号及单位注册地址、举办者为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及身份证登记的地址)
拟申办的学校名称
职务
出生
年月
(固话、手机)
电子邮箱
学校法人代表
学校理事长
学校校长
联络员(联系人)
注册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街道(镇)路号
通信地址及邮编
校舍及资金情况
校舍性质:
(租赁/自有产权)
租赁起止时间:
校舍总面积:
㎡
办公室间合计㎡其中自用㎡
教室间合计㎡其中自用㎡
其 它 ㎡
学校总投入(万元):
其中:
注册资金(万元):
设备(万元):
土地(万元):
房屋(万元):
其他(万元):
学校网站
学校法人代表简明登记表
年月
贴
照
片
处
文化程度
职称
原单位职务
本人简历(包括学历情况)
2007年7月 XX大学 ×
专业(最后学历)
2007年-2010年 ×
(单位) ×
2011年至今 ×
(单位) ×
本
人
签
字
(盖章)
申
办
单
位
备
注
学校校长简明登记表
年月
2007年7月 XX大学 ×
2007年-2010年 ×
2011年至今 ×
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一览表
学校
机构
设置
学校下设×
处、×
处(机构设置应与下列管理人员相对应,如设立办公室,需对应办公室工作人员)
学校专职管理人员人(至少5人),且都为专职
管
理
员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专兼职
原工作单位
校长
王XX
女
党员
本科
专职
XX中学
副校长
男
青岛XX公司
教务主任
总务主任
群众
专科
教务员
刘XX
会计
兼职
出纳
李XX
专职教师一览表
最后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
职称
任教学科
教师资格证编号及学科
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高级教师
语文
00000000
高中语文
张XX
山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
无
每专业至少两名教师
兼职教师一览表
任课学科
学历及职称
工作单位
数学
高中数学
小学高级教师
XX小学
小学语文
开设课程备案公示表
培训班
名称
培训内容
招生对象
上课时间
授课
教师
进度安排
小学一年级英语培训班
英语
小学一年级
周末和假期
上午:
8:
00-11:
00
下午:
13:
30-16:
30
周一至周五
晚上:
18:
00分-20:
不超学校同期进度、不超纲
小学二年级英语培训班
小学二年级
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
初中二年级
初中三年级数学培训班
初中三年级
高中一级年物理培训班
物理
高中一年级
钢琴培训班
钢琴
5-12岁少儿
XX钢琴教材
舞蹈培训班
舞蹈
XX舞蹈教程
……
填表说明:
1.本表为样表,内容和上课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数量可增加。
2.学科类文化课培训班名称必须按规范名称命名,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不允许超纲和提前授课、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3.招生对象为幼儿和中小学生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幼儿园及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举办单位意见
我单位愿在所办学校不能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时,承担起所应担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举办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目录
1.筹设批准书(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不需要)
2.法人代表、校长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已粘贴在本表简历中的,不需重复提交)。
3.其他管理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已粘贴在本表简历中的,不需重复提交)。
4.任课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已粘贴在本表简历中的,不需重复提交)。
以上涉及人员的有关证明,将每个人的证明归集在一起摆放
5.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防验收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8.注册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学承诺书
举办者:
承诺积极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办学过程中将重点遵守以下规定:
1、落实学校安全规定,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3、不擅自变更办学地址、类型、内容等。
4、不发布与办学内容不符的诱导性、虚假性广告。
5、按规定建立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规范的财务账簿,为学员开具合法票据,收入统一进入学校账户。
6、按规定建立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
7、妥善处理办学纠纷与学生投诉,及时化解办学矛盾。
8、自觉接受教育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若不及时参加年检,视为自动终止办学。
举办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信用承诺书
在申请举办学校事项中,本人郑重承诺:
(一)对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相关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诚信办学,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五)同意将自身信用信息和信用承诺纳入即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违背承诺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七)同意将承诺内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信用承诺人或组织(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
受委托人:
现委托为我/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我单位的名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代理权限为:
1.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
2.接受你局依法告知事项。
3.签收行政许可批准文书、证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4.。
…………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字:
1.委托人应为举办者本人或社会组织法人代表;
2.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须一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