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规章制度考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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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要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四统一(统一教学目的、统一重点、统一作业内容、统一教学进度)。
按期初制定的备课活动计划正常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上课制度
一、严格按课表上课。
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
二、认真做好课前准备。
把握课标精神,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标,掌握重、难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备好教具。
三、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课堂教学要强化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目标意识,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合理利用已有资源,积极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努力提高课堂效率。
四、努力改进教学方法。
双注重因材施教,使用启发式、废止注入式;
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精讲巧练,及时掌握教学反馈,做好遗漏补差工作。
五、课堂教学要注意与生活的联系,与其它学科的有机融合,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
六、教师板书要工整美观、脉胳清楚、简要,体现授课的重点和过程。
七、精心设计作业练习,做到分层次,有坡度,注重实效,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八、教态自然大方。
语言亲切、规范。
衣着整洁,举止庄重,宜于传授知识。
九、按时上课、下课。
不接见客人,不随便离开课堂。
十、课堂上不抽烟、喝水。
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不接电话。
各科作业批改规范要求
一、任课老师要认真钻研教材,掌握课标要求,精心设计练习,根据班级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分层次布置作业。
二、作业布置要做到少而精,严格控制作业数量,课堂作业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一年级一般不布置家庭作业,二、三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三、学生的作业要做到规范化,作业的用笔、格式、书写等要符合统一的规定要求,做到书写认真,解答正确,整齐美观。
四、任课老师要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的作业,除作文外,尽量做到当堂(天)清,及时纠正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拾遗补漏工作。
五、作业批改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的作业质量分别评定”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成绩,鼓励多种激励对话方式。
六、作业批改一律用红墨水笔书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按照统一的批改符号,统一的笔迹批改。
七、学生作业对的打“√”(不超过两格),错的打“×
”(不超过一格),作业中出现错题不评成绩,订正后如果全对了老师改后再评定成绩,如果仍然不对,订正方法同前。
八、作业批改要尊重学生,鼓励学生,批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倡导对部分学生进行面批。
提优补差制度、潜能生辅导计划
一、任课教师在早读和自习课要深入班级进行辅导,在课堂教学中也应注意个别辅导和分类辅导。
二、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针对性、创造性,注重实效。
三、辅导老师要根据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辅导,努力做好提优补差工作。
四、教师进班辅导,应以释疑解难,指导自学为主,区别于正常的课堂教学。
五、辅导应既面向全体学生,又因材施教,抓”两头”,带中间,让优生得到充分发展,让潜能生也能有所提高。
六、辅导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注意学生智能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
七、辅导老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对潜能生的辅导帮助尤为重要,要有耐心、善诱导、多鼓励,帮助他们树立学习的自信心,争取能赶上班级正常水平。
考试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状检验教师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特指定淮师一附小考试制度。
二、具体内容
1.领卷--准时
(1)教务处学科负责人需要提前10分钟安排人员将试卷送达指定地点,负责学科监考的全面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巡考领导需准时到达领卷地点,发放试卷,提出要求,认真负责巡考年级的考务,并做好相关记录,便于总结。
(3)监考老师弄清所监考的班级,看清领卷的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4)认真听取出卷人的意见。
(5)检查试卷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正反面等)
2.监考--严肃、认真
(1)将学生座位拉大拉开。
(2)要求学生按学号顺序坐好。
(3)知道学生在指定地点准确填写好班级、姓名、学号。
(4)监考过程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看书、写字、串岗等)
(5)做好友情提醒工作(针对书写速度偏慢同学友情提醒:
正反面别漏做。
)
篇二: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文件
淮师办〔2016〕47号
━━━━━━━━━━━━━━━━━━━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现将《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即传达贯彻。
特此通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
淮阴师范学院
2016年5月9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6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坚持以推进岗位设置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主要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进学校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
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文件的通知》(淮师办〔2016〕46号)的精神,重点落实学校转型发展、结构调整和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
二、组织机构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朱汉清朱林生
成员:
纪丽莲顾建国杨亚军施军周军周俊波赵宜江
张宇周平罗玉明孙晓东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委员会
主任委员:
朱林生
副主任委员:
纪丽莲、施军、赵宜江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委员会由29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专家库抽取产生的人员及聘请的校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委员会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张宇任办公室主任,谷方庭任副主任。
三、政策口径
(一)关于申报条件
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文件的通知》(淮师办〔2016〕46号)执行。
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关于岗位数额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控制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数内申报,不得突破岗位数额。
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包括各二级学院的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四)关于学历、资历要求
1.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〇—一九七六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这期间入学的,学历统称“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
在评议专业技术职务时,不作为破格。
3.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其中经原省委验印的党校学历,在评议中予以认可;
其他的党校学历不作为评议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4.申报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阅历,其结业证书不作为评议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五)关于破格申报要求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文件要求执行。
(六)关于考核要求
正常申报,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破格申报,任现职以来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年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且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须有一次为优秀。
(七)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申
报人员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
(八)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1.申报评议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年龄满50周岁;
(3)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5)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
(6)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申报评议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申报评议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议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九)关于职称计算机要求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议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十)关于论文、著作、教材
1.省级以上刊物:
指省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本科院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
2.核心刊物:
指北京大学图书馆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
:
《科学引文索引》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CitationIndex)。
《工程索引》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Information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Index),不包括收录的会议论文。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的来源刊物。
CSSCI的分类按照学校科研管理文件执行
6.专著、教材:
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号)。
7.论文必须是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必须具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并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
在刊物的增刊、内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含正式出版的有相关书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及以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均不得作为评议材料。
、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收录、他引情况以及期刊影响因子的检索证明,论文发表时间以检索证明中的出版年限为准。
9.作为独著或主编、副主编的著作、教材、译著,可直接作为个人业绩报送;
作为编委、编写者、编撰者、编译者参编的著作、教材、译著等,须在相应章节中署名或在前言、后记中有个人承担具体编写任务的说明,方可作为个人的科研业绩、成果。
10.关于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要求。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原则上须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来校1年以内晋升者,不作要求;
来校2年以内晋升者,送审论文中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须有1篇以上;
来校3年以内晋升者,送审论文中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须有2篇及以上;
来校超过3年晋升者,送审论文须全部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以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送审。
同行专家鉴定结果有“尚未达到”者,不予推荐申报。
篇三: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师办〔2016〕18号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六届一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淮阴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2016年3月17日
淮阴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聘任制度相适宜、导向明确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8号)、《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2号)以及《关于非在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国家和江苏省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为依据,以全面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充分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收入分配体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绩效导向作用。
扩大二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办学积极性,致力于人才培养质量、学科科研水平、管理服务能力和办学效益的提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以岗定薪。
强化岗位意识,强调敬业爱岗、进取奉献。
坚持岗责统一,以岗定薪、多劳多得,岗变薪变、优劳优酬。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聘期内必须全职服务于受聘单位,并根据岗位职责职级不同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确定薪酬待遇。
2.注重绩效,兼顾公平。
坚持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一流业绩倾斜。
坚持绩效收入与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保证重要岗位上的优秀人才有较高收入。
妥善处理好学校内部各单位(部门)之间、各类人员
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和提高学校各类各级人员的收入分配水平,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分类管理,二级分配。
对不同系列的人员根据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分配办法,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
建立和完善二级管理与分配体系,逐步实现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管理的目标。
4.总量控制,稳步增长。
积极落实江苏省绩效工资相关政策,在学校财力许可范围之内,逐步建立绩效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学校教职工收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我校基本教育规模人员以及其他经学校批准的正式受聘上岗人员。
实行协议年薪制人员按其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后勤服务集团等经济独立核算部门自行制定分配办法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在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在综合考虑单位性质、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以及绩效考核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高层次人才协议年薪或专项岗位津贴等由学校安排专项经费,不列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两部分组成。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合理确定;
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省核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业绩和贡献。
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后的部分按照确定的办法进行分配。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
根据学校的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上岗绩效、业务绩效、目标绩效和特殊补贴四部分构成。
(一)上岗绩效
上岗绩效是指教职工受聘上岗并完成基本岗位工作任务的绩效。
上岗绩效总量按不低于奖励性绩效总额的60%切块。
上岗绩效分为教师岗位上岗绩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岗绩效、管理岗位上岗绩效、工勤技能岗位上岗绩效等四类。
上岗绩效以绩效分的形式呈现,各类岗位上岗绩效分见《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上岗绩效分值表》(附件1)。
(二)业务绩效
业务绩效主要指在享受上岗绩效之外,根据岗位类别及相应的工作业绩性质分类量化设定的绩效,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业务绩效。
1.教师岗业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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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T1——超教学工作量补贴。
主要指教职工在完成岗位教学工作量后超
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而获得的奖励。
包括普高生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学科带头人补贴,学校根据各学院教师缺编情况以缺编费形式核算到各二级学院。
T2——教学、科研业绩补贴。
主要指教职工个体完成教学、科研成果绩效获得的相应津贴。
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各类成果奖励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定。
T3——教学、学科以及平台建设绩效补贴。
主要指学校为促进各二级学院推动教学、学科以及平台建设等工作而设立的奖励。
T4——其他绩效补贴。
包括学校年终划拨给二级学院的创收收入(继续教育收入和横向经费提成等)、考研奖励、就业工作奖励等所有具有奖励性质的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定。
以上经费统一纳入人员经费管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定,人事处汇总划拨。
缺编补贴和科研、教学研究等绩效分值由学校每年根据奖励性
绩效经费总额及当年全校教师缺编和科研情况确定的切块比例核定。
2.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岗业务绩效
按照合理调节不同岗位类别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精神,结合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工作性质与特点,在确保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前提下,通过建立与教师业务绩效挂钩机制,体现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等三类岗位人员的业务工作,标准按教师岗人均业务绩效(不包含T2,即教师教学、科研绩效津贴)水平的1/3确定。
(三)目标绩效
目标绩效指教职工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个人岗位与业绩情况设立的奖励。
设目标绩效(I)和目标绩效(II),目标绩效(I)按照70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负责发放,目标绩效(II)由学校根据年度总任务完成情况,学校绩效总量和财力情况并结合二级学院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发放标准和办法。
(四)特殊补贴
1.“双肩挑”人员及属于教师岗的其他中层管理干部聘任教师岗,发放兼职补贴,标准为:
副厅级8000元/年,正处级6000元/年,副处级4000元/年,助理3000元/年。
2.学校对承担公共服务的人员,包括班主任、分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学院总支、直属支部主委、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的补贴,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学校按照人均1800元的标准统一核拨到各单位、部门,由单位根据各类人员贡献大小发放。
六、绩效工资的核定和发放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核定和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统一核算,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和发放
1.奖励性绩效的核定
各二级学院奖励性绩效总额由人事处牵头核定。
上岗绩效按实际聘任岗位及考核情况核定,学校承担总额的95%,学院承担总额的5%;
业务绩效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工作量进行核定。
学校于每年年末结合学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