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药 经 营 许 可 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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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适用于首次申请,经营范围增加限制使用农药、
改变营业场所或仓储场所地址)
申请人:
联系人: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公章)
住所
营业场所地址
面积面积
面积
㎡
仓储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固定资产(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负责人)签名
二、申请农药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分类
申请经营范围
(在对应的栏目中打“√”)
农药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三、分支机构
序号
营业场所
仓储场所
四、提交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是否提交(在相应栏目中打“√”)
备注
1、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2个5L以上泡沫消防器材购置凭证和图片
8、货架、柜台和排风设施图片
9、有关管理制度
10、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审核机关:
农药经营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岗位/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注:
1.经营人员应满足《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条件
2.填报本表时,需将学历证书或培训经历证明复印
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审查意见表
(原件)
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报告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手写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签名字盖指模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手写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签名字盖指模和时间)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手写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签名字盖指模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营业场所照片和平面图尺寸(长*宽单位:
米)
【有房产证的,核查人员在房产证(整本房产证每一页均要复印)复印件上签字,没有房产证的由现场核查人员绘制平面图并签字】
仓储场所照片和平面图尺寸(长*宽单位:
计算机管理系统图片(电脑开机后打开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截图)
扫描设备图片
排风设施图片
消防设施图片
货架图片
柜台图片
进货查验制度
为确保采购正规农药生产企业生产、正规农药经营企业经营的合法合规质量合格的农药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农药时,严格查验农药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查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查验产品二维码及其溯源信息;
采购农药批发单位农药产品的,还要查验该批发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采购限制使用农药的,若售货单位为农药经营企业,严格查验其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包含限制使用农药。
(三)不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产品。
(四)农药产品质量存疑的,需委托检测部门对购进的该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台账记录制度
为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促进农药可溯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农药时要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产品的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产品标准证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供货人名称联系方式及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
(二)销售农药时要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农药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信息。
(三)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应建立电子档案,按当地农业部门要求上传到指定数据系统。
(四)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及其电子档案保存2年以上。
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农药使用安全,防止农药经营安全事故,做好农药安全性事故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一)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
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二)事故报告
如发生因农药引起的药害、抗性、残留超标、环境影响、人畜中毒等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农药管理部门,并应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
凡因农药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其他事故根据责任划分做好赔偿。
(三)管理人员要身体健康,每年做一次健康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换人。
(四)管理人员进入库房,要做到先开门窗通风,再进库。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后及时用清水清洗。
(六)搬运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
如有污染,及时清洗,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七)破损农药及包装物不得随意乱扔。
(八)搬运、堆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九)农药不与食品及其它商品同时摆放销售。
安全防护制度
为促进农药经营人员安全,保证消防安全,避免危险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通风橱或排风扇、灭火器、水缸或黄沙等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劳保用品和急救设施设备,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
堆放的农药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药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有接触农药的人员,应使用防护器具。
应急处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3月13日印发)[农农发〔2012〕2号],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使用安全性事故发生后,立即根据本制度,上报县农业主管部门。
上报内容应包括农药使用时间、地点、使用人员、涉及农药名称及有效成分、涉及农作物面积及危害面积、危害情况等信息。
(二)及时做好与农药使用人的沟通与协调,做好与农药生产企业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农药使用人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责任划分做好相关赔付。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县农业主管部门做好事故后报告,配合县农业主管做好后续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仓储管理制度
为促进农药储存安全,确保仓储人员安全,防止仓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露天存放。
(二)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
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四)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进行分类保管。
(六)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
为保护自然环境、清洁田园,保护鱼类和水生生物安全和天敌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做好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岗位,专人负责。
(二)本公司经营的农药产生的农药废弃物主动做好回收与处置工作。
(三)设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
(四)回收的农药废弃物应当暂存于专门场所或容器,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
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合贮存。
(五)回收的农药废弃物1周内或达到一定数量后,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六)销售农药产品时,应当提醒购买人交回农药废弃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农药废弃物。
农药使用指导
为促进农药使用安全,正确指导农药使用者使用农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其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二)对自己所经营的产品应做出质量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
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或含有违禁成分的农药)以及撤销登记的农药。
(三)认真做好所经营农药的进货台账、销货台账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