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生元博客中关于竣工验收问题文章总结截止129Word格式.docx
《贾生元博客中关于竣工验收问题文章总结截止129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贾生元博客中关于竣工验收问题文章总结截止129Word格式.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最大牵引质量增加1000吨以上;
4.有砟轨道改无砟轨道或无砟轨道改有砟轨道。
(三)工程内容
1.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累计长度超过原正线长度的30%;
2.路基改桥梁或桥梁改路基累计长度超过线路长度的30%;
3.正线长度或单双线长度改变累计长度超过线路长度的30%;
4.车站数量、位置或规模发生重大变动。
(四)环境敏感区
1.因项目变更出现新的重要生态敏感区(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2.因项目变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或建成区;
3.声环境敏感点变化数量超过原敏感点数量的30%;
4.重要敏感区内施工组织变化,引起临时占地面积增加50%以上;
5.重要生态敏感区内路基、长大隧道或桥梁设计发生重大变动。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六)经环境保护部与铁道部界定为重大变动的其他变更。
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原则
(一)铁路建设项目变更如包括三项或三项以上重大变动的,应开展该建设项目的全面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新的环境标准。
(二)铁路建设项目变更如包括两项以下重大变动的,应开展该建设项目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除出现新的环境功能区外,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原则上按原批复时的环境标准执行。
(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动,或虽界定为重大变动,但对环境影响是向有利方向变化的,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并解决。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环保铁路环评通知
抄送: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各铁路设计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抓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重点
一般而言,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就是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重点。
但是,如果工程建设时有所变更,或实际情况(包括工程与环境状况及其敏感性)与环评时有所不同,当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调查的重点。
验收调查讲究的就是实事求是(此前,本人有博文论述),重点是调查、说明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应该对要求采取的措施认真调查,并具体、细致地写在报告中。
尤其是环评批复要求采取的措施,应该逐条逐句认真回答实际落实情况,未能落实的应说明原因或理由,落实不到位的,应提出整改要求。
另外,验收调查报告,没有必要进行太多的理论分析和说明,因为验收调查报告不是教科书,也并非科学研究成果报告(可以列为调研报告),就是实事求是,说真话,不隐瞒事实。
落实情况有证据,这证据体现在纸制报告中主要是图件、照片。
报告编写人员要善于通过充分的照片去佐证其文字说明及事实。
照片更应善于与图件结合,达到“一目了然”的目的。
图件要清晰、信息完整,照片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位置、名称,甚至在其中标明有关项目的信息),不应使照片“无名”。
写出来的报告是要别人看了明白的,不应是让别人看了糊涂的。
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不应搞成形式主义
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提出编制应急预案的要求,而且也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时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毕竟只是一个“预案”。
由于项目尚未建成运行,环评阶段的预案难免存在不足或缺陷,为完善应急预案,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一般应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因此,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同时检验应急预案是否存在不足,即通过演练去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演练应该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一方面培训人员,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演练,不断发现预案的不足,进而不断完善预案。
一旦发生环境风险,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能取的实效。
可见,环境风险预案应急演练后,应总结演练成果,并将成果用在预案的进一步完善之中(这应在验收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而不应将演练搞成一个“形式”或只是一场演戏般的娱乐。
关于图表文字“三位一体”问题
不论是环境影响报告、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还是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均十分讲究图件(包括照片)表文字的“三位一体”。
图件是反映技术报告编写质量与水平的重要标志。
评估中心有关领导和有关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多次强调技术报告的图、表、文字要做到“三位一体”。
但很多人不能理解,也不能很好地应用。
主要表现:
一是图表的不规范,图件信息不完整,甚至没有图号、图名;
表格设置不规范,表格杂乱;
文字说明不提及图号和表号,甚至说明的内容与图表无关。
二是图件集中在报告之后,让人不能便捷地随着文字阅读就看到相应的图件,而是要到后面翻找图件。
特别是一些人喜欢将照片集中放在报告前面,而不是显现在报告说明的内容中。
三是图件不规范。
集中表现为图件信息不完整,应该反映的内容在图件中并未得到反映,或图件不清晰,不是颜色区别不明显,就是文字不清楚,或者图例与图件所反映的内容不相应(要么在图中有的,在图例中却没有;
要么图例中有的,在图中却没有),或者图的内容与文字说明的内容不一致,等等。
究其原因,一是沿袭了过去我国出版印刷技术水平较低,为了省钱以及不同质量类别纸张的使用要求(印制彩图的纸张一般是比较高级的纸张)和装订方便(不必考虑根据文字说明去插图),将图件单独印制或集中编在一起。
因此,很多老同志仍然喜欢这种编辑方式。
但现代编辑印刷水平明显提高,这种老旧的方式应该摈弃。
二是也想突出图件,却弄巧成拙。
将照片集中放在报告前面,似乎想给人一打开报告就看到醒目的照片,但开篇就是一堆照片,没有与报告中的文字内容相接,实际上却往往让人感到莫名其妙。
三是做图不认真,可能是制图的技术水平低,但主要原因还是不认真、责任感差所致。
对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更应突出图件和照片,否则就不会写出简明而且有特色的环评报告表。
在这方面,编写技术人员还真是应该好好琢磨一下。
在同样的报告表中,有人能够将平面布置图与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照片恰当地搭配,而有人却只能给出的只是一张白板平面示意图,这就是差距!
竣工验收调查也要重视环保措施落实平面布置示意图
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特别强调了要编制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
那么,在以生态影响为主要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中,也应注意绘制这个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这个图应该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说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对于一些项目或有时并不实用,这是由于大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及实际建设中经常会发生变更,其指导意义难以或并不能充分体现。
但在竣工验收时,如果绘制这个环保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则会让人一目了然,通过一张图就可以了解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即能够一下子就了解到工程采取了哪些环境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分布在哪里。
仅仅通过这一张图,就能从总体上就掌握工程实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因此,从事验收调查的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这个图。
今后,如果是依据HJ19-2011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环评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而在验收时再有环境保护措施实际落实平面布置示意图,就会很容易地将工程环评阶段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要求与竣工验收阶段实际落实的环保措施进行对照,以说明工程环保措施变更情况或实际落实情况。
就很有说服力。
深刻理解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义
目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针对污染影响为主的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另一类是针对以生态影响为主的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对于生态类的验收调查,重点是对工程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查、审批所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的调查,包括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的调查。
因此,环保部给此项工作的定名也是非常准确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显然,针对的是其环境保护措施。
因此,一般而言,是不必对工程周边的其他污染源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的—因为不属于本工程,也并不需要对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除非工程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调查其是否造成环境影响),因为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因素可能很多,而环境质量在不同时段也是有差别的。
否则,环境责任将难以区分,政企职责也难以区分,最后必然是一笔糊涂帐。
工程竣工临时用地恢复应尊重民意,实事求是。
一般而言,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一般要求各类临时用地要恢复为原先的用地类型,如占用的是耕地,那么工程结束后,应恢复为耕地。
但是,实际工作中,工程竣工后,各类临时用地恢复为原来的用地类型往往是很困难的,甚至不能恢复为原用地类型,如取土场,取土后留下一个大坑,对于某些降水较为丰沛的地方,恢复为耕地常常被水淹没,作为鱼塘倒是很合适。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恢复为鱼塘。
对于临时用地中的施工场地,有的施工结束后,地方政府或当地老百姓不让建设单位恢复为原用地类型,而要保留下来,由地方政府或当地居民改用作其他用途,如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在使用时将场地进行了平整,打好了地基,铺装了水泥面,工程结束后,地方政府用于招商引资开发,或当地居民用于房屋建设有很大的方便,因此,建设单位恢复为耕地,会受到地方政府或当地居民的不理解或阻碍。
验收时强行要求建设单位恢复为原土地利用类型,是不切实际的。
而且非要建设单位做与老百姓戗茬的事情,可能会激化矛盾。
因此,在竣工验收调查时,要求建设单位非得将各类临时用地恢复为原有的用地类型是不现实的,至于不恢复为原用地类型需办理用地类型转换手续,也不是建设单位能办理的,因为建设单位已将临时用地交还当地政府或居民,如果要办理用地类型变更手续,也只能是利用该施工场地的当地政府或居民,而不是本调查工程的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调查讲究的就是实事求是
竣工验收调查讲究的就是实事求是。
对于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写,因为项目已经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已经实实在在摆在调查者的面前,如何在调查报告中体现真实情况是编写者的基本工作,我曾写过一篇博文“反映真实情况,是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灵魂”,受到很多同行朋友的关注,但不反映真实情况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却总是存在的。
这里主要是调查者的重视与责任心问题,也有调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协调问题。
建设单位往往要求调查单位不要在报告反映建设中存在的未落实的环保措施与环境问题,而一些调查单位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今后的合作也往往迁就建设单位,造成调查报告不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这样就很容易给环境行政管理和决策带来失误,甚至隐患。
因此,调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进行很好的沟通。
解决措施之一,就是调查单位应在首次现场调查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建设单位,让其进行整改;
待建设单位整改后,调查单位应再次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整改落实情况,如果还存在问题,那就继续整改,直至符合环保要求。
在调查报告中,调查单位应将整改前后的变化以对比的方式反映在报告中(一方面体现了调查单位的认真工作过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建设单位的积极工作态度)。
其二,调查单位应一丝不苟地工作,不要以偏概全,要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如不能以三、四处取弃土场的恢复情况代替数十个取弃土场的恢复情况,而应全面反映,一个不漏。
其三,以大量的图片、现场照片来反映实际情况,验收调查报告更重视证据,照片就是证据之一。
不应单纯以文字说教的方式来反映,应更多地使用图、照片和表格,做到图文并茂,包括公众参与现场调查工作照片。
现场录像或视频材料也是反映事实的证据,在汇报时可以应用。
注意社会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的区别
注意环境影响评价(或竣工验收调查)中社会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的区别
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写工作中,生态影响与社会环境影响往往有交叉,如井工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既对生态有影响,也对社会环境有影响,因此很多报告中将生态影响与社会影响混为一体编写(即作为一个章节去写),说不清,道不明,互相参杂,给人一种章节内容很乱的感觉。
其实社会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虽然有联系,但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人居社会环境的重视,特别是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环境影响评价与调查在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验收调查中受到关注。
因此,在近来的一些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导则或规范中已将社会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分开,如“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已将社会环境影响调查与生态影响调查分开。
生态影响主要针对植物及植被、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群落及生态系统、景观生态、土壤及水土保持等进行调查与评价,以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之间的联系为出发点,进行生态完整性与稳定性的评价;
社会环境影响主要针对移民安置、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及社会文化、体育及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调查与评价,对某些文物古迹的影响实际上也是社会影响。
在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写时,应将社会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各以专章或专题分别编写为宜。
反映真实情况是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灵魂
目前,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我国将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分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调查报告,监测报告是针对以污染为主的工业项目,而调查报告是针对以生态影响为主要建设项目(也包含一定的监测内容)。
本文主要针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而言。
反映真实情况是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灵魂。
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实际上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是环评成果的具体体现,应该比环境影响评价更为重要。
个人认为,今后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会更加重视竣工验收,否则虎头蛇尾,必将影响环境保护管理的效果,并影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形象。
实际工作中,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调查单位编写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可能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如,建设单位的强烈要求,调查单位为招揽业务、名誉或侥幸心理等),在调查报告中会为业主摭盖一些未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事实。
这将有百害而无一利,对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都不是好事情,当然对环境管理也是不利的。
随着环保部和评估中心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在调查报告的技术审查中将更为严格、更重视现场调查,如果调查报告出现违背事实的情况,必将受到专家的批评,调查单位也将受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的惩戒。
因此,调查单位如果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形,应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映在报告中,方有利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否则将事与愿违。
关于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最近审查了两个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发现调查报告中有“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专节(一般放在工程概况专章中),而且是从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抄录下来的。
大家都知道,“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一个内容,是对建设项目有关环节生态影响及污染因素分析后得出的一个重要成果。
但是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毕竟不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验收调查报告有其自身的特点,那就是要充分调查、反映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预测的环境影响是否发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际落实情况。
因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一般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这在竣工验收调查的有关“规范”中也没有要求。
否则,竣工验收调查报告与环评报告就没有区别了,没有特色了。
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工程变更较大(重大变更原则要求依法重新编报告,或补充报告),环保部门没有要求重新编制报告书的,验收调查报告可以补充一节“环境影响因素分析”,重点对变更工程或变更后的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否则,就不必在竣工验收调查报告中设置这一小节。
正确把握工程分析的目的
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分析,其目的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规模、工程组成、施工方式、生产工艺过程或营运方式的分析,弄清产污环节,确定污染源源强;
对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工程,则主要是通过分析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类型、分布、面积、植被情况,土石方量及来源、工程施工方式、营运方案等的分析,再与环境特征相结合,特别是涉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情况,来确定评价重点。
这是工程分析的实质性内容,也是工程分析的重点。
因此,工程分析虽然要罗列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中的内容,但这是为环境影响的工程分析做基础或依据的,绝不是罗列出工程组成及工艺过程就完事儿了的。
有的环境影响报告看似特别重视工程分析,将工程分析分为3、4个大章来说,但说来说去只是重复或罗嗦一些工程概况,没有将重点放在产污环节分析和污染源强分析上,甚至有的报告还在工程分析中进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这本来就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固有的内容,本不必再在环评报告的工程分析中罗嗦。
倒是可以考虑在产业政策符合性、相关规划协调性章节适当说明),也有的将地质环境特征纳入工程概况之中等等,总之将工程分析写成一团乱麻。
这将直接影响其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当然也影响其报告的水平和质量。
验收调查单位在调查过程中的作用
接受业主委托承担竣工验收调查的服务机构不是仅仅编制一个调查报告的问题。
调查单位应在现场调查时善于发现建设项目的环境问题,其中主要有三个大方面的问题:
一、因工程小范围的变更(重大变更需要做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或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而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及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遗留的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工程营运期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是否能持续发挥作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或有关行业管理机关、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审批文件中特别强调的环保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没有很好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则应向业主提供一份完整的整改清单,且最好附具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照片。
这样,建设单位在拿到该清单后即可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待建设单位整改后,调查单位可以再次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是否确实进行了整改,是否符合要求,并拍摄照片。
在调查报告中,调查单位可以将此过程在调查报告中如实反映,并将整改前的照片与整改后的照片进行对比。
如此,报告中既反映了调查单位的作用,也体现了建设单位的工作。
而这恰恰是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也是调查单位的基本作用。
环保部组织验收现场检查的项目分类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环保部审批的建设项目验收现场检查分为两类,即I类和II类。
一,I类项目包括以下10个类别,由环境保护部受理后组织验收现场检查。
(1)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大敏感项目。
(2)跨大区项目。
(3)化工石化:
炼油及乙烯项目;
新建PTA、PX、MDI、TDI项目;
铬盐、氰化物生产项目;
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油及天然气项目。
(4)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5)冶金有色:
新、扩建炼铁、炼钢项目;
铜、铅、锌冶炼项目、稀土项目。
(6)能源:
单机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电站项目;
煤电一体化项目;
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项目;
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油田开发项目;
年产10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
国家规划矿区年产30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
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跨省(区、市)输油(气)管道干线项目。
(7)轻工:
20万吨及以上制浆项目、林纸一体化项目。
(8)水利:
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国际及跨省(区、市)河流上水库项目。
(9)交通运输:
200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铁路项目;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项目;
新建港区和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
新建机场项目。
(10)总投资50亿及以上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社会事业项目。
二,II类项目
I类建设项目以外的非核与辐射项目。
由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托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
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竣工验收需关注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会[2009]66号,对于涉及重金属污染的建设项目(矿山采选、冶炼、加工、化工等)竣工验收,应关注以下问题:
一,关注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调查是否在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二,调查是否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会造成污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和噪声。
三,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能确保正常运转。
四,调查危险废物贮存、运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调查废渣场、尾矿库是否存在危险隐患,是否采取防渗措施,是否有严格的、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
六,调查企业污水处理厂或固体废物渗滤液处理处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特别是防渗措施。
七,调查是否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
八,调查是否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九,要求企业制定对其可能影响的周边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表水、土壤中相应的重金属进行监测的制度,或制定并实施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的计划。
十,深入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竣工验收中的工程变更与分期验收
如果某一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在环评及报复后,工程建设内容发生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工程由地方环保行政部分另行批复了;
在验收时,建设单位往往会提出分期或分项验收。
在这种情况下,分期或分项验收也是可以进行的,但在向环保部提交的验收调查报告中,仍应对变更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并对其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简要分析说明。
因为作为原环评及报复工程的一部分,是不能丢弃的,否则就是工程漏项或工程丢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向环保部提交的调查报告中,要说明该变更工程由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验收。
在调查报告的技术审查中,审查意见中也应明确该变更工程另由地方环保部门验收。
目的是明确责任(既然地方环保部门对变更工程另行批复,其验收就不能缺失),以防验收工作中流失有关工程。
重视验收调查报告结论的编写
此前曾写过一篇重视环评报告“前言”与“结论”的博文。
根据最近审查验收调查报告的情况来看,很多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