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平安不良事件记录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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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类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可能致使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进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进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尽管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置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觉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信息表依照不同内容有以下相应部门搜集处置:
(一)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置;
(二)护理平安(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置;
(三)感染相关平安(不良)事件由控感办处置;
(四)药品平安(不良)事件由临床药剂科处置;
(五)器械、设备平安(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和设备科处置;
(六)设施平安(不良)事件由总务科处置;
(七)效劳及风纪平安(不良)由政工科处置;
(八)平安不良事件由捍卫科处置。
四、上报流程
(一)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
发生平安(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觉人员依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
3.紧急报告
仅限于在平安(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峻后果的紧急情形利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
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二)发生或发觉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当即采取有效方法,避免损害扩大外,应当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采取适宜的形式上报相应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记录备案,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置,催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排除隐患。
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领导。
(四)如上报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医务科将不良事件转交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和谐相应职能部门一起解决,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五、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的志愿性、保密性、非处惩性
(一)志愿性: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志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志愿行为。
(二)保密性:
报告人可通过各类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惩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惩罚的依据。
六、监管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上报治理实行医院质量与平安治理委员会、医务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治理体系。
各临床科室、病区应踊跃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0例。
关于医疗平安(不良)平安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平安改良方法。
职能部门应付科室上报平安(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良意见,每季度进行汇总,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平安治理委员会。
医疗质量与平安治理委员会应针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平安(不良)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良。
七、鼓励机制
医院鼓舞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每上报1例,给予科室加分1分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置规定
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或其家眷对医务人员或医院的医疗效劳不中意,与院方发生的争吵。
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治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院应增强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平安教育,按期或不按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提高医疗平安意识,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
二、全院职工在医院各项工作中,必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专门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的核心制度、诊疗护理标准、常规,依法执业,固守职业道德。
行政、后勤各部门必需认真履行职责,为医疗活动提供平安、靠得住的保障。
三、医务人员应增强自我爱惜意识,提高效劳意识,增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医治方法、用药等情形告知患者或家眷,在进行各类有创操作前,必需依据有关规定充分告知其并发症及相关风险并签定相应协议书。
四、医务人员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病史询问认真,查体细致认真,禁止利用患者自购医用材料、药品;
严格依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大体标准》书写病历,记录认真、详实。
五、医院不按期召开医疗纠纷(事故)防范讨论会,以总结体会教训,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医院医疗执行委员会依照医疗卫生治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院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鉴定。
各科室应付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和改良。
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的科室在处置后一个月内,应召开专题会分析缘故,提出处置意见及整改方法并报医院有关部门。
关于工作不负责任的、不依照操作规程操作标准要求处置而致使的医疗纠纷(投诉),一次性补偿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当事人、科主任和医疗组长(或护士长),需在科主任例会(或护士长例会)汇报有关情形并同意质询。
六、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觉患者及家眷对医疗效劳质量和效劳水平(诊疗、护理、效劳态度等)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存在某些缺点,和某些医疗特定情形,有可能演变成医疗纠纷时,必需发出医疗纠纷预警。
七、依照医疗纠纷隐患的严峻程度、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估量经科室内说明和谐可解决程度、假设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后果的严峻程度,医疗纠纷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一)三级预警。
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峻程度较轻,有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估量经科室内说明和谐问题能够解决,假设演变成医疗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二)二级预警。
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峻程度较重,估量经科室内说明和谐有可能取得解决,假设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必然的不良后果。
(三)一级预警。
指医疗纠纷隐患严峻,极有可能演变成严峻的医疗纠纷,即便经科室全力说明和谐,问题仍难以解决,隐患所涉及的医疗缺点明显,将造成严峻的不良后果。
八、依照医疗纠纷预警级别的不同,医院实行不同的处置方案。
(一)三级预警要求医护人员发觉预警情形后,当即报告护士长及科主任。
科主任、护士长应马上了解情形,在科内通报以引发每位医护人员的重视。
在提高医疗效劳质量的同时,增强医患沟通,以化解医疗纠纷隐患。
假设科内处置不力,隐患进一步加重,那么预警级别上升。
需报三级预警的情形:
病人正常死亡、显现并发症、病情发生重大转变、病危、重大手术、新技术、重大抢救、药物实验等;
医护工作中不存在缺点,但患方对医院的工作有不睬解或不满的预兆(包括医疗效劳质量、效劳态度和后勤、医技、收费等方面的问题);
有演变成纠纷可能性的其他情形。
(二)二级预警要求医护人员发觉预警情形后,当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
科主任、护士长接到预警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门诊科室上报门诊部,护理问题上报护理部,住院病人上报医务科)。
科室当即制定排除隐患的方案、实施方法并确信责任人(医疗纠纷责任人为引发或触发医疗纠纷人员),力争化解医疗纠纷隐患,及时将处置情形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假设科内处置不力,隐患进一步加重,那么预警级别上升为一级预警。
需报二级预警的情形:
病人死亡(猝死)缘故不明、显现较重的并发症、病情突然恶化;
医护工作中存在必然缺点、患者及家眷有不满表现;
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较大,一旦演变成纠纷那么处置难度较大。
(三)一级预警要求科室发觉预警情形后,科主任、护士长当即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节假日及休息时刻上报行政值班室)。
相应主管部门当即派人与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一起讨论制定排除隐患的方案,并上报分管院长。
需报一级预警的情形:
医护工作中存在明显缺点致使患者死亡、残疾、严峻并发症;
患者及家眷有极度不满表现乃至要挟,极可能演变成医疗纠纷。
九、科室成立医疗纠纷预警记录处置本,内容包括:
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住址、联系、入院时刻、预警级别、上报人、与隐患相关的医护人员、疾病诊断、简要诊疗进程、预警内容、科室处置意见、防范与整改方法。
十、科室成立医疗纠纷隐患预警零通报制度。
医护人员每日交班时,必需将医疗纠纷隐患情形作为交交班内容向科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主管医师报告。
须上报相应主管部门的一级预警、二级预警需填写《医疗纠纷预警报告表》并上报,如情形紧急能够口头上报,但事后24小时内(节假日报总值班)必需补报书面材料。
医疗纠纷隐患的当事人需在第一时刻内到相应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形。
十一、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也要成立医疗纠纷预警记录处置本。
按期检查科室的医疗隐患预警的落实情形,并作为科室治理评判的重要内容。
同时督导显现医疗纠纷预警的科室分析缘故,制订整改方法,提高医疗效劳质量。
十二、相应主管部门接到纠纷预警报告后,负责调查并组织院内相关专业专家讨论鉴定,必要时组织院外专家讨论鉴定,鉴定结果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在接到投诉7个工作日内给予说明回答,如遇特殊情形,最长不超过20日。
相关科室科主任、医疗组长或护士长全程协助调查、说明回答。
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平安治理委员会通过调查、分析、鉴定,关于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的医疗纠纷,相应主管部门应踊跃与患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两边达到共识的,签署《协议书》;
经协商两边无法达到共识的,引导患方依法处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仲裁或依法诉讼。
十三、在医疗纠纷处置中发生以下突发性纠纷事件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向捍卫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在医院内寻衅滋事的;
(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三)侮辱、要挟、要挟、殴打医护人员的;
(四)非法限制医护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占据办公、诊疗场所,阻碍正常工作、医疗秩序的;
(六)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通道及大门等扰乱医院秩序的;
(七)抢夺尸身或拒不将尸身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
(八)抢夺病历或损毁医疗文书的;
(九)其他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非法行为。
十四、公安机关参与处置时,院方要确信专人与公安机关维持联系。
十五、关于没有提早预警,患者或家眷直接投诉的医疗纠纷,假设医疗纠纷致使医院经济损失或给医院的正常工作造成负面阻碍,科室承担的部份将在医院的相应规定基础上增加5%;
虽提早预警,经尽力未能排除隐患而显现纠纷,致使医院经济损失,科室承担的部份仍按医院的相应规定执行。
十六、凡有关部门记录的一样性医疗纠纷并经调查证明存在过失的,依照其过失严峻程度,依据我院《关于假设干问题的治理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给予相应惩罚。
科室医疗纠纷预警报告表
报告科室
报告时间
纠纷处理
责任人
预警级别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入院时间
联系电话
住址
与纠纷有关的医护人员:
诊断:
诊疗过程(简述)
预警内容:
科室意见:
科主任签字:
科室不良事件记录表
姓名
性别
事件发生日期
报告
日期
2
报告人
临床诊断:
病毒感染
不良事件情况:
不良事件级别:
□警告事件□不良事件
□未造成后果事件□隐患事件
事件处理结果:
主管部门意见:
持续改进措施:
科室讨论分析
姓名
主要诊断:
事件调查情况:
原因分析:
整改/防范措施:
科主任签字:
记录人签字:
时间:
上半年评估总结会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主持人签字:
时间:
记录人签字:
下半年评估总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