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多功 能服务区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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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多功能服务区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多功能服务区装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LC2016-053-ZC)

 

采购人:

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监督单位:

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

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

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多功能服务区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LC2016-053-ZC

三、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类别

供应商资格要求

项目预

算金额

工程类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0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09:

00-11:

00至下午14:

3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山东省聊城市卫育南路原建管处)

3.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竞争性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图纸100元/套,均售出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4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4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赵主任联系电话:

0635-8518336

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卫育南路原建管处

联系人:

王景鹏联系方式:

0635-2119955

2016年4月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表

1、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多功能服务区装修项目

2

工程承包方式

总承包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工 期

自签订合同接甲方通知之日起35天内完工。

自报最快工期。

6

结算方式

成交价格加签证,签证内容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及索赔、反索赔等。

7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依据审计结果付至审计结果的9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余款无息一次性付清。

8

质保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2年。

9

供应商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评审现场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评审)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即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上午9:

30-11:

30,下午2:

30-5: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卫育南路原建管处院内

3、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图纸100元/套,售出不退。

答疑

各供应商如有疑问须在2016年4月12日中午12点前以书面形式将疑问传真或派专人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交电子版lczb2119955@),逾期的疑问不予解答。

递交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2016年4月13日上午8:

30--9:

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

2016年4月13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11

评审办法

综合打分法

12

报价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13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现场。

14

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2:

00前,以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报价保证金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确保到账。

在电汇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用途栏中注明《聊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多功能服务区装修项目报价保证金》,持电汇凭证原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原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换取交款收据。

如因交纳不及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未成交的,其报价保证金于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保证金退回到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

成交单位其报价保证金在扣除代理费后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户 名:

山东中成建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聊城柳园北路支行

账 号:

207820188821

15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必须胶装,另含所有报价内容的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以上所递交的资料请供应商自留备份,递交后不予退还。

16

成交服务费、

公证费

成交服务费:

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标准计算费用(本项目按成交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公证费:

成交单位向公证处缴纳500元公证费。

注:

以上费用均需直接计入总报价

17

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目录、图纸、清单等组成。

18

报价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19

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

超出即为无效报价。

二、说明

2、法律依据和评审原则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2.2本次竞争性磋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合格供应商

3、合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6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7供应商不得参与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供应商被证实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报价将予以作废,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4.法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

5.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5.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导致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和修改。

6.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6.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报价的截止日期和报价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

7.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7.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7.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第9、10、11、12条内容。

8.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原件);

8.3响应文件的密封条处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9.资格、资质文件

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至公证处。

上述证件磋商时带原件另附一套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和响应文件同时上交。

竞争性磋商小组仅根据各供应商现场提供的资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各供应商为自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注:

1、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其参加报价的资格;

2、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须各自单独存放一份(必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原件”、“资质复印件”等字样),单独存放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证员将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价资格。

3、以上所有证件要在每本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备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

10.响应文件(不仅限以下)

1)唱价一览表(唱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并在封皮上注明“唱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2)分项报价表;

3)工程预算: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

详细列明主要材料清单。

4)报价时应考虑施工难度问题。

5)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资料。

11.技术文件

1)施工方案及分部分项施工方法;

2)施工进度计划;

3)质量保障措施;

4)工期保障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9)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法;

10)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资料。

12.商务文件

1)施工单位生产基地情况、施工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工程的完工期、工期保障措施、维护期、质保期、质量保障措施;

3)优惠条件、合理化建议;

4)拟承担本工程的基本情况;

5)近三年承揽类似施工业绩等;

6)供应商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答复;

7)供应商近二年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8)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资料。

注:

以上内容相关表格供应商自行编写。

13、响应文件装订

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3.2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3.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报价

1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4.2供应商按工程要求编制预算并报价,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5、报价保证金

15.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中转出),磋商前供应商须将汇款凭证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报价保证金收据。

15.2供应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取消报价资格,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5.3报价保证金的递交:

未按15.1、15.2、15.3条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5.4成交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成交服务费、公证费,成交服务费将从报价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不足部分成交单位须补足,剩余款项将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

(2)成交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单位未交纳成交服务费、公证费。

1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6.1自报价之日起90天(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采购代理机构如需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将以书面传真形式给予答复,如果有效期延长则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6.3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其保证金可撤回,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不能撤回保证金、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17、响应文件的澄清

1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需澄清或解答,可用书面或书面传真的形式将疑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迟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的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答复。

17.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疑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取得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8.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的全称必须与加盖公章的名称相同。

18.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人签署。

18.4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另附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清单报价用officeword、EXCLE)。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5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以A4幅面的纸张打印,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的封面必须醒目的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8.6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8.8如果唱价一览表与正本不符以唱价一览表为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识

19.1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文件正副本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一份。

封口处应由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准起封”字样。

每一本响应文件的封皮上写明“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

19.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识,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0、报价截止时间

20.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的地点。

20.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报价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20.3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20.4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5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

21.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报价时启封”字样。

21.3撤回报价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报价的正式文件。

21.4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7、磋商、评审、成交

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合格供应商现场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

22.磋商仪式

22.1代理机构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仪式,供应商代表2人参加。

22.2供应商派2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提供响应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证件的视为无效,不得参与评审。

22.3公证机构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2.4工作人员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顺序唱“唱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各供应商确认无误后由授权代理人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

23.竞争性磋商小组

采购人在监管机构监督下依法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监督抽选专家,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小组成员由技术和经济专家以及采购人代表等7人及7人以上单数组成。

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入围供应商、推荐供应商候选人。

24资格后审、响应文件编制审查

24.1公开报价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附:

计算错误修正规则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出现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3)唱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唱价一览表为准。

24.2只有经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编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响应文件响应性审查阶段。

25.响应文件响应性审查

25.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

25.2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3只有经审查质量和服务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

25.4磋商

25.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进入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服务磋商。

25.4.2如果在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技术、服务等条款进行改变,磋商小组将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书面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评审

26.1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

综合打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选择1-3名为预成交人。

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地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合格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为磋商的最终得分。

所有评委的评分取其算术平均值加上报价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成交候选人的顺序,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2企业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

企业最终有效报价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有效供应商,有效供应商进入商务和技术标评审须经全体评委根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及现行市场状况和企业自身条件认定为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参与评审。

26.3具体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内容

1

报价(65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5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①施工方案及分部分项施工方法;0-3分

②施工进度计划;0-3分

③质量保障措施;0-3分

④工期保障措施;0-3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0-3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0-3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3分

⑧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2分

⑨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法;0-2分

评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针对性、内容齐全、安排恰当、措施可行的程度进行打分,缺项不得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具体得分由评委评定。

3

企业业绩(6分)

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以签订日期2013年1月1日之后50万元(含)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

否则不予得分。

4

项目班子配备(2分)

项目班子配备,2分。

工程师不少于2人(项目经理的职称不计算在内)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证件原件为准。

备注:

成交后,采购人对成交人配备的人员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在施工过程中无不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换。

5

文件编制水平(2分)

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水平酌情0-2分。

26.4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选择1-3名为预成交人。

27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如出现供应商都不合格、串通报价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或所有报价均超出预算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停止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监管机构可以依法改用其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9.否决所有报价

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取消评审。

2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将否决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0.无效报价

3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

(2)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3)未递交保证金的;

(4)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或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登记名称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登记不一致的;

(5)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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