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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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North)
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权利。
阿尔钦(A1chian)
通过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
佩杰威齐(Pejovich)
产权不是关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关系,……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描述为界定每个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
产权的一般理解
稀缺性导致产权出现并起作用
产权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社会的基础规则
产权是一种可以交易的排他的权利
产权可以分解并表现为一种结构状态
产权等同于所有权(Ownership)
所有权
[使用权]使用属于自身资产的权利和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资产的权利。
[收益权]从资产中获得收益的权利,包括从自己所有的资产上取得收益和租用他人资产获得收益的权利。
[处置权]变化资产的形式和本质的权利。
[交易权]全部让渡或部分让渡资产的权利。
产权包含所有权
产权
[所有权]排除他人对所有物的控制权。
[使用权]对所有物的享用和收益权。
[管理权]决定如何以及由谁使用所有权的权利。
[分享权]对收益和成本分享和分摊的权利。
[资本权]免于被剥夺、转让或赠与、保障权利等。
产权的排他性
产权主体的对外排斥性或对特定权利的垄断性。
资源的稀缺性是产生排他性的前提。
但是,不能把资源的稀缺性等同于排他的必要性,只有在排他成本低于排他的可能性收入时,特定主体才认为排他是必要的。
产权的有限性
产权有限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任何产权与别的产权之间必须有清晰的界限;
二、任何产权必须有限度。
不同的产权之间必须有明确的界限,否则,权能的行使无法有效地进行,利益也无法实现。
产权无限度,实际上等于无产权。
任何一个产权主体如果视一切权利为自己的产权,导致权利的无限膨胀和泛滥,将使产权的交易成本趋于无穷大。
虽然产权客观上的有限性是绝对的,但是人们对它的认识和制订规则却是相对的。
任何时点上界定和度量产权的规则都不可能绝对完备,不可能把所有产权的界定和数量教师划分或计算绝对准确。
一方面因为产权关系本身具有动态性,另一方面由于人们认识产权的有限性和制订相应规则的能力是有限的。
产权的可交易性
产权的可分割性
特定财产的各项产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
产权的可分割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即权能行使的可分工性和利益的可分享性。
产权的可分割性不等于产权的分割,只是为产权的现实分割提供了前提或可能性。
是否有必要分割,根本上取决于
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具体取决于财产所有者拥有的财产数量和质量、对产权行使能力的要求与所有者自身所具有的能力之间的相对状况、所有者对由自己兼行多重权能与由别的主体去行使部分权能的得失权衡。
按照产权主体进行划分
私有产权
将权力和利益界定到个人,关于产权的决策与实施完全由私人决定。
私有产权有强弱区分,这主要取决于对其强制实现的可能性及为之付出的代价,这种强制有赖于政府的力量、日常社会行动以及通行的伦理和道德规范。
人为或者不必要的限制不是私有产权存在的基础。
这种限制妨碍了对某种物品选择的效率。
这种限制只限于私有产权的行为影响他人的利益时才实施。
根据经济人假设与比较利益原理,私有产权能够促进市场交换的效率和生产的效率。
政府产权
政府产权可以代表公共利益,也可以代表政府官僚的利益。
其行为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与代理人效用最大化的结合。
政府产权的效率取决于利益集团、立法机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
政府产权会造成浪费以及经济效率降低。
公共产权
不具备消费排他性商品的所有权属于公共产权。
公共产权存在着界定为私有产权和面临搭便车问题的两难困境。
共有产权
为谋取组织内部成员平均收益最大化而被组织成员共同拥有的产权属于共有产权。
它不具有匿名转让的属性。
比如俱乐部性质的产权,这种产权在内部不具有排他性,并且限制其交易。
其界定的清晰程度高于公共产权,但是经济效果比私有产权差。
集体产权
由集体的决策机构决定行使资源配置产权的一种产权组织形式。
具备投票(呼吁)与退出机制。
集体产权具有私有产权联合的性质。
不同产权属性的初步比较
排他
强
弱
较强
限制
无
较少
少
较多
多
交易
容易
困难
较难
较易
分割
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产权起源说
自然起源说
部落公有产权的存在是因为人类是以天然共同体形式存在。
“在这种土地所有制(指亚细亚的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中,第一个前提首先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
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
……所以,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并不是共同占有(暂时的)和利用土地的结果,而是其前提。
私有产权起源说
私有权的产生和发展与原始社会的家庭及其演变密切相关,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血亲氏族由自然共同体逐渐演变为具有独立经济意义的家庭时,私有产权也就在原始公有制内部产生了
西蒙——迪蒙塞尔的交易费用节约说
例子
“如果某一块土地属于村镇公有,而村镇共同体的某一成员突然在这块地里放牧了比其同乡多一倍的牲畜,那么,他给共同体每个成员所造成的损失是微乎其微的(假如村里有100户人家,每户年受的损失为1/99),然而他从中获得的利益却非常大(营业额增加了一倍)。
人们本来可以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告知违章者不应该在牧场上放牧比别人多一倍的奶牛,但是这样做实际上并不关系到任何人的切身利益(每户损失不过1/99),而且这种作法代价太高(如果会议要开两个小时——这是最低限度的时间,如果每个人都发言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那么就要花200个小时,那相当于一个人五周的劳动时间),为了避免所有这些麻烦,最好把权利以私有形式分给个人,并允许那位与土地有很大利害关系的人(因为他希望把自己的营业额增加一倍)同其他99名成员中的每个人进行协商,以便从每个人那里买得每年放牧奶牛三天半的权利。
事实上,为了避免交易费用过高,他只会与一两个私人企业主谈判,进行土地合并或集中的交易。
诺思—托马斯的人口增长说
诺思认为,个人产权不是原始掠夺的结果,不是有一个享有特权的社会阶层通过掠夺再分赐给个人的权利,而是在经济力作用下产生的,是这种经济力破坏了封建关系。
人口增长扰乱了庄园制度。
人口增长的后果是劳动投入报酬递减,它的后果之一是土地日益匮乏和价值上升;
随着农业价格高涨,对一块土地的专有权便更加吸引人。
而专一的土地私有财产带来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大的增益。
人口增长导致土地相对价格上升,从而导致土地私有产权的产生。
德姆塞茨的资源稀缺说
资源的相对价格因资源的稀缺提高而提高,而资源稀缺提高由商业活动的增加所致,当资源相对价格提高到一定水平时,建立私有产权(即内在化有利或有害的外部效应)的成本就低于可能性收益,这时,私有产权就产生了。
“我们可以有把握地猜测,毛皮交易的直接影响有:
第一,对印第安人来说,毛皮的价值大量增加;
第二,结果,狩猎活动的规模急剧扩大。
两个结果一定大大增加了自由狩猎相关的外在性的重要性。
产权制度开始变化,这种变化特别朝着这样一个方向进行:
要求把因毛皮交易而重要起来的经济效应纳入考虑之中。
里科克收集了地理方面和分布方面的证据表明了毛皮交易中心和私人狩猎领地的最古老和最完善的发展之间的准确无误的相关关系。
问题一:
产权、交易费用与资源配置
科斯定理
“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
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动力的驱使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使外部因素内部化。
该中性定理指出,拥有资源使用的产权的人,无论是外部因素的生产者,还是消费者,交易过程的结果总是一致的。
[出自《麦克来伦现代经济学词典》]
微观经济学的一个中心思想是,自由交换往往使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资源配置被认为是帕累托有效的。
除了资源所有权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许多权利,诸如以某种形式使用其土地的权利、免于骚扰权、意外事故要求赔偿权或合同履行权。
科斯第一定理
如果市场交易费用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市场机制会自动驱使人们谈判,使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
由于市场交易费用为零,交易产权变得没有阻力和代价。
这样,即使初始安排对于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来说是不合理的,市场机制也会自动地无代价地改变这种初始安排,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最有效利用的人手里。
科斯第二定理
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无论哪一种产权制度,一旦做出选择,特别是法律化,就成为交易的制度框架,所考察的交易费用就是在这个框架里从事具体交易活动的成本。
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费用不同,从而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不同影响
科斯第三定理
如果没有产权的界定、划分、保护、监督等的规则,即如果没有产权制度,产权的交易就难以进行。
产权制度的供给是人们进行交易、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
合理、清晰的产权界定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产权制度本身是一种产品,一种供所有交易者消费的公共产品。
产权制度的生产也就是对产权制度的设计、制订、实施和变革,包括对产权的划分、界定等。
产权制度的成本。
它包括两部分:
一是在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制度供给者直接耗费的成本,是一种私人成本;
二是制度的制订和实施给制度接受者造成的耗费,这种耗费不同于在这种制度下的产权交易费用。
是一种制度生产的社会成本。
评价
●科斯定理的一般意义是揭示产权制度安排、交易费用高低与资源配置效率高低之间关系。
从《社会成本问题》中的论述看,科斯定理更直接的论述对象是外部不经济,分析了法律上权利的不同界定对解决外部不经济问题的影响—能否解决及不同的经济后果—即交易费用的高低及所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
为解决这种外在成本而进行的权利界定或调整就是产权制度的设计和变革,其本身是有成本的。
人们在这种原有的或调整后的产权制度下为解决外部损害也都要花费成本。
所有这些成本都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科斯定理本身没有制度偏好
定理并没有涉及对私有产权或公有产权效率的比较。
只是提供了比较不同产权制度效率的框架与思路,即需要考虑交易费用的差异。
●科斯定理的考虑并不完整
交易费用只是影响经济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还有垄断与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问题。
这些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比如自然垄断可以节约交易费用,而产权制度对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明显影响,但是信息费用又是交易费用的组成部分。
理解科斯定理
自由交换、交易费用、完全竞争
●火车烧柴和煤常常溅出火星,引燃农田。
●每一方都可采取防备措施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农民可以停止在铁轨边种植和堆积农作物。
●铁路部门可装置防火设施或减少火车出车次数。
禁令是财产法制止妨害行为发生的传统手段,似乎是法律控制了各方采取防备措施的动力,因此,法律决定了火灾引起损失的次数。
如果农民有权指挥铁路部门,直到不溅火星才允许铁路通车,那么,火星就几乎不会引起什么火灾损失。
反过来,如果铁路部门不受惩罚地营运,那么,就会引起大量的火灾损失。
虽然法律规定了权利的最初分配,而市场却决定着最终分配。
如果农民有权禁止铁路部门运营,那么,他们就可以出售这一权利。
具体说就是,铁路部门支付一笔钱给农民,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即不禁止铁路运营。
如果铁路部门有权不受惩罚地溅出火星,那么,它就可以出售这一权利。
具体说就是,农民可以支付一笔钱给铁路部门,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即减少火星的溅出。
无论权利最初分配如何,农民和铁路部门都乐于继续权利交换,只要这种交易有利可图。
正如普通商品一样,法定权利交易的好处只有等到每种权利由认为其价值最大的一方得到时才会丧失。
所以,如果农民有权免于火星之苦,而有权溅出火星对铁路部门比有权免于火星之苦的农民更加重要的话,那么,农民向铁路部门出售权利会使双方得益。
当权利得到有效分配时,那么,交易的潜在好处也就丧失殆尽。
因此,当市场正常发挥作用时,法定权利的均衡分配是有效率的。
如果法定权利是明确规定的,并且交换法定权利的合同能够强制履行,则法定权利的均衡分配就是有效率的。
在上述例子中,当农民具有禁止妨害行为的权利,或当铁路部门具有不受惩罚地溅出火星的权利时,自由交换论的条件显然就得到满足了。
因此,农民是否有权禁止铁路部门或铁路部门是否有不受惩罚而污染环境的权利,从效率角度来看是无关紧要的。
假如有许多农民,那么,同他们进行谈判和履行协议的成本很高,当个别的农民坚持多占利益时尤其如此,所以,权利最初分配的低效率可能会长期存在,尽管有达成一些私下协议的机会。
另一方面,如果农民很少,铁路部门同他们进行谈判和履行协议的成本会很低,科斯定理预言,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定权利的均衡分配将是有效率的。
如果法定权利交易市场上完全竞争这一条件得到满足,那么,法定权利的均衡分配就将是有效率的。
在铁路部门和农民这个例子中,只存在着一条铁路,所以市场的特点是垄断,而不是完全竞争。
此外,不具备完全竞争的条件还有其他表现形式。
比如农民对火星造成损失的情况可能会比铁路部门了解得多,而铁路部门对减少火星的技术要比农民了解得多。
鉴于这些事实,农民和铁路部门之间的法定权利交换将远不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交换,因此,市场可能无法纠正法定权利最初分配中的低效率。
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权利的最初分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
因为,如果效率要求铁路部门不受禁令约束,那么,要给予农民放弃这种禁止的权利以补偿,这会促使铁路部门购买这种权利。
这项交易是铁路部门的支出和农民的收入。
反过来说,给予铁路部门不受惩罚的权利,将会使其节省了这种购买权利的支出,而剥夺了农民出售这种权利的收入。
正如稀有资源一样,稀有的立法权利也是值钱的。
问题二:
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
公有产权会耗尽资源租金:
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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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最早可追溯至丹麦经济学家詹斯·
沃明1911年对渔业资源的研究,40年后加拿大经济学家科特·
戈登(1954)为其建立了数学模型,后经张五常(1970)补充,形成了经典的“戈登—张五常”模型:
在私有产权下,生产均衡由工资率W和边际产品价值VMP决定(图中X点);
在公有产权下,生产均衡由工资率W和平均产品价值VAP决定(图中Z点)。
因此,资源在私有产权下会产生三角形B的租金,而在公有产权下会产生三角形A的租金耗散,由于角B=角A,故租金将全部耗尽。
结论是:
只要私有产权的交易费用(如界定私有产权的成本等)不大于租金B,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相比就是无效率或低效率的。
注:
模型的基本假定有1.社会处于充分就业状态;
2.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3.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假定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处于非完全竞争状态。
自然资源由公有形式配置会导致租金耗散,却会弱化垄断因素,使消费者剩余增加;
自然资源由私有形式配置会导致租金增加,却会强化垄断力量,使消费者剩余减少。
因此,效率的高低将取决于两种产权对社会最优产量水平的偏离程度。
在产品和劳动力市场存在垄断的情况下,公有产权可能较私有产权具有更高的效率。
一般情况下,私有产权的高效性主要表现在资源所有者剩余(租金)的最大化,但它往往以侵蚀资源的其他剩余,比如劳动者剩余或消费者剩余为条件。
私有产权会导致生产不足:
科斯的灯塔
1848年英国经济学家米尔(J.S.Mill)对灯塔的分析:
“要使航海安全,灯塔的建造及维修就需要政府的亲力亲为。
虽然海中的船只可从灯塔的指引而得益,但若要向他们收取费用,就不能办到。
除非政府用强迫抽税的方法,否则灯塔就会因无私利可图,以致无人建造。
灯塔的例子中,收费的困难有两种。
第一种是船只可能“偷看”塔灯的指引;
或是看了而不认。
第二种收费困难是船只既不“偷看”,也不否认灯塔对他们的利益,但就是不肯付钱。
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的两难困境:
三个和尚
“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
三个和尚存在时,有两种解决吃水的办法,其一是三人轮流值日,其二是轮流抬水。
但存在很多问题而不可行,比如(1)和尚甲接受了第一种方案,但其余俩人反对,理由是,甲消费水的量是他们两人的总和,这不公平;
(2)即使三人都接受了上述方案中的任何一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因为在实践中还存在大量的实际问题,例如某一个和尚生病了,谁来替代?
有人偷懒怎么办?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合作变得十分困难。
因此,三个和尚问题有三条出路:
一是各干各的;
二是其中两个和尚合伙,另外一个和尚购买水;
三是组织革命,比如再引进一位和尚,组成新的团体。
新引进的这位和尚严格监督各人对水的生产与消费。
或者实行以下制度:
其一,激励制度。
挑水多的和尚可以给予升级、调薪、评先进之类的激励;
其二,利益相关制度。
挑水的多少与其消费的水量相挂钩;
其三,分层制度。
专门培养对于挑水事业有感情和有专长的和尚;
其四,权利规则。
制定必要的“挑水宪章”或者“挑水基本法”,规定每个人的挑水责任与权利;
其五,惩罚制度。
一旦发现违反挑水制度的和尚,立即进行惩处。
究竟是什么方案,交易费用多大,供水增加多少,产权如何划分?
小结:
产权效率与交易费用的关系
不存在抽象的产权效率问题。
实际上,交易费用的存在意味着产权模式的不同将引起效率的差异。
如果界定产权的成本比较低,则产权的排他性强,权利结构倾向于更高的私有化,这样可以增强激励,更有效率的使用资源。
如果界定产权的成本比较高,则产权的排他性弱,权利结构倾向于更高的公有化程度,这样可以减弱搭便车等行为的影响。
而界定产权的成本高低,即交易费用的高低又取决于资源稀缺程度、交易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以及人的经济素质等各种因素影响。
比如建国初期,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以及各种机会主义的潜在威胁。
对产权与交易费用的进一步分析与具体运用构成了现代企业理论的框架。
具体见企业理论与制度变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