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新三板住宅工程技术要求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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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构件吊装材料准备
根据装配式结构特点及吊装方案,结合构件拆分图中吊点设置情况,准备构件吊装相关材料器具,包括钢丝绳、型钢、平衡梁、吊扣等吊装必备材料。
吊装相关材料准备需要与构件厂密切配合,确保吊装器具的性能满足构件的力学性能、安全性能的要求。
做好装配式构件进场验收后的吊装与安装及卸车储存工作。
2.3.3构件安装固定及相关材料准备
根据装配式结构特点及安装方案,准备好安装固定及相关材料。
2.3.3.1叠合楼板安装
负责叠合楼板在作业层的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的轴线定位及安装后调平等工作。
2.3.3.2剪力墙安装
负责剪力墙的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的轴线定位,底部垫块铺设,标高调整,垂直度调整,剪力墙侧向支撑及侧向支撑在现浇楼板中预埋件的安装定位等工作。
剪力墙安装完成后,负责底部灌浆料压力注浆施工,包括注浆后表面的打磨工作。
同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灌浆套筒试验工作等。
2.3.3.3楼梯踏步安装
负责楼梯踏步的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的轴线定位、底部垫块铺设、必要架体支撑、标高调整、节点连接灌浆等施工图中要求做法。
2.3.3.4预制外挂墙板安装
负责预制外挂墙板的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轴线定位,底部垫块铺设,标高调整,垂直度调整,剪力墙侧向支撑及侧向支撑在现浇楼板中预埋件的安装定位等工作。
2.3.3.5阳台、空调板安装
负责阳台、空调板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轴线定位、底部垫块铺设、标高调整、垂直度调整,阳台、空调板下部垂直支撑及侧向支撑及在现浇楼板中预埋件的安装定位等工作。
2.3.3.6灌浆材料
灌浆材料品牌需得到甲方批准,总包方负责采购及灌浆施工。
甲方有权对钢筋套管灌浆质量进行检测。
若经检测灌浆质量不满足要求,总包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方案进行拆改或加固等整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3.4构件成品保护
构件进场后总包负责做好构件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构件吊装卸车、构件的存放、构件吊装安装、构件安装后验收及交付前的全过程成品保护,确保构件的整体观感及完好无损。
2.4现场安装其它要求
2.4.1人员、材料、机械一般要求
(1)总包方负责考虑塔吊选型,满足吊重要求。
总包方负责安排专职信号工指挥吊装安装预制构件。
(2)总包方须完成吊装安装及构件支撑固定工作,并且所提供的吊装安装及支撑材料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总包方负责联系构件进场,并在预制构件进场前至少2个月,提交构件进场计划给预制构件厂。
(4)总包方、监理方共同参与构件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总包方负责配合构件临时堆放、场内倒运及看护保管工作。
(5)总包方需准备灌浆相关设备及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
(6)总包方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质量负责,需协调铝合金门窗单位及时将窗框运至PC构件生产厂,并要求PC构件生产厂提供生产时间表、供货计划表,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3装配式构件预制技术要求
3.1材料要求
3.1.1一般规定
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原材料、钢筋、连接件及各类预埋件等材料与部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各类材料与部件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测,包括进料检查和复检。
进料检查项目应包括产品的品种、规格、生产批次、外观、生产厂家等;
复检的数量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1.2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预应力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
3.1.3钢筋及钢材
(1)装配式结构采用的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各项计算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生产装配式构件所需钢筋品牌须在限定品牌之内。
(2)装配式结构采用钢材的各项计算指标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当装配式结构构件处于外露情况和低温环境时,所使用的钢材性能尚应符合耐大气腐蚀和避免低温冷脆的要求。
(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装配式结构的梁、柱、墙、支撑中的受力钢筋应根据结构设计对钢筋强度、延性、连接方式及施工适应性等要求,选用与原结构施工图强度等级一致的钢筋。
(4)当预制构件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的规定。
(5)预制构件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钢筋制作。
预制构件吊装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标准进行必要的施工验算。
3.1.4连接材料
(1)装配式结构节点处的钢筋的连接可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间接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等。
具体连接方式以设计图纸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2)灌浆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的有关规定。
灌浆套筒灌浆端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的差值不宜小于下表规定的数值,用于钢筋锚固的深度不宜小于插入钢筋公称直径的8倍。
钢筋套筒灌浆端最小内径尺寸要求
钢筋直径(mm)
灌浆套筒灌浆端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差最小值(mm)
12~25
10
28~40
15
(3)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预埋件锚板用钢材应采用Q235、Q345级钢,钢材等级不应低于Q235-B;
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热轧钢筋制作。
(4)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灌浆料应符合现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有关规定。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使用的套筒应具备有效的套筒接头型式检验报告,且应告知施工单位所使用的钢筋套筒品牌和型号,便于施工单位选择与之匹配的灌浆料。
(5)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用连接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用连接件进厂复检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的有关规定。
b.预制夹心外墙板连接件宜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连接件或金属连接件。
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类型连接件。
c.预制夹心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连接件与混凝土的锚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良好的变形能力并满足耐久性要求。
连接件的密度、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热膨胀系数、耐碱性、防火性能、导热系数等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d.预制夹心墙板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及锚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专用预埋件及连接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5脱模剂
(1)脱模剂的选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与模具材质相匹配、有助拆模、不留污渍、不影响混凝土的凝固和表面质量、不影响面饰与混凝土面的粘贴力等。
(2)模板表面应均匀涂刷脱模剂,面砖铺贴范围及面砖背面不得涂刷脱模剂。
(3)脱模剂的应用方法应严格依照产品技术说明书实施。
3.1.6其他材料
(1)外墙板接缝所用的防水密封材料应选用耐候性密封胶,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并具有低温柔性、防霉性及耐水性等性能。
其最大伸缩变形量、剪切变形性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其性能应满足《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881的规定。
当选用硅酮类密封胶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的要求。
接缝中的背衬应采用发泡氯丁橡胶或聚乙烯塑料棒。
(2)预制外墙板可采用涂料饰面,也可采用面砖或石材饰面。
当采用石材饰面时,厚度30mm以上的石材应对石材背面进行处理,并安装不锈钢卡勾,直径不应小于4mm。
(3)夹心外墙板夹心层中的保温材料,宜采用挤塑聚苯乙烯(XPS)、硬泡聚氨酯(PUR)等轻质高效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和当地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
(4)石材或面砖与混凝土间的抗拉拔力应满足相关规范及安全使用要求。
石材背面应进行防泛碱处理,石材厚度宜≥25mm,并采用不锈钢卡钩锚固。
瓷砖背沟深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止水条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二部分止水带》GB18173.2中J型的规定。
3.2预制构件要求
3.2.1叠合楼板
(1)预制楼板宜采用桁架钢筋混凝土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混凝土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2)叠合楼板中预制板板端宜预留锚固钢筋。
锚固钢筋应锚入叠合梁或墙体的现浇混凝土层中,其长度不应小于5d,且不应小于100mm。
当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宜适当增加;
(3)叠合楼板表面应做成不小于4mm的凹凸面;
(4)当叠合楼板采用空心板时,板端堵头宜留出不小于50mm的空腔,并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灌密实;
3.2.2预制外墙
(1)预制外墙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制作工艺、运输及施工安装的可行性,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实现工业化生产。
(2)预制外墙饰面处理应考虑外立面分格、饰面颜色与材料质感等细部设计要求。
(3)外墙饰面材料应结合当地条件,采用耐久、不易污染的材料,并体现装配式建筑立面造型的特点。
(4)预制外墙板的水平缝、垂直缝及十字缝等接缝部位、门窗洞口等构配件组装部位的构造设计及材料选用应满足各类建筑的物理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及装饰性能的要求。
(5)预制外墙接缝必须进行处理。
并根据不同部位接缝特点及当地风雨条件选用构造防水、材料防水或构造防水与材料防水相结合的防排水系统。
(6)预制外墙板接缝采用材料防水时,必须用防水性能可靠的嵌缝材料。
板缝宽度不宜大于20mm,材料防水的嵌缝深度不得小于20mm。
对于普通嵌缝材料,在嵌缝材料外侧应勾水泥砂浆保护层,其厚度不得小于15mm。
对于高档嵌缝材料,其外侧可不做保护层。
3.2.3预制内隔墙
(1)预制内隔墙体系应分别满足保温、隔热、隔声、防水和防火安全等技术性能及室内装修的要求。
(2)预制内墙板与配件的连接(如热水器、脱排油烟机附近墙管道、管线支架、卫生设备等)应牢固可靠。
(3)非承重内墙应采用自重轻的材料,同时满足不同使用功能房间的隔音要求;
用作厨房及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内墙应满足防水要求;
用作地震区的内墙应加强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4)非承重内墙板的接缝处理宜根据板材端部形式、工程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连接方式,同时应处理好内隔墙板材的侧面与柱或其他结构墙体、顶端、底部与主体结构的可靠连接。
3.2.4预制混凝土外挂板(含阳台板)
(1)预制混凝土外挂板的设计应保证装饰外挂板在制作、运输、吊装及使用等各个阶段具有结构安全性。
(2)预制混凝土外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宜采用上部吊挂下部销接的连接构造,或采用下部支撑上部拉接构造。
连接节点处保温材料应连续铺设。
(3)预制混凝土外挂板平面尺寸较大时,宜采用带肋的槽板、空心板或夹心板等。
如有重量限制时,可考虑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制作。
3.3模具要求
(1)满足混凝土浇筑时的振动及加热养护条件。
(2)满足相应的强度、刚性和整体稳定性要求。
(3)预制构件预留孔、插筋、预埋吊件及其他预埋件的安装定位要求。
应为预制剪力墙制作专门钢筋定位模具,保证现场施工时对位连接准确。
(4)支模时,应认真清扫模板,防止模板翘曲、凹陷,尺寸和角度应保持准确。
(5)预制构件模具尺寸检验标准与指标如下表所示。
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长度
1,-2
用钢尺量平行构件高度方向,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处
2
截面尺寸
墙板
用钢尺量测量两端或中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处
其他构件
2,-4
3
对角线差
用钢尺量纵、横两个方向对角线
4
侧向弯曲
L/1500,且≤5
拉线,用钢尺量测侧向弯曲最大处
5
翘曲
L/1500
对角拉线测量交点间距离值的两倍
6
底模板表面平整度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测量
7
组装缝隙
用塞片或塞尺测量
8
预埋件、插筋、安装孔、预留孔中心线位移
用尺量纵、横两个方向中心位置
9
端模与侧模高低差
用钢尺测量
预埋锚筋
10,-5
间距偏差
10,-10
3.4构件脱模要求
预制构件模具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初次起吊前应满足起吊和转运时的强度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蒸汽养护后,蒸养罩内外温差小于20℃时方可进行脱罩作业。
(2)预制构件拆模起吊前应检验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方可拆模起吊。
(3)应根据模具结构按序拆除模具,不得使用振动构件方式拆模。
(4)预制构件起吊前,应确认构件与模具间的连接部分完全拆除后方可起吊。
(5)预制构件起吊的吊点设置除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预制构件平稳起吊的要求,构件起吊宜以4~6点吊进行。
(6)模具拆除应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7)在构件厂制作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搬运,脱模后应一次堆放在装车运输或吊装的场地内。
3.5预留预埋要求
(1)电气开关、接线盒等埋设的位置应与土建、机电、精装修等专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预留预埋,保证预留准确。
居住建筑分户墙两侧对应布置暗装电气设备;
当分户墙与分室墙板预留有电气设备时,应满足结构、隔声及防火要求。
(2)应按照图纸准确预留沟、槽、孔、洞的位置,不得后凿,穿楼板的设备管线,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封措施。
(3)应在预制构件允许范围内安装管卡等受力件,可采用膨胀螺栓、自攻螺丝、钉接、粘接等固定法。
(4)墙板内竖向电气管线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电气设备的连通。
(5)开关、插座
1)所有开关插座盒预埋需根据图纸尺寸预留安装;
2)开关、插座面板并列安装高差允许偏差2mm;
每户内面板高差允许偏差5mm;
面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0.5mm;
3)开关、插座安装应使面板紧贴墙面不留缝隙,安装高度要准确,同一房间的误差应小于5mm;
4)所有开关插座需做成品保护处理,并做使用标识说明。
3.6构件运输、堆放、成品保护要求
3.6.1构件的装卸基本要求
(1)构件起吊时应拆除与相邻构件的连接,并将相邻构件支撑牢固。
(2)对大型构件,宜采用龙门吊或行车吊运;
对小型预制构件,宜采用叉车、汽车起重机转运。
(3)外墙板采用竖直立放运输为宜,应使用专用支架运输,支架应与车身连接牢固。
墙板饰面层应朝外,构件与支架应连接牢固。
(4)楼梯、阳台、楼板、短柱、预制梁等小型预制构件以平运为主,装车时支点搁置要正确。
(5)根据构件形状及构件重心位置分布,合理设定预制构件吊点位置。
预埋吊具通常选用预埋吊钩(环)或可拆卸的埋置式接驳器。
(6)构件装车时吊点和起吊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
吊点的位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两点起吊的构件,吊点位置应高于构件的重心;
细长的和薄型的构件起吊,可采用多吊点或特制起吊工具,吊点和起吊方法按设计要求进行;
变截面的构件起吊时,应做到平起平放,否则截面面积小的一端应先起升。
(7)运输构件的搁置点:
一般等截面构件在长度1/5处,板的搁置点在距端部200~300mm处。
其它构件视受力情况确定,搁置点宜靠近节点处。
(8)构件起吊时需保持水平,慢速起吊并注意观察。
下落时平缓,落架时应防止摇摆碰撞,损伤构件棱角或表面瓷砖。
(9)构件装车时应轻起轻落、左右对称放置车上,保持车上荷载分布均匀;
卸车时按后装的先卸的顺序进行,使车身和构件稳定。
构件装车编排应尽量将重量大的构件放在运输车辆前端中央部位,重量小的构件则放在运输车辆的两侧。
并降低构件重心,使运输车辆平稳,行驶安全。
(10)采用平运叠放方式运输时,构件之间应采用垫木,并在同一条垂直线上,且厚度相等。
有吊环的构件叠放时,垫木的厚度应高于吊环的高度,且支点垫木上下对齐。
(11)构件与车身、构件与构件之间应设有板条、草袋等隔离体,避免运输时构件滑动、碰撞。
(12)对于不容易调头和又重又长的构件,应根据其安装方向确定装车方向,以利于卸车就位。
3.6.2构件的运输基本要求
(1)预制构件运输宜选用低平板车,车上应设有专用架,且有可靠稳定构件措施。
(2)构件厂应提前结合施工进度,按号房、楼层及其部位对构件进行分类,编制整体的进度计划包括预制构件生产进度表,确定其进场日期;
编制预制构件运输方案,包括:
车辆型号、运输路线、现场装卸及堆放等。
(3)构件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施工验算。
包括以下内容:
预制构件的运输、存放及吊装过程中预制构件与起吊装置的承载力验算等。
(4)场内运输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并有足够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径,满足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卸放和吊装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载重汽车的单行道宽度不得小于3.5m,拖车的单行道宽度不得小于4m;
采用单行道时,要有适当的会车点。
载重汽车的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0m,半拖式拖车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全拖式拖车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20m。
(5)构件在运输时要固定牢靠,以防在运输中途倾倒,或在道路转弯时车速过高被甩出。
(6)装有构件的车辆在行驶时,应控制车辆的行车速度,保持车身平稳,注意行车动向,严禁急刹车,避免事故发生。
(7)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
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对构件边角部或链锁接触处的混凝土,宜设置保护衬垫。
(8)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出厂运输、装配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3.6.3构件堆放
(1)预制构件由运输车辆卸载后堆放于每栋楼的预制构件专用堆场,并按照指定顺序进行归类堆放。
(2)根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需对车行道路及构件堆场涉及范围内的地库顶板进行加固(若无地下室需对堆场进行硬化),多层地下室需层层加固将力传递至地库底板。
(3)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品种、所用部位分别设置堆场,应按规格型号、吊装顺序依次堆放,先吊装的构件应堆放在外侧或上层,并将有编号或有标志的一面朝向通道一侧,方便吊装。
现场驳放堆场位置应尽可能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并考虑到吊装方向,避免吊装时转向和再次搬运,堆垛之间宜设置通道。
(4)预制墙板宜采用堆放架插放或靠放,堆放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需支垫稳固,宜将相邻堆放架连成整体;
预制墙板外饰面不宜作为支撑面(外饰面朝外),对连接止水条、高低口、墙体转角等薄弱部位应采用定型保护垫块或专用式附套件加强保护。
(5)预制叠合板、柱、梁宜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底层及层间应设置支垫,支垫应平整且应上下对齐,最下一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支垫地基应坚实。
预制叠合板叠放层数不宜大于6层,预制柱、梁叠放层数不宜大于2层。
构件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上。
(6)对侧向刚度差、重心较高、支承面较窄的构件,需立放就位,除两端垫垫木外,还应搭设支架或用支撑将其临时固定,支撑件本身应坚固,支撑后不得左右摆动和松动。
(7)采用靠放架立放的构件,必须对称靠放和吊运,其倾斜角度应保持大于80°
,构件上部宜用木块隔开。
靠放架宜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靠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的三分之二以上。
3.6.4构件成品保护
(1)预制构件在运输、堆放、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装配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2)预制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宜在构件与刚性搁置点处,填塞柔性垫片。
(3)现场预制构件堆放处,2m内不应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4)预制外墙板饰面砖、石材、涂刷表面可采用贴膜或用其它专业材料保护
(5)预制构件暴露在空气中的预埋铁件应涂抹防锈漆,防止产生锈蚀。
预埋螺栓孔应用海绵棒进行填塞,防止混凝土浇捣时将其堵塞。
(6)预制楼梯安装后,踏步口宜铺设木条或其他覆盖形式保护。
(7)预制外墙板安装完毕后,门、窗框应用槽型木框等材料进行保护。
4装配式构件安装技术要求
4.1装配式管理人员及劳务配备要求
4.1.1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1)要求总包须具有专职的装配式技术管理人员,且至少有一个装配式结构项目施工经验,能够处理装配式结构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质量、安全问题。
装配式技术人员必须参与装配式结构施工的全过程应,并对构件拆分图设计提出优化建议。
(2)要求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具备至少有一个装配式结构工程吊装管理经验。
4.1.2劳务资源配备要求
要求总包至少有一个具有装配式结构施工经验的劳务分包资源及装配式结构吊装安装的稳定劳动资源。
(1)吊装安装班组:
从事装配式劳务作业班组应具有装配式结构吊装安装经验,相关专项工作的劳务人员充足稳定,班组长应至少完成过一栋装配式结构施工任务,吊装班组人员需取得专业资格上岗证。
吊装安装班组人员应长期稳定,经总包安全教育及专项交底后方可开始吊装。
(2)灌浆班组:
灌浆作业劳务人员必须具备灌浆施工经验,且需要经过甲方认可的专业灌浆单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灌浆班组具备从事灌浆作业的专业机具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3)机电班组:
机电预留预埋劳务人员应具备专业机电预留预埋施工经验,根据项目特点配备合理数量作业人员,同时作业班组应确保长期稳定。
4.2装配式施工方案要求
4.2.1基本要求
4.2.1.1安装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