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进阶型津贴评审发放办法试行模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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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创新,注重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进阶型津贴分类
进阶型津贴分为两个类别:
进阶型教学津贴和进阶型学术津贴。
进阶型教学津贴分为教学骨干津贴、教学突出人才津贴和首义名师津贴三个等级,具体要求及津贴发放说明见附件1。
进阶型学术津贴分为学术骨干津贴、学术突出人才津贴和首义学者津贴三个等级,具体要求及津贴发放说明见附件2。
二、评审办法
(一)评审时间
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学校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并结合学校发展状况,在每次评审前下达指标。
(二)评审程序
1.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认定,并填写推荐意见。
推荐材料报至学校前,各单位评审小组成员及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
3.人事处协同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
4.由校长办公会审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按文件对标执行。
三、相关说明
(一)进阶型教学津贴和进阶型学术津贴可以同时申请,但同一支撑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二)已获得资助且尚在资助期内人员,不可申请新一期的资助;
已获得资助且津贴资助期结束,再次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继续申请新一期津贴。
(三)年薪制教师不可申请进阶型津贴。
四、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学院进阶型教学津贴发放办法
2.**学院学术型教学津贴发放办法
附件1:
**学院进阶型教学津贴发放办法
一、教学骨干津贴
(一)津贴发放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在本科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
(二)津贴发放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学院教师师德规范》,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严谨治学,师德师风优良。
3.近三学年每学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学年度履职考核合格,且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2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4.近三学年的教研代表性成果2项(以下条件中3选2):
(1)每学年课程教学学生评教评分排名均在本单位前50%;
(2)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1项;
(3)代表作1项:
主编本人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须为第一主编);
或公开出版思想政治教育专著(仅针对思政课教师);
或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研论文。
(三)津贴发放标准
教学骨干津贴一个资助期为3年,期内每月发放500元津贴。
二、教学突出人才津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本科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
3.近三学年每学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学年度履职考核合格,且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2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4.近三学年每学年课程教学学生评教评分排名均在本单位前50%。
5.近三学年的教研代表性成果2项(以下条件中4选2):
(1)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1项(排名第一);
(2)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三等奖限前1名,二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前3名);
(3)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1项;
(4)代表作2项:
教学突出人才津贴一个资助期3年,期内每月发放1000
元津贴。
三、首义名师津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五级副教授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学院教师师德规范》,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严谨治学,师德师风优良;
3.近三学年每学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学年度履职考核合格,且每学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一门专业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4.近三学年每学年课程教学学生评教评分排名均在本单位前50%;
(1)获国家级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1项(限前3名);
(2)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国家级教学奖励1项(二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前3名);
(3)代表作3项:
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研论文;
(4)主编出版省部级及以上规划统编教材一部。
首义名师津贴一个资助期3年,期内每月发放3000元津贴。
四、否决性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进阶型教学津贴
1.违反**学院教师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
2.发生严重及以上教学事故;
3.学年度课程教学学生评教评分排名在本单位后10%;
4.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享受津贴期间,教师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其津贴,并从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3.办理离职人员;
4.由学校认定的其他需要取消津贴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本办法中所指“代表作”均须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二)本办法中的“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省级及以上包括:
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线下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社会实践金课等)、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荆楚卓越协同育人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等。
立项名单以学校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本办法中的“教学奖励”项目,省级及以上包括: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等。
获奖名单以学校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本办法中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获奖级别、指导教师名单及排序情况以学校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五)本办法中所指“核心期刊”指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
(六)本办法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专著”指个人独著,不
含个人编著、两人合著等,副教授专著一般不少于10万字(教授应不少于15万字)。
附件2:
**学院进阶型学术津贴发放办法
一、学术骨干津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3.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教书育人,近三学年每学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且学年度履职考核合格;
4提供近三学年代表个人研究水平和学术贡献的标志性成果2项,由所在单位评审认定达到学术骨干水平。
(三)津贴发放标准:
学术骨干津贴一个资助期3年,期内每月发放500元津贴。
二、学术突出人才津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较好成果。
4提供近三学年代表个人研究水平和学术贡献的标志性成果3项,由所在单位评审认定达到学术突出人才水平。
学术突出人才津贴一个资助期3年,期内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
三、首义学者津贴
学校在编在岗,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果。
4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提供近三学年代表个人研究水平和学术贡献的标志性成果3项,由所在单位评审认定达到首义学者水平。
首义学者津贴一个资助期3年,期内每月发放3000元津贴。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进阶型科研津贴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2.办理离职人员;
3.由学校认定的其他需要取消津贴的情况。
五、有关说明
本办法中所指“标志性成果”均须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其中,代表作须为第一作者,代表项目须为项目主持人,奖励成果为省级及以上科技或社科成果奖(三等奖限前1名,二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