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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管理程序.docx

生产调度管理程序

生产调度管理程序

一、目的

调度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体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

调度指挥中心是矿级领导组织日常生产的指挥部,是联结各生产环节,搞好综合平衡协调的枢纽。

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管理职能作用,创建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作风,确保矿井安全和谐的生产秩序。

二、范围

适用于矿井生产、调度、经营、后勤管理。

三、工作程序

(一)、调度室职责

1、负责矿井日常生产组织和调度指挥,按生产有关会议决定协调组织完成矿井生产的各项任务。

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命令、电文组织安全生产。

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积极妥善处理,搞好各类事故的汇报等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矿井生产会及专业生产平衡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平衡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认真细致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对领导指示、工作安排或上级通知、通报、文件要及时地、不折不扣地下达,随时督促、落实执行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对基层汇报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调度主任、部门和矿井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解决,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记录。

3、调度负责通知、通报的相关内容要做到上传、下达;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统一指挥。

4、根据矿井领导指示和安全生产需要,随时调用人力、物力和车辆。

特殊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急需可以签发领料单,组织车辆落实有关材料的装运,事后补办手续。

5、调度人员有权对矿井所有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生产组织不利及时协调解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好各个部门、单位及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克服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

7、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

及时掌握生产动态,严肃认真地按照计划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消除可能出现的影响生产的因素和环节,实现均衡、高产、高效。

8、积极深入现场、了解生产过程,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广泛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切实做到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9、负责落实矿井领导值班和调度值班制度。

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组织好全矿井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台帐、图表。

调度资料要定期专人归档保管。

11、不断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调度信息化建设,实施人才培训战略,不断更新调度装备,全面提升调度工作水平。

(二)、调度室的权限

1、调度指挥权限

(1)调度室行使调度职权,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代表矿长行使指挥权,有权制止任何人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调度室安排工作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对责任人考核100元,落实不及时的对责任人考核50元。

妨碍和干扰正常调度工作,影响正常生产,损坏矿井利益及形象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联责单位正职各100元;提供虚假信息的追究100元,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考核1000元,联责单位正职各500元,并交矿级领导处理。

(2)单位(部室)值班人员、正职及以上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或固定电话24小时正常联系必须联系到(特殊情况除外,并说明原因),否则每一次联系不到考核50元。

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更改时,必须汇报调度室。

(3)矿长、书记、生产矿长、总工、出差时,调度员8:

00前必须发短信汇报生产情况,7:

00以前必须将生产日报表发矿井各位领导、相关单位的邮箱,否则对调度员考核50元/次。

(4)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其它会议,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调度员负责做好调度平衡会议记录,记录要明确:

安排人姓名、安排工作内容、落实单位、负责人、完成时间、考核情况,否则罚会议记录人员10元/项。

(5)每月底最后一天15:

00前,各部室及各区队必须总结上月总结及下月打算交调度室、否则对单位负责人考核100元。

(6)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本单位汇报,采取措施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做好记录。

处理不了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解决,调度室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矿分管领导,由矿分管领导组织安排处理,否则按越级汇报原则,对单位正职考核50元。

(7)矿井内部两个单位之间有问题需要协调处理时应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协调解决,已处理但未汇报的,或生产中故意推诿而影响生产的按工作未落实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对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好的问题,到期不能完成的,必须在会议上说明原因,不允许私下解决,否则对单位主管及参加会议人员各考核500元,以季度性进行累加,季度内出现2次的加倍考核。

(8)调度室开具的罚款单必须及时下发,并由领走罚款单人员签字证明,并由收到人签字反馈至调度室,否则对拒绝签字人员追究100元,对以后出现的问题由责任人承担。

(9)对调度室考核有异议3天内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进行分析,否则不予受理。

分析后与初次分析结果相同的对责任人加罚50元,与初次分析结果相反的对考核人对等处罚。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分析扰乱正常办公程序的考核责任人500元。

对罚款有异议可有当事人向调度室提出复议申请由专业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再做决定。

当月罚款复议截止月底,过后不再受理。

(10)矿下发的各类制度、文件下发3天内不学习不传达的,考核单位正职50元。

(11)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下达紧急命令,调动全矿的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接收命令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严格执行,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

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行动者,有权按规定进行考核,并对情节严重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对矿井各类事故,调度室按程序汇报相关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做好统计并建档管理。

(12)事故汇报程序:

事故地点-事故单位-矿井调度室-安监部-矿值班领导-矿主要领导-上级相关单位。

2、调度员10项应急处置权

矿调度人员在值班期间,凡遇到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矿领导和董事长汇报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1)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

(2)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或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时;或汛期本地区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3)接到水利部门或上级通知水库放水,矿井可能受到泄洪威胁时,立即撤离井下除泵房岗位工意外的所有人员;并采取对井口构筑挡、堵水设施等有效措施,采取措施无效的。

(4)井下涌水量突然大于矿井正常涌水量,有异常情况的。

(5)井下工作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或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超限报警的;或发现明火的。

(6)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障安全供电的。

(7)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的,不能保证正常通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紊乱的。

(8)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的。

(9)临近矿井发生重大险情,波及本矿井下安全的。

(10)有其它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3、调度落实权利

(1)落实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单位、负责人、完成时间,调度室必须建立工作落实追踪记录本。

(附表十:

矿领导安排重点工作落实记录表)

(2)生产会议及领导安排的工作实行复命制。

值班调度员依照时间追踪落实回复,否则考核调度员10元/项。

(3)对矿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考核后重新限定完成日期,仍完不成的加倍考核。

(4)各单位对各类会议和领导日常安排的工作必须积极组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否则每拖一天考核单位正职50元;出现特殊情况各单位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向安排工作的分管领导申请延期,经分管领导同意,调度室做好记录,否则按未完成工作考核。

调度室在接到延期报告后做好记录,根据延期报告重新确定措施及完成时间,否则考核调度室值班人员每次10元

(5)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延期有关规定:

1周以内的工作,必须提前1天打延期报告;

10天以内的工作,必须提前2天打延期报告;

半个月以内的工作,必须提前5天打延期报告;

1个月以内的工作,必须提前7天打延期报告。

延期报告必须附带分析报告,经矿分管副矿长签字。

(6)报调度室的材料必须由单位正职签字盖章,单位正职不在由主持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联责正职20元。

(7)各单位对矿管理制度应执行而不执行的,追究单位正职100元/次。

四、调度材料管理制度

1、资料存放要求:

调度资料存档要有专用的资料橱、资料盒并做到目录、标签齐全,存放有序,便于查阅。

2、调度资料保存制度:

(1)调度综合记录、调度综合台帐、调度日报表保存3年以上;

(2)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以及本单位下达的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

(3)事故统计台账作为永久保存资料;

(4)其它资料保存1年以上;

(5)在计算机上保存的电子版台帐、报表、资料和信息必须定期做备份,防止丢失。

(6)调度室存档的各项生产数据和资料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对外公布。

五、调度会议制度

(1)矿早例会:

每星期一至周六上午7:

30召开。

矿级领导及部室主任参加。

(2)每周一、三、五下午四点召开生产专业会议,各部室、各区队及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参加。

上次会议领导或会议工作安排回复,对单位工作考核情况通报,调度室通报生产情况及重点分析;各工区:

近期生产情况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异常情况分析及跟进措施、工作建议及提出需矿协调问题。

副总师以上领导安排工作,协调解决会议提出问题。

月底最后一次生产会议各部室、区队正职述职,主要内容为下月的打算及上月遗留问题。

备注:

领导外出时,主持人按照以下顺序递补主持: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调度室主任(或副主任)。

(3)每周二、四、六下午4点,召开机电专业会议,各部室、各区队机电副区长及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参加。

会议汇报上次会议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及日常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副总师以上领导安排工作,协调解决会议提出问题。

备注:

领导外出时,主持人按照以下顺序递补主持:

主持人—副总师以上领导—调度室。

(4)月度安全办公会议:

每月6号上午8:

00,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各部室主任、区队正职参加。

发言顺序为:

安监科通报上月安全情况及下月安全重点,各区队(采掘综顺序)、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通风科、副总、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矿长。

(5)矿月度例会:

每月2日四楼会议室召开,下午2:

30(全矿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办公室组织)。

(6)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4:

30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月度总结会议,要求各部室主任、各副总参加。

(7)月度生产计划会每月22日上午9:

00(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主持,各区队、各部室正职参加)。

不按时参加会议的考核50元。

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矿生产接续计划并报调度室及矿分管领导。

(8)生产调度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否则考核10元;参会人员迟到超过会议时间一半者对其考核20元;无故不参加的考核50元;携带手机者必须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否则每响一次考核20元;会场中不准接听电话,否则每次考核50元;有事离座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每次考核20元。

(9)矿长主持的会议,矿长因事外出由生产副矿长主持,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有事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汇报调度室方可由其他管理人员参加。

各单位正职及以上领导,不开会必须向矿长请假。

否则对无人参加会议的单位负责人考核50元。

放假期间开会必须是单位正职参加。

(10)会议上所提问题必须是各单位解决不了或经调度室平衡后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调度室协调的工作必须提前一天打申请正职签字盖章生效报送调度室,由调度室负责协调安排,否则每条考核责任人20元;会议提出问题未汇报调度室的,考核单位主管100元。

对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经分析后罚责任人100元,联责单位正职50元。

(11)各类会议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的,对单位、部门责任人考核50元/项,各单位材料、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调度室,否则每拖1天罚责任人50元。

(12)月度安全办公会、月度例会必须各部门正职参加,不参加者必须向矿长请假并汇报调度室,无故不请假、不参加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月度安全例会少一人考核各单位正职50元/人次。

(13)扰乱会场秩序的对责任人考核200元,联责单位正职各100元;情节严重的考核责任人500元,联责正职各200元,并交矿保卫科处理。

六、生产管理调度程序

(一)、月度生产计划考核管理规定

为确保实现月度乃至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提高各单位生产组织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健康有序的发展。

矿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月度计划目标,积极组织生产,加强工艺流程的执行力度,同时为确保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更好的指导生产。

(二)、生产月度计划:

1、计划编制:

每月22日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专业分管副总师、各生产部室、区队参加,根据生产情况制定下月生产计划。

由调度室每月23日前形成书面材料,经矿分管领导签字后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2、考核规定:

(1)、由调度室根据生产情况对月度计划进行汇总,要求控制在月度调整计划后的±10%范围内。

(2)、以区队为单位,生产计划由于生产组织不力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每欠计划的1%,考核区长50元。

(由调度室考核)

(3)、由于编排计划不准确,造成计划误差的在±10%范围内的,不奖不罚,超欠部分每超欠1%考核调度室主任50元,联责分管副总师20元。

(由调度室负责考核)

(4)、完不成月度生产计划的按规定考核,调整计划的±10%范围的仅考核计划准确率。

3、计划调整:

(1)采煤、掘进:

由项目部根据月度生产过程中遇到计划以外的影响,例如设备坏、迎接检查等,但其实际发生的各类影响,在计划调整前必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签字后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根据影响进行计划的调整。

(2)不按照规定程序出具计划调整申请的,不再进行计划调整,按原计划执行。

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追究500元,联责区长200元并通报批评。

(3)每月计划调整一次,定为每月20日。

七、其他考核规定:

1、现场汇报制度

各采掘单位盯班人员在接班后2小时、交班前2小时内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存在的问题,采煤单位汇报当班动机时间。

矿井检修时各专业部室盯班人员执行现场两汇报制度。

不汇报或汇报不真实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各生产单位出现生产问题,先汇报工区,在工区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由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平衡解决,不按程序汇报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责任落实制度

各专业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单位、负责人、完成时间,各专业必须建立工作落实追踪记录本,影响生产由专业领导负责,调度室考核。

3、各部室对生产会、专业会及领导日常安排的工作必须逐项追踪落实,实行复命制,否则,罚款50元。

4、各单位对生产调度会和领导日常安排的工作,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标准完成,否则,罚单位负责人50元;出现特殊情况需施工单位及时向安排工作的专业领导申请延期,否则按程序考核。

5、日常检修制度

(1)申请检修时间在每周一、三、五14:

30前报调度室,经汇总后根据各单位申请时间、影响地点范围进行综合平衡,集中检修,避免同一地点频繁出现停水、停电等诸多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生产会议平衡时间,单位必须在检修工作前班前会传达,对平衡检修时间后,无影响因素,施工人员再次讯问调度室检修时间,考核值班人员20元/次。

影响各单位主风机或副风机的需让被影响单位值班人员签字,否则不予平衡,每次考核值班人员50元。

(2)各单位对申请检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检修,平衡时间内未干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超时间一律按事故考核,并对责任人罚款20元。

对私自检修项目按影响其他单位事故考核,并对值班人员罚款50元,联责区长20元。

(3)各单位申请检修时间,必须有区长签字并注明影响地点、范围,否则调度室不予受理,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矿大检修后,3天内不得有检修时间,申请检修时间后一周内出现影响同一范围、同种事件的按事故50%考核。

6、通讯、监视设施管理保护制度

(1)各单位需安装、撤除井下电话时,必须提前2天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调度室电讯组备齐通讯材料,和申请单位一块安装现场交接,并签填调度通讯材料单,写清所用材料和数量,双方签字;有问题使用单位可以提出,现场解决,问题不解决,对现场负责人罚款20元。

工作面推进时,使用单位负责外移电话和监测设备,并且对划定范围内的线路进行管理,将多余的线缆盘好外撤,外撤时不到接线盒严禁将线缆随意掐断,调度室电讯组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盘挂不整齐罚责任人20元,每断线一处,对单位罚款200元、罚责任人20元,电话外貌不干净由单位落实责任人,罚责任人20元。

使用单位搬家撤除时,提前一天通知调度室撤除电话,线缆,否则对单位罚款100元,造成通讯设备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进行罚款。

并现场交接,办理有关手续。

调度要加强通讯管理,每部电话不通8小时内处理完成,否则对分管责任人罚款50元;未经同意私自更改井下岗位电话位置,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由施工单位施工原因影响正常通讯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回撤电缆交调度室电讯组,电讯组负责建立台帐。

损坏主通讯电缆对单位罚款2000元,罚责任人200元,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2)各单位的值班电话只允许接在值班室内,否则对当天值班人员罚款20元、值班电话不得使用无绳电话,否则罚款200元并没收其无绳电话。

井上下各地点安装监视摄像仪所监视的电源、方向不得随意变动,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同意后方可停电,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井下安装电话的位置,不经调度室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使用位置,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单位500元;通讯设施、监视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实行索赔制度,当发生损坏或丢失时,经营管理部核实后,按一倍赔付费用拨调度室并对责任单位按一倍进行罚款,罚款归生产公司。

(3)下井人员要自觉爱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如发现有人破坏系统设备,责任人按严重“特别严违”处理,并按原值加倍罚款。

所使用电源停电,接到通知超过1小时不送电,按送电不及时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无计划停电影响人员定位系统电源,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7、月度生产计划考核:

(1)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从每月25日截至到次月25日[包括25日和次月25日]。

(2)计划调整后不考核的或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必须打申请经矿长同意后方准免除考核。

(3)凡年度内月度计划2个月完不成的,区队班子成员工资下调10%,时间为3个月;3个月完不成的,区队班子成员工资下调20%,时间为3个月;4个月完不成生产计划的,区队班子人员工资下调30%,时间为6个月,依此类推。

(4)计划准确率及完成情况每月一考核,由调度室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在月度办公例会上汇报,调度室对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

(5)年度内有6个月完不成计划的,区队班子成员解散,重新竞争上岗。

(6)月度计划完不成计划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进行组织分析后定性考核。

八、物料运输管理规定

1、物料运输由调度室统一调度;调度室根据各区队生产用料情况,及时的督促综合工区将物料运输至区队使用地点。

2、综合工区接到平盘车调度任务后,未将物料运输至区队使用地点,则对综合工区区长考核50元。

3、因物料未能按时送到,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九、事故影响考核管理办法

1、事故汇报制度

各单位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对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值班人员20元,生产事故影响时间按影响其他单位事故考核,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事故分析制度

(1)影响生产的事故(包括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由调度室组织分析,相关专业分管主任、相关单位的值班人员及现场当事人参加,能当天分析得必须当天分析,当天不能组织分析的事故,必须在三天内分析完;对典型事故的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由调度室值班主任在次日早会及生产会进行通报。

(2)事故分析时按确定时间及时按规定内容分析事故,否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次,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0元,不参加分析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迟到者罚款10元,分析人员拒签字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者按默许处理,罚款20元。

(3)事故分析必须找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主导专业定性拿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由专业主任定性,专业人员不能定性的由专业分管领导定性,找不出责任人考核定性人员10元,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复议后与初次分析结果相同的,对责任人加倍罚款,与初次分析结果相反对参加事故分析的人员每人罚款10元;出现争议由仲裁小组仲裁(仲裁小组由相关专业副总以上领导组成),以仲裁为准。

(4)事故分析必须有以下内容:

1、事故名称2、参加分析人员3、事故经过4、事故原因5、事故定性6、追究处罚7、防范措施8、参加分析人员签字。

3、调度台秩序规定:

调度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严禁大声喧哗,否则,罚款10元/次。

4、外来人员下井签字制度:

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到调度室签订外来人员入井合同,严禁代签字(上级检查除外),本矿带队人员必须按格式填写清楚,否则不准下井,私自下井对本矿领队人员罚款100元。

机电事故考核程序

5、机电考核规定

(1)当发生影响生产事故2小时内未处理好时,区队分管区长必须下井盯班处理;当井下发生事故4小时内未处理好时,区队长、部室分管主任必须盯班处理事故的关键环节;当井下发生事故8小时内未处理好时,分管矿领导必须盯班处理事故的关键环节;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上述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必须立即汇报现场情况,否则每次罚款10元。

现场区队出现事故后,如不积极处理,超过规定机电区长、班长未下井,由专业人员下井处理的,考核单位区长、机电区长、班长100元/人。

(2)采掘专业4小时以内的机电事故每次对专业领导罚款10元,联责机电运输部主任各5元;4小时以上机电的事故每次对专业领导罚款20元,联责机电运输部分管主任、机电矿长各10元。

(3)机运专业4小时以内的机电事故每次对部室主任、机电矿长各罚款10元;4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每次对机运部主任、机电矿长各罚款20元。

(4)矿平衡检修时间延时的当班开据月底考核罚款单,时间不作为事故考核。

(5)机电事故的抢救由各专业矿长、机电运输部、调度室相关人员进行。

(6)井下各地点所需的备用设备由机电运输部统一确定,并制定考核办法。

(7)回采工区:

事故按80分钟/万吨考核,不超规定时间不奖不罚,超出部分按600元/小时考核。

(8)掘进工区:

事故按30分钟/百米考核,不超规定时间不奖不罚,超出部分按600元/小时考核。

(9)综合工区:

事故按90分钟/万吨考核,不超规定时间不奖不罚,超出部分按600元/小时考核。

(10)通防队:

事故按20分钟/万吨考核,不超规定时间不奖不罚,超出部分按600元/小时考核。

十、材料、配件管理规定

(1)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的材料、配件计划,计划必须包括领用时间、数量,报经营规划部审批;26日送物资物资供应部采购。

每迟报一天罚责任人10元。

进货每拖一天对矿经营管理部责任人考核20元。

(2)生产需要或新立项目需用的材料配件,使用单位必须提前7天报追加计划,分管副矿长批准进货,经营规划部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

材料、配件分类后规定时间完成采购(正常情况下3天、大件7天、可分批到货;有些按签订合同日期到货),否则,每影响一天对责任人考核50元。

(3)新购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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