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程序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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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程序参考
工装管理程序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装(刀、夹、量、辅、模、工具)的设计与更改、制造、检测、现场监控、防护、储存、易损件更换、修复、维护/保养和状态标识。
以确保工装质量满足产品、零(部)件加工需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自制和外包工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Q/YHP8.04-200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YHW4.02-2004《更改控制办法》
●Q/YHW7.22-2004《工装外包管理办法》
●Q/YHW7.23-2004《工装试模管理办法》
●Q/YH4-2004《技术图纸资料分发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为本文件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文件的实施进行管理、考核。
3.2技术中心、特装公司、光电公司负责工装的设计、更改、标识。
制定工装一般性修理的具体内容。
3.3采购部负责外购、外协工装的质量控制,确保所采购的工装满足工装图要求。
3.4工具分厂负责编制自制工装的工艺规程、自制工装的制造/修理、自制和外包工装的检测。
3.5压铸分厂负责冲模、压铸模的一般性修理和检测。
3.6各生产单位应按技术中心、特装公司规定的工装安装和标识要求对工装进行现场安装/装夹和标识。
3.7物流部负责工装的收/发、储存、防护、搬运、流转。
4流程图
工装管理的要求,见程序流程图(附录A)。
5要求
5.1工装设计与更改
5.1.1技术中心/特装公司在进行工装设计时,必须确保工装的可制造性和适用性。
5.1.2产品图中关重要素是工装设计的重点。
应在PFMEA和控制计划中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确保工装设计质量。
5.1.3工装设计应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
尽量减少工装成本。
5.1.4在柔性加工设备中必须考虑工装的快装快换结构。
从一个产品转换成另一个产品,工装安装调试合格的时间≤4小时。
5.1.5在工装配备时,技术中心和特装公司对关重工序的易损工装(尤其是刀具)应在控制计划/工艺文件中规定使用寿命,作为工具分厂编制更换周期的依据。
5.1.6技术中心、特装公司规定工装的标识方法及标识位置,由工具分厂/计量室实施。
5.1.7当工装技术文件需更改时,由技术中心、特装公司按Q/YHW4.02《更改控制办法》的要求进行更改。
5.1.8工装设计(尤其是模具)必须考虑防错,从工装的设计结构上防止操作工人误操作导致产品、零(部)件不合格。
5.1.9工装设计完毕后,由技术中心、特装公司主管工艺人员填写《产品专用工艺装置订货单》报生产部订货。
工装图按公司Q/YH4《技术图纸资料分发制度》的规定发放工装图。
5.2工装制造
5.2.1由生产部下达自制工装和外购/外协工装的生产准备计划。
自制工装由工具分厂制造;外购/外协工装制造由采购部按Q/YHW7.22《工装外包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5.2.2工具分厂工艺人员负责编制自制工装的工艺规程《工装工艺卡片》及工装生产中的工艺技术指导。
5.2.3工具分厂应按工装图中的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和组装。
加工和组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工具分厂工艺人员应与工装设计人员沟通,及时解决现场质量问题。
5.3工装的检测
5.3.1工装加工完毕后,工具分厂操作者应将工装图与模具一起交工具检验班。
工具检验员应按工装图中的被测要素逐项进行检测。
工装中的通用量具(卡尺、千分尺、百/千分表、刀口尺、样柱、环规、块规等)由计量室按相关的行业/国家检测/计量规程进行检测。
5.3.2检测人员应对合格、不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做出明确结论。
合格工装出具《工装产品、零(部)件合格证》并作好检验原始记录。
对工装中的冲模、压铸模、塑料模、橡胶模还应填写《模具履历书》。
5.4工装的试模
5.4.1对检测后判为合格或经不合格品处置判为可使用的工装,由物流部转入使用单位试用/试模。
冲模、压铸模、塑料模、橡胶模的试模要求按Q/YHW7.23《工装试模管理办法》执行,其余工装(例:
钻模、辅具、刀具)的试用/试模,以加工零件是否合格为依据,由工装使用单位检验人员出据证明交生产部调度人员,合格工装转物流部模具库入库。
5.4.2如果试用/试模不合格,生产部应组织技术、生产单位、检验等方面人员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或按Q/YHP8.0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不合格品处置。
对于冲模、压铸模、塑料模、橡胶模的处置结论应填写在《模具履历书》表4中。
5.5工装的安装与调试
5.5.1对试用/试模合格的工装,使用单位应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符合要求后方可加工。
5.5.2对于有Cpk≥1.67要求的加工关重要素,安装、调试合格后还应对该要素进行Cpk值的测算,达到要求后方可批加工。
5.6工装的修理
5.6.1试用/试模合格的工装,由于使用过程中自然磨损,易损件损坏、寿命到期、违规操作使工装损坏等原因而需修模时,应由模具设计员出具《模修模通知单》,明确修理部位及相关尺寸。
5.6.2冲模、压铸模的一般性修理(如压铸模一般件修理、冲模磨刀口等)由压铸分厂维修组进行修理。
修理的内容和结果由压铸分厂检验员填入《模具履历书》表6中。
5.6.3除模具一般性修理外,其余模具的修理一律由工具分厂进行修理。
修理的内容和结果由工具检验员填入《模具履历书》表6中。
5.6.4修理合格的模具应进行试模。
试模后的结果由压铸分厂检验员填入《测量卡片》中,合格工装转物流部模具库入库。
5.7工装的日常/周期检定
5.7.1质量部计量室在工装出库第一次使用时,由物流部将工装送交质量部计量室进行出库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单位加工,不合格则退工具分厂修理。
5.7.2生产单位在加工过程中,怀疑工装有质量问题时,由生产单位送检,计量室进行检测,并出具工装合格/不合格证明。
如果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的具体内容和工装一并送交物流部模具库,由物流部转工具分厂进行修理。
5.7.3计量室必须按质量部编制的工装周期进行周期检定,出具工装合格/不合格证明。
如果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的具体内容通知工具分厂进行修理。
5.7.4计量室应作好被检测工装的原始记录,确保工装在使用寿命期内的加工/检测数据可查,具有可追溯性。
5.8工装的现场监控
5.8.1技术中心/特装公司/光电公司现场工艺人员和专职检验人员应对现场工艺纪律的执行实施监督,按控制计划/工艺文件中规定的频次对模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如果一旦发现因工装原因造成压制/加工的产品、零(部)件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加工,分析原因,及时提出纠正/纠正措施,确保不合格品不再发生。
5.8.2工具分厂的现场技术监督应对各生产单位使用的工装实施监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操作工装设备,制止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置建议。
5.8.3当工装出现质量问题时,现场技术监督应会同设计、工艺、检验、生产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合格工装与不合格处理记录一并退回物流部库房。
工装设计人员应提出纠正/纠正措施,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5.9工装易损件的更换
5.9.1工装使用单位应按控制计划/工艺文件中规定的更换周期,对工装易损件进行更换。
更换后应对重新加工/压制的零(部)件进行首件检验,首件合格后方可批加工/压制。
5.9.2如果更换后重新加工/压制的零(部)件首件不合格,必须由现场技术监督、工艺、检验、生产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提出纠正/纠正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实施后,重新加工/压制零(部)件,直到首件合格为止。
5.9.3如果工装易损件未到更换周期就发生损坏,应由现场技术监督、工艺、检验、生产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明确损坏原因,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防止其再发生。
5.9.4如果工装易损件已到周期但加工单位仍认为能继续加工/压制时,必须由现场技术监督、现场工艺人员,明确继续加工/压制的时间/数量并签字认可。
5.10工装的维护/保养
5.10.1工装在使用前,应检查工装的完整性。
在使用时应按工艺文件/工艺标准的要求对工装进行润滑、冷却、清扫。
操作时如果出现异常现象,应尽快使用模具脱离工作状态(尤其是压铸模)。
5.10.2工具分厂应按周期或一定的加工数量,对压铸模进行表面强化处理,提高模具使用寿命。
周期的时间和压制/加工件的数量,由工具分厂根据压铸模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
5.10.3工装使用后,操作者应将工装清扫干净,上防锈油,检查工装的完整性后再交回物流部模具库/室。
5.10.4对入库/室的工装,库管员应采取防锈、防潮、防变形、防变质的措施(例:
涂防锈油、用塑料袋包装、工装上架等),确保工装保持原合格状态。
5.11工装的出/入库、保管和防护
5.11.1物流部所属工装库房应按刀、夹、量、辅、模、工具五类进行分类保管,建立标识和收/发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5.11.2工装管理为一级管理。
公司所有在产、停产、专用、标准、自制、外购、外协工装的合格成品均应办理入库手续,自制工装由工具分厂填写《自制工装交库单》;外购、外协工装由采购部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各生产单位需用的工装,直接到模具库、刀/量具库、五金工具库、夹具库领用。
特装公司和光电公司,仍在本单位工具室领用。
5.11.3产品的专用工装一律实行个人借用,用后及时归还的原则。
通用量具(例:
卡尺、百分表、千分尺)和一般工具(例:
锉刀、三角刮刀等),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个人限额领用/借用,领用/借用人填写《非产品领用单》。
损坏或遗失,根据工装的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具体折价比例由工具分厂确定。
5.12本文件的要求也适用于运输、服务工装的管理。
6记录
●《工装、工艺卡片》由工具分厂归档,保存三年。
●《工装产品、零(部)件合格证》由物流部归档,保存期三年。
●《产品专用工艺装置订货单》由技术中心归档,保存期三年。
●《非产品领用单》
●《工装产品、零(部)件合格证》
●《自制工装交库单》
●《物资入库验收单》见W7.11-01
●《测量卡片》见W7.23-01
●《模具履历书》见W7.23-02
●《模修模通知单》见W7.23-03
编制
张朝模
审核
陈均平
批准
肖传良
序号
更改通知号
更改标识
更改处数
更改人
更改日期
附录A
工装管理流程图
注;多次修理仍不合格时,工装作报废处理。
附录B
工装工艺卡片分类:
P7.11-01
编号:
图号
件号
材
料
代号
下料规格
重量Kg
投料编号
名称
计划产量
套
件
序号
工序
施工说明
工时
自检
专检
编制
校核
定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录C
工装产品、零(部)件合格证分类:
P7.11-02
编号:
产品代号
工装产品/零(部)件代号
工装产品/零(部)件名称
数量
操作者
年月日
检验员
年月日
备注
附录D
分类:
P7.11-03
产品号
产品专用工艺装置订货单
本单编号
零件号或装配件号
订货日期
年月日
模具
钻模;夹/辅具
切削工具
量具
订货编号
代号
页
册
数量
订货编号
代号
页
册
数量
订货编号
代号
页
册
数量
订货编号
代号
页
册
数量
设
计
月日
订
货
者
月日
技术中心
月日
生
产
部
月日
工装缓急程度的说明
注:
本订货单一式五份,其中生产部两份、收发一份、技术中心一份、自存一份。
附录E
自制工装交库单分类:
P7.11-04
工作令号:
编号:
工具图号
名称(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工时
金额
交库
实收
单件
合计
单价
金额
工具库填单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五份(一、自存;二、工具总库;三、工具计划;四、财务部;五、统计)
附录F
分类:
P7.11-05
发放仓库
非产品领用单
领单编号
领用单位
年月日
计量单位
一
领
用
人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请发
实发
用途
业务计划员:
主管单位:
领用人:
注:
一联领用人;二联财务部;三联仓库;四联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