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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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2分部涉路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2分部
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K233+770~K268+930
涉路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施俊靓
审核:
兆武
批准:
丛
日期:
2016.03.19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2分部
目录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
(一)应急组织机构 -3-
(二)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4-
二、事故类型 -5-
三、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5-
四、涉路施工预防措施 -5-
五、事故信息上报程序以及事故报告流程图 -6-
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7-
(一)交通突发应急事件处置 -8-
(二)道路突发应急事件处置 -8-
1、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 -9-
2、抛锚故障车的现场处置 -9-
3、群体性封堵公路事件的处置 -9-
(三)应急分流预案 -9-
(四)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 -10-
1、大雾天应急预案 -10-
2、降雨天应急预案 -10-
(五)有交通警备任务时的应急预案 -10-
(六)有危险品运输时的应急预案 -10-
(七)特殊节假日期间应急预案 -10-
七、应急响应 -10-
1、响应分级 -10-
八、应急响应程序 -11-
1、分级响应 -11-
2、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图 -12-
九、信息报告与处置 -12-
十、善后处理 -12-
十一、安全保通、交通组织原则 -13-
十二、附表 -13-
附表一: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分工及联系式明细表 -14-
附表二:
常用应急一览表 -15-
附表三:
重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一览表 -16-
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K233+770~K268+930
涉路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或突然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有效、高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扩大,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以及本项目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以及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制定了如下涉路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涉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轻伤、重伤、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重大伤亡事故,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组织应由项目经理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技术部门、施工生产管理部门、设备物资部门、财务和综合办公室应参与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
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2分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如:
组长:
丛
副组长:
兆武黄高健
组员:
卢炳华文国勇黄勇卢小兵马佳仁莫剑鹏卢发文
凌海泉邓俊华韦家佳卢福耀唐秀利贵邦罗运凌
覃世敬庆华施俊靓邹世贵冬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室,由质安室负责应急救援日常工作事宜。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体系框图如下图1。
图1: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体系框图
总指挥:
李丛
副总指挥:
何兆武
抢险组
卢福耀
保卫组
施俊靓
调查组
黄高健
后勤组
刘
冬
救护组
李庆华
通讯组
卢炳华
(二)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抢险组:
由工程室人员和涉路施工队构成,工程室卢福耀负责。
主要职责:
主要对灾情进行控制,对物资和财物及人员进行救助。
应急救援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优先,以防止和控制事态扩大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先。
2、保卫组:
由安全室人员构成,安全室施俊靓负责。
主要职责:
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对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封闭,防止其他因素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
3、调查组:
由质检室人员构成,项目书记黄高健负责。
主要职责:
发生事故或灾情时,要以最快的时间对现场进行调查,查清事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原因等,并快速反馈应急处理指挥部,为救援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同时,负责对上级部门信息的报送。
4、后勤组:
由综合办公室人员构成,综合办公室冬负责。
主要职责:
为救援提供车辆等一切后勤保障,并负责在事故或灾情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救护组:
由材料室人员构成,材料室庆华负责。
主要职责:
救助受伤人员,给予简单的包扎和止血,必要时护送伤者前往医院。
6、通讯组:
由档案室人员构成,档案室卢炳华负责。
主要职责:
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通讯保障。
二、事故类型
根据涉路施工的容和工艺流程,在施工过程中将临时占用施工路段的应急车道和行车道,且将使用轮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进行高处作业,不可避免的对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造成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辆火灾、车辆爆炸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抢救人员优先的基本原则;
2、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基本原则。
四、涉路施工预防措施
1、针对我项目涉路施工的特点,项目部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安全施工的法。
针对现场可能会存在的突发事故,应提前做好准备。
2、指定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小组实施检查,一旦发现隐患情况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由专职、兼职安全员进行跟班作业,专门负责涉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疑虑时要及时进行整改和验证,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4、针对本工程特点,由于占用高速公路行车道、应急车道,施工车辆、社会车辆较多,应格按公路行车安全防护规定设置安全标识,按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中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施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重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5、对公路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工序如标志牌立柱、横梁和面板的吊装制定施工安全防护案,做好安全防护。
施工时,现场安排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指挥协调车辆通行,必要时申请高速公路运营部门、路政部门及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6、派遣专门人员在施工地点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是否有损坏或缺失,一旦有损毁、缺失的,立刻安排人员处理。
7、施工期间,若确需晚间施工,一定要有充足的夜间照明设施。
而且要在施工区域配备充足的警示爆闪灯,提示过往车辆提前减速。
五、事故信息上报程序以及事故报告流程图
1、事故应急报告接收部门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接收人为现场工区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员。
2、现场发生事故,事故人或目击者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
⑴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围;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⑷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3、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在组织现场人力、物力进行抢救的同时,须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大小,组织各事故救援工作组进一步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损失大小,做出处理和进一步报告的决定。
事故能及时得到控制,损失较小的,则组织部力量及时抢险救援;事故有扩大趋势,超出本项目部应急反应能力,或者人员、财产损失较大达到公司或政府的报告标准,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应急反应机构报告,获取外部救援帮助。
5、应急处理联络式
①项目联络:
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安全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联络见附表。
②应急救援:
A)火警:
119
B)救护:
120
C)治安:
110
图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六、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调用现场设备将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拨打急救“120”寻求医疗救护。
2、现场受伤人员抢救:
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重的颅底骨折及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拨打110报告交警大队,协助事故现场的清理。
5、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一)交通突发应急事件处置
应急事件处置原则:
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理;协同作战,联勤联动;及早畅通,减少影响。
1、信息畅通原则:
项目部及交通保畅领导小组所有人员保证全天候24小时通讯畅通,在突发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及时将现场基本情况报告交通保畅领导小组,由保畅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单位(运营管理处、路政大队、交警等)传达信息。
2、领导亲赴现场指挥处置原则:
突发重应急事件时,根据事件等级,项目部相关领导赶赴现场,加强协调指挥。
3、联合处置原则:
保畅小组和施工班组分工不分家,联合高效,互相配合,紧密协作联合处置,一切以安全畅通为第一原则,处置现场事件。
4、特事特办原则:
现场处置坚持尽快通行第一原则,有关事项处置坚持灵活、简化、高效,特事特办原则。
5、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原则:
突发应急事件时,保畅小组迅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快速处置。
一般应急事件应在30分钟处置完毕,重、特大事件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工作,高效、简洁、实效。
7、遇有紧急事件或故障车辆时,施工单位动用施工机械设备配合及时快速拖运至应急部位,保障交通畅通,及时疏导交通车辆。
8、做好应急通行工作。
(二)道路突发应急事件处置
车辆行驶缓慢或车辆排队长度未超过1km的情况下,经现场采取紧急处置和加强疏导等措施,可以有效缓解交通堵塞,并在1小时以能恢复正常交通的,暂时不分流交通。
但需做好启动分流预案的准备工作,一旦需要立即能够采取分流措施。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
以迅速反应、特事特办、加快处置为总体原则。
经协商交警部门同意,并事先授权路政,对碰撞、追尾等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未到现场的,配合路政人员进行现场取证后,可让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先行恢复交通。
配合交警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清障等;配合路政负责公路设施勘察登记,协助清障、交通疏导等协作工作。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配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对现场伤员进行施救,为现场清障处置做好准备工作。
2、抛锚故障车的现场处置
轻小型车辆抛锚的,以现场施工和保畅人员为主,迅速推离现场,然后拖离。
大中型车辆抛锚的,现场保畅人员及时联系附近备勤的清障车或施工机械车辆进行拖移。
3、群体性封堵公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