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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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24、《理化检验分包管理制度》
25、《检验与试验工艺管理制度》
26、《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制度》
27、《开箱验收制度》
28、《检验与试验控制制度》
29、《设备管理制度》
30、《计量管理制度》
31、《不合格品(项)管理制度》
32、《用户服务与意见处理制度》
33、《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制度》
34、《内部质量审核制度》
35、《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制度》
36、《锅炉安装调试制度》
37、《安全生产制度》
38、《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制度》
39、《起重与吊装管理制度》
40、《筑炉工程管理制度》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标题:
管理评审制度
共4页第1页
第4版第0次修改
1、目的
进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满足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要求,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局性的管理评审。
3、职责
3.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
3.2质保工程师负责制订管理评审计划,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的准备与组织工作,整理评审资料形成管理评审报告。
4、管理程序
4.1管理评审计划
每年初由质保工程师制订管理评审计划,编制JL0201-2008《管理评审计划表》报总经理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管理评审的目的;
b.管理评审的内容与范围;
c.评审组成员(由总经理聘用公司领导成员、各质控系统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或胜任的独立人员代表组成);
d.时间安排(一般每年12月或次年1月)。
4.2管理评审的频次
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要增加进行不定期评审:
a.企业高层领导或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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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顾客合同要求或社会经济方针政策有重大变
化时;
c.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d.当公司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有关质量申诉连续发生时;
e.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管理评审时。
4.3管理评审准备
4.3.1质保工程师对内部质量审核报告进行汇总分析;
4.3.2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准备好相关的背景材料。
4.4实施评审
4.4.1采取会议评审,由总经理主持。
4.4.2由质保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做好管理评审会议纪录,填写JL0202-2008《管理评审记录表》
4.4.3与会者围绕评审内容,对各个成员的报告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评审意见。
4.4.4评审内容
管理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a.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报告及整改情况;
、
b.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
c.顾客投诉和处理情况;
d.纠正预防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落实情况;
f.实际工程质量与质量要求的符合情况;
g.组织结构、质量职能、资源适应情况;
h.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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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管理评审的结果
通过管理评审,应对以下几方面作出评价,作出决定和采取措施:
a.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和改进要求;
b.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c.与顾客要求有关的工程的改进;
d.资源需求。
4.4.6管理评审报告
评审后,由质保工程师组织整理评审情况资料,对质量体系符合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作出结论,对质量体系的完善和改进提出实施要求,形成JL0203-2008《管理评审报告》,提交给总经理批准。
4.5改进措施的实施
4.5.1管理评审报告的结论与改进措施,要及时分发到有关职能部门,发放时及时填写《管理评审报告分发记录》。
4.5.2有关职能部门按批准的管理评审报告和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到实处。
4.5.3质保工程师和质控安全部负责改进措施的监督、跟踪和验证,及时填写JL0204-2008《管理评审结果跟踪记录》,并将情况报告总经理。
4.6管理评审报告、记录和归档
管理评审资料包括管理评审计划、评审的准备资料、评审组成员的书面报告、会议发言讨论记录、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改进措施及实施情况,由质保工程师负责保存和归档。
5、附录
5.1JL0201-2008《管理评审计划表》
共4页第4页
5.2JL0202-2008《管理评审记录表》
5.3JL0203-2008《管理评审报告》
5.4JL0204-2008《管理评审结果跟踪记录》
文件管理制度
受控文件是质量活动和施工的依据,对其加强管理,以保证公司各职能部门、
人员在质量管理活动和施工全过程都能使用相关受控文件的有效版本,是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本制度适用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
范、标准,锅炉出厂文件和设计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等文件的管理。
3.1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的管理归口质控安全部.。
3.2规范标准、锅炉出厂的技术文件、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的管理归口技术工程部。
3.3行政文件的管理归口综合办公室。
3.4相关受控文件实行相关质控系统责任人负责制。
4.1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4.1.1文件的编制
a.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由总经理负责,具体由质保工程师组织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和有关技术工艺人员按照与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b.质量保证体系的其它文件与质量保证手册要协调,不得与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抵触。
c.文件的文字表达应简明、准确、易懂,编制格式要尽可能统一。
4.1.2文件的标识
文件均要进行标识,有醒目的标题和文件编号。
4.1.3文件的审核批准
a.质量保证手册由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b.管理制度由相关质控系统责任人审核,质保工程师批准。
c.作业(工艺)文件由相关质控系统责任人审核,其中通用工艺和焊接超次返修工艺还要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1.4文件的发放
a.文件发放时均要有发放编号和注明受控状态。
b.文件发放时按发放范围由持有者在JL0401-2008《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签收,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外借,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与申请。
c.质量保证手册和管理制度的发放范围为公司领导层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质控系统责任人、检验与试验人员等。
d.作业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到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
4.1.5文件的修改和修订再版
a.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准确地修改:
(1)文件不适应单位实际情况,可操作性不够;
(2)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有重大变化时;
(3)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有较大变化时;
(4)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对体系提出必要改进要求时。
b.文件修改均应填写JL0402-2008《文件更改许可单》,作为更改原因记录
予以保留。
c.文件的更改申请、起草、审核、批准,一般情况下与原文件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相同。
d.当更改涉及到二份以上文件时,应考虑到受其影响的所有部门与活动。
在实施更改前应评估对其它部门的影响程度并通知受影响的有关部门。
e.文件修改审批后,将更改后的文件按规定的发放范围发放到位,原作废文件及时收回并及时在JL0401-2008《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登记。
f.当许可证有效期满8个月前,对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要全面修订再版,以利于在换证评审时按再版的质量体系文件提供各质量要素控制的工作见证。
4.2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4.2.1设计与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要留心掌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动态,与有关标准机构、出版社、杂志社取得联系,按照公司需要及时采集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常用的要多购一些。
4.2.2利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机构组织的宣贯、研讨会,派出对口合适的人员参加学习的同时收集新的规范、标准。
4.2.3常用的规范、标准,按工作需要发放到有关部门、相关质控系统责任人外,公司资料档案室至少要保存一套完整的法规、规范、标准供查阅。
4.2.4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颁发后,视其内容,分别由技术负责人、质保工程师及相关质控系统责任人组织宣贯,质量保证体系要及时下发JL0403-2008《新标准贯彻实施通知单》,明确开始执行日期。
4.3锅炉出厂文件和设计文件
锅炉出厂文件和设计文件按ZD0701-2008《图样资料审查制度》、ZD1203-2008
《开箱验收制度》执行。
4.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由检验与试验质控系统负责人和质检员负责收集归入工程资料归档和移交。
4.5分供方的资格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5.1由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主持对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分供方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保存,按年度归档。
4.5.2分供方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由材料检验员归入材料(零部件)检验台账中保存,按年度归档。
4.6文件的保管和保存期
4.6.1发放到个人和部门的文件,由持有者和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4.6.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法规、规范、标准公司资料档案室至少各要保存一套完整的文件。
4.6.3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只要再版了,原文件就作废,按原发放范围及时收回,由主管部门办理销毁手续,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若需留用备查的,由档案室和质保工程师保管,须作出标识。
4.6.4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修订再版后,新的文件就取代了原文件,执行新文件的同时原文件自然淘汰。
4.7其它文件的保管按相关规定和ZD0402-2008《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执行。
5、附录
5.1JL0401-2008《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5.2JL0402-2008《文件更改许可单》
5.3JL0403-2008《新标准贯彻实施通知单》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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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是证明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度或为质量保证体系的要素运行的有效性提供的客观证据,直接反应了公司的施工质量和质量管理状况,为此要加以控制。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两方面的质量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贮存等环节的管理。
3.1质量记录的管理归口质控安全部。
3.2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质量记录的管理实行检验与试验质控系统责任
人负责制,由其组织各专职检验员实施,其它有关质控系统负责人予以配合支持。
3.3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记录由质保工程师负责并组织实施。
4.1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
各种质量记录要按岗位职责层层控制,主要的控制范围有:
a.开箱验收记录;
b.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
c.材料、零部件检验记录及复验报告;
d.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调试方案和专项工艺;
e.过程工序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与试验的检验记录、报告和签证;
f.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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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记录、报告及纠正预防措施和跟踪验证记录;
h.不合格品(项)处置报告;
i.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j.质量信息台帐。
4.2质量记录的填写与确认
4.2.1质量记录要标准化,使用时必须使用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受控记录表式。
4.2.2质量记录由相关的检验人员、经办人按表式要求及时填写。
4.2.3质量记录的填写要真实、准确、清晰,便于识别,不可随意涂改,即使笔
误必须更改时,可采用划改并在划改处由责任人签署姓名和日期。
4.2.4有关重要的关键项目的质量记录,如材料检验入库单、检测试验工艺和报告等按要求经有关责任人、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检查无误后审核批准签字确认。
有关质量记录需要顾客认可的,要及时得到其代表的签字确认。
4.3质量记录的收集管理和归档
4.3.1质控安全部设专门的岗位(专职或兼职)来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管理工作,宜将各种质量记录列出清单,并把清单所列记录的表式附后。
4.3.2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记录由各专职检验人员和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及时交检验部门。
4.3.3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记录在归档和移交给建设单位之前,由检验与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审查把关。
4.3.4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记录按单位工程归档,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质量记录按年度归档,资料档案室管理员要进行恰当的标识、编目和归档,给予分类号和流水号,确保在需要时便于查阅。
4.4质量记录的保管和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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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质量记录保存在公司资料档案室,要防止各种形式的损坏、变质和丢失,且要做到便于存取和检索。
4.4.2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本公司定为8年(两个换证期),安装、改造、维修工程质量记录对保存期有特殊要求时,则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或超期的转给建设单位保存。
4.4.3对到期无保存价值的质量记录,由资料档案室保管员列出销毁清单,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后,由质检安全部派员监督集中销毁,销毁后监督人员在清单上签字,销毁清单长期保存在资料档案室。
4.5顾客查阅质量记录
如合同有要求时,顾客代表要求查阅质量记录,公司理应提供查询。
如合同中虽无要求查阅的,遇有特殊情况顾客代表要求查阅时,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提供查询。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履约,而合同评审是履约的前提,加强合同管理,使合同全过程受控,考核合同履约率并据此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质量,让顾客满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程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归口技术工程部。
4.1合同评审的时间和范围
4.1.1合同评审的时间应在接受合同之前的各个阶段进行。
4.1.2合同评审的范围是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全部标书、合同。
4.2顾客要求的确定
在合同形成过程中,通过双方对话和协商,确定顾客对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合同中要明确以下几点:
a.顾客对工程质量、进度、配合等要求,也包括交付后的质量活动;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性能、安全等要求;
c.与工程有关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
d.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4.3合同评审的方法
4.3.1签字评审,即对简单的小型工业锅炉安装工程,由技术工程部业务人员
在规定的数额内,在JL0501-2008《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评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即可。
4.3.2对非首次承接的较大的工业锅炉和电站锅炉安装工程,由公司主管领导确定评审内容和参评部门(或人员),采用传递评审法传递到有关部门(或人员),在JL0501-2008《合同评审表》上签署各自意见,由技术工程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4.3.3对公司首次承接的大型锅炉、有难度或要求高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程,采用会议评审,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分研究分析,拿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统一意见后再分别签署和审核批准。
4.4合同评审的内容
4.4.1合同规定的条款是否规范,有没有必要和顾客进一步协商的事项。
4.4.2质量、进度等要求是否明确,公司的安装能力和资源能否满足要求。
4.4.3安装费及付款方式是否适宜。
4.5合同的签订
4.5.1经过评审,由技术工程部业务人员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小型工业锅炉安装合同,由技术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生效,较大的工业锅炉和小型电站锅炉安装合同还要经主管经理批准。
4.5.2合同签订后,各职能部门按部门的任务和职责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后实施。
4.6合同的修改
4.6.1当顾客的要求或本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应由技术工程部和顾客代表进行沟通,签定书面变更文件,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4.6.2合同修订评审和审签按原合同程序执行。
4.6.3合同内容修订后,应立即将有关信息内容传递到受影响的部门。
4.7合同的后续管理
技术工程部要实施合同的后续管理,与顾客间建立有效交流的渠道和接口,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作出相应措施,确保履约。
4.8记录
技术工程部要建立合同台帐,并将合同及合同评审记录附后,按年度归档。
5.1JL0501-2008《合同评审表》
材料、零部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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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材料、零部件将成为工程的组成部分并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为了杜绝未按规定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使用,满足锅炉安全使用和特定的顾客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材料、零部件的采购、检验、标识、保管和发放的管理,也适用于顾客财产的控制。
3.1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归口技术工程部。
3.2材料的管理实行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负责制,具体由其组织实施。
3.3材料检验员负责材料检验和建立材料台帐。
3.4保管员负责材料的标识、保管和发放,接受材料责任人和材料检验员的监督检查。
4、管理程序
4.1对分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4.1.1对分供方进行评价
由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主持,通过适当的方式就下列内容对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等进行评价:
a.材料供应商是否有安全注册证书、产品认证证书;
b.供方是否经行政许可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c.在有无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符合要求的加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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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过去提供类似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情况;
e.对提供的实物进行验证或认可。
通过评价,按提供的不同材料或零部件,分别出具评价报告。
4.1.2根据评价结果,经主管经理批准,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4.1.3对合格分供方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就质量、交货期、价格等进行考核,填写JL0601-2008《材料、零部件分供方考核表》,评定分低于70分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4.1.4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内容包括评价报告、提供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见证资料(复印件)和分供方考核表。
4.2采购
4.2.1技术工程部技术工艺人员根据设计和施工计划,提出材料计划。
4.2.2采购人员按材料计划再编制采购文件,其内容一般应包括类别、型号(牌号)、材质、规格、数量、执行标准和加工要求等,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4.2.3采购人员按审批的采购文件到合格分供方采购。
4.3材料检验验收
4.3.1到货
a.采购的材料和零部件托运或自提到货后,由采购人员组织分门别类地卸到相应库房的待检区,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卸到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规定的地方。
b.采购人员将采购清单交保管员,保管员先对品种、规格、数量清点相符后,先代为保管。
c.采购人员将采购清单和材料质量证明书交材料检验员,然后由材料检验员进行检验验收。
4.3.2检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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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
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齐全、正确、清晰,并加盖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从非材料生产单位采购的材料,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4.3.2.2检查材料实物上的钢印标志
检查核对在材料明显部位有没有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和其他标志,至少包括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志,且与质量证明书须一致。
4.3.2.3外观质量检验
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外表不得有裂纹、夹渣、分层、折叠、结疤等缺陷及超标的机械损伤。
4.3.2.4零部件的检验
按相应规范进行检验,且要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4.3.2.5材料复验
遇有下列情况须进行复验:
a.质量证明书不符合要求,项目不全的;
b.质量证明不清,且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c.材料表面印记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d.理化数据不符合相应标准,对材料性能和化学成份有怀疑的;
e.设计和规范要求复验的。
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