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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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疾控中心综合楼和前郭县医院门诊综合楼主体结构封顶,预计2010年年底将竣工并交付使用;
2010年,通过易地置换新业务用房2173.67平方米,县财政拨付差额部分资金200万元。
新业务用房按照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前郭县总投资2379万元的县医院综合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建于郭尔罗斯工业园区内,总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30平方米,4月份动工修建,预计2010年末投入使用。
五年来,通过国家划拨及自身筹资2000余万元购置了各种医疗设备,解决了部分乡镇卫生院设备短缺的现状,县医院配置了核磁共振、远程会诊系统、高压氧舱等一批新型医疗设备,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现已形成了脑血管康复治疗中心、心血管治疗中心、内分泌治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影像诊断中心、介入治疗中心。
一系列新技术、新项目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3.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006年我县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几年来,我县农合管理工作以强化城乡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高报销补偿效率和确保参合基金安全为重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简化报销补偿手续,控制病人医疗费用自费率和住院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2010年全县共有381682人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7%,个人筹资总额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年度基金总量5725.2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县级报销比例提高到60%、省市级报销比例提高到45%。
同时,将恶性肿瘤、糖尿病、脑出血及脑血栓(脑栓塞)后遗症、肺心病等15种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纳入门诊统筹范围,按住院报销比例予以补偿,农民受益率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4.民族传统医药得到保护和发展。
为了发展我县蒙医蒙药事业,挖掘蒙医药学领域的先进文化,使我县广大蒙古族群众享受本民族独特的医疗服务。
几年来,一直在临床工作中不断挖掘散落在民间的蒙医文献和蒙医方剂,先后发展了原有的蒙医温针、艾灸、喷酒、放血等疗法,开展蒙医骨伤、骨病、风湿类风湿、蒙医内科等诊疗科目和诊疗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前郭县中医院自行研制开发了20余种中蒙药制剂。
2007年,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0万元,积极支持前郭县中医院蒙医蒙药事业发展,同年,中医院蒙医科经过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查、推荐,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国家“十一五”重点建设专科。
5.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及卫生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五年来,我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防群控”的工作方针,重点加强了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鼠疫、霍乱、麻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应急处置预案23部,并组织编写了《前郭县卫生应急预案汇编》,制定了《前郭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为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6.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年来,妇幼卫生工作以落实“降消”项目为中心,以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风险,减少和控制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妇女儿童保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009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18.8/10万,婴儿死亡率为6.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7‰,均低于“十五”期间控制指标。
7.医疗服务质量日趋改善。
五年来,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深入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医院管理,狠抓医疗核心制度落实,规范诊疗行为。
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的内涵建设,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诊疗操作程序,制定了周密细致的质量控制方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强化了医疗安全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控制医疗纠纷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医患和谐。
8.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依法监督能力日益提高。
五年来,我县以抓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执法行动为突破口,确保群众饮食和就医安全,积极推动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深化卫生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对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提升了监督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了十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以制度为准绳,按章办事,卫生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是大力加强卫生行政审批管理,将应纳入行政审批大厅审批的项目全部纳入大厅管理,并取消了10项涉及卫生部门的收费项目。
四是全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无证行医、打击有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打击药店非法从事诊疗行为、打击非法从事性病诊疗等专项行动,医疗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9.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我县自2007年以来,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根据我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居民的需求,我县设置三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7年完成了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并通过省级验收,2009年完成了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长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改造,并通过省级验收。
按照“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内容,特色社区服务深受居民欢迎,社区卫生服务作用初步显现。
10.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以创建卫生城市和农村改厕项目建设为重点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品位。
2006年松原市委、市政府提出在两年内我市城区要完成创建省级卫生城目标,由于我县区域的特殊位置必须和市区同步完成创建省级卫生城的目标。
经过各相关单位及全体市民两年的共同努力,2008年圆满完成了省级卫生城市的创建任务。
在省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2009年又拉开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的帷幕。
二是加快生态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提高农民收益率。
2008年完成了白依拉嘎乡新艾里村、乌兰塔拉乡莲花山村200座生态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任务,2009年完成了查干花镇查干花村450座生态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任务,并一次性通过了省爱卫会验收。
2010年,国家、省补助我县公共卫生改厕项目资金300万元,共修建生态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75座,其中在每个乡镇所在地修建2座,在每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修建1座,目前正处于施工建设中,预计9月末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
农村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
1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组织收看有关党风廉政、反腐败斗争的典型先进人物的事迹,制定出严格的纪律和制度,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和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制度,开创了我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12.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从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
一是强化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意识,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
二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和查处整改工作,探索预防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推行完善了“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医疗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公示制、医疗费用查询制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严格各项诊疗操作常规和技术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净化了我县医疗市场,规范了医疗、护理行为,使我县各医疗机构的作风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十一五”期间,我县的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十五”期间相比也有很大提升,但由于历史和自然因素等原因,全县卫生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能力还不足,农村卫生基础总体上还比较薄弱,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反映还比较强烈,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1.卫生改革力度不够,影响卫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
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滞后,卫生资源得不到合理调配,“城乡差别”严重。
现有的卫生人才、医疗设备等卫生资源90%在城里,而乡镇卫生资源只占全县的10%,服务人口占全县的90%。
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和服务水平普遍较差,总体利用率偏低,满足不了农民基本的医疗保健需求。
2.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人才层次分布不均。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中职工学历低、职称低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缺少外科、妇产科、麻醉、放射、检验和护理等专业人才。
由于职工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招不进、养不起、留不住”人才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3.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担过重,自我发展能力十分有限。
由于受市场环境、办院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限制和制约,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严重不足,业务收入较低,致使大部分卫生院长期处于负债经营状态,自我发展能力弱化,并且随着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加,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包袱将会越来越重。
4.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
新的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对重大疾病防治还缺乏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等有效手段,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不够强。
5.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表现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
在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强化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上需要加强。
6.由于近几年来自然灾害等原因,我县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虽然在全县范围已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民也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但要拿出20元的个人集资部分仍然十分困难。
很大一部分农民虽然交了参合费,但仍付不起自付部份。
7.对民族医药工作特别是蒙医蒙药方面的支持和扶持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多年来,我县一直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注重中医药和蒙医蒙药的继承与创新,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中医药和蒙医蒙药的特色优势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
民族医药研发缺少良好条件,导致蒙医蒙药事业发展缓慢,广大蒙古族群众享受本民族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受到局限。
8.行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多年来,我县卫生行风建设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坚持治理和建设相结合的方针,以依法治理行业不正之风为突破口,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促销“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的惩治力度,但是,收取红包、开单提成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规划的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改政策,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强化政府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队伍建设,突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大力发展我县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建立健全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求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规划的战略定位
1.农民就医难问题急需解决。
2.各类传染病需要得到有效控制。
3.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4.卫生行政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5.乡村医疗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
●通过实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使全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从整体上明显改善,即业务用房满足需要,设备配置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村级卫生机构能全面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
●乡镇卫生机构具备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和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村医培训的能力,中心卫生院还应具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的能力。
●卫生监督所具备全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具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有效应急处理的能力。
●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全县妇幼保健、生殖保健中心,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具备全面承担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信息监测的能力,具备对乡、村两级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能力。
●县医院达到国家三级医院标准,具备基本医疗和各种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全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转诊,能完成全县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进修培训和业务指导。
●县疾控中心具备承担全县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卫生检验、预防性保健检查、卫生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技术指导与咨询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各类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调查、应急处理和对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培训、指导的能力。
●全县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危急重症不出县”的目标,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规划的预期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规范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增加,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具体目标
(1)主要健康指标
——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男达到70岁,女达到73岁。
——到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新法接生率达到10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6/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5%以上;
肉眼可见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5‰以下;
妇女病普查普治受检率(3年为一个周期)年均不低于30%;
母乳喂养比例率(4-6月)达到90%以上。
——到201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0/10万以下;
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
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90%以上;
全县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
中小学生“六病”(龋齿、近视、蛔虫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患病率低于规范基线标准。
(2)卫生队伍发展目标
——到2015年,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2700名。
其中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2.2名,医生总量为1320名。
每千人口拥有护理人员数1.6名,护理人员总量为960名,临床医生与护理人员比例提高到1:
0.7。
适当增加其他系列专业人员比例,逐步调整卫生技术人员结构。
——到2015年,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卫生技术和管理队伍。
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一支能独立开展外、妇、内儿科临床服务的卫生技术团队,每个学科至少拥有1名能独立开展服务的骨干带头人。
——到2015年,90%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0%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中级以上职称;
80%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执业资格。
(3)卫生建设发展目标
——到2015年,县级综合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门诊和病房基础设施趋于规范化建设。
县医院新建门诊楼投入使用,病房楼进一步规划设置;
中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得到重新整合;
医院门诊、外科、内科和医技科室达到布局合理,建有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
拥有病床达倒1000张;
配置乙类大型医疗设备5-10台件。
——到2015年,县妇幼保健院建有功能完善、能满足妇幼保健职能全面履行的基本房屋和设施;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反应和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查设备配备齐全;
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配置到位。
——到2015年,县结核病防治所办公楼重新选址和建设,远离城市居民区。
——到2015年,中心卫生院建有相对分开的门诊部与住院部、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门诊,一般卫生院建有布局合理的门诊住院综合楼;
拥有病床5-10张;
配置2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5台件,影像、检验和急救设备配备齐全。
——到2015年,完成现有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性建设任务,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双向转诊的服务格局。
——到2015年,所有村级卫生室全部达到甲级卫生室硬件标准,完成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
(四)重点卫生项目规划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1)县医院。
积极推进门诊综合楼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制剂中心二期建设,并达产达效。
(2)县中医院。
将原中医院门诊综合楼进行置换,在原病房楼后建设1.5万平方米的新病房楼,将原病房楼改造为门诊楼,全面整合卫生资源。
制定并实施《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医药管理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国家中医药扶持政策,切实推进中医药和蒙医蒙药的继承与创新,发挥中医药和蒙医蒙药的特色优势,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中蒙医诊疗技术,依托前郭县蒙医院组建蒙医蒙药研究所和成立中医药保健休闲中心,发展壮大民族中蒙医药事业。
(3)县疾控中心。
建立急性、慢性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卫生监测指导中心及职业健康体检中心,配置大型卫生检验检测设备10台(件)。
(4)县妇幼保健院。
新建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400平方米,开设病床40张。
建成全县生殖保健中心、更年期保健中心、妇女儿童体检中心。
(5)县结核病防治所。
新建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400平方米,建污水处理系统一套,开设病床20张。
(6)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将卫生监督所从疾控中心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机构。
新建卫生监督所业务楼1500平方米,按照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设备准备标准。
(7)前郭卫生培训中心项目。
在前郭县医院综合制剂中心院内新建前郭卫生培训中心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辅助设施用房5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形成集业务人员培训、卫生技能操作、人员素质培养于一体的规范化卫生人才培养基地。
2.乡镇卫生院
完成王府站镇中心卫生院、乌兰图嘎镇中心卫生院、长龙乡中心卫生院、海勃日戈镇中心卫生院、长山镇新庙中心卫生院等中心卫生院改造项目建设任务。
整合撤乡并镇后遗留的蒙古艾里乡重新卫生院和蒙古屯卫生院、八郎镇卫生院和穆家卫生院,申请建立蒙古艾里乡中心卫生院和八郎镇中心卫生院。
每个卫生院平均配置各种医疗设备15台(件)。
3.村级卫生室
全县村卫生室按照《吉林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规范建设,计划修建11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
新建中心村卫生室按照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设,达到五室分开,有一间预防接种室;
一般村卫生室按照6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设,在达到三室分开。
(五)卫生事业发展与布局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诊疗服务环境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内,启动实施县医院综合制剂室二期建设项目、中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蒙医蒙药研究所建设项目、妇幼保健院(生殖保健中心、更年期保健中心、妇女儿童体检中心)建设项目、结核病防治所业务楼建设项目、卫生监督所业务楼建设项目、五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建设项目。
(2)加强医疗设备配置。
完成22个乡镇卫生院B超、心电、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相关设备购置,以及中心乡镇卫生院救护车辆的配备。
(3)加快村卫生室基本建设。
2011年,完成24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012年完成24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013年,完成24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014年,完成24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015年,完成14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2.加快卫生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建立补充机制,不断优化卫生队伍结构。
2011年前,完成医疗卫生单位床位和人员编制重新核定工作;
2011-2015年,坚持每年从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医疗卫生单位临时聘用技术人员、社会相关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择优招聘等形式补充医疗卫生及有关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50名,切实解决乡镇医疗技术人员不足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