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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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养老改革政策体系、行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完善;
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普遍建立,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逐步实施老年人无障碍设施改造,老年宜居环境明显改善;
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设施,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智能养老框架基本形成;
以养生保健、休闲度假、老龄用品为主的具有X特色的老龄产业形成规模;
老年法律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老龄事业长效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
老龄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老年协会发展壮大,各类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以基层社区为重点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向农村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1.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和推动商业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到X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6万人。
2.完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缩小保障差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中老年人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
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做好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防止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积极发展老年人商业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到X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
3.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的综合帮扶、医疗救助、慈善助医等工作机制,规范老年人专项救助制度及临时救助制度,优先保障老年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保障因灾因病生活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
到X年,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应保尽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5%以上,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老年人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4.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优待制度。
积极探索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模式,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
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建立高龄、失能、贫困、空巢等困难老年群体护理补贴制度。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失独老年人的福利优待制度,建立奖励扶助金的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老年优待办法,扩大优待范围,拓展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标准,引导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5.推进养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鼓励面向老年人开展募捐捐赠、志愿服务、慈善信托、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突发事故防范等公益慈善活动。
依法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活动的监管。
加强民政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1.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
把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纳入城乡住宅配套建设规划,新建居住区应该按照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积极发展农村老年互助幸福院、城镇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
建立完善城乡高龄、失能、失独、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帮扶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兴办小型多样的社区代养托管机构,重点为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服务。
到X年,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50个,新增社会床位1500张以上,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范围的全覆盖。
2.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办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贯彻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
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建立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社会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制定、修订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大力推动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社会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建立社会养老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制度。
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社会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
到X年,建成市级示范性老年福利中心1所和县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7所,每县区引进1-2所高端养老服务机构,新增社会养老床位3000张,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闲置资源开发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提供临时短期托养、文化娱乐、助餐等服务。
加快农村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推进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医养融合服务。
支持县区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保障机制,提倡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等收益用于解决本村老年人养老问题。
到X年,新建650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增加床位6000张。
实施五保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高政府保障对象供养能力。
“X”期间,新建及改扩建区域(X)敬老院21所,新增床位1500张。
(三)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卫生保健水平
1.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结合的融合式发展,构建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
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区,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到X年,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每县区建成3-5所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
2.加强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
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普及进社区、进家庭,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至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本区域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率达到达95%。
以社区为单位开展老年病普查工作,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积极推进家庭医生制度,依托镇(办)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组建责任医生团队,包村联户,为高龄、失能、病残老人提供上门诊断、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服务。
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服务。
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
加强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等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四)营造老年宜居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改善老年家庭环境。
结合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宜居小区建设,引导开发和积极推进老年宜居住宅,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
制定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过需求评估,优先安排贫困、病残、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改造,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建设老年温馨家庭和代际亲情住所,鼓励家庭成员与老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指数。
2.建设老年宜居社区。
城乡社区在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医疗服务体系、老年文化娱乐场所和老年社会组织的同时,要在老年人生活和娱乐的公共场所,建立无障碍设施,绿化美化环境,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集中居住小区建设试点。
3.创建老年宜居城市。
要把老年宜居性要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活动,城市的主要街道、公共活动场所、大型商店、酒店、车站、医院、银行、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要设立老年人无障碍设施、老年人服务标志和优待服务内容公示牌,为老年人出行、就餐、就医、学习、健身、购物、休闲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环境。
加强城市大道的盲道和老年人无障碍设施管理,严禁违规占用。
(五)加强老年文体活动阵地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健全老年教育阵地。
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市、县区老年大学和镇办老年学校建设。
“X”期间,每个县区建成一所老年大学,鼓励镇办建立老年人学习场所。
积极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和社会教育,培育扶持各种老年专业学习团队。
2.健全老年文化娱乐阵地。
通过财政支持、对口帮扶等多种渠道,推进市、县、镇、村四级老年文化活动阵地建设。
到X年,全市城镇社区服务站和活动广场达到23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达到784个。
城市广场、公园、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娱乐场所要增添为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相关设施。
积极扶持发展各种老年文化团队组织,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丰富多彩的老年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其自娱自乐、开展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3.健全老年体育健身阵地。
加强老年体育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给予优惠。
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向老年人开放社区文化体育中心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需要。
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4.健全老有所为组织阵地。
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作用。
大力推进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年人自助互助,到X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2%。
开发老年人才资源,积极推进“银龄行动”,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
(六)实施“互联网+”工程,积极推进智能养老
1.开展智慧型养老社区建设。
以智慧社区建设为核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信息库,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技术、网络环境,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开展社区健康管理。
依托村老年协会、日间照料中心和医疗室建立集医疗、养老、健康服务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指导机构,推广应用养老信息化相关的智能终端产品,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面向老年人提供智能健康检测、健康评估、康复理疗、居家护理等远程医疗服务指导。
2.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在以村(社区)为单位普遍建立老年人及其家庭信息库的基础上,市、县、镇三级都要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养老服务业务管理平台,具备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市场提供发展导向、为社会提供就业咨询、为老人提供服务信息四大功能。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实现民政、公安、卫计、社保系统老年人口数据对接,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和养老服务项目登记,建立老年人口数据库。
通过采集企业服务商、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等服务单位的服务信息,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3.推进智能养老产业发展。
发挥智能养老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的优势,使智能养老成为“互联网+”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创新平台。
融合养老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养老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行业创新能力,改善老年服务设施设备和方法技术,提高服务的舒适性、可及性,实现老年人共享科技创新成果。
不断丰富智能养老产业内容,推进智能老年住区、智能养老服务、智能健康服务、智能家居服务、老年智能用品、智能文化服务、老年智能教育等领域发展。
优先在条件好的社区开展“互联网+”智能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加以推广,实现城市社区“互联网+”智能养老服务全覆盖。
(七)贯彻落实老龄政策法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加强老年政策法规宣传。
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X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和《X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增强全社会的老年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老年维权服务网络。
各县区建立健全联合接待制度,在镇办设立老年法律服务网点,拓展维权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推行赡养协议制度,预防遗弃、虐待老年人的现象发生。
加大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对困难老年人实施免费咨询和法律援助,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
3.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对青少年的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教育,推行孝亲敬老教育进校园。
广泛开展评选“十大孝子”“好媳妇”“敬老助老先进集体”“敬老助老先进个人”等活动,大力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
(八)围绕市场需求导向,积极发展老龄产业
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老龄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开发扶持。
“X”期间,力争在老龄产业研发、生产、经营方面有新的突破。
大力发展理疗康复、养生保健、文化娱乐、观光旅游等服务产业,把X建设成生态观光、文旅体验、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示范区。
依托生态、区位、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医疗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医疗产业,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医疗耗材为主体的医药产业,以保健食品、健康产品为主体的保健品产业,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咨询服务、调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建成一批集理疗康复、康体健身、医疗旅游、智慧养生、养老保健及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生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把X建成中医药养生康体示范城市。
(九)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引导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1.加强老年社会组织建设。
健全城乡社区、村居老龄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
“X”期间,所有城镇社区和90%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要成立老年协会。
建立健全各级老年学学会组织,支持开展老年学学术研究。
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登记管理。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
按照市场化要求,积极推动老龄产业、老年金融、老年旅游、老年文化、养老服务培训和咨询等养老中介服务组织发展。
2.做好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把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范围,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X”末,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100%。
3.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
结合老年群体特点,积极探索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式、新途径。
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老年协会、老年大学和离退休党支部等组织作用,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政治学习,参与社会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大老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好“X”期间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发展的实施细则。
市、县、镇三级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改善老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好一些单位老龄工作无专人管、无经费、无阵地的问题。
各级老龄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定期进行督查考核,适时表彰先进典型。
(二)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快速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建立老龄事业发展财政专项经费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研究制定金融机构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落实和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从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土地供给、基础设施配套、用电用水收费优惠等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通过制定和实施配套、优惠政策,吸引市外知名品牌养老服务机构来X兴办连锁、分支机构。
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龄事业的投入,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不低于50%。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敬老意识
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和机遇,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和“老年节”等重大节日,广泛深入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尊老敬老活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为老服务团队
加强老龄工作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职业培训,积极推进老年护理人员资格认证,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
依托X学院、X职业技术学院建立X养老养生专业人才学历教育基地。
依托X技工学校、县区职业技术学校建立X养老养生实用服务人才短期培训基地。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吸引具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兴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五)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
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