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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唐代末年,有一个比黄巢更残忍的朱全忠,毁长安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取其材,浮渭河而下,长安自此遂丘墟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十》)。

博识明智涵心养德经过这次彻底破坏以后,如刘禹锡诗云金陵王气黯然收,长安风水尽矣!

嗣后,除了李自成的短命大顺,没有一个打天下坐江山者,有在这里建都立国,作长治久安之计。

所以,鲁迅以为来到这个以羊肉泡馍和秦腔闻名的西安,就能够看到大唐鼎盛时期的天空,那自然要徒劳往返了。

   鲁迅此次访陕,看过秦腔,买过拓片,有没有吃过羊肉泡馍,不得而知。

但这些离唐朝太远的事物,大概无助于他的创作。

于是,那部长篇小说《杨贵妃》,遂胎死腹中,成为现代文学之憾。

   不过,唐朝终究是伟大的唐朝。

英国的汤因比,如果让他再活一次,竟愿舍弃伦敦而就长安;

从来不作长篇小说的鲁迅,却要为唐朝的杨贵妃立传,还破天荒地跑到西安去寻找唐朝的天空。

我一直忖度,应该不能以今天基本贫瘠的西部状况,来考量两位智者对于那个伟大朝代的认知,从而觉得他们的想法,属于匪夷所思之类。

看来,这个朝代,这座城市,不仅在中国历史,甚至在全人类历史上,也有着难以磨灭的影响。

   在中世纪,自河洛地区、关中地区,以及长安而西,越河西走廊,一直到西域三十六国,由丝绸之路贯穿起来的广袤地区,由汉至唐,数百年间,中土与边陲,域外与更远的国族之间,没断了沙场厮杀,兵戎相见,金戈铁马,狼烟鸣镝。

即使到了隋末唐初的公元7世纪,李世民开始他的贞观之治的时候,据钱穆《国史大纲》:

自隋大业七年至唐贞观二年,前后十八年,群雄纷起者至百三十馀人,拥众十五万以上者,多达五十馀,民间残破已极。

但是,应该看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无论怎样铁蹄千里,怎样倾国来犯,其实,倒是某种意义上的绿色战争,相当程度上的环保战争,对人类居住环境的危害,不是那么严重。

甚至不如现在一个县城里的小化肥、小造纸、小化工,更能糟蹋地球呢!

古人打完仗,拍拍屁股,回家继续种庄稼。

所以,地照样绿,水照样清,空气照样清新,天空照样明亮。

   中古时期,由于森林的蓄积,植被的完整,水土的保持,雪山的融化,河川湖泊的蒸发和补给,都还处于正常状态,因此,历经战乱的古都,由于八水绕长安的大气环境,能够保持空气湿润、林木苍翠、鸟语花香、郁郁葱葱的氛围。

所以,才有可能出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场景。

   虽然,诗的后两句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似乎有点悲凉,那也只是我们读者的感受,当事人就未必了。

实际上,元二出了阳关,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使至塞上》),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塞上曲》)的安西之域。

别看气候干旱,人烟稀少,沙尘肆虐,烈日炙烤,那也是引人向往的一个去处。

   第一,当时的汉民族,还不那么深受礼教的束缚,敢于向往自由,能够追求率性,比后来的中国人要敢爱敢恨一些;

第二,当时的少数民族,尚武少文,更为放荡放肆,感情强烈。

来自长安的元二先生,会在那弦歌嘈杂、觥筹交错、灯红酒绿、舄履杂沓的帐篷中、毳屋里,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吗?

光那些达坂城的姑娘,就够他眼睛忙不过来了。

   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

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

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

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液里,大量搀进胡人的剽悍精神,而胡人的灵魂中,也铭刻下汉民族的文化烙印。

犹如鲁迅给曹聚仁的信中所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

这种种族的交融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到了唐代,达到了顶峰。

   正是这种异族血脉的流入,唐人遂有与前与后大不相同的气象。

   今天还能看到的唐人绘画,如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捣练图》,周昉的《簪花仕女图》,永泰公主墓壁画《宫女图》中,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

那些亭亭玉立,身材窈窕,情窦初开,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

如阎立本的《步辇图》《历代帝王图》,懿德太子墓壁画《仪仗图》,长乐公主墓壁画《仪仗图》中,那些策马扬鞭、引弓如满月的壮士,那些膀阔腰圆、面赤髭浓的官人。

试想,若金风玉露一相逢,恐怕连整个大气层,也就是整个天空,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张扬气氛。

   因此,出使安西的元二,也许在极目无垠的大漠里,驼铃声细,马蹄声碎,会感到寂寥和单调。

但当在绿洲憩息,与那些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逐水草而居的胡人,葡萄架下,翩翩起舞;

席地小酌,美女如云;

弦索弹拨,耳鬓厮磨;

毡房夜宿,玉体横陈,那肯定是乐不思蜀了。

   唐贞观四年(630)平东突厥,在蒙古高原设置行政机构。

九年(635)败西部的吐谷浑。

十四年(640)灭高昌,打通西域门户。

公元7世纪,丝绸之路重现汉代的辉煌。

以长安为始发站,出玉门,过敦煌,经焉耆、龟兹、碎叶,可以到大食(波斯)、天竺(印度)和更远的拂菻(拜占廷)。

一直到9世纪,丝绸之路还是一条充满生机的,联结东西方的纽带。

   由于丝路重开,商贸的往来,行旅的流动,文化的互动,宗教的传播,甚至比战争行为更能加剧这种民族之间的沟通和融合。

当时的长安城里,到底生活着多少胡人,至今很难从典籍中查出确切数据。

从唐刘肃《大唐新语》中一则案件的记载,便可想象胡人在长安城里数量之多。

正如文中所说,胡人戴着汉人的帽子,汉人穿上胡人的衣衫,孰胡孰汉,怕是官府也查不清楚:

   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

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

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

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馀请不问。

纂初不同其判,遽命,沉吟少选,乃判曰:

纂输一筹,馀依判。

   依此推论,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许多。

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

如李白诗:

落花踏尽游何处?

笑入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

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

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

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 (《法曲》)这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

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

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儿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

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

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来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

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 始乱终弃了。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下,是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

唐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

中书令温彦博主张:

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则必养之。

秘书监魏徵认为:

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

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

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也。

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

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

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其众益多,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

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

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其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如果依统治者维护其政权的需求,一个由僧侣统治的国家,被统治者的最佳状态,是庙宇里的泥塑木雕;

一个由法老统治的国家,那就应该是陵墓里的木乃伊;

一个由太监统治的国家,其公民应该全部都是性无能者,至少也是阳萎患者;

一个由警察统治的国家,其被统治者最好都是从现在起,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要呈堂作供的嫌疑犯。

这样,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就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

   然而,厚德载物的李世民,却是一个懂得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的明主,他相信,君,舟也;

人,水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政体第二》)。

因此,他以大海不择细流的精神,汉人也好,胡人也好,中土也好,西域也好,都是大唐的臣民,不分畛域,不计人种,不在乎化内化外,不区分远近亲疏,都在他的胸怀之中。

因此,他不害怕别人的声音,更不忌惮与他不同的声音,他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的能听得进反对声音的君主之一。

   于是,我开始理解汤因比为什么要选择唐代为他的再生之地,鲁迅为什么要寻找唐朝天空作为他长篇小说的背景了。

这两位大师看重的,在中国,甚至世界历史上,也就是李唐王朝,曾经达到如此器度闳大而不谨小慎微,包容万物而不狭隘排斥,胸怀开放而不闭塞拒绝,胆豪气壮而不畏缩懦怯的精神高度,这是其他历朝历代所不及的。

   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突厥侵扰,州县骚然。

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

是时,自京师及河东、河南、陇右,饥馑尤甚,一匹绢才得一斗米。

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嗟怨,莫不自安。

至贞观三年,关中丰熟,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

其得人心如此。

(《贞观政要政体第二》)   到了贞观四年(630),天下大稔,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

那一年,李靖破突厥,唐王朝东极于海,西至焉耆,南尽林邑,北抵大漠,皆为州县,凡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万九百一十八里(《资治通鉴唐纪九》)。

所谓唐朝的天空,从广义上讲,以长安为中心,向东,江湖河海,向西,丝绸之路,既无边界,也无极限,因为这是一个高度开放,略无羁束的精神天空。

你能想象得多么遥远,它就是那样的毫无止境;

你能想象得多么辽阔,它就是那样的无边无沿。

   就在这一年,李靖凯旋回朝。

据《新唐书》:

夷狄为中国患,尚矣。

唐兴,蛮夷更盛衰,尝与中国亢衡者有四:

突厥、吐蕃、回鹘、云南是也。

曾经不可一世,曾经逼得李渊俯首称臣的颉利可汗,由于李靖出奇兵,终于将其擒获。

现在,这个最能带头作乱,最狡猾,也最卑鄙,最反复无常,也最能装孙子的,为唐之患久矣的颉利可汗,束手就擒,俯首降服,李世民等于祛除了一块心病。

于是,在长安城的南门城楼上,搞了一次盛大的顺天门受降仪式。

这位突厥族首领终于不得不承认李世民为天可汗。

   时为太上皇的李渊,很大程度上也是拍自己儿子的马屁,连忙出面,在兴庆宫张罗了一个小型派对,赶这个热闹。

上皇闻擒颉利,叹曰:

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

今我子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

上皇召上与贵臣十馀人及诸王、妃、主置酒凌烟阁。

那时不兴开香槟庆祝,也不搞焰火晚会助兴,但李靖缴获的战利品中,肯定少不了产自中亚的葡萄酒。

那时胡俗甚盛,街坊多酒肆,遍地皆醉人,宫廷也不例外,大家喝得醉意盎然的时候,晚会上出现了一个史官不经意写出来的细节,但仅这一点点精彩,却表现出来只有在唐朝的天空下才会有的精神状态:

   酒酣,上皇自弹琵琶,上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罢。

(《资治通鉴唐纪九》)   宫廷舞会,在西方世界,是习以为常的。

在东方,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九五之尊的天子,庄严肃穆还来不及,哪有一国之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道理?

因此,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正是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所说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之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的最好写照。

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下,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

   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中,曾经引用乔治桑塔亚纳(Geoge Santayana)的名言:

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

老实说,很难想象,我们中国的皇帝,从宋以后,直至清末,这一千年间,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溥仪为止,可曾有过一位,在大庭广众,即兴起舞?

而且,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

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是胡人的乐器,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也可能就是当时流行的胡旋舞。

这一通狂舞,绝对是那个时期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

   按《新唐书礼乐志》,这种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的胡旋舞,节奏极火爆,情绪极热烈,动作极狂野,音乐极粗犷,是从西域流传到中土的舞蹈。

白居易有一首诗《胡旋女》描写了一位女舞者的表演: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可以想象李世民伸展双臂,在舞场上或旋或转,老爷子反弹琵琶,亦步亦趋,该给这个唐朝的天空,增加一抹多么鲜丽的亮色啊!

   于是,我对于这位自称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剪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

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

四夷降伏,海内乂安的李世民,钦服不已。

就凭他以万乘之尊翩然起舞这一点,其豁达豪爽之中,浪漫风流之外,所表现出来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手笔、大作为、大自信、大开放,应该是英国的汤因比、中国的鲁迅这样的大智慧者,才对盛唐的辉煌格外刮目相看的。

   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1889~1975)生前曾经预言:

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

   若如此,我相信,那时中国的天空,将更灿烂。

 好书连载《活着》(十)我扛着四十斤大米往回走,有庆在那地方走来走去,踢着一颗小石子。

我把两颗糖给他,他一颗放在口袋里,剥开另一颗放进嘴里。

我们往前走去,有庆将糖纸叠得整整齐齐拿在手上,然后抬起脑袋问我:

爹,你吃吗?

我摇摇头说:

你自己吃。

我把四十斤米扛回家,家珍一看米袋就知道有多少米,她叹息一声,什么话也没说。

最难的是家珍,一家四张嘴每天吃什么?

愁得她晚上都睡不好觉。

日子再苦也得往下熬,她每天提着篮子去挖野菜,身体本来就有病,又天天忍饥挨饿,那病真让医生说中了,越来越重,只能拄着根树枝走路,走上二十来步就要满头大汗。

别人家挖野菜都是蹲下去,她是跪到地上,站起来时身体直打晃,我见了心里不好受*运担*你就别出门了。

她不答应,拄着树枝往屋外走,我抓住她的胳膊一拉,她身体就往地上倒。

家珍坐到地上呜呜地哭上了,她说:

我还没死,你就把我当死人了。

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女人啊,性子上来了什么事都干,什么话都说。

我不让她干活,她就觉得是在嫌弃她。

没出三个月,那四十斤米全吃光了。

要不是家珍算计着过日子,掺和着吃些南瓜叶,树皮什么的,这些米不够我们吃半个月。

那时候村里谁家都没有粮食了,野菜也挖光了,有些人家开始刨树根吃了。

村里人越来越少,每天都有拿着个碗外出去要饭的人。

队长去了几次县里,回来时都走不到村口,一屁股坐在地上直喘气,在田里找吃的几个人走上去问他:

队长,县里什么时候给粮食?

队长歪着脑袋说:

我走不动了。

看着那些外出要饭的人,队长对他们说:

你们别走了,城里人也没吃的。

明知道没有野菜了,家珍还是整天拄着根树枝出去找野菜,有庆跟着她。

有庆正在长身体,没有粮食吃,人瘦得像根竹竿。

有庆总还是孩子,家珍有病路都走不动了,还是到处转悠着找野菜,有庆跟在后面,老是对家珍说:

娘,我饿得走不动了。

家珍上哪儿去给有庆找吃的,只好对他说:

有庆,你就去喝几口水填填肚子吧。

有庆也只能到池塘边去咕咚咕咚地喝一肚子水来充饥了。

凤霞跟着我,扛着把锄头去地里掘地瓜。

那些田地不知道被翻过多少遍了,可村里的人还都用锄头去掘,有时干一天也只是掘出一根烂瓜藤来。

凤霞也饿得慌,脸都青了,看她挥锄头时脑袋都掉下去了。

这孩子不会说话,只知道干活。

我往哪儿走,她就往哪儿跟,我想想这样不行,我得和凤霞分开去挖地瓜,老凑在一起不是个办法。

我就打着手势让凤霞到另一块地里去。

谁知道凤霞一和我分开,就出事了。

凤霞和村里王四在一块地里挖地瓜,王四那人其实也不坏,我被抓了壮丁去打仗那阵子,王四和他爹还常帮家珍干些重活。

人一饿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明明是凤霞挖到一个地瓜,王四欺负凤霞不会说话,趁凤霞用衣角擦上面的泥时,一把抢了过去。

凤霞平常老实得很,到那时她可不干了,扑上去要把地瓜抢回来。

王四哇哇一叫,旁边地里的人见了都看到是凤霞在抢。

王四对着我喊:

福贵,做人得讲良心啊,再饿也不能抢别人家的东西。

我看到凤霞正使劲掰他捏住地瓜的手指,赶紧走过去拉开凤霞,凤霞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打着手势告诉我是王四抢了她的地瓜,村里别的人也看明白了,就问王四:

是你抢她的?

还是她抢你的?

王四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说:

你们都看到的,明明是她在抢。

我说:

凤霞不是那种人,村里人都知道。

王四,这地瓜真是你的,你就拿走。

要不是你的,你吃了也会肚子疼。

王四用手指指凤霞,说道:

你让她自己说,是谁的。

他明知道凤霞不会说话,还这么说,气得我身体都哆嗦了。

凤霞站在一旁嘴巴一张一张没有声音,倒是泪水刷刷地流着。

我向王四挥挥手说:

你要是不怕雷公打你,就拿去吧。

王四做了亏心事也不脸红,他直着脖子说:

是我的我当然要拿走。

说着他转身就走,谁也没想到凤霞挥起锄头就朝他砸去,要不是有人惊叫一声,让王四躲开的话,可就出人命了。

王四看到凤霞砸他,伸手就打了凤霞一巴掌,凤霞哪有他有力气,一巴掌就把凤霞打到地上去了。

那声音响得就跟人跳进池塘似的,一巴掌全打在我心上。

我冲上去对准王四的脑袋就是一拳,王四的脑袋直摇晃,我的手都打疼了。

王四回过神来操起一把锄头朝我劈过来,我跳开后也挥起一把锄头。

要不是村里人拦住我们,总得有一条命完蛋了。

后来队长来了,队长听我们说完后骂我们:

他娘的,你们死了让老子怎么去向上面交待。

骂完后队长说:

凤霞不会是那种人,说是你王四抢的也没人看见,这样吧,你们一家一半。

说着队长向王四伸出手,要王四把地瓜给他。

王四双手拿着地瓜舍不得交出来,队长说:

拿来呀。

王四没办法,哭丧着脸把地瓜给了队长。

队长向旁人要过来一把镰刀,将地瓜放在田埂上,咔嚓一声将地瓜切成两半。

队长的手偏了,一半很大,另一半很小。

队长,这怎么分啊?

队长说:

这还不容易。

又是咔嚓一声将大的切下来一块,放进自己口袋,算是他的了。

他拿起剩下的两块地瓜给我和王四,说:

差不多大小了吧?

其实一块地瓜也填不饱一家人的肚子,当初心里想的和现在不一样,在当初那可是救命稻草。

家里断粮都有一个月了,田里能吃的也都吃得差不多了,那年月拿命去换一碗饭回来也都有人干。

和王四争地瓜的第二天,家珍拄着根树枝走出了村口,我在田里见了问她去哪。

我进城去看看爹。

做女儿的想去看爹,我想拦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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