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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埋冷却水管;

(6)掺入适量的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使混凝土得到补偿收缩,减少混凝土的收缩变形;

(7)设置后浇带;

(8)二次抹面。

七、钢筋代换与钢筋下料长度:

(1)代换原则:

等强度代换或等面积代换。

当构件配筋受强度控制时,按钢筋代换前后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或同钢号钢筋之间的代换,按钢筋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前后应进行裂缝宽度和挠度验算。

(2)钢筋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3)直钢筋下料长度=构件长度-保护层厚度+弯钩增加长度

(4)弯起钢筋下料长度=直段长度+斜段长度-弯曲调整值+弯钩增加长度

(5)箍筋下料长度=箍筋周长+箍筋调整值

上述钢筋如需要搭接,还要增加钢筋搭接长度

八、施工缝留置的位置:

(注意选择)

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距离0-100mm;

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0-300mm。

2)柱、墙水平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mm;

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20mm;

3)有主次梁的楼板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4)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5)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范围内。

6)墙的垂直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九、后浇带的设置与处理

后浇带通常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并保留一段时间(若设计无要求,则至少保留14d)后再浇筑,将结构连成整体。

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d的湿润养护。

后浇带接缝处接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十、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指标宜符合的规定和混凝土的养护

1)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高温时不大于35℃);

混凝土浇筑体最大温升值不宜大于50℃;

2)混凝土浇筑块体的里表温差不宜大于25℃;

3)混凝土浇筑体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4)混凝土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0℃/d。

(2)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混凝土终凝前(通常为混凝土浇筑完毕后8~12h内),开始进行自然养护。

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矿物掺合料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十一、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应制定专项方案内容宜包括:

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预制构件运输与存放、安装与连接施工、成品保护、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应急预案等。

(2)吊装要求

3)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

,不应小于45°

4)起吊应采用慢起、稳升、缓放的操作方式,严禁吊装构件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3)预制构件安装

1)竖向预制构件安装采取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个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设置稳定可靠的临时支撑;

②对预制柱、墙板构件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柱、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柱、板高的1/2。

③对于单个构件高度超过10m的预制柱、墙等,需设缆风绳。

(5)预制构件连接

2)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连接部位养护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②灌浆操作全过程应由监理人员旁站;

③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下口灌注,浆料从上口流出后应及时封堵,持压30S后再封堵下口,灌浆后24h内不得使构件与灌浆层受到振动、碰撞;

④灌浆料拌合物应在制备后30min内用完。

(6)预制构件进场时,构件生产单位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十二、卷材防水层铺贴顺序和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先进行细部构造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向上铺贴;

2)檐沟、天沟卷材施工时,宜顺檐沟、天沟方向铺贴,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

3)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2)立面或大坡面铺贴卷材时,应采用满粘法,并宜减少卷材短边搭接。

(3)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行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水流方向,

2)同一层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错开不应小于500mm,

3)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应小于幅宽的1/3。

4)叠层铺贴的各层卷材,在天沟与屋面的交接处,应采用叉接法搭接,搭接缝应错开;

搭接缝宜留在屋面与天沟侧面,不宜留在沟底。

十三、外墙外保温的优点和缺点:

外墙外保温的优点

1)适用范围广;

2)保护主体结构延长建筑物寿命;

3)基本消除了热桥的影响;

4)使墙面潮湿情况得到改善;

5)有利于室温保持稳定,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

6)有利于提高墙体防水和气密性;

7)便于旧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

8)可相对减少保温材料用量:

9)不占用房屋的使用面积。

外墙外保温的缺点:

1)对保温系统材料的要求较严格;

2)对保温材料的耐候性和耐久性提出了较高要求;

3)材料要求配套,对系统的抗裂、防火、拒水、透气、抗震和抗风压能力要求较高;

4)要有严格的施工队伍和技术支持。

十四、进场的保温材料应检验项目

板状保温材料检查:

表观密度或干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纤维保温材料应检验: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十五、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的严密性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十六、饰面板(砖)工程

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

(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

(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十七、饰面板(砖)工程隐蔽验收

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龙骨安装;

4)防水、保温、防火节点;

5)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

十八、冬期施工混凝土搅拌前,原材料的预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加热拌合水。

当仅加热拌合水不能满足热工计算要求时,可加热骨料。

拌合水与骨料的加热温度可通过热工计算确定;

当水和骨料的温度仍不能满足热工计算要求时,可提高水温至100℃,但水泥不能与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触。

2)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不得直接加热,应事先贮于暧棚内预热。

(2)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对预拌混凝土或需远距离输送的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可根据运输和输送距离经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15℃。

十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则

1)依法履约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调合作原则;

5)维护权益原则;

6)动态管理原则;

7)合同归口原理原则;

8)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原则;

9)统一标准化原则。

二十、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注意顺序,优先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二十一、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次。

(2)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3)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5)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①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④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⑤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二十二、施工现场动火等级的划分及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注意案例判断改错)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三级动火

在非同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如钢结构的安装焊接。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二十三、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池)、消防砂箱。

(3)临时木加工间、油漆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灭火器。

仓库、油库、危险品库或堆料厂内,应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必须设消防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二十四、施工现场消防车道(注意案例判断改错)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

12m的回车场;

(3)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二十五、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要点

(1)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

现场出入口应设大门和门卫室,大门或门头设置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车辆和人员出入口应分设,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闸机;

建立完善的保安值班管理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任意进出;

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

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2)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作宿舍。

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外窗,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m,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且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二十六、施工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否则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电源电压

隧道、人防工程、髙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

≤36v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

≤24v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

≤12v

5.配电箱的设置

1)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一分一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两级漏电保护。

2)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2台及以上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

3)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4)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得低于2.5m。

5)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

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二十七、备案证明管理:

对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砂石、砌体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二十八、施工试验与检验管理

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根据供料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和记录。

质量验证包括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

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应包括:

岗位职责、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现场检测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订检测试验计划;

(2)制取试样;

(3)登记台账;

(4)送检;

(5)检测试验;

(6)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4)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按检测试验项目分別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批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二十九、材料检验见证与送样

需要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检测机构接收试样时应核实见证人员及见证记录,见证人员与备案见证人员不符或见证记录无备案见证人员签字时不得接收试样。

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数量和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三十、主要材料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1)钢筋进场时,应按下列规定检查钢筋性能及重量:

1)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及钢筋的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及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①检验批量:

钢筋的原材检验批量是60t

②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一批。

③同一设备加工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

④检验批容量扩大:

钢筋、成型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1.获得认证的钢筋、成型钢筋;

2.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2)钢筋调直后,应检查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但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此项检查。

(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进场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检验。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三十一、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3)混凝土强度;

4)混凝土凝结时间;

5)工程有要求时,尚应包括混凝土耐久性能等。

三十二、基坑施工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2)对于轻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沙。

对于较严重的流沙,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进行处理。

3)如果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估计值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做好位移监测,掌握发展趋势。

如果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时,则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加大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4)对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打设封闭桩或开挖隔离沟、管线架空两种方法。

三十三、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监测和周围环境监测。

1.支护结构监测包括

(1)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监测;

(2)对支撑(锚杆)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3)对腰梁(围檩)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4)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等。

2.周围环境监测包括

(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

(2)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等。

三十四、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2)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达到设计髙度后或遇有六级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5)停用超过一个月,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三十五、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杆件的设置与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衍架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4)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三十六、般脚手架检查与验收程序

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当脚手架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十七、高处作业的分级

等级

作业高度

坠落半径

一级高处作业

2~5m

2m

二级高处作业

5~15m

3m

三级高处作业

15~30m

4m

四级高处作业

大于30m

5m

三十八、洞口作业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2.5~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要有防止挪动移位的固定措施。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因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不发生挪动移位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栅,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三十九、防护栏杆设置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2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四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各检查表检查项目的构成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施工安全检查的评定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依据是汇总表的总得分和保证项目的达标情况。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①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②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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