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年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式样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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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文旅局、体育局、有关乡镇(街道)等。
要立足“稳得住”“能致富”目标要求,继续落实安置点建设“八包制度”,着重抓好未完成的“四包”(包后续产业发展、包就业创业、包稳定脱贫、包考核验收)工作落实。
要着力解决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帮扶干部要逐户逐人对接,根据实际制定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力度,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2
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农业农村局
区委组织部、林业和草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果办、经贸局、文旅局、投资促进局、扶贫办、电商办、乡镇(街道)等
按照《×
年实行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不断把×
区“5+2”特色产业(优质稻、鸡、根茎薯芋类蔬菜、食用菌、杉和猪、李)和村级“3+1”特色产业做强做大。
确保完成:
(1)“5+2”特色产业覆盖×
区80%以上(含)的贫困户(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主要劳动力长期在外务工的贫困户)。
(2)我区所有贫困村均有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
(3)每个贫困村有3—5名(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4)20×
年预脱贫和已脱贫的贫困村“3+1”特色产业覆盖率达80%(含)以上。
3
壮大村集体经济
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办、扶贫办、乡镇(街道)等
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创新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更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其成立市场主体,培植增收项目,拓宽持续稳定增收渠道。
清查核实村集体经济资产,建立“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台账,规范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防止出现挪用、乱用,甚至贪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现象。
强化各级党委一把手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责任,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考评机制,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村民合作社的作用,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点建设,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严格防范村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风险。
到20×
年底,全区已经脱贫摘帽和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局
扶贫办
区发改局、财政局、民宗局、水利局、经贸局、文旅局、体育局、有关乡镇(街道)等
继续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实际分阶段升级硬化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有计划的维修损坏的通村道路。
加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户电网升级改造和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
5
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教育局
乡镇(街道办)、区人社局、扶贫办、文旅局、体育局、财政局、乡镇(街道)等
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学校、帮扶联系人、家长控辍保学“双线四包”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开展控辍保学“拉网式”大排查,把控辍保学作为扶贫考核硬性指标,防止失学辍学。
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提高教育质量。
加大投入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学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青壮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实施教师队伍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好老师。
逐步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
6
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人社局
卫健局
区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乡镇(街道)等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在严格分级诊疗和费用管控的基础上,建立贫困人口医疗综合保障机制。
发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以及财政补助等多重保障合力,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扩大推行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到20×
年底,9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扩大大病集中救治病种范围。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
支持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压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责任,落实帮扶任务。
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养,改善卫生条件,推动以治病为中心逐步向“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
7
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
住建局
有关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等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让贫困户都能住上安全稳固住房;
完成省预下达贫困户危房改造100户(最终任务以省正式下达为准)。
实行差异化的危房改造补助,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落实分类补助标准。
加强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进一步改善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后续管理,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住得稳”。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在优先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鼓励通过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极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8
财政资金整合投入和支出监管
财政局
区妇联等单位
1.加强资金投入管理。
积极主动与上级对接,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更多地投向×
区。
围绕全区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和省“稳增长”要求,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20×
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高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15%以上。
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贫困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扶贫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预算执行通报约谈机制,促进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2.抓好金融扶贫。
充分发挥金融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
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督导考核和统计校核工作,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
进一步纠正“户贷企用”、贷款使用不精准等问题,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发挥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用好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信贷保险等保险政策,缓解因灾、因病、意外伤害风险致贫返贫和融资难问题。
9
就业创业及技能培训
区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等
1.抓好就业扶贫。
全面加强劳务对接,广泛发布优质外出岗位信息,定期举办劳务输出扶贫专场招聘会,做好本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工作。
拓宽就近就地就业渠道,鼓励乡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扎实做好“两后生”工作,实现“两后生”培训就业脱贫。
加大基层就业帮扶服务覆盖面,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就业。
积极开展就业扶贫舆论宣传。
加强劳务输出精准对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维权,强化贫困家庭劳动力劳动权益保障,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
(区人社局牵头)
2.提升发展能力。
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促进比学赶超,提振精气神,提升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脱贫技能。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重点做好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都能享受职业培训服务,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
(区人社局、扶贫办牵头)
3.培育带头能人。
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创新贫困地区人才引进方式和渠道,实施本土人才回归计划。
10
抓好生态扶贫
林业和草原局
各有关成员单位
落实营造林政策资金支持,20×
年计划完成植树造林任务万亩、中幼龄林抚育万亩。
继续做好林业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按照“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选聘一批生态护林人员,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探索生态脱贫路子。
加快农村能源项目实施工作,统筹推进20×
年省财政农村能源项目实施和“美丽贺州·
宜居乡村”阶段“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能源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使用林地政策。
围绕“增点、扩面,提质、升级”的核心,抓好个各级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20×
年全区新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个,带动基地周边贫困户参与种养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以推进国家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为契机,点线面全面发力,全面推进我区森林旅游发展,辐射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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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扶贫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宣传部
区扶贫攻坚办
各成员单位
1.总结上报扶贫经验。
深入挖掘、提炼和总结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组织优秀信息稿件积极向上报送,争取在中央、省和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报道。
2.抓好扶贫政策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
新×
中国特色社会×
思想和扶贫思想,大力宣传中央、省和贺州市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解读,让基层干部了解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正确引导扶贫舆论。
充分挖掘扶贫领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主动报道帮扶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讲好脱贫攻坚故事。
加强扶贫舆情管理,健全涉贫舆论处置反馈机制,对涉贫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掌握舆论主导权。
12
聚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有关成员单位
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
通过加大投入、加大整合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培育、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等难题,提高综合发展能力。
13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帮扶
民政局
区扶贫办、财政局、残联、妇联、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乡镇(街道)等
1.瞄准特定贫困群众攻坚。
将因病因残因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攻坚重点,更多注重通过保障性扶贫,解决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最低底线需求。
因地制宜探索推行互助养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提供共有产权住房、利用商业保险等保障性扶贫方式。
资产收益扶贫措施向贫困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倾斜。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衔接,指导有条件的地方为16岁以上有照顾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区民政局、扶贫办牵头)
2.抓好低保兜底。
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区民政局牵头)
14
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等
1.优化督促检查。
做好省年内开展的2次综合性督查和市级年内开展1次脱贫攻坚综合性督查活动的准备工作,推动政策举措落地,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把抽查暗访作为主要方式,深入落实脱贫攻坚“三项制度”,充分发挥“红榜”表扬、“黑榜”批评和“周协调”机制的作用。
(区扶贫攻坚办牵头)
2.强化后续扶持。
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脱贫后继续帮扶跟踪3年的政策,做到脱贫不脱帮扶;
对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继续强化帮扶,做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巩固20×
、20×
年退出户和20×
年脱贫户的脱贫成效,确保已经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保持在3%以下。
(区扶贫办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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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
区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有关区直单位
对照省脱贫摘帽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脱贫攻坚项目谋划、论证,进一步完善区本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立规范的扶贫项目库准入和调整机制。
对年度拟实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实施,实现项目库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