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化docWord格式.docx
《建筑垃圾资源化doc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垃圾资源化docWord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然而在国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早已实现,且资源利用率达95%以上。
如日本、美国、荷兰和韩国等,有的资源利用率达100%,实现了完全变废为宝。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到40%。
由此可见,来及回收与再利用在我国有相当的研究价值。
开始施行。
(1)“排污收费”政策,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征收总量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目前我国尚未对不同建筑类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类型和排放量进行技术统计和分析,缺乏建筑垃圾产出和排放标准。
为了大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建议有关部门首先对建筑垃圾做一次普查,以确定建筑垃圾的产出量,从而制定建筑垃圾产出标准。
以此为基准,征收建筑垃圾的总量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2)“生产者责任制”政策,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其产品被消费后所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负有责任。
例如,生产者应该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用量和对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和再利用。
据统计,建筑垃圾中废包装材料占25%~30%,由此可见,如果严格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建筑垃圾尤其是建筑施工垃圾的产量可以大大减少。
(3)“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是指通过税收的减免,信贷的优惠,鼓励和支持从事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资源化的企业,促进环保产业长期稳定地发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应该是一项微利和无利的经济活动,毫无疑问,这需要政府相关政策和体系的大力支持。
(4)“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是指对进入建筑垃圾最终处置位置的建筑垃圾进行再次收费,其目的在于鼓励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
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普遍过低,低廉的排污收费标准,很难达到鼓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的目的,因此提高建筑垃圾填埋处置收费标准是当务之急。
3.建筑垃圾的分选
所谓的建筑垃圾的分选,其实就是建筑垃圾的一种处理方法,其目的是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或不利于后续处理或不符合处置工艺要求的物料分离出来。
建筑垃圾的分选很重要,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与回用之前必须进行分选,将有用的成分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并将有害的成分分离出来,加以处理。
根据建筑垃圾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根据垃圾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不同的分选方法,包括筛分,磁选,光电分选,摩擦与弹性分选以及最简单有效的人工分选。
4.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指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工业加工形成再生产品,使其重新应用于建设工程的行为。
目前主要为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及砂浆制品等。
(1).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建筑垃圾是在建筑施工、维修管理、设施更新、建筑物拆除和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
所以,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控制,需要从施工计划、设计方案到建筑拆除等各个环节做起。
主要方法有:
优化建筑设计,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
使用绿色建材,提倡构件标准化,减少建材生产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
优化拆除方案,提倡源头分类,提高废旧构筑物的再生利用率;
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减少建筑施工垃圾的产生;
加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新技术开发,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量。
(2).废木材,木屑的资源化。
主要措施有:
废旧木材作为新木材重新使用----从建筑五拆卸下来的废旧木材,一部分可以直接当木材重新使用,如较粗的立柱、椽、托梁以及木质较硬的橡木、雪松等。
这些木材的利用等级一般需做适当降低;
废木料用于生产黏土-木料-水泥复合材料----与普通混凝土相比,这种混凝土复合材料具有质量轻、导热系数小等优点,因而可以作特殊的绝热材料使用;
经防腐处理后木材的资源化----经实验研究表明,经防腐剂处理的木材的服务年限可延长5倍以上,经硼酸盐处理的废木材可作为堆肥原料,经CCA防腐处理的废木材中含有一定量的有毒物质,所以不能作为燃料使用,但研究表明,经CCA处理的废木材可生产木料-水泥复合材料,而且其性能优于不经CCA处理的废木材生产出的复合材料。
(3).废旧建筑混凝土的资源化。
将废弃混凝土块经破碎、清洗、分级后,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形成再生骨料,部分和全部替代天然骨料配制成新的混凝土作为再生混凝土。
目前的处理方法主要有:
废旧建筑混凝土作粗骨料拌制再生混凝土,废旧建筑混凝土作细骨料拌制再生混凝土,废旧建筑混凝土作粗骨料应用于喷射混凝土,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的改性,废旧建筑混凝土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高强度废旧混凝土粗骨料拌制高强度再生混凝土,用废旧建筑混凝土骨料和粉煤灰生产无普通水泥的混凝土。
(4).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的资源化。
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目前的应用主要有:
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作骨料拌制路面混凝土,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作路面基层材料,废旧道路水泥混凝土弃块可当石,做维修和加固挡土墙的作用。
(5).废旧特种混凝土的资源化。
我国特种水泥应用量较少,废旧特种水泥混凝土也就更少。
但由于高铝水泥及硫铝水泥成分上的特性,也就有较特殊的利用价值。
废旧高铝水泥混凝土不适合作新高铝水泥的混合材,但可利用技术途径使其再生:
可做再生耐火骨料、再生高铝矾土,再生混凝土膨胀剂。
废旧硫铝酸盐水泥混凝土中的水化产物可促使新水泥水化形成新钙矾石,可改善混凝土材料的性能和提高其强度。
(6).剩余混凝土的资源化和剩余水的回用。
在实际生产中往往供应的混凝土会多余下来,特别是当工程结尾时,此种现象很难避免。
通常,我国现行对剩余混凝土和剩余水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利用剩余混凝土直接拌制再生混凝土;
剩余水的处理现只停留在最初级的阶段,还有待技术的再一步发展;
沉淀水泥浆直接用于拌制混凝土。
(7).废旧混凝土砂(渣)的资源化。
混凝土工厂淤渣(或废旧混凝土砂)+水淬矿渣+石膏生产再生水泥,废弃混凝土做生产水泥的部分原料生产再生水泥。
再生混凝土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但制造再生水泥的能量消耗要大于使用天然骨料,所以,要在现有条件下推广使用再生水泥,需要政府的产业政策扶持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保障。
(8).废旧砖瓦的资源化。
化学分析和X射线衍射分析表明,经长期使用后的废旧红砖与青砖矿物成分十分相似,但含量不同。
碎砖块可生产混凝土砌块,废砖瓦可替代骨料配制再生轻骨料混凝土,破碎废砖瓦块可做粗骨料生产耐热混凝土,废弃砖瓦还可作免烧砌筑水泥的原料、水泥的混合材和制作再生烧砖瓦。
(9).废旧屋面材料的资源化。
有资料表明,屋面废料中有36%的沥青,22%的坚硬碎石和8%的矿物和纤维。
回收的沥青屋面废料可用作生产填补路面坑洞的冷拌材料;
在热拌沥青中使用再生的沥青屋面废料掺合物的有点有:
沥青屋面废料含有纤维素材料有助于减轻混合物的重轴载形成的车辙和推挤(高温路面变形)和反射裂缝,屋面材料中的沥青含量高有助于减轻混合物的温缩裂缝(低温路面变形),屋面材料的高沥青含量易引起沥青胶泥的氧化有助于延缓混合物的老化。
(10).旧沥青混凝土的资源化。
沥青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是将需要翻修或废弃的旧沥青混合料或旧沥青路面,经过翻挖回收、破碎筛分,再和再生剂、新骨料、新沥青材料等按适当配比重新拌合,形成具有一定路用性能的再生沥青混凝土,用于铺筑路面面层或基层的整套工艺技术。
沥青混合料的再生工艺目前有热再生和冷再生两种方法,这种工艺既可在现场就地再生,也可进行厂拌再生,进而应用于路面的建设。
(11).建筑垃圾做桩基填料加固软土地基。
目前,建筑垃圾可做建筑渣土桩填料加固软土地基,也可做复合载体夯扩桩填料加固软土地基。
(12).建筑垃圾微粉的资源化。
建筑垃圾微粉,一般是指在建筑工地或者建筑垃圾处理中心生产的粒径小于5mm的微小粉末,也有将建筑垃圾微粉定义为粒径小于0.15mm的微小粉末。
目前,有关建筑垃圾微粉资源化的研究较少,除了单独将废旧混凝土微粉做细骨料拌制再生混凝土外,主要有将建筑垃圾微粉用于生产硅酸钙砌块和用作生活垃圾填埋厂的日覆盖材料两方面。
5.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相关法律的制定。
我国的建筑垃圾管理起步于二十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目前不仅范围有限(仅限于一些大城市),而且现有的管理制度、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够健全,一些地区的政府或者建筑商仍然对建筑垃圾管理认识不足、管理不善,从而导致乱堆乱弃现象严重。
我国目前实施建筑垃圾管理的城市越来越多,各种措施纷纷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我国关于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规范主要有:
(1)国家法律规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地方性法律规范:
地方法规,政府规章。
建筑垃圾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1)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2)建筑垃圾环境许可证制度(3)建筑垃圾处置申报制度(4)排污收费制度(5)现场检查制度(6)环境卫生标准制度。
然而总的来说我过得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很多垃圾管理的定量指标无从查询。
就拿《潍坊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来说,管理条例内容非常不全面,很多情况没有具体的规定来进行指定,也缺少建筑垃圾环境污染控制方面的标准,这给具体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6.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不足
(1)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2)科研投入严重不足(3)法律法规严重不健全(4)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缺乏保证质量的技术规范和标准(5)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及管理与执法混淆(6)垃圾处理技术不够发达(7)生产者的建筑垃圾处理意识不足。
7、我国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
(1)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管理。
(2)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科学研究,建立健全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
(3)有计划地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
(4)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5)提高建筑垃圾排放回收标准。
(6)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化学工业出版社
《XX百科》
《中国财经报》
《潍坊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