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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劳动合同书范本.docx

唐山市劳动合同书范本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劳动用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签订本合同须知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是:

(一)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应当为乙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乙方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乙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列第()方式确定乙方的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

(有/无)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

(有/无)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共个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项目、车间、单位)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错误事实和情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内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日,休息2日;实行多班制工作的,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安排乙方从事一定工作任务,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采用由乙方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不存在法定意义的加班加点问题。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甲方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特点和需要,安排乙方在生产经营旺季集中工作、生产经营淡季安排乙方集中休息;乙方法定工作时间以年或者月为计算周期,全年或者全月法定工作时间内计发全年或者全月工资,全年或者全月超过法定工作间部分,计算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按照延长工作时间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因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调整工作岗位后,在新岗位工时制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工时制。

第六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安排乙方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以及其他部分公民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休假。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以超高的劳动定额标准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加班加点要符合国家规定,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加班加点,需与乙方协商同意。

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劳动力指导价位的指导下,结合乙方的劳动力资源投入,劳动技能,乙方的岗位责任、劳动复杂程度以及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甲方按照国家按劳分配以及多种因素参与分配的现行工资政策,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和正常工资标准。

一、甲方确定乙方在试用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得低于定岗定级工资标准80%,其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甲方确定乙方试用期满的定岗定级工资标准,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标准:

(一)计时工资:

1、等级工资:

甲方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

元/月。

2、岗位工资:

甲方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

元/月。

3、岗位技能工资:

甲方确定的乙方岗位工资标准:

元/月,甲方确定的乙方技能工资标准:

元/月,合计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计件工资:

1、甲方确定乙方的生产计件工资:

乙方日(月)生产劳动定额为:

件,计件单价为件/元(见定额计价明细)。

乙方完成法定工作日计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确定乙方的销售计件工资:

乙方的基础(底薪)工资为:

元/月,提成工资按照乙方月(日)销售劳动定额为:

提成比例:

计发。

乙方完成法定工作日计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确定乙方实行岗薪绩效工资,甲方确定乙方岗薪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按照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带薪休假期等期间,甲方按照乙方本人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各项政策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生活费。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生活费范围包括:

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造成职工待岗或劳动者因病非因工医疗期间,生活补助费或者救济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按照当地的工资指导线,每年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于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甲方要以书面记录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书面记录应有记载时间、数额、工作天数、本人签字,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由甲方负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生育)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分别缴纳。

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乙方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乙方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按照累计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三个月的在六个月内累计计算;医疗期六个月的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医疗期为九个月的在十五个月内累计计算;医疗期为十二个月的在十八个月内累计计算;医疗期为十八个月的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计算;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的在三十个月内累计计算。

疑难病症可以按照原医疗期的50%-100%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十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期满的以及因工死亡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二)福利费:

1住房公积金,2、取暖补助费,3、降温费,4、其他: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一条甲方要健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此事禁忌的劳动。

第二十二条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它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特殊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岗位轮换。

第二十四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职业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为职工上岗、转岗提供培训,甲方鼓励乙方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劳动技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

第二十七条乙方自觉接受、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为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培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劳动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第三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甲方权力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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