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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寻租与民企原罪

权力寻租与民企原罪

千里为官只为财,表现的是古代官员的贪婪。

利益是古人为官的终极目的,为民作主、造福一方,不过是没有意义的场面话。

    千年为官只为财,归纳的是我国悠久的官史。

在人民群众只能作为治于人的劳力者的历朝历代,治人的劳心者的使命永远是捞钱。

    千人为官只为财,讲述的是黄光裕斥资数十亿收买人民公仆的当代传奇故事。

它表明官员身价平均数百万一位――相比死难矿工的赔偿额,这个数字凸显官员的高人一等;也反映了当代官员传承文明古国优良传统,宏扬中华官场文化的壮举;还验证了“何水无鱼、何官不贪”的经典谚语。

也许,它还能进一步指出:

在巨额贿赂款流转、为GDP添砖加瓦的背后,在“优秀民营企业”疯狂积累资本、奇迹般创造财富的背后,站着同一个群体: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百姓。

这群当代国家主人的一滴滴血,一块块肉,积累成巨额赃款和巨大财富,支撑起官商们幸福而体面的生活。

富豪前赴后继落马长达18个月的“黄光裕案”终于一审判决。

事实上,黄光裕并非个例。

数据显示,30年来,将近200个企业家身陷囹圄,而仅股市“中箭落马”一项,就有几十名富豪被写入犯罪卷宗。

中国内地富豪因公司重组、资产置换、操作股市内幕等众多猫腻而纷纷落马,虽然看似一个个偶然事件,但“问题富豪”们的聚财基因如此相似,足以让人警醒。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设股票市场以来,就有一条富豪浮沉轨迹:

银行巨额贷款——股市炒作——暴富——迅速扩张——资金链条断裂——瞬间倒塌。

落马富豪们喜欢并善于玩耍熟稔无比的资本或称金钱游戏,而那些上了“贼船”的合作单位即使醒来,也只好再次合作,以期早日止血,收回本金——如此恶性循环,一个个纸糊的富豪一天天长大,再长大……而这样的制度游戏显然不是一个证监会所能控制的。

黄光裕华丽的倒下了还有下一个吗?

持续长达18个月的“黄光裕案”终于一审判决。

黄光裕的崛起与衰落,折射出风云变幻的中国经济中企业家状况的无常。

数字显示,30年来,前后将近200多个企业家身陷囹圄,而仅股市“中箭落马”一项,就有几十名富豪。

作为风云激荡时代无法抹去的组成部分,这些身陷囹圄的企业家们不只是避免重蹈覆辙的前车之鉴,更是暴露了经济政治形态以及国内法律制度背景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这一现象以及其背后的故事,值得关注。

落马富豪

事实上,黄光裕并非个例。

数据显示,30年来,前后将近200多个企业家身陷囹圄,而仅股市“中箭落马”一项,就有几十名富豪被写入犯罪卷宗。

这群特殊人群中,最为瞩目的不下10名。

肩负中国“首富”和中国“首骗”两个大名号的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就是最早的一个。

从300元钱起家,到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的传奇也让他在1999年胡润发布中国富豪榜第一期,排名第16。

然而,最擅长买空卖空的牟,最终因南德集团信用诈骗锒铛入狱18年。

短短两年后,擅长玩空手道从股市圈钱的华晨集团董事局前主席——仰融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辽宁省检察院批准逮捕;而之前,凭借着身后含有国内外6家上市公司、被媒体称为“华晨迷宫”的庞大华晨系,2001年仰本人曾位列中国富豪榜第3名。

至今,仰仍避于美国而不敢回国。

与此同时,与土地兴旺有关的——沈阳欧亚实业公司法人代表、2001年位于中国富豪榜第2位的杨斌也在2002年因设置空壳骗局而被判刑18年。

2003年,农凯集团周正毅又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捕。

实际上,故事远远没有结束。

从资本市场最亮“流星”的“德隆总舵主”唐万新、唐万里兄弟到资本运作魔方瞬间坍塌的顾雏军;从福禧投资总裁张荣坤到斯威特系创始人严晓群,再到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股市黑嘴汪建中,最后直至黄光裕。

贵为中国内地“首富”,却因公司重组、资产置换、操作股市内幕等众多猫腻而纷纷落马,本报梳理发现,这些所谓落马富豪,虽然都出于一个个偶然事件,但其中又有其必然——“问题富豪”们的聚财基因竟如此的相似,而这足以让人为之警醒。

制度之弊

事实上,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设股票市场以来,就伴随着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并购重组本身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

但是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随着内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日趋活跃,并购重组所伴生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也屡见不鲜。

细细梳理上述富豪落马事件,我们可以清晰地描绘出一条富豪浮沉轨迹:

银行巨额贷款——股市炒作——暴富——迅速扩张——资金链条断裂——瞬间倒塌。

我们也知道,落马富豪们喜欢并善于玩耍熟稔无比的资本或称金钱游戏,其最大依靠是:

当自己的财富名气大增时,缺乏以法律程序进行资信评估的有关企业和金融部门就对其大开方便之门,或玩股市、或高额贷款。

而一旦上了“贼船”的合作单位即使醒来,也只好再次合作,以期早日止血,收回本金——如此恶性循环,一个纸糊的富豪一天天长大,再长大……而这样的制度之弊显然不是一个证监会所能控制的。

下一个是谁?

分析前述“落马富豪”们的牢狱之变,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的“落马富豪”的背后都相伴着“问题官员”。

资料显示,30年来,前后将近200多个企业家身陷囹圄。

这些身陷囹圄的失败的企业家们不只是避免重蹈覆辙的前车之鉴,更是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无法抹去的组成部分。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30多年也是中国经济转型期。

类似于张荣坤等富豪们抓住了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与政策法规博弈的同时,随着财富的迅速增加,更大的“赌注”出现,进而押宝式地拿下一个个官员。

比如王宝森、胡长清、成克杰、李嘉廷、陈良宇等一个个贪官也构成了串串利益链。

黄光裕案件中,郑少东、相怀珠等问题官员的身影也频频出现。

对此,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曹锦清援引一份统计资料说,问题官员权力寻租,“落马富豪”租赁权力,买卖双方吃掉了本该属于公众的利益。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赵晓主张,减少“落马富豪”产生的可能就至少应当对一些主要环节进行制度改革,比如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税收机制与公共服务体系等。

公共权力缺乏约束,一定会造成腐败,这是反复证明的事实。

然而,谁来约束?

如何约束?

30年来,我们一直在求解这个课题,而随后的30年,这个课题能否解决,我们还在期待。

如果上述课题未被解决,继汪建中、黄光裕之后,下一个会是谁?

(据鲁中晨报)

顾雏军(原科龙电器董事长)

被判10年,并处罚金680万

牟其中(原南德集团董事长)

因南德集团信用诈骗案入狱,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汪建中(股市黑嘴)

罚1.25亿元,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权力寻租是为了洗脱“原罪”转型经济的企业家背负原罪,他们扩张企业规模的捷径就是寻找政府官员的帮助,在层层叠叠的制度围城中,寻找突围之路。

因此,大多数企业家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2006年第一次突然被查后,黄光裕深感缺乏上层背景,遂一度将更多精力投入关系网的铺设。

成了首富的黄光裕坚信“保护伞”越多越好,这样才能掩盖他的原罪,而获得好处的“保护伞”们自然会在黄光裕遇困时施以援手。

转型经济的企业家背负着“原罪”,他们扩张企业规模的捷径就是寻找政府官员的帮助,在层层叠叠的制度围城中,寻找突围之路。

故任何建立现代商业社会的过程,其实都是一个清除凌驾于规则之上的特权阶层的过程,也是一个企业伦理重新建立的过程。

所有挟垄断地位获取不当溢价的丛林社会的企业家,都有必要在商业社会的建立过程中,付出经济成本。

问题官员的罪责

 

郭京毅们的杀伤力远大于黄光裕们在黄光裕案开审一个月之前的同一个法庭,首富的行贿对象:

原商务部条法司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被指控收受了过百万好处费。

行贿与受贿的关系很清楚,但是受贿的回报过程却相当模糊。

对于权力寻租,一般人都会将目光投向审批准入环节,郭京毅们却将法规解释这类清水衙门变成了高危部门。

人人都说要尊重游戏规则,原来游戏规则的制订是可以通过利益输送实现操纵的。

郭京毅的客户还有很多,只是黄光裕的首富光环最耀眼,那份名单上其实还有着诸多世界百强或者中国巨头。

日前,化妆品直销巨头雅芳公司宣布将四名高管停职,坊间的解读是视作对一年半前“贿赂门”的间接回应。

法律不可儿戏,但是利益集团施压下的畸形立法,还能起到协调作用吗?

从这点来讲,郭京毅们的杀伤力,远远大于黄光裕们。

黄光裕案未解的真相司法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经历一年多的黄光裕终于尘埃落定,这位昔日的首富最终以14年的有期徒刑和6亿罚金,没收财产2亿元作为结局而将淡出了在人们的视野,当然,前提是在黄光裕不再要求再审的情况下。

黄光裕案到底是怎样的?

这个疑问到目前都是一个问号。

其实能讲清楚的不乏其人,但是关键问题是,有谁愿意说?

黄光裕重金聘请了北京乃至全国的“黄金律师团”,在高额酬劳面前,却是强大的精神压力,这种压力不仅来自出得起巨额律师费的黄光裕,更是来自于中国的司法界:

黄光裕想要最低的刑罚,而坐在被告席上黄光裕的对面,却是北京检察院机关的最优秀的检察官,乃至法庭高坐的是北京市二中院最有声望的法官。

刑诉律师在中国有着非常尴尬的地位,首先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最重要的权利,不是财产权,而是自由权与生命权。

对于这种权利的渴望,有多苛刻都不过分。

所以,当律师帮助当事人获得更多自由的时候,当事人希望的是完全的自由,当律师帮助当事人获得生命的时候,当事人渴望的是更多的自由。

所以,当事人的要求是贪婪的,这种贪婪必须由律师来承受。

而与此同时,刑诉律师的对手是国家的公权力机关——检察院,这个对手的强大不言而喻。

对于黄光裕的代理律师,田文昌与杨照东,他们在这件案件中面临着这位中国昔日首富“贪婪”的要求。

黄光裕对于财富极度贪婪,对于自己的自由,这种贪婪没有理由不继续下去。

而这件案件的真相呢?

放弃对律师的幻想吧,如果你还存在幻想。

田文昌与杨照东,已经无需依靠真相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了,因为黄光裕案已经足以在业界立足脚跟,继续自己辉煌的律师生涯。

对于公诉机关与法院,他们从一开始就注定要维护真相,至少要维护在一定的公众知晓范围内。

黄光裕案牵扯中国众多政府要员的落马,是这件案件之所以微妙之处。

外媒对此的判断也是因为黄光裕背后的政治因素难以接近真相。

审理此案件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部的法官,可能最头疼的就是有人问起黄光裕案,因为他们已经被通知不许内部人员来打听此案件。

而去办理旁听证时,工作人员也会非常镇定自若的告诉你,旁听证已经发完,因为首先满足亲属与相关单位人员的需要。

但是,在黄光裕开庭的那日,除了黄光裕的两位妹妹现身之外,守候在门外的媒体没有发现所谓的相关单位的人员。

而国美内部也传出不去庭审的消息。

而公众所知道的黄光裕案件的任何真相,都是通过相关媒体。

而相关媒体,除了在黄光裕案审理的当日的新华社记者,还有就是黄光裕最终审判结果首先被曝光的正义网——这是一家检察机关相关的网站。

至于最想探听黄光裕案件真相的,莫过于绷紧了神经的媒体。

而黄光裕案从一开始就似乎与公众捉起了迷藏,很多媒体的消息来源除了几个官方媒体的寥寥几句消息,很少能够再从其他途径获得更多的信息。

而就连黄光裕案何时开庭都是经历了一波三折。

媒体对开庭时间的不断猜测,甚至是误报,都使得这件案件让关注它的媒体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

然而,对于大部分媒体而言,除了打着哈欠早起守候在法庭门口,拍到载着黄光裕的囚车鸣笛而过,或者打通杨照东的手机而得不到任何答案,已经是得到的不错的结果了。

(来源:

经济观察报)

公权力的原罪黄光裕多年来花费几十亿人民币,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了庞大的贿赂网络。

一个富豪的沉沦竟然引来上千官员的应声落马,翻检古今中外,这样的案例独一无二。

黄哪来那么大的魔力能够让这么多级别的官员为其效命?

是黄把官员拖下水还是官员逼迫商人行贿?

吴晓波认为,在中国,一个与政界绝缘的人确乎很难获得资源和超速成长。

而每每有富商落马,经过调查总会发现与权力有千丝万缕的暧昧关系。

吴敬琏说过,权力过度干预经济是腐败之源,“行政机构干预经济权力的加强和寻租基础的扩大,增大了运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的可能性和吸引力”。

这正是黄光裕案涉千名官员的沉重警示:

其展现的不是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而是公权力的原罪。

黄光裕案牵涉千名官员的警示

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仅有59个字的短消息,表示“市检二分院在审理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

据悉,黄光裕一案波及范围之大为历史空前,多年来花费几十亿人民币,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了庞大的贿赂网络。

(12月25日《东方早报》)

一个富豪的沉沦竟然引来上千官员的应声落马,翻检古今中外,这样的案例委实不多。

应该说,此中彰显的中央反腐决心,必然大快人心。

此外笔者还感到悲哀的是,有这么多级别颇高的官员因而落马,对现有的官僚体制来说,也是一种损失,不管怎么说,培养这些官员并不容易。

同时,我们还要追问,黄哪来那么大的魔力能够让这么多级别的官员为其效命?

是黄光裕把官员拖下水还是官员逼迫商人行贿?

日前,财经作家吴晓波谈到黄光裕案说了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

在中国,一个与政界绝缘的人确乎很难获得资源和超速成长,因此,讨论政商关系,“企业家应该离政治有多远”,一直不是一个问题,问题其实在于,“企业家应该离政治有多近”。

这番论断无疑是精辟的,但同时也是让人感伤的,是不是一个商人如果不靠近权力或不与权力结缘就无法获得长足发展?

是不是“企业家要成长必须对政府和制度妥协,付出时间、金钱或股权的代价”?

如果答案果真是肯定的,那么商人所身处的生态就的确不容乐观,是谁造成了这样的生态?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为何一些商人总是满腹心酸地抱怨办事成本太高、经商成本太高?

又为何每每有富商落马,经过调查总会发现与权力有千丝万缕的暧昧关系?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过,权力过度干预经济是腐败之源,“行政机构干预经济权力的加强和寻租基础的扩大,增大了运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的可能性和吸引力”。

也许只有从约束权力、规范权力入手,官员严守权力边界,不向资本臣服,也不威逼资本,才能减少官商勾结式的腐败,这也正是黄光裕案涉千名官员带给我们的沉重警示。

官商勾结与权钱交易

 

黄光裕案的标本意义黄光裕案引人瞩目的焦点在于大众期待审理该案能揭开官商交易之内幕,并依法惩处涉案高官,从而实现制度飞跃。

国美这样的中国民营企业在制度的缝隙中生存与进取,并在壮大后试图依靠体制获取资源与安全感,并不出人意外。

在创业与守业的过程中产生了所谓的“原罪”问题,也就是民营企业家财富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事实上,制度环境不佳并不等于行贿索取是合理的,民营企业的原罪,是公权力被不法滥用而导致的原罪。

中国社会正迈入历史性的转型期,转型的本质就是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并立法保护私人财产的安全。

只有政府不再干预市场,公权力才无法寻租,资源可平等获取,市场可公平准入,商人也就不须去勾结官员,原罪之说也就灰飞烟灭,既可以防止黄光裕式的金钱帝国左右市场,又会加速推进社会转型,尤其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

黄光裕案的标本意义希望能揭开官商交易内幕

核心提示:

黄光裕一案的焦点在于,大众期待审理该案能揭开官商交易之内幕,并依法惩处涉案高官,从而实现制度飞跃。

备受关注的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罪案在5月18日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黄光裕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这一案件引人瞩目的并非司法技术上的量刑惩恶,甚至不在于经济犯罪事实本身,因为检方所控犯罪行为如内幕交易、单位行贿等在市场上普遍存在。

这起案件的典型之处在于黄光裕的巨富身份以及黄耗资几十亿元将上千官员纳入关系网络,尤其是从中央部委到诸多省市高官均涉其中,实乃古今所罕见,创造了官商勾结新纪录。

因此,黄光裕一案的焦点在于,大众期待审理该案能揭开官商交易之内幕,并依法惩处涉案高官,从而实现制度飞跃。

现年41岁的黄光裕祖籍广东汕头,上世纪80年代随家人进京,先做服装生意,之后改做电器贸易,经过了多年经营,打造了庞大的零售网,并扩展至地产等多个领域,事发前曾三度位列胡润百富榜的中国首富。

这是典型的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历史,以白手起家成就大业。

作为一个渐进式改革的国家,像国美这样的中国民营企业在制度的缝隙中生存与进取,并在壮大后试图依靠体制获取资源与安全感。

在这个创业与守业的过程中产生了所谓的“原罪”问题,也就是民营企业家财富来源的合法性问题,通常被认为的罪源是官商勾结窃取国有资产、偷税漏税等。

由于社会的不公平以及官商勾结的泛滥,仇视富人与贪官的中国民间社会多年以来一直呼吁清算“原罪”,但至今仍无共识。

“原罪”之说,颇堪考察。

其一,中国增量改革的方式鼓励了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个人去创造财富,但是,严格的准入制度、资源国有垄断以及行政主导市场等先天环境导致民营企业家墨守陈规就办不了大事,成不了大业,这会逼迫民营企业家创造潜规则,并不惜行贿以解决制度之困。

其二,愈是壮大的民营企业不安全感越强,因为所谓原罪的存在以及因此对财产构成的挥之不去的威胁。

因此,进入体制内是民营企业家的上上之选,其次便是重金结交高官,在获取更多资源的同时树起保护伞;还有若干企业寻求境外上市或者投靠国企,而移民乃下下之策。

而黄光裕的贪婪将官商勾结发挥到极致,他后期所编织的权力网络并非解决发展的制度之困,而是违法谋取私利,操纵市场渔猎投资者,俨然金钱帝国,依法惩处并非原罪之因。

事实上,制度环境不佳并不等于行贿索取是合理的,寄望于编织权力网络寻求私利的行贿路径也是恶之花。

但是,涉案官员之广也说明公权力寻租助长了某些企业家敢于违法,视法律如无物。

从这个角度讲,所谓原罪,也是公权力被不法滥用而导致的原罪。

中国社会正迈入历史性的转型期,实际上,转型的本质就是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并立法保护私人财产的安全,这会鼓励个人的创造性,也会防止具有不安全感的企业家只追求短期利益,激励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

只有政府不再干预市场,公权力就无法寻租,资源可平等获取,市场可公平准入,商人也就不须去勾结官员,原罪之说也就灰飞烟灭,既可以防止黄光裕式的金钱帝国左右市场,又会加速推进社会转型,尤其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商业土壤的劣根性一个企业家倒下,多名高官被刑。

由企业家缔造的中国家电营销帝国仍然存在,显示了中国经济制度的改良型变迁,而官商结合、权钱交易的曝光则提醒我们,中国商业土壤中的钱权交易劣根性仍未有根本性扭转。

贪官、行贿的企业家被判刑,并不等于中国拥有了法治的商业土壤。

制度无法改良,结果将是一个黄光裕倒下去,千万个黄光裕站起来。

通过钱权交易,黄光裕买到一部分权力,然后以权制权,达到以小搏大发横财的目的。

从时间上看,先有钱之恶,再有权之恶。

而在权力作恶之后,金钱也就更加邪恶了。

黄光裕案提醒我们,必须警惕资本的力量。

掌握资本的是有人性弱点的人,所以要节制资本。

掌握权力的也是有人性弱点的人,所以也要节制权力。

黄光裕案提醒权力必须警惕资本的力量

黄光裕案开庭审理了,迄今已有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等涉案高官落马。

媒体近日又报道,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涉入此案,日前正式被刑拘。

曾有人评论说,黄光裕案证明了资本的邪恶。

如果换一个观察角度,也可以感慨,收买权力其实不难。

一种持平之论说,钱无所谓善恶,关键是人怎么看待它运用它。

黄光裕一度是中国首富,他有的是钱。

应当说,他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勤劳致富的,这名成功企业家旗下的国美电器为不少企业提供了销售平台,为很多人提供了饭碗。

黄光裕的金钱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后,就变成一种社会资本,这为黄光裕带来了财富,也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福利。

在这一面,金钱表现为善。

但金钱作为一种等价物,它可以用于收买,包括该买的和不该买的。

不是金钱一定要收买它不该收买的东西,而是掌握金钱的人运用金钱作恶。

检察机关对黄光裕的指控,据称主要是内幕交易罪和行贿罪。

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具体如何涉及此案,目前缺乏相关信息,难下结论。

但这些人大多分布在政法、纪检系统,他们能为黄光裕办的事,大概就是替他的不法情事撑腰。

自然,这少不了一桩桩钱权交易。

通过钱权交易,黄光裕买到一部分权力,然后以权制权,达到以小搏大发横财的目的。

从时间上看,先有钱之恶,再有权之恶。

而在权力作恶之后,金钱也就更加邪恶了。

黄光裕有的是钱,而在权力从旁协助之后,资本才可能在邪恶的方向上发展。

国家设定的游戏规则,在黄光裕面前有等于无。

除了行贿,如果黄光裕被判定有更多罪行,那一定是金钱与权力合谋的结果。

资本之恶,黄光裕是一个例子,华尔街之于金融危机也是一个例子。

对于资本的力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者孙中山主张“节制”。

但在资本与权力的关系上,我看到了中外的某种差异。

华尔街出了一批巨骗,这些巨骗逃避了政府监管,自己发了财,投资者遭了殃。

美国政府在其中的责任,是“监管不力”,并无官员涉入。

而黄光裕作为中国首富锒铛入狱,却把一批大小官员拉下水,完全可以说,权力本身成了金钱作恶的同谋。

黄光裕案提醒我们,必须警惕资本的力量,而政府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包括强有力监管资本的流动。

而要规范市场与监管资本,必须首先规范权力,对权力运作进行有效监管。

从贪官受贿之巨,我看到钱权交易的兴旺发达;从贪官拿钱不多,我又看到权力被贱卖,而在权力被贱卖的背后,则显然是一种权力的“无主”状态。

黄光裕要受到审判,落马的贪官要受到审判,被交易的权力也要有反思。

掌握资本的是有人性弱点的人,所以要节制资本。

掌握权力的也是有人性弱点的人,所以也要节制权力。

如果权力不受节制,以美国企业家拥有资本之巨,岂不是要把满朝官员都拉下马来?

对贪官处以刑罚,这是节制权力的一种办法。

更为关键的是,着眼于权力本身。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作者:

杨于泽)

中国企业界应汲取教训

首富的倒下与企业家的新起点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释放出了大量的创业机会和致富机会。

一方面,改革开放和向市场化的演进,给企业家创造出了市场扩大与分工深化的机会,很多过去没有的市场出现了。

而另一个方面,由于不少体制性弊端依然存在,导致中国也有大量借助“寻租”而获取利益的机会。

黄光裕的教训提示我们,建设清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环境的重要性。

要让中国企业家都走正道,从事有价值的生产性、创造性活动,告别寻租投机的路径依赖。

而对于中国企业家来说,目前最迫切的是自我超越,从机会驱动转向能力驱动,从寻租冲动转向价值驱动。

但愿黄光裕的倒下,能够让更多中国企业家引以为戒,坚定走在坦途之上。

黄光裕:

首富的倒下与企业家的新起点

昨日,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罪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虽然黄光裕还可能提起上诉,最终量刑或许会有调整,但此案的基本案情和性质已然明确,而从昔日“首富”和国美这一著名零售品牌的创建者,到牢狱中的认罪服法者,黄光裕的命运也已确定。

中国企业界应当对黄光裕案深长思之,并从中汲取教训。

黄光裕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有着出众的商业敏感和创业精神,他创建的国美也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民族商业品牌。

他最终倒下,不是因为中国缺乏企业成长的大环境,不是因为企业竞争力不够,主要是因为个人没有与时俱进,自我超越,坚定不移地走一条阳光下的、可持续发展的正道,没能守住应有的底线,而陷入了机会主义的陷阱不能自拔,最后越陷越深,迷而难悟,追悔莫及。

也就是说,黄光裕之所以尝到苦果,主要是自己先种下了苦因。

我们一直强调企业家精神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正如柯兹纳(Kirzner)所言,经济增长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企业家发现经济学(theeconomicsofentrepreneurialdiscovery)。

推动经济增长的主体是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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