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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州古城保护规划

论苏州古城保护规划

苏州市城市建设局规划处俞绳方

古城苏州凭着独具的特色,吸引着全世界。

她以悠久的历史、杰出的格局、秀丽的水城、精美的园林、众多的文物、优美的风景综合构成美丽的天堂之城。

使千百万人为之神往而慕名而来。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发展旅游事业都极有价值的这些珍贵财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而认真做好古城保护规划是重要前提。

在考虑苏州古城保护规划时,我们建议对以下因素进行研究分析;

一、城市性质。

苏州是国内有数的历史文化古城,又是全国重点风景游览城市。

这个性质是由她的历史、文化、艺术、旅游等重要价值和独具特色所决定的。

苏州因此也在国内外占有重要地位。

二、城市现状。

苏州古城是一座较完整的文化艺术宝库,但建国初期或五十年代没有确定城市保护的规划原则。

经过30多年的建设,经济发展了,城市繁荣了,也建设了大量各种新建筑,出现了新旧建筑不协调、工厂和居住用地混杂交错的状况。

这一历史进程带来的变化,必须认真总结,实事求是的分析考虑。

三、古城风貌。

悠久的历史、高度的文化、富庶的经济、勤劳的人民以及太湖山青水秀的自然环境,孕育形成苏州在许多领域和行业都自成一派,什么都反映了苏式、苏州特色和苏州风格。

像这样在历史文化上处处独具一格的城市,在全国是少见的。

因而,苏州的规划应侧重在古城风貌的保护上。

苏州古城风貌主要表现在下列六个方面:

(一)城址选择于太湖之滨,城周河湖密布,城郊群山起伏,古城位于风景优美的大自然环境之中;

(二)城河围绕城垣,城内河道纵横,街道依河而建,民居临水而筑,桥梁繁星点点,构成“小桥、流水、人家”的水城风光;

(三)“水陆相邻、河路平行”、“前街后河”的双棋盘式城市格局;

(四)艺术精湛、秀丽典雅、各具特色的古典园林;

(五)以古塔为核心的古建筑群,构成苏州独特的古城立体轮廓;

(六)幽深、整齐的小街、水巷伴以淡雅朴素的苏州民居群,构成整洁、文雅、宁静的古城生活环境。

根据以上城市性质、城市现状、古城风貌等三方面因素,苏州古城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应该是既要保护好这座国际上很有名词的历史文化古城,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的优秀传统,又要通过改造和建设使她焕发青春;既要保护古城风貌,又要逐步改造旧城,使之符合现代人民工作和生活的要求。

为此,我们建议的古城保护规划原则是“全面控制,重点保护,积极建设,逐步改造”。

一、“全面控制”。

城市是个生活、生产、人、建筑、环境的综合有机体。

城市的风貌也有它的整体性。

过去苏州许多新建筑与古城风貌很不协调,古城环境容量严重超负荷,水系、文物、园林遭损坏等,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不重视规划,又缺乏按规划办事,各自为政,见缝插屋,从而失去整体上的科学合理控制。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十分关心苏州的规划和建设。

现在必须当机立断,首先从整体着眼,对古城的环境、容量和各项建设,进行“全面控制”。

这是积极的保护措施,而不是限制城市向现代化的发展。

“全面控制”的范围是外城河以内的整个古城,内容包括两大方面:

(一)控制城市的容量和环境:

古城内人口不再增加,并逐步减少到30万人;工厂要根据城市性质、经济结构加以调整,城内不再新建工厂,严格控制工厂的扩建;加强交通管理,把过境交通和货物运输引向城外;不在古城内新建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和增加大量货流的仓库等建筑;不再在古城内“见缝插屋”;对现有“三废”嗓音的工厂、单位,要区别情况,给以治理、搬迁、转产、撤销等处理。

(二)控制城市各项建筑和建设工程:

在古城内的任何新建、改建、翻建工程,都要在服从保护古城风貌的前提下进行设计、建造,并着重对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方面加以严格控制。

建筑高度,要根据古城空间特定的环境而定,下面我们将专门论述。

建筑体量,以小型轻巧的苏州风格为主。

建筑造型,力求创新和继承相结合,与古城风貌相协调。

在点、线、面、系的保护范围内,更要讲究继承优秀传统,发扬地方风格,提倡“神”和“形”上下功夫。

建筑色彩,以淡雅、朴素为基调。

二、“重点保护”。

为了有区别、有重点的保护古城历史文化精华,更突出古城风貌,也有利于城市更新、改造。

对于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较高的古典园林、文物古迹、古建筑和反映古老城市浓厚地方特色的地段,确定若干“点”、“线”、“面”、“系”加以重点保护。

“点”即指拙政园、北寺塔等园林、名胜50处;“线”是指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凤凰街、十全街、山塘街等三条线;“面”是指具有浓郁古城风貌、水乡风貌和名胜古迹的平江水乡风貌区(图3-6)、盘门三景、玄妙观古建筑群、枫桥及寒山寺、虎丘山及虎丘镇等五个“面”;“系”包括一环(外城河)、二延伸(山塘河、枫桥河)、三横四直(城内骨干河道等组成的水系)。

对每一个保护对象,划出一定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以确保文物古建筑环境的良好。

三“积极建设”。

积极建设城西新市区和小城镇,积极开发建设城近远郊自然风景区和具有水乡、名胜古迹的古镇,以逐步缓和古城超负荷的现状和适应旅游事业发展需要。

四“逐步改造”。

在保护古城风貌的前提下,使城市的环境得到改善、改造和各项生活设施逐步符合现代化的要求。

对旧民居和旧建筑,大多数要改造、更新,使其内部设施现代化,其建筑外形,仍可保持和体现苏州地方建筑风格。

现将古城保护的五大问题论述如下:

一、唐、宋城市格局的发展

苏州有近2500年的悠久历史。

城市位置从建成开始至今,始终在原城而没有移动,而且布局完整,现在仍保持着唐宋时代的城市基本格局,这在世界上是少见的。

春秋时,吴国建都城就以水为中心,进行规划与构筑。

楚时犹存“大内北渎,四纵五横”的水系。

充分反映了水城的特点。

后又经历代的规划、经营与建设,形成了以水系为脉络,河道为骨架,道路相依附的“水陆相邻,河路平行”的双棋盘式城市格局。

唐代古城苏州是“七堰八门六十坊,远近高低寺间出,东西南北桥相望。

水道脉分棹鳞次,里闾棋布成册方”(白居易诗)。

北宋时的城市格局是“众流贯州,吐吸震泽。

小浜别派,旁夹路衢”(吴郡图经续记)均是一付水城格局。

苏州不仅有这可靠的历史记载,最可贵的是现在苏州古城共整个布局,还保持着唐、宋时代的基本格局和艺术特色(图1)。

这可以著名的宋平江图作为印证。

特别是古城还保持着渊源于春秋,唐宋时已形成的宽阔外城河围绕长方开平面的古城,城内穿凿成的纵横河道如经如纬,数以百计。

全国至今保存着唐宋城市格局的古城只有苏州。

这种以河道为骨架的城市布局,成功地解决了水网地区以舟为主要交通工具的交通运输问题。

对城市内部联系和城乡之间沟通以及军事上的需要,都很方便。

给人民的生活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无论生活用水、雨水排泄、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发挥了多种功能。

这种河路紧密相靠立体平行交通运输系统,使水陆交通互不干扰,无论舟辑车马都可以在城市交通的主干和支线上(平行的河道或道路),畅通无阻的行驶。

苏州古城保护首先要继承和发历史上形成的双棋盘式城市格局,以体现姑苏城的唐宋风格。

为解决城市交通运输问题,要继承和发展双棋盘式立体交通系统的优良模式。

苏州古城区的道路,只宜适当拓宽主要的几条。

要发扬原有道路网稠与密的优势,多规划平行道路,以均匀交通流量。

规划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路系统,按功能分别快、慢车流。

城区的河道要整治、拓宽、恢复扩展成网系,以突出水城格局和风貌。

扩展成的河道水网,要结合整治,加以逐步拓宽,恢复到历史上的一般宽度(三丈,约10米左右),使河道仍发挥多种运输功能作用。

如承担公交客运、旅游、商品、货物运输,城乡联系和农民进城等,与道路共同分担城市交通运输,减少道路交通的压力。

只有发挥河道的运输功能作用,河道在城市中才能继续具有生命力。

对于道路、河道、房屋、桥梁等,仍要注意保持传统优美的空间、比例、尺度、以体现秀丽、小巧的苏州古城风貌。

二、突出水城景观

“自来言吴地者,称其水胜”。

流芳百世。

这种河道纵横贯城,街巷沿河而建,建筑临水而造,桥梁鳞次栉比,住宅“前街后河”,居民依水为生,以水系不主的城市水格局,构成独具特色的“小桥、流水、人家”的秀丽水城风貌,从而著名世界。

目前古城内尚有河道35公里,桥163座(其中宋元明清石桥70座),仍不失为我国城市中河最多、桥最密的一个水乡城市。

最近对古城60公里河道的调研证明,水城风貌的景观好的和比较好的占百分之七十多。

城内河道除有些地段偏窄外,百分之八十左右,仍起交通运输作用。

对于这一水网组成的城市格局,在功能和艺术上,都是极有价值的,对于这一富有特色的仍能古为今用的水格子,规划应全力加以保护和发扬(图2)。

我们认为,规划应从整个体系来考虑苏州水系的保护、发扬和建设问题,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以一环、二延伸、三横四直为骨干的水系加以重点保护建设。

环境苏州古城的外城河(一环),现在部分地段滨河建筑较多,但河面开阔,水面贴近滨河路面,水流量大,水质较城内河道好。

规划建议:

逐步形成绿色项圈和城河绿带公园,创造优美的绿化环境,来保护古城,衬托古城。

“二延伸”,是由阊门通往虎丘的七里山塘河和通往著名的风景游览路线,规划好两岸的景观,整修滨河水上路、水上码头的建筑。

三横四直,是历史上很早就形成的骨干水系,史志记载,明、清时仍三横四直为骨干河道。

现存三纵三直,已填的一直(黄天井巷)现无质量好的多层建筑,且河床尚存,可予恢复。

这样就保持了清代苏州城河“三横四直”的水平。

(二)恢复一批已填没又有可能挖开的河道。

按现有三横三直和一些支河构成的河道现状,与号称水都苏州很不相称,也不能适应城市对河道功能各方面需要。

因此,要下决心逐步开挖恢复一批河道,如钮家巷、旧学前等,使原来被分割的河道,重新沟通,以增加水流活力和增添水城生机。

(三)扩大河道网。

苏州古城内,除恢复一批原有的河道外,再增加、扩大一些河道也是可能的。

目前城内南部,还有农田约一平方公司。

规划建议,将农田(主要是宾馆区前和瑞光塔附近)逐步改成绿地,变农田灌溉渠为城市河道,并按城市河道要求加以规划和治理,纳入古城整个河网水系。

城北的北园新村和城东的钟楼新村的河道要整治,使之与整个河道系统沟通;同时,再新联通一些河道,如原五亩园(现林机厂一带)到桃花坞,乌鹊桥到沧浪亭,沧浪亭到文庙等。

这样既弥补了原来河道偏重于城中心部份(见古城水系规划和水城景观构思示意图),增加了城东、北、南地区的河道,又使整个古城的河网得到了扩大。

通过河道的恢复,河网的扩大,大体上古城内河道可以扩大到40多公里水平,既有利于发挥运输功能作用,双能更多地突出“绿浪东西南北水,江横三百九十桥”的水城风貌。

同时,在古城外的新发展区,河道也应与道路一起规划,特别是主干道更应如此。

总体规划应使新区和老城密切结合,相互沟通,形成许多河、路构成的水陆立体交通系统,发展历史上形成的双棋盘式城市格局。

从总体上对河道水系的保护规划解决后,还必须对构成水城风貌和水巷景观的河道、街巷、桥梁、房屋(主要是民居)、绿化、建筑小品等六个方面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划。

在这六个内容中,水桥、民居是水城风貌和水巷景观的主体。

要体质“小桥、流水、人家”(图7、8),就要保护好水、桥、房(民居)。

这六个方面虽各有功能和艺术特点,但又是组成水巷的统一体。

需要从整个水系入手加以全面规划。

既要做好每一部分的保护规划,又要通过河道的带状空间,把建筑(民居)、小桥、街巷、绿化、建筑小品等串连和综合起来,对整条水巷加以规划设计,以构成高低错落、动静结合、色彩淡雅、层次丰富、互相呼应的具有苏州特色的水巷连续空间统一体。

这六位一体的保护规划方案,不但能继承苏州水巷规划设计的优秀传统,而且可以突出反映苏州古城最有代表性的风貌——“小桥、流水、人家”的水城景色。

三、城市空间艺术的研究探讨

人们无论从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渐渐进入姑苏城,能见到北寺塔、楞伽塔、多宝塔、虎丘云岩寺塔等雄伟之姿态,使你首先感到古城风貌盎然。

全国没有一个古城是一城有八座宋代古塔。

且在古城内的十四平方公里内,布设了四座古塔。

因塔之高耸、挺拔、造型优美、位置显要,是古城空间构图的核心,起着控制全城群体空间的作用。

古塔与城墙、城门、寺庙、黛瓦的民居,有机地相结合。

古塔和高大建筑突出于民居构成的水平轮廓线之上,使整个古城有机地构成了高、中、低丰富生动有韵律的城市空间立体轮廓(图9)。

以古塔为代表的高轮廓线,成为古城建筑的第一高度(高度在32~75米之间);城门(城楼)、三清殿、文庙、文星阁、万寿宫等高大建筑构成的第二高度;大量成群低层民居建筑高度在6~9米之间,是古城建筑的第三高度——低轮廓线。

为了保持第一高度古塔和第二高度的高大建筑构成优美空间轮廓,在“点”、“线”、“面”、“系”保护范围内应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原则上建低层;其它地区的新建筑以三层为主,四层为辅。

少数建筑在城市主干道二侧一些地段和古城的东南、东北角可以建五、六层,在指定的个别地点,还可建更高层数的建筑物。

这样,大多数建筑是三层的高度,界于第三高度即低层民居之上,在第二高度(高大古建筑)之下,我们称为第四高度。

在苏州本身92年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就占67项,包括民居、桥梁、园林、寺庙、官署、宫殿、楼堂、城门(城楼)、古塔等极为丰富的内容。

其中不少有很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如虎丘云岩寺塔,是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的仿林构砖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于唐代的石构五十三孔桥,在中国桥梁史上有重要地位;始建于春秋的依水而筑的盘门水陆并存的城门,在全国已是绝无仅有的了。

还有革命纪念建筑物,如太平天国忠王府是我国现存最完整的一组太平天国建筑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总之,对古城保存着的许多古建筑精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如北寺塔,为了突出古塔之高耸挺拔秀美的形象,规划考虑以塔为中心,以塔高三倍为半径作出圆形保护范围和200X150米的保护绿地。

又如玄妙观(图10、11),位于古城中心区,是中等高度轮廓线的代表,这是以三清殿为主体的道教古建筑群。

其保护范围,根据周边式布局划出400X500米面积,在此范围内建筑以不超过二层为宜。

苏州各类各代古建筑的遗存是极为丰富的,保护的任务是繁重的,绝非一代人可以全部完成。

但必须做出全面保护规划,分期分批的来实现。

对于有的古建筑,暂无力修复,也要保护起来,定期检修,维护不让其损坏和塌倒。

有的可以保护和利用相结合。

总之,要尽一切力量,采取措施,把珍贵的古建筑保护下来。

四、古典园林的保护

苏州古典园林具有世界地位。

其艺术造诣之精,数量之多,为世界任何地区所少见。

至今尚存六、七十处大小园林和庭园,是祖国历史文化珍品,不少堪称“国之瑰宝”。

置身于园林和庭园的艺术空间中,给人们以美的享受。

同时,这些园林、庭园和绿化,也为古城造就了文明典雅的环境。

特别是这些以水景空间为主的园林,使这座秀丽明净的水城更显晶莹。

对于这些艺术之精品,“国之瑰宝”,应加以精心保护。

根据苏州古典园林主要代人们内部观赏的特点,保护规划主要是:

一、经常维修,保护她原来的规划设计格局和建筑、花木、水池、山石等的完好;二是保护好园林周围的空间,为她创造良好的观赏环境。

还有一点很重要,在理论上必须明确。

即苏州古典园林虽曰封闭,实质上并不封闭。

园外的蓝天、白云、树木、高建筑等均是园中构图背景,它们与园内空间是相互关连和流通的。

苏州古典园林的规划设计是以内外空间统一构思园景的。

如“园林巧于因借”,“借者:

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

借景的规划设计手法,在苏州古典园林中,运用得非常巧妙、得体,佳例颇多。

所以,园林保护规划,也要按内外空间统一构图来考虑。

根据各园林的不同特点,景观观赏要求,因地制宜,因园制宜地,划出保护范围,制定保护要求,确保园林周围环境的完好和优美。

除了保护艺术精萃之古典园林外,还要结合古建筑、民居、名胜、古迹的保护,对寺庙公馆中的园林,散在民居住宅之庭园、庭院和绿化,加以很好地保护。

合另代积累建设形成的各种园林绿化,仍在构成古城典雅优美环境中发挥良好作用。

五、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

城市是人们集中活动的地方,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合理的环境容量下,城市居民生活会感到方便、舒适,工作效率也会提高。

如城市迅速发展,缺乏对城市规模和环境容量的控制,超过了合理环境容量的限度,就会出现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

如建筑密集、住宅紧张、交通拥挤、空气污染、噪音严重、水系破坏、绿地减少等情况十分突出。

不仅在大城市,而且在中等城市也日益严重地反映出来,连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和古城也难幸免。

苏州仅古城内就有近300个工厂,居住了36万多人(常住人口),每天旅游和流动人口有五、六万,高峰达七、八万人,交通急增,1957年机动车仅207辆,自行车1.1万余辆,到1982年已有机动车8000多辆,自行车24万辆,绿地每人仅0.9米2,解放初城内还有20多个土墩,可供绿化,现已全部移土造屋,塞足了房屋,古城墙拆除了,河被填没了不少。

苏州14.2平方公里的用地和空间是有限的,现在人、厂、车、房不断增长,已出现严重超负荷情况,使人民的正常生活、身体健康都受到影响,也损害着历史文化名胜古迹。

因此,古城保护最根本的保护是控制古城合理的容量,逐步改变超负荷情况。

根据苏州的具体条件,规划考虑:

(一)靠近古城的西面规划建设新区,建造大片住宅区和从城内迁出的部份企事业单位和工厂,同时配套完善市政、文化、商业服务设施,形成独立于古城的新市区,以解决古城的密集和拥挤,也使新区的居民工作和生活方便。

(二)工业调整出城,积极建设小城镇。

(三)积极建设和开发近、远郊的自然风景区和水乡古镇,以疏散古城内旅游人流和旅游建筑,并可减轻交通压力。

通过这些措施,将使古城的环境容量日趋合理。

除了古城本身有合理的环境容量外,还必须注意城市外部地区环境的保护。

从城市总体布局来衡量。

古城保护脱离不了与古城密切相关的大环境。

苏州所以今有山青水秀得天独厚这个自然美的城市大环境,首先因为她的城址选择在太湖之滨、河网密而之地。

城四周湖泊围绕,河荡浩繁,间以大片绿色农田。

城郊群山林立,山峰连绵至太湖,形成环抱苏州的许多优美自然风景区。

把古城烘托在“山围平野绿烟中”。

同时,前人历经2500年规划建设,突出地大力利用有山有水的自然形势,改造自然,发展自然,努力经营,造就成了优美的城市大环境。

这是古城美丽的背景和屏障,使整个古城和许多园林和古建筑有优美的景观凭借。

即使现在多层建筑已在古城区不断新建,但稍登高仍能在市中心区(如人民路电报楼)或城西南(如市政公司)一些较稀疏地段的三层楼上(高度7~10米)能见到城西南峰峦叠翠、城西北巍然虎丘塔、城东北湖河棋布等秀丽景色,令人心旷神怡。

前人规划建设阊门、胥门、盘门等城楼和子城齐云楼,以及园林中的见山楼、看山楼、冠云楼等是考虑了“巧于因借”城外秀美的湖光山色。

所以,苏州古城无论从空间构图,城内外景观相互凭借和渗透上,都与太湖水系的自然风景融合在一起的(图12~15)。

苏州不仅有水城之秀丽,城市空间立体轮廓之优美,且衬托在这较美丽的城市大环境之中。

因此,保护苏州古城必须要从保护古城的外部环境与保护古城内部环境这两方面入手。

事实上,古城的内部保护和外部布局,本来就是有机的统一体。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许多要素,都是相互关系、密切有关的。

如城外河道不治理干净,古城就无法获得清澈的水源,就难以恢复“小桥、流水、人家”的水城风貌。

而且,保护古城大环境,不仅仅是优美的自然景观问题,而是包括工业布局、交通运输、污染治理、电力通讯设施、建筑布置、河湖水系,家副来蔬菜等地、山林绿化、风景名胜、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许多问题,都需统筹规划加以安排。

如交通运输规划,就必须把城内外的道路、河道作为统一体加以规划,才能做到合理布局。

同时,也只有把大量交通特别是货运引向城外,古城的交通拥护状况才能得到改善。

环境污染的彻底解决,也有待于对工业作区域性的调整和综合治理。

因此,只有苏州城附近的大环境保护和规划好,古城的保护才真正有保证。

苏州古城保护规划起步虽早,但难度甚大。

现规划开始实施,任务仍很艰巨。

我们将继续努力,以发展精神文明和为世界文化作出贡献的高度,做好“点”、“线”、“面”、“系”的详细保护规划,逐步把精心绘制的规划蓝图,变成灿烂的现实,使苏州无愧为祖国当代的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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