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CCRF 法国食品检测64 中文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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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于材料的标准
2.1常规原则(法令第三条)
食品接触材料应该是惰性材料,它们尤其不能:
1释放大量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2改变食品的感官特征。
食物、饮料在此都称作食品。
材料的惰性也指材料不吸收液状食品(例如陶瓷上的裂网纹),除非这些材料的优良性能是基于他们的这种结构。
在任何情况下,相关物品都不能允许食品上的微生物繁殖。
在有些情况下,某些具体法规会使某类特殊材料适用指令3(例如:
塑料,橡胶等)
这些指令可能包括:
含授权批准组分的进口货单,适用于某些确定组分的纯标准,特定使用条款,详细的迁移限值,综合迁移限值,相关的非正式测试。
感官惰性:
实际上,测试指令的有用再生产测试被食品自身执行。
然而,测试也可以采用现行标准的模拟装置进行,比如,NFNPV09009标准,特别适用于最终结果未知的物品。
测试报告的有效期:
最长有效期5年,材料惰性的改变或者物品在此期间异常都极有可能改变有效期,那么测试必须再次进行。
2.2一致性的书面报告单(法令第8条)
除了产品在销售或者免费发行给顾客期间外,书面的适用测试证明书(尤其包含符合指令第3条和申请原则)应该附在产品原材料和产品接触材料上。
因为这个性能关系材料自身,与操作员无关,卖方和买方都有附加的相互责任(主次责任)
卖方应该申明以上一点;
如果产品以后出现问题买方应该要求卖方体现诚意。
除了因为外形而与食品有明确关联的产品,比如陶器,厨房用具等等。
2.3附在原材料和食品接触材料的说明(指令第7条款)
——要么适用包装食品,要么适合取用食品;
——或者明确提醒使用用途;
——或者做个标志
——要么标上公司名字、地址,要么标明生产商或者驻欧洲工会成员国的注册商标;
——如有必要,按顺序具体申明。
2.4负面申明(指令第9款)
因产品外形而适用与食品接触而又不能满足常规需要,就应有一个明确且持久的说明来表面产品可以与食品接触。
3.被“接触材料”指令困扰的操作员
指令适用范围分为原材料和将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以及原材料和食品接触材料。
两类操作员被以下指令困扰:
1)操作员在原材料以及产品的生产和分发上运转(生产、加工、分发、销售)。
该阶段,原材料和产品将与食品接触(适用范围的第1点)
2)操作员在原材料以及产品的生产和分发上操作(食品生产和分发)。
后者在食品生产、运输、贮存上,要么是原材料或者食品接触材料的直接使用者,要么是已包装食品(未包装食品)的分发者。
该阶段,原材料和产品与食品接触(适用范围的第2点)
所以,以下两点禁止市场销售:
1)将与食品接触的原材料和产品不符合指令;
2)食品已经和原材料以及接触材料不符合。
4.责任定义
所以,责任是符合基于消费法规(L214-2中L214—1认证指令)中L212-1指令的一般责任。
按照此责任,操作员在产品第一次投入市场负责任,产品应该强制审查确保符合规章。
目前,相关材料都考虑第二点中的责任,原材料、产品自身以及与这些材料相关的食品都
被一般符合性责任困扰不已。
不仅制造商还有进口商都有产品首次投入市场的责任。
所以,产品生命周期内,合法的符合性责任困扰着不同类型的操作员,尤其是制造商或者出口商以及食品工业。
为了使每一个操作商更好明确他们的责任,这些责任在规章中没有全部包含,一些信息,如材料的运输地,食品种类,使用用途等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市场定义:
市场是公众中规章和谐的欧盟组织或者是地区紊乱的法兰西联盟。
实际上,在具体指令缺乏的情况下,原材料n°
89/109/CEE的11条款允许国际法规的通用,该条款限制一些材料的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市场进驻法国。
和谐领域有:
塑料(单体),氯乙烯单体,亚硝胺类,橡胶乳头中硝化淀粉,陶瓷(铅和铬的迁移),再生纤维素薄膜。
受法国规章规定的领域:
橡胶,硅胶,铝和不锈钢。
塑料材料的添加剂要求部分和谐性。
当他们存在时,产品应符合和谐共存规章。
当只有国际规章时,或者一个地区规章与几个国家规章共存时(例如塑料添加剂),一个国家的某个产品市场必须符合国际规章或者地区规(对和谐部分来说)以及国际规章(对非和谐部分来说)。
如果某个产品投入几个市场,那么,它除了符合任何和谐地区外,还应该符合每个国家的规章。
至于半成品(例如,A国家生产的空包装材料,打算包装B国家的食品),无论是哪个生产国,适用性规章都是完成品国家的规章,食品的原材料或者接触材料都将投入市场(在所给例子中,适用于生产空包装材料的A国规章,就是生产第一次投入市场的完成包装材料的B国的规章)。
考虑到消费条例以及涉及的各种操作商,来源于与一般和谐性责任相关的L.212-1指令以及
与具体的应用方法相关的1992年8月8日的n°
92-631规章中的L.214-1指令都包括在以下表中:
总结表:
来源于消费条例与食品接触材料的相关的责任条款
项目
相关产品
No.92-631指令中的操作
合法责任
产品首次投入市场的操作商任
其他操作员
原料和与食品相关的产品
材料和产品自身
完成材料和产品的生产:
包装材料;
容器;
厨房器具
农产品加工的机器和材料;
橡胶乳头
完成材料和产品的分发。
制造商应该标明材料和产品将与食品接触
批发商对首次投入市场的产品负责
核对原材料和常规需求量的组分;
检查惯性需求量完成品的合适性;
发行书面的合适性申明(除非给予
免却说明的地方);
给材料和产品贴标签;
检查进口产品的合适性;
发行合适性申明;
进行示踪。
检查追踪;
要求符合性申明。
材料和与食品相关的产品
已经与材料和产品接触的食品
食品的生产和分发:
1)材料和产品用来:
生产;
包装;
贮存;
食品运输
2)食品分发
这些材料和产品的使用者。
操作商要对首次投入市场的未包食品负责
检查原材料/产品在相关应用上的合适性
同上,检查包装的合适性
一.塑料材料
1.范围
这部分涉及完全由塑料或者由一到两层塑料组成的原料和产品,当他们成为完成品后时他们将与食品接触。
这部分不但涉及到,在现行使用条款或者合理的使用条件下,将与食品有联系但是没有一定接触的材料和产品,例如:
地板,天花板,墙涂层,电动仪表板,围裙,桌布,托盘。
然而,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蜂窝盘也包括在内。
2.材料的限制使用
对于含有一些添加剂的材料可能有一些限制使用。
所有有用信息将被传送给实验室。
没有相同保证书的循环材料时是作为新材料,因为它们可以代替自身,但是不符合CSHPF(法国高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指令而不能用来与食品接触,关于循环材料的指令颁布于93年9月7日(BOCCRF出版[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93年12月31日])
在这样的材料投入市场前,一份相关资料应该呈送至AFSSA[法国食品安全机构]。
这份资料应该特别包含与使用的废弃资源相关的信息,废品质量,使用的分类方法,执行的净化过程以及效果,完成材料的合适性以及生产操作商的控制机构,用来证明生产的完成材料可以符合与食品接触的相关材料的规章。
3.食品接触材料的表现标准定义
4.3.1使用的法规
3.1.1常规法规
2003年1月2日关于投放至食品或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的指令(即2002年8月6的2002/72/CE指令)
3.2.2其他法规
来源于DGCCRF关于塑料材料的添加剂,No.2003-27信息通告。
其他法规关于塑料材料(通函,通知,说明等)收录在官方报编号1227的小册中。
3.2使用标准
材料或产品的每个制造阶段,生产商应该核对进口货单中各种使用组分。
当产品或原料加工完成,制造商或使用者应该检查是否符合惯用标准。
例如:
考虑进口货单和供应商使用限制,供应商提供符合性证明。
综合迁移量按照2/01/2003指令
材料或产品中单体的具体迁移量以及单体残留量遵照2/01/2003指令,
产品材质数量和/或者具体迁移量
检查具体迁移量限制是非强制的,如果综合迁移量测试结果暗示具体迁移量限值没有达标,或者即使所有的残留物迁移,具体迁移限制还是没有达标。
鉴于具体迁移限值可以由材料中的物质数量决定,假如数量和物质中具体迁移数值有关系,则此关系要么被恰当试验证实,要么被扩散模型普遍认可(1/01/2003指令条款8)
4.合格限值
依据材料几何学,2003年1月2日指令中的综合迁移限值是食品中10mg/dm2or60mg/kg。
材料或产品的综合迁移水平超过综合迁移量一个值但是没有超过分析偏差,这个也将被认为符合标准(指令附录第6章8条款):
——在20mg/kgor3mg/dm3迁移测试中,使用改进橄榄油或替代品。
——在12mg/kgor2mg/dm3迁移测试中,使用82/711/CEE以及85/572/CEE指令中其他的模拟装置。
材料或产品中单体的具体迁移限值和/或单体的最大残留量(2/01/2003指令中第I章第7条)
如有必要,添加剂的具体迁移限值和/或产品材料中最大的数量,都在以上法规中(尤其在2/01/2003指令中第II章第7条)
环氧衍生物的具体迁移限值在2003年4月2日指令中。
5.第三段定义的检查标准规章
为了核对迁移标准,以下信息应送至实验室:
材料证明
在保密情况下,单体特性以及受限于具体迁移量限值或最大残存量的添加剂特性
接触条件(时间和温度);
接触食品或模拟液类型
测试条件依据82/711/CEE指令,该指令被93/8/CEE、97/48/CEE、85/572/CEE指令修订(2/01/2003指令第8款):
温度和接触时间;
模拟液(精选的相关食品)
依据NFEN1186系列标准,综合迁移量的测试方法
依据prEN13130-1到28部分的系列标准或13130系列标准1到28部分的CEN/TS技术规格,与BADGE,BFDGE,NOGE以及它们的衍生物测定相关的CEN/TC194SC1现行研究,具体迁移量的测试方法。
二.混合物
1.范围
这部分特别涉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混合材料和产品:
塑料/铝混合物;
塑料/铝/纸混合物;
塑料/纸/铝混合物;
塑料/纸混合物;
镀层/塑料/纸混合物(此类混合物特别适用于生产军帽;
镀层由热熔性材料或油漆组成,塑料部分经常是金属聚酯)
注释:
纸质部分可以是平的或波状纸板。
以下几点不予考虑
罐(钢制或铝制)以及所有镀金属的片状物品;
未定的材料和产品,在现行使用条款或者合理的使用条件下,将与食品有联系但是没有一定接触的材料和产品,例如:
没有相同保证书的循环材料时是作为新材料,因为它们可以代替自身,但是不符合CSHPF(法国高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指令而不能用来与食品接触,关于循环材料的指令写于93年9月7日(BOCCRF出版[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93年12月31日])
3.惯用标准的定义
3.1使用的法规
和铝及其合金27/08//87指令
3.1.2其他法规(临时使用,同时等待具体规章)
混合物的每个制造阶段,生产商应该核对进口货单中各种使用组分。
2003年1月2日关于投放至食品或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的指令(即2002年8月6日的2002/72/CE指令)
来源于DGCCRF关于塑料材料的添加剂,编号2003-27的信息通告。
对于塑料/纸质混合物,其塑料层可能不是作为“障碍”,纸质应该满足适应性要求(纸和硬纸板的薄层)
关于要接触食品的表面镀层的AP(96)5欧洲理事会解决办法。
检查具体迁移量限制是非强制的,如果综合迁移量测试结果暗示具体迁移量限值没有达标,或者即使所有的残余物质迁移,具体迁移限制还是没有达标。
——在20mg/kgor3mg/dm3迁移测试中,使用改进橄榄油或替代品。
如有必要,添加剂的具体迁移限值和/或产品材料中最大的数量,都一一在以上法规中(尤其在2/01/2003指令中第II章第7条)
为了达到迁移标准,生产商应将以下信息送至实验室:
材料证明:
接触食品或模拟液体类型
三.纸和硬纸板
这部分涉及纸和硬纸板,在此统称为纸,以天然纤维为基础,来源于天然的纤维素纤维,包括来自再利用纸和纸板的可回收纤维素。
来自再生纤维素的人造纤维素也可用来与人造纤维混合。
纸可以是白的,未染色的,有色的或者是不与食品接触反面印刷了的。
此外,纸可以包含合成纤维,例如,聚乙烯纤维和功能型添加剂。
硬纸板材料组成了纸或硬纸板以外的产品或者是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纤维层,每一层都不是由纸和/或硬纸板组成,作为与食品接触的成品还是有所涉及。
铜版纸或那些经过表面处理的纸板例如用来粘结有机或无机颜料的高聚物仍然有些关联。
打蜡或油纸板被称为与食品相关的活性纸板,同样也符合具体规章。
然而,中间产物应该符合本节中的惰性原则。
此节中,未定的材料和产品,在现行使用条款或者合理的使用条件下,将与食品有联系的材料和产品,例如:
桌布,围裙,一套衬垫,抹布。
然而,此节不包括家用厨房纸(具体欧洲指令已经发行)和相关的餐巾。
没有相同保证书的循环材料是作为新材料,因为它们可以代替自身,但是不符合CSHPF(法国高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指令而不能用来与食品接触,关于循环材料的指令写于93年9月7日(BOCCRF出版[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93年12月31日])
对于纸——硬纸板材料,如果循环纤维素符合制造纸和硬纸符合良好制造规范以及与食品接触的纸和硬纸板转变的材料的Guide标准就可以被使用。
3.1使用的法规
——关于收集在No.1227小册中的纸材料法规,由法国出版社官方报理事编写。
——13/10/98CSHPF指令(12/05/99修正)是关于食品用纸中荧光漂白的使用。
——引导纸和硬纸板转变成将与食品接触的纸和硬纸板应经通过CSHPF食品营养局通过的09/09/97的良好制造规范。
——关于将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印刷用油墨和清漆的7/11/95CSHPF法规。
——关于放于食品中或将与食品接触的材质和塑料产品的2003年1月2号指令,有关合成纤维组成的002/72/CE指令的更改
———关于一些放于食品中或将与食品接触的材质和产品中派生物的使用的2003年4月2日指令,有关纸中派生物组成的2002/16/CE指令。
3.2使用的标准
3.2.1标准组成
请参照良好制造规范中提及的标准组成。
如果存在配料在规章中的使用标准,该标准就会被采用(最大剂量,特效测试)。
当纸被印刷,请参照以上提及到的颜料和着色剂标准,即溶剂和提纯标准。
印刷面不允许和食品接触。
提纯标准:
纯度要求
系统审查
干食品
湿食品或油食品
烹饪
热过滤
抗菌组分转移
X
感光惰性
PCP组分
PCB组分
可迁移金属(Pb,Cd,Hg,CrV
)含量
热萃取
速冻食品在包装材料中没有冰冻或解冻被认为是干食品:
否则就认为是湿食品和油食品
添加剂检察
含氯甲醛,乙二醛的氯基添加剂:
添加剂剂量或迁移量
不使用
批准的光学青色剂:
释放的最大固体量或光学青色剂剂量
缺乏光学漂白剂的加工工艺(对循环纸):
对大的壁垒
没有使用的循环纤维
着色剂:
从已经着色或者可能被着色的纸身上获取的最大壁垒
一般不是有
当循环纤维被使用,释放的甲醛含量就会被专门检测。
4.合格限值
抗菌剂组分迁移:
没有抑菌圈可以检查到枯草芽孢杆菌和黑曲霉。
感光惰性:
依据使用的方法标准,检测食品的味道,气味没有改变:
检测纸中PCP含量不超过0.1mg/kg,
纸中PCB含量:
2mg/kg
用水萃取的金属含量:
纸中Pb:
3mg/kg
Cd:
0.5mg/kgHg:
0.3mg/kgCrVI:
0.25mg/kg
特殊着色剂壁垒:
在特殊壁垒测试中,依据1到5等级,应该得到5级。
荧光青色剂(光学青色剂):
如果允许添加光学青色剂:
在特殊壁垒测试或TEL测试(理论曝光水平)中,应该得到5级,少于每人每天50ug。
如果没有光学青色剂的专门处理,在特殊壁垒测试中,最大壁垒应该得到5级。
添加剂迁移可能进入金属组分:
甲醛:
1mg/dm²
;
乙二醛:
1.5mg/dm²
其他辅助剂:
含量不能超过良好制造规范中给予的最大剂量。
热萃取:
残渣:
纸中10mg/dm²
or10mg/g。
5.分析
使用的测试方法:
抗菌剂组分转移:
EN1104;
感光惰性(非典型气味):
EN1230-2;
五氯苯酚:
EN/ISO15320;
多氯联苯:
EN/ISO15318;
萃取金属:
ENV12497(Hg)andENV12498(Pb,Cr,Cd);
EN1541;
缺乏正规测试方法,使用BfR法。
氯:
缺乏正规测试方法,使用法律认的方法,例如:
Schö
nigercombustionandionometricdosage;
特殊壁垒测试:
EN646;
漂白剂测试的特殊壁垒:
EN648;
冷水萃取配置剂(除了烹饪或热过滤用纸)EN645;
冷水萃取配置剂(热过滤用纸)EN647;
可溶性材料剂量:
EN920。
四.玻璃——晶体——陶瓷——玻璃陶瓷搪瓷产品
1.范围
这部分涉及由玻璃,水晶,陶瓷,玻璃陶瓷和搪瓷产品,它们的完成品将直接和食品接触。
玻璃就是由原材料在高温完全熔化成液体,然后冷却成非结晶固状的非金属无机材料。
玻璃材料可以联合在一起和/或做成装饰。
陶瓷就是无机材料,高黏土,和硅酸盐加入少量有机材料的混合物。
陶瓷品最先制成,成型后形状就永久固定。
他们可以是光滑的,可以涂漆和/或者装饰用。
玻璃陶瓷就是主要矿物质原材料在高温下熔化,在部分结晶前逐步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