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团学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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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融入团队,乐于接受同伴的帮助,配合团队完成工作
2、决策前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充分参与团队讨论;
决策后,无论个人是否有异议,必须从言行上完全给予支持
3、积极主动分享知识和工作经验;
主动给予同伴必要的帮助;
善于利用团队的力量解决问题和困难
4、善于和不同类型的团队成员合作,不将个人喜好带入团队,充分体现“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5、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正面地影响团队,改善团队士气和氛围
三、拥抱变化(迎接变化,勇于创新)
1、适应团队的日常变化,不抱怨
2、面对变化,理性对待,充分沟通,诚意配合
3、对变化产生的困难和挫折,能自我调整,并正面影响和带动同伴
4、在工作中有前瞻意识,建立新方法、新思路
5、创造变化,并带来绩效突破性地提高
四、诚信(诚实正直,言行坦荡)
1、诚实正直,表里如一
2、通过正确的渠道和流程,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表达批评意见的同时能提出相应建议,直言有讳
3、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背后不负责任地议论事和人,并能正面引导,对于任何意见和反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勇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并及时改正
5、对损害团队利益的不诚信行为正确地有效制止
五、激情(乐观向上,永不放弃)
1、喜欢自己的工作,认同团队文化
2、热爱工作,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3、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日常工作,碰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永不放弃,不断自我激励,努力提升工作成果
4、始终以乐观主义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影响并带动同伴和团队
5、不断设定更高的目标,今天的最好表现是明天的最低要求
六、敬业(专业执着,精益求精)
1、今天的事不推到明天,认真处理好学业与工作的关系
2、遵循必要的工作流程,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重复错误
3、持续学习,自我完善,做事情充分体现以结果为导向
4、能根据轻重缓急来正确安排工作优先级,做正确的事
5、遵循但不拘泥于工作流程,化繁为简,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工作成果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职能
团总支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党的助手。
其主要任务是在系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章》和《团章》,教育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献身“四化”,建功立业,做“四有”新人。
一、以《党章》学习小组、团课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及时向党支部、上级团组织汇报。
二、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定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突出目的性、可行性和针对性,保证学院各项思想政治工作在本支部落到实处,得到贯彻执行。
三、根据系团总支的有关规定,各支部应严格遵守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建立《团支部生活考勤薄》,按时填写《团支部组织生活评估表》,及时总结汇报,供上级党、团组织检查、指导工作时参考。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表扬先进,树立正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
六、教育团员青年端正学习态度,刻苦钻研,互帮互学,协助班委做好考勤工作,在支部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七、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协同班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充实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增强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
八、积极慎重地做好吸收新团员的工作。
九、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十、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讨论对团员的奖惩意见。
十一、抓落实,办实事,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不断开拓进取。
十二、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倡导新风正气。
十三、以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为主要载体,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十四、具体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项目申报、证书管理,加强素质拓展实践环节。
十五、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六、对学生会进行思想、路线指导。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章程(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经济管理系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由经济管理系党总支领导、团总支指导其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以《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生手册》各项规章制度为行为准则,以“炼能力、提高素质、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作用,创建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协作型”、“三好一高”(思想好、学习好、作风好、素质高)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有:
(一)热情为全系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院和系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加强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院和系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和系的管理工作;
(三)沟通系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
(四)发展与其它院校及院其它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交流与作。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责任制。
即:
委员对部长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主管学生会的团总支老师及学生会负责。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
学生会接受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二)机构设置
系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学生副书记隶属主席团成员),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新闻中心、班级服务中心、社团服务中心(备注:
组织部、新闻中心和宣传部、班级服务中心、社团服务中心分属于系团总支,由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分管),秘书处、办公室、学习部、创意部、自律委员会、体育部、实践部、外联部、文艺部。
(三)学生会部门职责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各部门日常工作规范
经济管理系班委会、团支部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班委会、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班委会和团支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班委会、团支部的设置
1、班委会和团支部是学生工作的基层组织。
各班建立班委会、团支部。
2、班委会设班长1人、学习委员1人、文体委员1人、生活卫生委员1人;
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3、班委会、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班委会和团支部都应遵照此原则办事,重大事项均要由班委会、团支部讨论通过,并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后决定。
4、团支部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考核称职可连任;
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考核称职可连任。
5、班委会和团支部改选之前,应向辅导员汇报情况。
经同意,方可开会选举。
班委会和团支部改选或换届在每学期前1个月内完成,并交接完成规定的内容及材料。
二、选举程序
1、个人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产生学生干部预备人选。
2、确定候选人。
按照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3、竞选答辩。
被确定的候选人参加竞选演讲。
4、投票选举。
全体同学根据竞选学生演讲答辩情况做参考,重点看平时工作、学习、思想表现,当场投票选出6名学生干部。
5、确定职务。
由辅导员根据个人特长、工作能力和威信,在征得学生同意的基础上分别按竞选合理确定当选人的职务。
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三、班委会、团支部工作职责
(一)班委会工作主要内容
1、开展好同学的“三自教育”,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协同团支部开展好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班委会工作制度。
3、抓好班委干部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形成班委会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4、协同团支部每学期组织好1-3次各种形式的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主动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情况。
6、广泛开展各种学习、文娱、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
7、做好班级活动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8、不定期向辅导员汇报班级情况。
9、完成上级组织交待的其他任务。
(二)团支部工作主要内容
l、主题教育。
包括马列主义教育、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观三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成才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党团的相关知识、文件精神学习等。
2、建立健全各项团的制度,做好日常团务工作。
3、加强团支部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4、协同班委会积极组织好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认真做好本班的各种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6、配合班委积极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
7、主动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
8、不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团支部工作情况。
四、班委会、团支部日常工作规范
1、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应按相关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2、团支部要发挥其政治和组织优势,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班委会应协助团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各团支部本学年内开展的理论教育要形成计划,报系团总支审批。
4、思想工作要同班委、团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细致深入的调查工作相结合。
班委、团支部各委员要负责联系一名以上需要帮助的同学,结为对子,共同进步。
5、班委、团支部每学期要协同配合搞好综合测评等各种评优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班内公示和个人确认。
6、团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推优会。
优秀团员被接纳为预备党员后仍保留团籍。
除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外,还要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支部有权监督和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情况。
7、团支部要健全和落实“三簿一册”制度。
即团的活动记录,团费收缴登记簿,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薄、团员花名册。
团支部要有专人记录并如实填写。
8、团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严肃认真,不能以其他形式代替,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要区分其性质,确保专有名称的严肃性;
班会活动要制度健全,主题鲜明,定期举行。
9、团支部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三会一课”活动。
支部总结和计划大会、民主生活会、各团组织推荐人党积极分子会、专题党团课。
相关活动可邀请班级事务助理、辅导员参加。
10、团支部每学期向团总支上交团费。
团费不允许从班费中扣除。
五、班级活动
1、各班级应围绕系党总支、团总支工作重点积极承办和自行开展活动。
活动要有一定的参与面和受益群体,鼓励不同团支部与班委之间联合承办活动。
2、各种活动开始前3天要做好宣传工作;
活动结束后二天内,组织者要做好宣传报道;
一周内,组织者要做好总结和财务结算。
3、班委、团支部举办活动要填写《班级活动策划书》,经全班同学同意后方可举行。
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意义和安全负责人。
4、班委与团支部每学年必须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明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学习活动等各一次以上。
5、班级自行组织的大型集体外出活动须报院学生科审批。
六、宣传与信息工作
1、团支部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宣传工作,与系宣传部、新闻中心保持联系。
班委会、团支部要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定期向团总支、学生科报告学生的思想状况。
2、团支部的宣传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组织原则。
3、团支部的宣传稿件须经支部书记同意后上报,上投校外媒体须经团总支书记签发。
七、本规范由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经济管理系社团服务中心工作指南
第一章社团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新成立学生团体的筹备与申请
(一)学生团体成立应当依据程序设立,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5人以上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团体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如热心学生团体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等。
)
2、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和至少一位指导老师;
(挂靠单位应是经济管理系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如系党总支、学校职能部门、部分专业教研室等。
3、有规范的章程;
4、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5、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方法。
(二)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应向团总支、学生会提供下列文件:
1、协会筹备成立申请书;
2、《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经管系社团成立申请表》;
3、章程草案;
注:
学生团体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团体的名称、宗旨、性质;
(2)团体的机构设置、会员招收标准、团体负责人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3)团体的活动内容、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团体的经费来源、用途和财务管理制度;
(5)团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6)其他须规定的事项。
4、《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成立发起人基本情况表》;
5、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且签章不能复印。
(三)新成立学生团体的审批
1、审核部门及审核原则
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应于每学期的前4周向团总支、学生会提出申请,团总支、学生会收到申请后根据《经济管理系团学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审批。
新成立学生团体有一年的考察期,考察期从团总支、学生会批准成立之日起,考察期满后若年审不合格将会被取消该学生团体的成立资格。
2、审批期限
团总支、学生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自团总支、学生会决定之日日趋2个工作日内,由社团服务中心负责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四)成立新学生团体筹备、审批流程图
至少5人联合发起→联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了解情况→寻找指导老师→寻找挂靠单位→与团总支、学生会主管老师沟通→每学期前4周→在社团服务中心申请成立新学生团体相关材料→填写完整→指导老师签字→挂靠单位签章→送社团服务中心办公室→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团总支、学生会审批→审批结果反馈→批准成立后由社团服务中心安排纳新→召开成员大会→正常开展活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申请:
1、申请成立的学生团体其宗旨、任务不符合《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和《经管系团学制度》要求的;
2、所在的院系已经存在同类型、同性质的学生团体;
3、发起人中有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二、学生社团的注册、纳新与第一次成员大会
(一)学生社团的注册
1、新成立学生团体:
经团总支、学生会审核批准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注册登记。
申请人在社团服务中心《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学年注册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交至社团服务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交至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及系领导审批。
审批完成后,即告成立,可正式开展学生团体活动。
2、已成立学生团体:
于每年的9月份进行注册登记,填写《经济管理系团体学年注册登记表》,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社团服务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交至团总支、学生会审批。
未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团体本学年不允许开展活动。
《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学年注册登记表》要认真填写,团体名称要用全称,成立时间要核对无误。
(二)学生团体的纳新
1、社团服务中心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三周组织全校所有学生团体集体纳新。
只有完成新学年注册登记的学生团体才具备纳新资格。
每学年第二学期根据当时需要安排集体纳新工作。
新成立学生团体可根据需要由联合会另行安排纳新。
2、社团服务中心负责纳新的整体宣传,各学生团体也可进行独立宣传。
社团服务中心负责借用桌椅,各学生团体依据联合会制定的相关程序领取桌椅,纳新结束后需原样归还。
纳新期间各学生团体需注意华园大道的交通秩序及卫生的维护,联合会设立值班点,以便更好地协调学生团体的纳新工作。
(三)第一次成员大会
1、学生团体在纳新结束之日起的两周内召开成员大会,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到联合会办公室登记会议的时间、地点,便于社团服务中心安排成员列席第一次成员大会。
2、学生团体的成员大会应根据需要邀请挂靠单位老师、指导老师等出席。
第一次成员大会要向全体会员宣读学生团体的章程,重点介绍本学生团体的历史、宗旨、常规活动、精品活动、财务公开机制、会长产生办法和会员维护自身途径方式等项目。
3、联合会办公室学生干部将列席第一次成员大会,并填写《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第一次成员大会会议记录》。
(四)学生团体需遵循《经济管理系团学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
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活动规章制度及流程
一、活动的策划
1、活动策划应符合其宗旨,服务于会员
2、倡导节约与资源的合理利用。
3、做出科学合理的预算。
4、活动策划书应尽可能详细具体,完整,包括前期准备,宣传策划,执行策划,应急预案和活动总结等。
5、大型活动的策划书请提前送交社团服务中心备案。
6、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经济管理系不提倡开展商业活动。
有商业赞助的活动,必须规范操作流程,注意商业气氛的把握。
赞助经费的使用需登记在《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财务报表(活动收费、自筹资金)》上,并附票据复印件接受监督。
二、活动的申请
(一)活动申请表填写
1、学生团体开展活动前必须填写《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活动申请表》,经挂靠单位审批、学生处、联合会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
社团中心凭此调查活动,作为年审考核的重要资料。
2、活动时间应具体到活动开始为几点几分。
3、活动地点应具体到哪间教室/市区具体地点。
4、若临时改变活动的时间或地点,请提前通知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经费预算需按实际填写,以方便权益部核对学生团体账目。
6、合作单位按实际填写,仅提供资金赞助的不算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可为参与本次活动组织工作的其它单位。
7、宣传方式和地点要填写详细,若会员内部活动用电话通知,应在“其它”横线上填写。
8、活动内容如为团体内部或团体之间联谊性质的活动(如烧烤,郊游)等与协会宗旨无关联的活动,联合会管理部不予备案登记,此次活动不纳入年审考核。
9、活动层次:
由学生团体主办的活动则填“主办”;
承接其他单位(如学校,各学院)主办的活动,申请表上应填“承办”;
协助其他学生团体或合作单位举办的活动,申请表上应填“协办”。
10、仅允许学生团体内部成员(会员)参与的活动填写“内部性活动”;
允许全校师生参与的活动填写“开放性活动”;
由学校发起组织的活动为“学校组织的活动”。
11、团体负责人签名不能打印。
(二)活动登记备案流程
1、填写规范的活动申请表需于活动举办前(至少提前2天)交到社团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2、挂靠经济管理系的学生团体需上缴两份活动申请表,并于3个工作日后到服务中心领取一张已由团总支、学生会和社团服务中心备案过的活动申请表;
其他学生团体只需交一份活动申请表。
3、若由于特殊原因(如指导老师不在等)无法及时缴交完整的活动申请表,可在活动举办前1个工作日到社团服务中心登记申请缓交。
申请缓交需在《活动申请表缓交登记》中照实填写相关信息,方便管理部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活动调查考评,并于活动举办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填写完整的活动申请表。
4、由于有些学生团体的活动存在持续性和延续性,(如体育类团体的常规训练),为方便这些在每周或隔周(一个月至少2次)固定时间段与固定地点举办相同性质的延续性活动的学生团体减少签字盖章及交表的麻烦,学生团体可申请例行活动(即一次性统一申请此类活动)。
例行活动注意事项:
1)申请例行活动也使用《经济管理系学生团体活动申请表》,但需在右上角注明是例行活动。
2)申请例行活动必须有每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一学期的活动总次数。
3)例行活动采取抽查制度,如果有活动临时取消或变动需提前联系社团服务中心,说明取消一次例行活动或调整时间,地点。
假设例行活动在单学期内联合会共抽查n次,若有一次无故未举办,联合会将按学生团体申请次数的1/n次活动未举办来计算年审考评分数。
4)例行活动申请表交过的协会,举办的“例行活动”,不用再每次交常规的活动申请表。
5)开放性活动不算例行活动。
三、活动的总结
需交活动总结的协会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需将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交至社团服务中心,活动总结中活动时间地点要具体,活动内容描写清晰详细。
大型活动的新闻稿于活动结束后1天内发到社团服务中心和应科苑论坛。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制度
一、团学活动的普通宣传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举办活动,活动举办的前期或后期需要进行宣传的,通常以张挂海报、横幅为主。
与宣传相关的横幅、海报申请、张贴(张挂)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海报分类:
1、手绘海报
手绘海报的张贴需要在宣传部申请,并在院学生会办公室盖章贴至允许张贴(张挂)的地点。
2、喷绘海报
喷绘海报的张贴需要进行申请。
3、电子海报(活动预告)
活动前上传至应科苑相关版块。
(二)海报、横幅的张贴(张挂)
1、横幅、海报需张贴(张挂)的地点:
(1)主教学楼门口宣传栏
(2)9#、13#宿舍门口。
(3)食堂门口宣传栏
(4)女生寝室大门口宣传栏
2、张贴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