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对市场的意义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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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累计完成1565次并购重组,涉及金额2143亿元,七成以上属于当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
7月27日,32家首批优选层企业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合计94.52亿元,其中25家企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当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32家优选层企业研发投入平均2462万元,平均研发强度5.03%。
能够讲,新三板有力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二、新三板市场促进了创投机构与科创企业的深度融合,是“资本+产业〞融合剂
众所周知,创投机构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气力。
科创企业发展不同于传统企业,前期一般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引进人才、开展研发和拓展市场,具有人才依靠度强、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试错成本高、资金需求旺、技术突破后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在发展前期,以创投、PE为主的投资机构成为企业持续科技创新的主要推动力。
创投机构在整合创新资源要素,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有着天然优势。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将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关键载体,离不创始投机构的支持。
创投机构作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不但具有较高的专业目光,了解熟悉被投企业,而且熟悉资本市场,将被投的科技创新企业引进资本市场,使其与科技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共同成长。
实践证实,创投机构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气力。
但是,无论是科技创新企业还是创投机构都离不开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为科技企业提供了资本的气力,为创投机构提供了退出渠道,使创投机构能够投得了、退得出。
资本市场使资本方的创投机构和产业方的科技创新企业实现了“资本+产业〞的融合。
新三板改革对创投机构推动科技创新产生积极作用。
近年来,新三板受市场规模、构造、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基本功能的发挥并不到位,迫切需要综合施策,深化改革。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证监会于去年10月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围绕发行融资、市场交易、分层管理、转板上市、投资者适当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改革,有效重构新三板市场生态,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市场功能。
本次新三板改革高度重视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创投机构的需求和建议,针对大家关心的市场流动性缺乏、融资功能不强、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制度重构,对创投机构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产生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为创投机构提供了一大批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标的。
截至8月31日,共有221家挂牌公司向证监局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优选层的辅导备案,77家挂牌公司完成辅导验收正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报(含32家首批优选层企业)。
申报公司平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87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中位数4895万元,平均营业收入7.11亿元,营业收入中位数3.31亿元。
今年分层调整,共有606家挂牌公司新进入创新层,截至8月31日,创新层公司共有1197家,是2019年底创新层公司数量的1.79倍。
创新层公司总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市场认可度明显提高。
根据2019年年报数据,有766家基础层公司符合优选层财务条件,呈现高成长特点。
此外,在7000多家基础层公司中也有大量科技创新型企业。
能够讲,新三板为创投机构提供了丰富多彩、类型多元的优质投资标的。
二是进一步拓宽了创投机构的退出渠道。
新三板的设立,拓宽了资本市场对于创新创业企业的覆盖面,使得发展相对早期的企业可以获得公开市场的定价和交易,为早期投资退出开拓了新的重要渠道。
此外,新三板承上启下的功能,使得创投机构还能够获取跨市场的估值溢价,愈加完好地共享企业成长价值。
截至8月31日,161家挂牌公司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
1032家挂牌公司被收购,交易金额1461亿元,其中150家挂牌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交易金额929亿元。
此次新三板改革,优化交易制度,优选层施行连续竞价,将创新层和基础层的集合竞价频次提高5倍,将股票交易最低申报数量由1000股降为100股;
全面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由统一的500万元金融资产降为基础层200万元、创新层150万元、优选层100万的证券资产,引入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建立直接转板上市机制。
这些措施扩大了投资者数量、丰富了投资者类型,提高了市场交易定价效率,进一步顺畅企业资本市场发展途径,为持续改善市场流动性、提高挂牌公司公众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为创投机构更便捷退出创造了更好条件。
三是促进挂牌公司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夯实了创投机构的投资基础。
此次新三板改革优化了分层监管制度,构成了“基础层—创新层—优选层〞三层次市场构造,基础层定位于企业储备和规范;
创新层是在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企业培育,要求企业具备较好的财务状况或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到达一定的公众化水平;
优选层则定位于承载财务状况良好、市场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强公众化水平的优质企业。
针对不同层次挂牌公司,构建了差异化监管安排。
对优选层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公司经营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对标上市公司;
对创新层和基础层公司则重点突出规范和培育功能,配套适度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
总体而言,各层级的融资交易等功能逐层加强,投资者数量和类型逐层增加,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公众化水平要求逐层提高,监管标准逐层趋严。
明晰的市场定位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促进挂牌公司质量全面提升,进一步降低了创投机构的信息搜集成本,精准知足不同类型创投机构的风险偏好和差异化需求,夯实了投资基础。
随着改革措施落地,创投机构迎来更多的投资机遇,进一步助推“资本+产业〞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创投机构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作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三、只要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才能进一步促进创投机构与科技创新企业的深度融合
以7月27日优选层正式设立为标志,本次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主要措施全部落地施行。
这次改革获得了初步成效。
在获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三板市场仍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质量、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生态、改善市场流动性、增加市场深度、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需要我们不断改革、大胆创新。
新三板改革创新只要起点没有终点。
9月7日,国务院批复的(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根据中央部署,进一步推动新三板改革,全面落实注册制,切实提升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打造服务中小企业的平台。
〞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中央、国务院部署,在证监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和稳固好改革的既有成果,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把新三板改革“走深走实走稳〞,促进创投机构愈加积极地投资科技创新企业,为助力科技创新、服务中小企业作出奉献。
一是大力提升挂牌公司质量,持续优化市场生态。
挂牌公司质量是新三板市场的生命线,提高挂牌公司质量能够有效保障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全国股转公司将更好发挥自律管理功能,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完善挂牌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财务规范程度,进一步细化分层监管要求和构建市场服务体系,完善晋层和市场出清机制,更有针对性施行差异化的监管和服务。
二是切实提升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
吸引和服务更多优质企业进入优选层,增加市场深度,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元选择,构成投资板块轮动效应。
加快落地混合交易和融资融券制度,积极探索愈加便捷的、活跃市场的交易制度,推动存量公募基金更便捷地投资新三板优选层股票,推动社保、保险、企业年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
加快推进转板上市规则施行进程。
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场服务,提升市场介入者的积极性。
推动各有关方面进一步优化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促进新三板发展的政策,构成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合力。
丰富市场产品,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理解性,强化市场指数的表征功能和投资功能,为投资者介入市场提供便利。
鼓励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加大对挂牌公司和新三板研究的投入,采取相关措施鼓励证券公司等愈加积极地全方位介入新三板市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企业。
新三板优选层交易规则十大要点
要点一:
优选层股票施行连续竞价交易,区别于基础层、创新层(可采取做市交易或集合竞价交易),与沪深市场接轨。
解读: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成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这种方式一方面兼具交易效率和定价效率,另一方面也经过沪深市场多年实践,可降低投资者学习成本。
要点二:
优选层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盘中股票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到达或超过30%、60%的,股票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
优选层股票公开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交易,要经过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从部分介入申购的投资者到全市场投资者的价格博弈,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利于市场的价格发现。
配套个股临时停牌机制主要是为了避免股价快速非理性波动带来市场恐慌和盲目交易,给予市场一定的冷静期。
要点三:
成交首日除外,优选层股票全时段施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限制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30%。
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极端异常价格。
要点四:
投资者通过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买卖优选层股票,申报数量起点为100股,且不设整数倍要求,缺乏100股部分要一次性卖出。
例如支持申报101股、102股,假如剩余99股就要一次性卖出。
改革之前,投资者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股。
改革之后,单笔申报起点下调至100股,并取消最小交易单位要求,放开单笔申报数量须为100股整数倍的限制,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
要点五:
连续竞价阶段,优选层股票设置了申报价格范围,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实时动态调整。
基准价格按对手方最优价、本方最优价、近期成交价、前收盘价的顺序获得。
当基准价格低于2元时,允许投资者以基准价格上下浮动0.1元作为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包括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和涨跌幅范围在内的边界价格计算,并非按四舍五入原则自动进位,而是“下限上入、上限下舍〞的原则取至0.01元。
例如,优选层股票A前收盘价为10.55元/股,那么当日股票A的涨幅限制价格为10.55×
(1+30%)=13.715元,跌幅限制价格为10.55×
(1-30%)=7.385元,此时知足规则要求的涨停价格应当是13.71元/股,跌停价格应当是7.39元/股。
一方面加强了股票盘中价格的连续性,另一方面避免市场炒作或交易异动引起的价格瞬时剧烈波动。
要点六:
优选层股票在支持市场原有的限价申报基础上,又增加了对四种类型市价申报的支持,包括本方最优、对手方最优、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最优5档及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市价订单已经在沪深市场有太多年实践,能够便利投资者交易,提升市场交易效率。
要点七:
根据规定,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交易,能够进行大宗交易。
成交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30%。
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15:
00至15:
30,但投资者从9:
15起就能够提交委托。
新三板市场的大宗交易门槛略低于主板,是由于新三板公司股本规模相较于上市公司更低,过高的门槛不利于知足投资者的大宗交易需求,这与新三板市场服务创新性、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定位相匹配。
缩小大宗交易价格范围,可避免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盘中价格,防控异常交易风险。
要点八: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
15至9:
25、9:
30至11:
30、13:
00;
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
00至14:
57。
每个交易日9:
20至9:
25、14:
57至15:
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
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能够撤销。
要点九:
优选层股票的行情信息与投资者最常见、最熟悉的股票行情内容基本一致。
稍有特殊的地方在于,一旦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之间订单没有到价,价格没有穿插,就没有参考价能够揭示。
此时新三板股票行情会揭示订单簿中的最优一档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买一、卖一位置上显示的价格不同。
要点十:
目前优选层股票行情刷新频率为6秒一次,相较于主板市场的行情频率略低。
建议投资者在介入交易经过中,基于近期成交情况合理确定委托价格,避免报价偏离幅度过大。
据了解,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视市场准备情况提高行情下发频率,扩大交易信息容量。
新三板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誉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历,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历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